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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遥记当时烟雨凉-第94章

小说: 遥记当时烟雨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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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夜晚坚持不睡的等候,一起泡温泉奢侈的享受,又一次日记里愚蠢的困惑,因为你的微笑幻化成风……你大大的勇敢保护着我,我小小的关怀喋喋不休,感谢我们一起走了那么久,又再一次回到凉凉深秋……我们小手拉大手,今天为我加油,舍不得挥挥手……”
贴着我面颊的手掌毫无预兆地落下,而后我的世界便遽然陷入了一片死寂,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我,已经失去他了……


☆、卷三·第三十三章

五月春暮,长乐山披红着绿,满目的繁花碧草蓬勃欣荣,竭力释放着无限生机。而*的仙纨河曲折向上,仿佛与湛蓝澄澈的天空连成了一线,又如同是条白玉帛带,引领着长乐山扶摇青云。
我斜倚一冢新坟,不说话,只静静坐着,偶尔朝伏在草丛里扑蝶打滚的小狐狸微微浅笑,大部分时间则沉浸于往日的回忆之中,不能自拔。重返长乐山的半个多月来,我每天都以这种形式半清醒、半浑噩地陪伴着逝去的季无月。
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响,告诉我有人涉草而至,小狐狸竖起耳朵听了会儿就熟练地纵身一跃,投入来人怀里。我仰头见是晶儿,挥手打了声招呼再继续发呆,她陪我坐着沉默良久,忽而开口道:“姐姐,宫里头又派人来接你了,这次他说你假如不肯回紫都,他便亲自南下,接你回宫。”
“他亲自过来又如何?告诉他,除非我死,否则谁也带不走我。”抬手轻轻拂拭两下身后的墓碑,心里暗自念叨,易怀初到底做了件好事,当初若非他同意我中途折转长乐山,把季无月葬在此地,我这会儿恐怕就被紫诺轩扣在宫里永远不得离开了。
上个月紫诺轩兵不血刃,仅凭几样确凿的物证和来自民间的“倒蔚”舆论,便轻易赢得了朝中数位元老的支持,并将原本保持中立的那一部分官员争取到他的阵营,然后公开声讨通敌叛国的蔚王及其同党,迫使蔚王兴兵谋反,最终流亡至寒照避难,而他则正式登基,坐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皇位。
可紫诺轩并没有如约放走杜月遥,我回太粱才得知,遥半年前便让紫诺轩以违抗先皇旨意,未曾迎娶容二小姐为由,充军发配至与千湖接壤的边疆。如今大规模战争虽已平息,千湖大军也已全部撤离,但防御工程才刚刚启动,需要修筑的堡垒、加固的城墙都得靠这些充军的犯人去完成。遥一个堂堂的杜家大少爷,身上又有伤,怎么能去服苦役?紫诺轩是存心要置他于死地!
我可以求情,却不愿求情,因为我不相信紫诺轩,即使他当面应允了我,又怎知他不会再出尔反尔?我受够了被人操纵的滋味,也付出了无法估量的代价,或许我从一开始就不应当妥协的……
是啊,不向紫诺轩妥协、不向寒熹妥协、不向杜老爷妥协,那么一切的一切都将改变,我和遥无须分开,他不用服什么苦役,而我同无月仍会是无话不谈的好‘姐妹’,仍能像过去那样焚香习曲,秉烛夜谈……
“姐姐,姐姐,你快停手啊,别抓了,你的手在流血!”晶儿一把按住我,我才惊觉,自己又在无意识状态下做了傻事。
低头望着掌心,与墓石摩擦造成的伤口纵横交错,模糊了原本的纹路,犹其是最为深刻的感情线,此时竟然断作了两截。是你想要告诉我什么吗,无月?告诉我你已烙印在我的生命之中,任谁都无法磨灭,即使我矢口否认对你的感情是真的爱恋,可我手中的掌纹却骗不了人,我们曾经相遇爱情,却又与它擦肩而过……
“姐姐,你这伤得好好包扎一下,如果不小心发炎化脓那就糟了。我看,不如下山找个大夫帮你敷些创药,再顺便开帖宁神补气的方子,替你定定神,你老是一宿一宿地睡不着,精神不出问题才怪!”晶儿管家婆似的唠唠叨叨,历数我近来犯下的诸多迷糊事,我听得实在不好意思,于是答应跟她一块儿下山。做姐姐的还让妹妹操心,丢人呐!
一别经年,明琅镇却是车水马龙,繁华依旧,街心的宝石路面也仍然流光溢彩,虹芒攒动,恍若九天银河倾泄铺展,倒悬人间。只是如许奢华而熟悉的场景由我瞧来,难免生出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感慨,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时间,唯独少了同样的身影,该是何等的悲哀……
