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同人电子书 > (盗墓笔记同人)深山古墓的埋葬-酷爱到我碗里来 >

第2章

(盗墓笔记同人)深山古墓的埋葬-酷爱到我碗里来-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一直,在叫我的名字。”
  司徒这才反应过来,操,我还有说梦话的习惯?完全不知道啊!
  “你他妈听错了。”什么都不用管,先否定再说!想着要怎么解释的时候,就有只毛茸茸的小黑脑袋凑了过来,它在司徒的胳膊上蹭啊蹭把粘在脑袋上的树叶蹭掉了。
  借口这不就来了嘛。
  “老子叫的是麒麟,你少自恋。”司徒一把抱住麒麟面向小哥,嘴上依然不饶人。
  小哥也没回话,看了司徒一眼抱过麒麟放到自己腿上给它顺毛,顺便把粘在尾巴上的树叶摘下来。司徒掏出一根烟悻悻地塞进嘴里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吐出。
  这日子要怎么过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挺莫名其妙的,其实一开始就是上面的剧情,想让司徒把小哥接走
  无视三苏的原著算了,可是三叔又开坑了,这南派三坑让人又爱又恨啊
  那个简简单单的“十年了”就虐了我一脸
  不过越来越基情了啊,天真看手指长度就能认出小哥,看发型就能认出小哥
  看肌肉就能认出小哥,十年只为这一次救出小哥而行动
  如果这都不算爱
  _(:3 」∠)_好想弃坑啊,我就随便写写
  此处应有【错误的打开方式】

  ☆、第二章、再遇

  
  事情是这样的。
  虽然不像梦里那样遇到了小哥,司徒确实在八月份去了长白山旅游了三天两夜,还随手买了个两万三千三的翡翠玉佩把玩,可惜手滑掉地上摔得四分五裂,碎了一地的石头渣滓。
  果然便宜没好货,都不抗摔。
  当时的司徒并不着急,毕竟十年的时间都等了,还嫌再等几天吗?
  然而梦里的小哥遵守了约定归来,虽然失了忆。
  现实却远远不如梦境。
  十年前小哥孑然一身离开,那个时候两人以十年为约,十年后小哥会回来,如果回不来司徒就会去找他,就算掘地三尺把地球挖穿也要找到他。
  转眼,十年了。
  又过了两个月。
  小哥却迟迟没有出现。
  司徒焦躁地等着小哥,十年可没有想象中那般好过,好不容易熬出头了却没有任何结果,任谁都都会失控。司徒心想就算小哥变老了长了皱纹他也认了,只要他肯回来,可是小哥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完全消失在司徒的世界里,司徒只能咬着牙动用他所有的情报网去搜寻。
  一点消息都没有,一个人活在世上竟然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那个时候司徒才意识到,茫茫人海,世界竟然如此之大。
  司徒想,或许小哥在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或许,当初的小哥选择离开就是去主动送死的。
  现在想来,小哥根本就没有说过他会回来。
  司徒没有放弃,他选择相信自己的情报网继续去找,他不信一个大活人会突然从世界上消失。与寻找小哥一同进行的,还有寻找自己的陵墓,一个远古皇陵。
  因为司徒的身体已经大不如从前,司徒隐约记得自己的全盛时期,可能就是刚从墓里爬出来的那段时期是刀枪不入的,身体如同钢筋铁骨般强硬,不然也不会在混战的年代集结一帮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占山为王做土匪头子了。
  可是几十年下来,现在的自己只比普通人强上一些而已,再这样下去司徒觉得死亡只是时间问题。思来想去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就是自己的陵墓,为什么自己会从千年的沉睡中突然苏醒变成活死人,一切的答案都在那个陵墓里。
  然而司徒只记得近二十几年的事,再之前就模糊不清了,他明明记得就是从昆仑山的某个盗洞里出来的,而且还回去几次拿过陪葬品卖了不少钱,再想去找的时候就已经找不到了。
  如果不是这些年自己都不曾衰老,连体型都不曾改变,司徒自己都不会相信什么活死人。
  毕竟现在的司徒实在太年轻了。
  证件上的司徒只有二十九岁,这种年龄加上年轻的脸暴露在世人眼中过久迟早会被怀疑,所以司徒每隔十五年就会隐约很久,而今年也到了最后的期限。司徒果断隐退幕后将青龙帮以及所有生意推给承语搭理,然后在这一年里彻底退出。
  要么随便找个乡下过过采菊东篱下的悠闲生活,要么干脆出国旅游,选择还是很多的。
  然而现下最重要的只有小哥和古墓。
  想起第一次见到小哥的时候,不就是在地下的古墓吗?
