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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亲爱的弗洛伊德 作者:玖月晞-第37章

小说: 亲爱的弗洛伊德 作者:玖月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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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甄意“嗯”一声,面对他,头一次无话可说,四处看看:“对了,有人打我电话吗?”她的手机不在身边。
“有。”他从白大褂口袋里摸出手机递给她,“静音了。”
“噢,谢谢。”
她划开手机看,卞谦的未接来电,崔菲的一条短信:“明天就不去了吧。”她反悔,不去自首了。
“言格,”甄意垂着眸,不看他,“我想多要一点儿时间,我想接这个官司,就当最后一次。或许不对,但我觉得这件事一定和艾小樱的死有关。等这件事结束了,我一定去警局。”
“嗯。”
甄意起身:“那我。。。。。。出去打电话了。”
言格点头,目送她离开。
下午的阳光洒进来,他的侧脸笼进光线里,几乎透明。
刚才让她睡着,其实很险。
把昏迷的她抱进休息室,他忽然有很多事想问她,他知道在这种时候,她说的都会是真话。
可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凝视着沉睡的她,足足一刻钟,却最终什么也没问。
他不确定在她的脑袋里,那段记忆是否清晰。
说来奇怪,12年前,她闯进他的生活时,家里人就把她的细枝末节调查得清清楚楚,但他不肯看,也不想看;8年前,他们分开后,他才开始关注她的过去。
重逢那天,他撒谎了,其实从来就没有忘记过。
#
甄意走上走廊,给卞谦回电话过去。
想想卞谦口中的巨额委托费,甄意已有猜想:“嫌疑人该不会是戚勉吧?”
“是,他已经被捕。”
被捕?
看来证据确凿。
甄意:“好,我先给他办取保候审。”
“你决定了?”卞谦大感意外,“你要想清楚。这案子非常危险,是公众在互联网上见过的最惨无人道的一幕,比之前接触过的一切,比林子翼比宋依还要恶劣。
林子翼和唐裳的案子里,你代表唐裳,公众站在你这边;后来宋依杀害林子翼,但大家同情她,影迷怀念她,所以没让你名声受损。可这次。。。。。。”
甄意吸一口气,名声对她,已是最后的光辉:“我明白。这个凶手不管有任何理由,他手段太残忍,完全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怜悯。”
卞谦提醒:“如果戚勉不是凶手,很好;可如果他是,不管你能力如何,以后你在律师这一行,都会很难做下去。”
本来就做不下去了啊!
但,只要当律师一天,就。。。。。。
甄意心里想着言格的话:“制约我的不该是道德,而是制度。即使他是凶手,也有说话的权利不是吗?”
收了电话,回头。言格站在门边,刚才的话,他都听到。
“决定了?”
“嗯。”甄意爽朗道,“医生不能挑病人,律师也不能挑委托人啊。”
“说的真伟大。”他语气中有一丝不经意的柔和。
“你不是这样?难道你会见死不救?”
“看心情。”他淡淡道,完全没心理包袱。
“心情?”她差点儿笑,“你还有心情?”
言格看她:“是的,我也有心情,只不过没什么起伏。”
“和我在一起,你心情好吗?”她真是无孔不入。
言格不答。
其实,认识她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心情。
他另起话题:“如果需要帮忙,可以找我。”
甄意狐疑:“言格,你最近真的对我。。。。。。呃,怎么这么好?”
她瘪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说得像你很不喜欢似的。”言格说。
甄意一听,咧嘴笑:“那我叫你跟着我,行咩?”见言格疑似要拒绝,“你可以帮我判断警察啊当事人啊有没有撒谎!”
“你把我当行走的测谎机器吗?”言格不客气地问,嗓音却低醇。
行走的机器?
“言格,你这么说,会让我觉得被你挑逗了。。。。。。”
究竟是谁挑逗谁?
言格干脆不理她。
#
他终究陪着她去警局。
警方的证据非常充分,比甄意想的棘手。
他们遇到了来配合调查的戚家人。
甄意问戚行远:“我想知道你能承受的最坏的情形是什么?”