“晶儿,我们回去吧,我觉得有点累。”手上的伤其实并不严重,我知道晶儿带我下山的主因并非为了看大夫,而是散心,但面对这些景物我内心怎么可能平静?
“医馆就在前面,即使要回去咱们也得先配完药呀,否则岂不白跑这一趟!”晶儿堆起笑脸拉我快行两步,“到医馆便能坐下休息会儿了,姐姐再忍忍。”
我望着她削尖的小脸,心里很是过意不去,她也已经十六岁了,别人家的姑娘这个年纪早该谈婚论嫁,等着出阁,而她不仅得跟随我隐居山林,还要负责照顾我,我为她做的却着实太少,想了想便温言道:“晶儿,你有好长时间没出门了吧?要不等一会儿瞧完大夫,我们去买点东西?”
“咦?姐姐想逛街?”晶儿如我所料般喜出望外,“太好了,我以为姐姐……呵呵,我们先配药再说!”
拎着半打药包,我貌似兴冲冲地沿途扫荡珠宝店,想帮晶儿添置几件新款饰品,逛完其中一间铺子,掌柜的忽然冲出店门伸手拦下我道:“看你好好的一个大姑娘,居然敢跑我这儿偷东西,赶紧把玉簪还出来,不然拉你去见官!”
“哈啊?什么玉簪?”我不由一愣。
“想抵赖?”掌柜的立马拽住我左手并扯高了嗓门,“就是这根玉簪,都人赃俱获了你还敢死不承认?走,跟我见官去!”
我瞧着捏在手里的发簪脑袋一阵恍惚,丝毫记不起自己何时拿过这个,无奈只好央求道:“对不起掌柜的,我没要偷你的东西,我是因为在想事情而忘了付账,对不起啊,多少银子,我赔给你便是!”
“哼,你当我三岁小孩呐?什么想事情忘付账,我看你是故意不付钱!”无论我怎么解释掌柜的都不肯听,非拉我见官,我自然不愿惊动官府,僵持之际,倒把半条街的人全给吸引了过来。
“老吴,她是我朋友,我相信她不会存心拿你东西的,再说何必为那么点小事惊动官府,不如,你把这根玉簪算到我账上吧!”温和的声音优雅中透出些许病弱之气。我扭头一看,素袍涤然的洛子初浅笑着站在我身后,而他旁边锦衣华服的中年人正是秦叔。
“子初,真是抱歉,又要你帮我解围……”我欠他的人情都快比山高、比海深了,这得猴年马月才还得清啊!
洛子初摇了摇头,“举手之劳,不足言谢。”
“就是啊,袭丫头,你跟公子爷客气什么?”秦叔热情地拍拍我肩膀,看起来对刚刚发生之事丝毫不以为意,“街上人多,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吧!”
拐过闹市区,一行四人竟不约而同选择了间幽静的茶楼,泡上两壶香茗,点三四样茶果,然后开始闲聊。
“袭丫头,你最近怎么样?我听说了二世子伤重不治之事……”说了没两句话,秦叔突然聊起了季无月,晶儿连连冲他使眼色他均一无所觉,兀自道:“荣亲王的手段再狠辣也敌不过自己儿子的一片痴情,谁料得到二世子宁愿丢掉性命都不肯出卖你呢,唉,可惜呀……”
我是后来从易怀初那儿了解到,季无月中的慢性剧毒乃荣亲王为控制不听话的杀手死士所特别配制的。它的发作时间极准,发作后又无药可解,因此用来掌控一些执行特殊任务的刺客再适合不过。比方说派刺客去暗杀某些重要人物,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他仍未返回,那么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因为事先种下的剧毒到时间肯定会发作,也省得担心会有人屈打成招,供出幕后指使。而想必荣亲王就是因为怀疑我主动要求赐婚的动机,所以才打算在召见我时逼我服用这种毒药,季无月却正好代我赴约,结果便以性命作保服下了此毒,我想猜他当时定已存了必死之心,只可恨我为什么没能早一点发现?
撇开纷扰的心念,我朝那二人勉强笑道:“子初,秦叔你们怎么会来明琅镇?难道是紫诺轩他施加了什么压力,强迫你们离宫?说起来子初还是助他继位的一大功臣呢,他怎么能恩将仇报!”
洛子初垂下眼睑,目光停留在白瓷杯盏间,“我是自愿离开紫都的,比起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的官场,我更喜欢直来直往、明刀明枪的商界,因此我请求紫诺轩将我的封地划至明琅镇附近,好方便我拓展宝源货行的生意,不管怎样这儿可是太粱首屈一指的珠宝集散地,而我还是宝源的东家。”抬头扬起淡淡的笑容,“对了,听说你花重金买下长乐山,那我们今后也算是邻居了。”
“是啊,当这个邻居可真不容易。”买下整座长乐山花光了我所有积蓄,但我亦实现了当初的约定:陪着季无月一块儿隐居山林,就算我为此变成穷光蛋倒也值了。正想得入神,蓦然发现秦叔他们看我的眼光有点怪异,低头瞅瞅,我挺正常的啊!