  是不是只要继续盗墓,再见到小哥也不再是奢望了?
  司徒苦笑着放低椅背躺在驾驶位上打算小睡一下,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是2015年10月13日下午2点37分23秒。两周前司徒收到一份可靠的情报,在峡西边南深山里有一处古墓规模非常大,很可能是皇陵。司徒立即召集人手筹备装备,因为是皇陵不能小觑,司徒决定带两队人马出动。
  虽然地点不在昆仑,还是值得一去的。
  先行小队有八人,一个精通堪舆寻龙点穴的风水先生加上七个认钱不认人的雇佣兵,先找到准确位置打下盗洞后原地待机,已经在两天前出发。司徒这支队伍却是散户,找了个盗墓兄妹组算是古墓里的向导,还有一个人是特高价请来的私人保镖。
  毕竟盗墓这种事,连兄弟都能反目还有什么人值得信赖呢?
  请个保镖多少能站在自己这边,才能保障一点点的安全。
  虽然,司徒谁都不会去信任。
  刚要睡着车窗就被敲响了,司徒看了眼时间已经四点半了,正是保镖到货的时间。啧了一声司徒下了车却只看到一个中年小胡子满脸谄媚的笑容,根本没有保镖的影子。
  “我操,别告诉我你这小塑料体格也要试试当保镖。”司徒掏出根棒棒糖塞进嘴里嗤笑道,小胡子连忙摇头说:“哪能哪能啊,这次给您找的保镖身手相当了得,据说对倒斗也颇有研究,是道上朋友介绍的。您的保镖我怎么敢怠慢呢,就算再难请也给您请来了,绝对保证您倒斗就跟地下观光一样畅通无阻,只要您……”
  “得得得,别叽歪了,人呢?”司徒不耐烦地打断道。
  “这不,在您身后呢。”
  后备箱被人打开,司徒挑着眉转过身只看到后备箱盖子高高地翘着,应该是有个人正在往里面塞行李。司徒嘿了一声心想这厮真是自来熟啊,连声招呼都不打到底要不要脸啊。
  戴着黑皮手套的手抬高将后备箱盖子压下来盖上,司徒就看到了一张熟悉无比的脸。
  手上的棒棒糖脱手掉到地上,司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起灵……”
  那么找那么找都没有找到的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司徒真的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表情才是正确的。熟悉的面无表情,熟悉的淡漠冷静,熟悉的年轻面容。
  真的……是你?
  听到名字那人这才正眼瞧了司徒一眼却没做任何表示,然而身旁的小胡子却大感意外,毕竟连他都不知道这个人的来历名字,只知道道上的人都叫他小哥,他还愁怎么把人介绍给司徒呢。
  “诶?你们认识?那感情好,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小胡子顿了顿也没留意到司徒到底有没有听,继续说:“不过,我听说这小哥前不久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只跟自己的小伙伴一起行动。”说到这里压低声音像是防止小哥听到一样,说:“我一开始去请人的时候人家根本没反应,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答应了,是知道有老熟人了才来的吧。”
  司徒砸吧了一下嘴从恍惚中回过神来,看着小哥坐到副架系好安全带。司徒用手抹了抹脸再次掏出棒棒糖塞进嘴里冷静一下,回想着小胡子说的话脑子里一片混乱。
  “失忆?”