戚行远脸色并不好,仿佛努力克制着情绪:“阿勉不会做这种事。我付那么高的律师费,意思就是不论如何,都不接受死刑。不论如何,我儿子都不能死。”
甄意:“我会尽力。”
崔菲在一旁淡定看着,戚行远一走,她带甄意到一边:“杀死艾小樱的凶手齐妙死了,我们没必要自首了。”
又道:“的确不能接受死刑。那等于坐实了纵火杀人,对戚氏的名声会是重创。”
甄意忽然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可崔菲意味深长说了句:“甄意,付钱的是行远,你是给他办事的。”
甄意隐隐觉得不对。
戚家,在收买她?
司瑰带甄意和言格去隔间里旁观戚家人的陈述,才进去,门被推开:
“甄意!”
是尹铎,穿了件休闲款衬衫,大方又不失轻松。他走到甄意面前,低头微笑:“真有缘,这次要做对手了。”
这次的公诉人是他。
甄意兴奋道:“非常期待。”
言格听出她话语中的期盼和激动,目光挪过来,她眼睛似乎在闪光,脸颊像被光彩点亮,带着与生俱来的自信,看上去鲜艳而明媚。
却是望着尹铎。
莫名。。。。。。不太气顺。。。。。。
他稍稍蹙眉,心想,一定是这样狭小的空间里站了太多的人,太挤了,让他不自在。嗯,就是这样。
所以,多余的人应该出去。。。。。。
他平静地看一眼那个多余的人,后者却笑得温柔,对甄意说:“我也非常期待。”
“甄意,如果遇到什么难题,可以向我请教。”
“谢。。。。。。”
“但这次我不会给你开导。”
“。。。。。。”甄意无语,“学长拿我开玩笑吗?”
“没。”尹铎笑了起来,“说真的,要是觉得压力大了,怕输,可以和我谈。”
“哦,好。。。。。。”
“但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甄意又气又笑,反而乐了。
笑点在哪里?言格抿了抿唇,不动声色地挪开目光。
司瑰见他们“相谈甚欢”,趁机看言格,他站在一旁,表情不显山不露水。怎么看怎么不在乎。司瑰想起那晚甄意失控大哭,替她心疼。
甄意停了聊天,走去言格身边,看他静默不语,做口型:
“你吃醋了?”
他看她,眼神不太明白。
她反而有些刺痛,瘪嘴:“刚才。”
“没。”非常简短。
“。。。。。。”甄意没话说了。
第一个接受问询的是戚行远,表情悲苦。据他所说,那天戚氏旗下某边缘公司召开产品发布会,不是大事,不需要他出场。他一直在公司。他反复表示,戚勉不会杀人,说到激动处,几次哽咽。
警察问起戚勉平日的个性,他说他脾气暴躁易怒,常常会和人打架。
接下来是崔菲,她那天在二楼的发布会大厅里应酬,很多人都看到了她。
崔菲态度较随意,毕竟艾小樱尸体被发现后至今没线索,现在连齐妙也死了。
她对戚勉的评价很差,甚至连死者也踩,说:“齐妙比戚勉更恶劣。”
警察无意间问及艾小樱,崔菲陷入沉思。
警察关注到:“想起有用的线索了?”
崔菲犹豫:“外公寿宴那天,我隐约听见艾小樱说,看见她爸爸和齐妙抱在一起亲……似乎是这样,印象不牢。”
甄意挑眉,这……
崔菲在故意透露线索?
最后的戚勤勤最冷静,说她一直在大厅,没上去过客房;又说爸爸准备把那家公司分出来给齐妙。
警察问会不会戚勉嫉妒齐妙得了公司,
“那个边缘公司只是个零头,从现场寥寥无几的新闻人就可以看出发展前景惨淡。”她始终面无表情,只在说起戚勉时稍有松动。
“我弟弟收留过三只流浪狗,养得很好,这样的人,不会把人活活烧死。”
#
从隔间里出来,甄意隐隐觉得哪儿不太对,忽听戚勤勤叫她:“甄律师!”
