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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上帝的宠物-第8章

小说: 上帝的宠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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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吗?我盯着他的眼睛。

他叹了口气,要说帮助姗姗来耍你,这个真的很后悔。但是,杀了那个畜生,我天明,不后悔。

我笑笑,本来蹲在这里的应该是我。

我后来时常会去探望天明,给他带着吃的东西,我知道,他其实也是个很不错的人,至少对于爱情,他比我更加忠诚。

星哪?天明问我,他还是对星恋恋不舍。

环游世界那,她现在恐怕是永远都不想再见到你我了,我道。

呵呵,我对不起她,小兴哪?

在南充,养她的孩子,是个女孩,我还没有见过,不过以后还是不要见面的好。

是那个男人的孩子?

嗯,是的,我回答道。

他沉默。

陪着妻住了长达一年的时间,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我想完成妻的梦想,立身教育事业。

我想开公司,我对天明说。

好啊,有什么不会的地方可以随时来问我。天明爽快的说,他也很乐意看到我恢复正常的样子至少他的负罪感会少一点。

我找来了我以前的一些老部下,我曾经核心培养的经理们,以及我的博士秘书,他们听到我东山再起,都是很乐意的来帮助我。

特别是我的秘书,把银行的铁饭碗辞了来帮助我,我也是很感动的。

街上放着bonnieraitt的Cryonmyshoulder;开始了我的事业生涯。

都说人生正道是沧桑,高中毕业后那个愣头小子又怎么会想到以后会有这么多的坎坷等着我。

我依稀想起《奋斗》里的一句话,告诉我你的梦想,我要为之而奋斗!

是啊,九十年代食指先生也写过一段诗: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

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

我要用手掌那托住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正文

12

五年后,我29岁,我也在社会上被称为剩男。同时,我是一名成功的企业家,我拥有很多套豪华别墅的钥匙,可房子里的人却只有我自己。

我已不是那个当年稚嫩天真为爱情不惜自杀的小男生了。

五年来,我和我的团队历经了无数次的坎坷,我们一起扳倒一个又一个的对手,是商界的一匹缓慢且稳健的黑马,杀出了重围。

秘书做了总经理,她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叫我干爹,她有一个在银行当总经理的丈夫。

我赞助了很多学校,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我为了完成妻子的梦想而奋斗着。

年近五十的父母也开始着急的我的人生大事,不断劝我再娶一个。可我知道,我还能再找到真爱吗?我还敢再爱一次吗?

在北京某大学的开学典礼上,校长要赞助商讲话。我走上台,看着这群祖国培养了十几年的未来的花朵,心里有好多话要告诉他们。

同学们,当你进入大学的那一刻,你的人生就已经开始启航,无论你是失恋,失去朋友,失去亲人,都要记得,人生十有八九是沧桑,你要相信,时间会让你成熟,坚持会让你成功。

走下会场,我准备开着我的新车去祭奠一下姗姗。

大哥哥,真的是你啊!

你?我忧郁了一下,然后眼睛一亮,小贝?

嗯嗯,大哥哥竟然还记得我!小贝笑了起来,很阳光的样子。

我只知道,小贝多年前和她的父母来到了北京,可这么多年过去了,都是杳无音讯,今天竟然在这里碰见,说起来蛮震撼的。

请我吃饭?!小贝淘气道。

我笑笑,脾气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个傻样子!

我开着车带她在北京兜圈,然后去鼓楼吃饭,十年不见,小妮子越发的好看,话也越来越多了。

我们吃到很晚的时候,她非要去看我的家。

哇喔!大哥哥,你的房子好大哦!

我现在穷的就剩下这个房子咯!我笑道。

才不会,大哥哥可是我们学校的赞助商!

我哑然,她说的没错,我现在就剩下钱了。

夜里,我们在阳台上喝着红酒,景色,有些迷人。

小贝依偎过来,趴在我的肩上,大哥哥,你离开这些年,我好想你。

我说,小贝醉了。

我没醉,我在说我的心里话,一个女孩子蕴藏在心中十几年的心里话,我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让所有人知道,我一直暗恋着你,我爱你,我只爱你。

心里突然被什么东西一刺,泪水又开始打转,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傻妮子为我苦苦等了十年。

大哥哥。嗯?

