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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银魂]艺妓见闻录-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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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已不再是最初那个凛千华了,他回来找我的时候,我正站在满地尸骸与血泊中,抡着刀望向他。

我这才知道他并非需要我,他只是想把我跟他一同拉到地狱,也许松阳死后他就已经无法正视这个世界,他一直生活在孤独寂寞中心境完全扭曲,很遗憾,我不想与他同沦地狱,也无力拯救他,我连救赎自己也做不到,所以我选择离开,并开始了周密的计划。

我借任务远离团队逃走,还没走得太远,才发现他已经在前方等我了。

他靠着树干抽烟,悠悠的吐着烟圈,深绿色的瞳孔在夕阳下凝成血色的光,他说:“凛千华,你以为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我沉默着,不是没想到他会看穿我,只是不觉得他会这么一个人来堵我,他应该知道,我们谁也奈谁不何。

“跟我回去吧。”他说着转向我这边。

我拿着刀,轻轻摩挲着刀鞘,说:“不,我不想回去。”这是小客人的刀,是我力量的来源,这一年它陪着我闯过多少生死关头,如今我已离不开它。

他看着我,许久才道:“你觉得我会放你走吗?”

我摇头,苦涩的笑道:“你说你了解我,那你也应该知道,只要我决定了做什么事,就是死也不会收手。”

他朝我走过来,我紧张的握紧了刀,他未拔刀,我也同样,只是警惕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走到我身边,随即绕过了我。

“明日再走,我不拦你。”

我看不透他,却知道他不会轻易放过我,这种状况出乎我的意料,他不是言而无信之人,他不说,我便不会多问,我跟在他身后回去。

夜里,他拨弄三味线,让我给他跳一支舞,他撷一朵玫瑰插在我的发髻上,我随着他的拨出的音符翩然起舞,像那时在吉原一样。

他问我是否会去找小客人,我笑着看他,反问他:“你觉得呢?”

如果我真的会回去找小客人,当初就没有必要离开他,我离开高杉的唯一理由大概就是所谓的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吧,即使表面还能相处下去,但时间一长,弊端就会暴露,我不希望这个美好的世界被毁掉,或早或晚我会背叛他,毁了他所有计划。

他拨开我的绷带,看着我丑陋的眼睛,说:“现在我还真是要忘了你这只眼睛是什么模样了。”

我垂下眼睑,他俯身亲吻我结成肉块的右眼。

第二天,我离开了鬼兵队,来岛又子一向讨厌我,却忍不住别过头吸鼻子,我微笑着与她道别。

离开前,我与高杉达成了协议——若是以后他需要我出力,我会尽量帮他。

现在我要去那个属于我的归处,在那里我什么都不怕,能肆意享受阳光与微风,我要在那里盖一座房子,面朝茶园,春暖花开。

作者有话要说:写多少是多少,丫蛋的!我居然在最后这半段找到了感觉,怪不得觉得这两章怪怪地,写最后这点的时候我才觉得就应该是这种发展,淡然的、忧伤的、接下来是温馨的。

希望我把故事圆回来了

全更!

如果因为一点偏差要弃文的我不会拉着你,我接受中肯的意见而不是一味的指责,在此感谢一路追文到现在BW的或者留言的读者。

 24找到我家1

我回到了这片荒芜之地,这里以前依稀住了几户人家,小姨的、我家的,经过多少火热盛夏、寒冷严冬,这些房屋早已颓废坍塌。

这些日子里我存了不少积蓄,城镇离这里有些远,我雇佣了工人开始重新修整房屋,造价比得上重新修建一座,施工师傅给我推荐了不少款式的简单和室房屋,我摇头拒绝了。

这对我而言,不仅仅是一个屋子,而是我的家。

这些年在外面经历得太多,如今我仍是回到了这里,我想,也只有这里能够接纳我了吧。

建造房屋用了三个月,我买了一些简单的家具与装饰品,把它建造成属于我的地方。

离开时,施工师傅告诉我,“你一个女人住这里不害怕吗?附近有没有人,很危险的。”

我笑着说,“没关系,我喜欢这里。”

他摇着头走了,施工师傅们从来不在晚上加班,即使我肯多给他们些加班费,因为城镇有传言——这附近常有鬼怪出没。

我不信牛神鬼怪,只要心里有阳光,我就无所畏惧。

我在这里住了下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弹琴、一个人挥刀、一个人睡觉,可我却觉得生活是如此的充实,比在鬼兵队的那段时间,充实得多。

我不需要担心生计问题,余下的存款也足够养活我下半生,我开始重整茶园,荒野太大,我一人之力不足,所以只是开垦了几块土地,四月上旬是种植茶树的最好时机,我买了茶籽种下,秋耕冬锄,九月,我种了少许草莓,可能经验不足的关系,即使听人说过要如何种植,寒冬下我的草莓依然冻死了不少,此后我便更加用心地照顾这些脆弱的小植物。

茶树没有三四年是不能采的,次年六月,我种下的草莓成熟了,我尝了一颗,色泽与味道都不错。

早上五点起床,用报纸与柔软的纸苏在篮子里垫了一层,采下最新鲜的草莓放了满满一篮,地里还有许多,我想我要送上个四五天才能送完吧。

走到城镇不过花了半个小时,从城镇赶到歌舞伎町倒是有些远,车上颠簸,人也多,我尽量护住手里的草莓,可别压坏了。

重新回到歌舞伎町,我心里或多或少有些感慨,我先去看了初春,遗憾的是初春已经搬走了,也许是在红樱事件那个时候走的,随后我去几松店内看过,店里生意一般,只有两个客人,几松在擦着柜台,我过去,她抬头看到我后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好久不见。”

我点头微笑,“好久不见。”