“嗯?”
走到一边,她低了声音:“我想以戚勉的名义给你付钱。”
“可我已经收了你爸的钱……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这时,不知哪儿跑出一个小女孩,撞到戚行远的腿,他蹲下来给小女孩擦花脸。
戚勤勤远远看着,淡淡道:“他很喜欢小女孩。”
甄意以为没听清:“什么?”
戚勤勤不说了:“我见不到阿勉,麻烦你多关心他。如果他衣服脏了,请给他买干净的。”
“好。”
甄意回去言格身边,咕哝:“我怎么觉得他们一家人都怪怪的?”
“因为都在隐瞒和说谎。”
彼时,他们走出了大厅。
“你看出来啦?”
“嗯……”话没说完,他接了个电话,临时有事,要先走。
#
司瑰无意回头,见甄意站在大门口,雕塑一样执着地望着。
外面飘着细丝丝的雨。言格快步走下石阶,去停车场开车离开。
甄意站在台阶上,目光始终追着他,那个眼神,不悲不伤,安静的,悄悄的,欢喜着,雨丝飘在她脸上头发上,她犹不觉,兀自守望着。
司瑰在她身边站定:“你这样望着他,他从不知道,也从不回头。何必呢?”
她心疼,“甄,算了吧。或许他不是你的那杯茶。”
甄意摇摇头。
不能算了。
虽然她也搞不清为什么那么迷恋他,但她只爱他,12年。
“甄意,喜欢他的感觉是什么?”
“安全。”
“安全?”
“嗯。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他,但我希望他爱上我。我很努力,希望他爱上我。因为我知道,他是那种爱上谁便永远不会离开她的人。如果他爱上我,就再也不会离开我。我很确定。”
“可,这样多辛苦啊!”
“不辛苦。”甄意微笑,“因为,你刚才说错了。”
“错了?”
“嗯。”甄意望着细雨中那修挺的背影,
“我不觉得辛苦,因为他一直都知道我留在原地看他,而且,他每次都会回头,每一次。”
话音未落,司瑰的心一滞,因为:
细雨纷飞,走到车门前的那个男人,回头了。。。。。。
虽然已经看不清表情,但他的确看着甄意的方向,没错,静止了两三秒。
再看甄意,她凝望着他,就那样,纯粹而专一,平静而安宁地,幸福了。
她不悲不伤,伫立守望,而他,报她一次回首。
司瑰从此记住了那一刻甄意脸上的笑容,幸福,满足,痴虔,
还有那一刻,甄意骄傲而温软的声音:
“每一次。”
#
其实,有件事,甄意不会记起,言格也早已忘记。他们都不知道,彼此的第一次相遇,不是12年前的街边;而是更远的17年前。
小学时的那场火灾,医院里混乱一片,孩子和家长的哭声不绝于耳。
小甄意没有哭,她躺在担架上,很安静。因为不哭,医护人员都忘记她了,把她遗留在角落。她脸上身上都是血污,想自己爬去找医生,可她动不了。
她的衣服破了,小孩子平坦的胸部和腹部全露在外面,又冷又痛。
一*的记者在摄影,实时报道火灾惨状。
她愣愣的,盯着摄影机,很羞愧。小手用力抓,可衣服撕裂了,遮也遮不上。
有人认出她是英雄老师的女儿,更多的闪光灯对准她,歌颂伟大的老师舍己女救他儿,问她想不想爸爸妈妈,骄不骄傲?
她懵懂又惶恐,她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几乎没穿衣服,窘迫得想钻地洞。
可就在那时,有个小男孩走过来,把他小小的海军款风衣盖在她身上,她瞬间被包裹起来,只露出脏兮兮的头。
那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儿,脸庞干净俊秀,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他没有笑,也没有说话,甚至没做停留,转身走了。
只一瞥,她都来不及记住他的脸。
是没有记住啊。
可5年后,她路见不平拔出棒球棍打退一伙小混混,一转头,看见了一个如清风般漂亮的少年。
那一瞬,莫名其妙的,毫无预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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