要我……不!

要我!

我们疯狂的缠在一起,痛痛快快的宣泄着十年的感情,我比她大六岁,可我为什么这样做?就象你问男人为什么会有外遇一样!

我和小贝在我三十岁来临的前一个月步入了婚姻殿堂,我们虽然有年龄上的差异,可性格,应该不算太大问题。

如所有祝福我的朋友们期望的那样,我们幸福的生活着,她会时常陪我去家乡陪着姗姗,我曾经的妻。

小贝的肚子很快鼓了起来,我享受了一个马上当爸爸的男人的所有的包括激情,兴奋,紧张,着急,期待等一切情感。

我的儿子,这个幸运的小子,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来到了这个世界。

我记得他第一次睁开眼。

第一次叫爸爸。

第一次学会跑步。

第一次上学。

第一次冲我发脾气。

第一次犯错。

第一次交女朋友。

第一次在电脑上看禁片。

第一次领女孩子回家。

第一次去我前妻的坟前上香。

第一次要自己创业。

第一次要说结婚!

儿子要结婚,我和小贝还在家里陪着父母。

吃惊总是有的,况且我知道了他的对象是一个比他大六岁的女孩,我就有点想不明白,可是孩子终究是大了,已经不再是那个可以让我随便教训的儿子。

和他结婚的不是他的初恋,也不是他第一次领回家的女孩子。

母亲走路不方便,我开着车带着母亲还有小贝,去北京参加儿子的婚礼。

由于去的比较晚,到北京时,儿子已经拜过天地了。

我看到女孩的时候,有些吃惊的说不出话来,小贝问我,这个女孩怎么这么象你?

笑话!这个女孩怎么这么象我?!鬼才知道,我只是知道,这个是我儿子的妻子,一个比儿子大六岁的女孩。

儿子过来找我,向我介绍女孩的母亲还有干爹。

原本我还很奇怪这个女孩为什么这么象我,可是现在,这一切都明白了。

女孩的母亲是小兴。

女孩的干爹,天明。

上帝啊,你他妈的给我开了这么一个玩笑,你总是喜欢玩我,象你手中的宠物一样,只是你的玩偶,你可以随意宠爱或者丢弃。

我突然大喝道,不,你们不能结婚。

为什么?儿子大叫,你说过不干涉我的生活的!

我说不能就是不能!

小兴也象疯了似的大喊,你们不能结婚,造孽啊!!!

天明捂着头多了下去,女孩愣着。

场上所有人都看着这个家庭闹剧。

小贝突然笑了,然后象疯子一样,哈哈哈,你不会是说这个女孩是你的女儿吧?

我黯然。

不,不是的,女儿是你的,但是儿子不是你的,其实在和你见面之前我就发现我已经怀孕了。小贝依然傻笑着,我看出她有些不正常。

小贝的话就像一个定时炸弹突然爆炸一样,让我痛苦不已,母亲晕了过去。

儿子抱着女孩,那个我的女儿,不让小兴拉她走。

小贝继续说道,我等了你十年,可你在哪里我却不知道,当我终于把身体给别人时,你又出现了,就是那么巧。

明白了,这一切全部明白了,小贝骗了我二十年,我养了别人的孩子二十年!

我的心,我的心在滴血。

我抱起晕倒的母亲去医院,我才不要管什么婚姻,恩怨。感情,我需要冷静!

母亲醒来什么都不说,总是重重的叹息。

我用轮椅推着母亲来到姗姗的墓前,几十年前我在这里栽的一棵树已经长的很高了。

母亲说,我们陈家就这么一个好媳妇,是姗姗啊!

姗姗,是我的妻,她温柔,贤惠。

姗姗,是个可怜的女人,我没有给她幸福。

看见门前的一棵树,曾有人写过这样一句话:

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全完结

八天半作品

201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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