她给我煮了碗面,我最后连汤都喝完了,她的面还是那么好吃,一点都没变,是种怀念的味道。

她没有问我眼睛的事,这让我很宽心,我从篮子里拿出些草莓给她,她愉悦的收下了,我对她说:“今天要吃完哦,我种了好多,明天还给你拿来。”

她哭笑不得,“这么远你明天还来么?不麻烦啊。”

“不麻烦。”

她看了看我的篮子,说:“你是来见他的吧。”

我摇摇头:“不,没打算见他,只是想让他尝尝我亲手种下的东西。”

几松看着我沉默了好片刻,才道:“你亲手种的不止是草莓啊,你走了之后,那家伙来找过你很多次,我一直后悔没有留下你老家的具体地址。”

我知道他会找我,当初给几松说老家的地址时也只提了个大范围,我说:“后来他不是没来了吗。”

她点头。

我伸出手心覆上她的手背,轻声道:“这样就好。”

离开几松的面店,我走去万事屋,望着左右的街景,我加快了脚步,很想快点到那个曾与他相伴的地方,那两年,我跟他一直在面店与万事屋这条路上徘徊,他送我回来,或者我跟他一起散步,也偶尔跟他一起出去工作,这条路就算是闭着眼我也能寻到万事屋吧,实在是熟到了骨子里。

走到登势婆婆的酒馆外,我躲在墙后看着楼上的万事屋,门口很久都没动静,我想也许他出去了,便提着篮子走上去。

原本是打算把草莓放在门口就走的,可走到屋外我却怎么也挪不动脚步,实在是太想他了,心里的装满思念的容器像是被灌满溢出,等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推开了万事屋的门。

屋里没人,里面的摆设未曾变过,桌上放着一本JUMP,我上前摸着它,仿佛还能感觉到小客人的体温,我能想象他躺在沙发上看JUMP的场景;坐在桌后的椅子上和草莓牛奶的场景;睡眼惺忪从被窝里爬起来的场景。

盥洗室内多了谁的日用品,有些可爱,也许是上次我见到过的那个小女孩儿。

我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也不知道小客人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为他做点什么,送上亲手种下的草莓给他,希望他能尝上一口,如此微小的愿望,只要能实现便好。

翌日,同样的时间,我来到了歌舞伎町,提着一篮新鲜的草莓,依然是先给几松送了些去,这次我给登势婆婆带了些。

走到酒馆外,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袋子,装了小半袋放在酒馆门口,再提着篮子去了楼上,没想过要打扰到谁,只是想悄声地来,安静地走。

可我没想到万事屋内有人,并不是小客人,而是那个戴着眼镜的少年,他看到我时愣了好一会,然后问道:“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他似乎忘记了我,也是,我们算起来还是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人,我朝他笑了笑:“你认错人了吧。”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挠着后脑勺,腼腆的笑道:“你是有事要委托我们吗?”

我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前段时间我一个亲戚托你们办了点事,现在他身体有点不适,托我来看看你们,给你们送点水果。”

我提出篮子递给他,他有些受宠若惊,连忙道谢着,又进去拿了水果盘装草莓,一边说道:“昨天我们也收到一篮草莓呢,不知道是不是你送的啊,真是不好意思,你特地这样跑过来。”

我微笑着摇头,他迎我进屋,又给我倒了杯水。

“昨天你送的草莓都被银桑跟神乐吃掉了,那个两个笨蛋动作真快啊,我才吃到两个啊,哦……怎么跟你说起这个来了,哈哈……真是抱歉,让你见笑了。”

我能想象小客人跟那个中国女孩抢草莓的样子,一定是丑态百出吧,我心里却是很温暖,“草莓怎么样,还好吃吗?”

他连忙点头:“嗯!超好吃的啊!今天我一定要偷偷留点起来。”

我们闲聊了一会,我问了他小客人的近况,他说得眉飞色舞,看起来小客人的小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不过我猜他到现在都还没给登势婆婆付过房租吧。

现在小客人只是出去买JUMP了,一会就会回来,我向少年告别,少年便送我到门口。

我走到楼下,看到登势婆婆正在门口抽烟,她瞟了我一眼,说:“进来坐坐吧。”

原来她是在等我啊,什么时候发现的呢,我跟随她一起进了酒馆内。

她开了瓶红酒给我倒上,凯瑟琳也凑过来,嘘寒问暖的话是少不了的,登势婆婆虽然没什么表情,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但她的心肠很好,也知道什么该提什么不该提,可有一件我一直不想面对的事,她还是丢出来摆在了我的面前。

她对我说:“你该去见见他。”

凯瑟琳喝了口酒说:“见谁啊?那个混蛋卷毛吗?哦对,你得让那卷毛还钱,他上次偷了登势婆婆几千块呢!”

登势婆婆吼道:“你说的是自己吧!”

凯瑟琳面不改色。

即使这么久不见,他们依然是这副模样,我抿了一口红酒,淡淡道:“见了不如不见。”

她仍是用一种凌厉的目光扫视过我,像是要将我洞悉穿,“那你还来这里做什么?”

我苦笑着,这句话还真的是一阵见血……如果心里没有一点点期盼,我又怎么会在这里,我只是……太思念他了。

登势婆婆有些不耐烦,吐出一口烟圈有些恼怒道:“一个个都这样,你们这两个笨蛋我看着都烦。”

凯瑟琳插话:“对!那个混蛋卷毛看着就烦!”

登势婆婆给了凯瑟琳一记拳头,“你也一样!”

离开的时候,登势婆婆对我说,“那个卷毛迟早会察觉的,你知道,他是个神经很敏锐的家伙,那个时候,他要是问我,你说我要怎么跟他说。”

我掀开帘子,外面的夕阳洒在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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