  司徒记得小哥确实说过回来见他最后一面就忘了他的事,难道真的能说忘就忘?
  这不扯淡吗!
  “我也是听他朋友说的,是不是真的我也不知道。这小哥也不说话,我问他也不吱声,他朋友都叫他闷油瓶,听这称呼就知道人有多闷了。”小胡子的说话声时大时小,毕竟在人前说坏话也不光彩。“不过不用怀疑身手问题,一定保护得您非常周全,这点我敢用人格担保。”
  小胡子满嘴跑火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司徒只能从一堆废话里挑出有用的话听。
  “他朋友?他还有朋友?谁?”
  小胡子刚提起一口气要回答,司徒一摆手不想听了这口气就噎在了喉咙里上不能出下不能顺,捂着脖子哽了半天才连连咳嗽活了过来。司徒啧了一声表示人已经收到,中介人的费用不会少他的。
  等小胡子走后司徒站在车外沉思了五分钟,五分钟里司徒想了很多很多。
  小哥没有死,也就是说他这十年是躲着自己生活的。他有朋友,所以他并不孤单可能生活非常滋润。从态度上看确实跟第一次见到小哥时一样,失忆这点是可信的。
  然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为什么十年了小哥一点都没有衰老?
  别说什么驻颜有方的屁话,人活着就会成长,就算不会老也会给人一种成熟的感觉。
  那种感觉是不会骗人的,但是小哥没有变。
  和从前一模一样。
  除了,他的记忆里没有司徒这一点外,一模一样。
  司徒闭上眼吐出一口浊气不让自己胡思乱想,把衰老放在一边先不谈,司徒只想知道现在的自己该如何面对失忆的小哥,是抱住他述说两人的过去?还是配合他一同舍弃过去?
  打开车门,司徒坐在司机的位置上打着火。
  既然小哥选择忘了他,既然小哥有自己的朋友自己的生活……
  为什么还要去打扰他呢?
  那,这十年又算什么?
  不甘心是肯定的,司徒侧头看向小哥。
  如果,如果他还戴着戒指,司徒决定就算他真的失忆了也要不择手段地追回来。
  “我叫司徒,你呢?”
  司徒面带笑容冲小哥伸出了左手,小哥瞥了他的手一眼却没动作。
  “你叫过我的名字。”小哥的声音很淡,没什么感情上的波动。
  司徒在心里操了一声,这小子还是跟以前一样的欠扁。
  “握手是基本的礼节好吗!怎么说老子都是你雇主,从哪种角度你都该服从我。”
  小哥的视线从司徒的手指转移到司徒的脸上,很给面子的伸出左手和司徒握了握。虽然小哥戴着黑皮手套,但是手下的手感清楚地告诉司徒,小哥并没有戴戒指。
  啊啊,选项已经有了结果。
  司徒沉默着松开手抓住方向盘,目视前方。
  全当是一场梦吧。
  一场,破碎的盛夏夜之梦。
  车子原地震颤着,气氛凝重了足有一分钟,意外地却是小哥先开的口。
  “你结婚了?”
  现在的司徒实在是没心情应对小哥的八卦,只敷衍地应了一声:“结个屁,老婆跟人跑了。”
  “……”
  气氛再次凝重起来。
  “戒指让我看看。”还是小哥的声音:“很特别。”
  司徒心想:不是叫闷油瓶吗,这废话还挺多。
  却没太在意,司徒瞥了眼左手无名指上的龙形戒指,啧了一声。
  戒指刚拿到手里时司徒并没有细看过,毕竟只是一时兴起的产物,到底长什么样子做工精不精细都是次要的。不过这十年来司徒一直佩戴着只有洗澡时才会摘下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戒身围绕着一层淡淡的血雾,像是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