☆、卷三·第三十四章

“丫头,你喝的那杯茶应该是公子爷的吧?边上那杯才是你的……”秦叔皱着眉关切道:“你真的没事吗?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有点精神恍惚啊?”
“我?我真没什么,就是聊起天来容易走神,这不,一顺手就抓错了杯子,不好意思呀,子初……”涨红着脸,我立即叫来小二重新换过茶具,但在座诸人瞧我的眼神明显蒙着忧虑的阴影,仿佛我已病入膏肓似的。
洛子初斟酌着语气,凝望向我道:“烟雨,我知道月公子的事对你打击不小,你心里自责难过很是正常,可千万别憋着,该宣泄便宣*来,你现在的样子反而更让人担心。”
或许他说的没错,自从季无月在我怀里停止呼吸那刻起,我就连一滴眼泪都没再流过,包括运送遗体、操办葬礼、亲手将他入殓等等,整个过程我平静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这倒并不是我无动于衷或者逃避现实,只是胸口好像被什么堵住了,想哭想叫却又流不出泪、发不出声,宣泄无门,找不到可以疏导情绪的渠道,所以我也没有办法。
为免再继续纠缠于这个话题,我索性露出受教的表情,点点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放心吧,子初,这点自我调节能力我还是有的。”抬手替他续满茶水,“今天既然碰上你了,我们不妨聊聊生意,上次我提议创立品牌之事你认为可行吗?现在我们全是自由之身,且无论时间或精力皆一应具备,仅差运行资金罢了。依我看创建品牌的前期投入虽大,回报率却异常可观,希望你能再仔细考虑一下。”
洛子初略一沉吟,便顺着我的话头道:“宝源受太粱皇位争夺以及我养父那边的影响,生意一落千丈,我的资金暂时周转不过来,你若确实想创建自己的品牌,我可以把明琅镇上的三间铺子交给你打理,另外挪五万两银子应该还不成问题。不过事先声明,要是在一年之内你没办法赚回这五万两本金,我就会将铺子收回。”
一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依我眼下的状态,我还真不敢打包票,毕竟一个品牌的建立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古代又不像现代社会有那么多传播媒介,能轻而易举地在全球发布广告,这时候的人们了解事物全凭口口相传,因此要培养和提升某品牌的知名度极费工夫。再说,五万两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时尚》一年的纯利润才三四万,以新建品牌而言,一年想赚五万是非常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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