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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人性的枷锁-第88章

小说: 人性的枷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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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亲爱的老兄,那你为何不把葬礼办得像是给一位乞丐送葬那样呢?那样的话,或者还有点儿诗意呢。你就是有一种在办平庸的事业方面从来不会有过错的本能。”
菲利普脸红了,但并没有搭腔。翌日,他同厄普姜一道坐在他出钱雇来的马车里,跟在灵枢的后面。劳森不能亲自前来,送来了只花圈,以示哀悼。为了不使灵枢显得太冷清,菲利普自己掏钱买了一对花圈。在回来的路上,马车夫不时挥鞭策马奔驰。菲利普心力交瘁,顿时酣然人睡了。后来他被厄普姜的说话声唤醒了。
“幸好他的诗集还没有出。我想,我们还是把诗集推迟一点出版的好。这样,我可以为诗集作序。我在去墓地的途中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我相信我能够做件非常好的事。不管怎么说,作为开头,先为《星期六评论》杂志写篇文章。”
菲利普没有接他的话茬。马车里一片沉静。最后还是厄普姜开腔说:
“我要充分利用我写的文章的想法恐怕还是比较明智的。我想为几家评论杂志中的一家写篇文章,然后将此文作为诗集的前言再印一次。”
菲利普密切注视着所有的杂志,几个星期以后,厄普姜的文章终于面世了。那篇文章似乎还掀起了一阵波动,许多家报纸还竞相摘要刊登呢。这确实是篇妙文,还略带传记的性质,因为很少有人了解克朗肖的早期生活。文章构思精巧,口气亲切动人,语言也十分形象生动。伦纳德·厄普姜撷取克朗肖在拉丁区与人交谈和吟诗作赋的几个镜头,以其缠绕繁复的笔调,将它们描绘得有声有色,风雅别致;经他笔下生花,克朗肖的形象顿时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变成了英国的凡莱恩①。他描写了克朗肖的凄惨的结局,以及那个坐落在索霍区的寒枪的小阁楼;他还允许自己有节制地陈述为说服那位诗人移居一间坐落在百花争艳的果园、掩映在忍冬树树荫里的村舍所作的种种努力,他那严谨的态度着实令人神魂颠倒,使人想起他的为人岂止是谦逊,简直是豁达大度。写到这里的时候,伦纳德·厄普姜添枝加叶,大肆渲染,其措词显得端庄却又战战兢兢,虽夸张却又委婉动人。然而有人却缺乏同情心,虽出于好心但却又不老练,把这位诗人带上了俗不可耐却体面的肯宁顿大街!伦纳德·厄普姜之所以用那种有所克制的诙谐的口气描写肯宁顿大街,是因为恪守托马斯·希朗爵士的遣词造句的风格所必须的。他还巧妙地用一种讽刺的口吻叙述了克朗肖生前最后三个星期的情况,说什么克朗肖以极大的耐心忍受了那位自命为他的看护的青年学生,那位青年学生好心却办了环事。还叙述了那位天才的流浪者在那不可救药的中产阶级氛围中的可怜的境遇。他还引用了艾赛亚②的名言“美自灰烬出”来比喻克朗肖。对那位为社会所遗弃的诗人竟死在那俗不可耐的体面的氛围之中,这一反语运用得妙极了,这使得伦纳德·厄普姜想起了耶稣基督置身于法利赛人③中间的情景来,而这一联想又给了他一个略显文采的机会写下一段字字玑珠的佳文。接着他又告诉读者,说逝者的一位朋友把一个月桂树枝编成的花圈安放在仙逝的诗人的心口。在讲述这一雅致的想象时,他那高雅的情趣竟使他能容忍仅仅暗示了一下而没有直接点明这位朋友是谁。还说死者的那秀美的双手以一种诱人情欲勃发的姿态安放在阿波罗④的月桂枝上。这些月桂枝散发着艺术的幽香。它比那些精明的水手从物产丰富的、令人不可思议的中国带回来的绿宝石还要绿。跟上文相比,文章的结尾更有画龙点睛之妙。他详细叙述了为他举行的中产阶级的平淡无奇、毫无诗意的葬礼的情况,本来对像克朗肖这样的诗人,要不就应该像安葬王子那样,要不就该像埋葬一个乞丐那样举行葬礼的。这是一次登峰造极的打击,是腓力斯⑤人对艺术、美和非物质的事物取得了最后胜利。
①法国诗人保尔·凡莱恩(1844…1896)。
②艾赛亚,基督教《圣经》中的人物,希伯来的大预言家。
③法利赛人,古代犹太教一个派别的成员。该派标榜墨守传统礼仪,基督教〈圣经》中称他们是言行不一致的伪善者。
④阿波罗,古代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据传说,阿波罗爱上了河神涅涅俄斯的女儿达佛涅。当达佛涅拒绝了他的爱情后,阿波罗穷追不舍,将要追及时,由涅俄斯把她变成了一株桂树。阿波罗便采了一些月桂树的枝叶做了一个花,冠,戴在自己的头上,作为永久的纪念。后世“桂冠诗人”一词即起源于这个故事。
⑤腓力斯,巴勒斯坦西南岸的古代国家(公元前12世纪至4世纪)。腓力斯人是犹太民族的强敌,一般被视为没教养、不懂文学艺术的人。
伦纳德·厄普姜从未写出过这么好的文章。这篇文章堪称富有风韵、文雅和怜悯的奇作。在文章中间,他不时引用了克朗肖写得最好的诗句,因此,当克朗肖诗集出版时,诗集的灵魂早已被抽去了,但是他却把自己的观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就这样,他成了一名引人瞩目的评论家。以前他看上去似乎有些傲气,但是,这篇文章里却充满了暖人心扉的人情味,使人读来趣味隽永,爱不释手。
86
转眼间,春天到了。外科门诊部的敷裹工作一结束,菲利普便上住院部当助手。这项工作要延续半年之久。每天上午,助手都得同住院医生一道去查巡病房,先是男病房,然后是女病房。他得登录病情,替病人体检,接着便同护士们在一起消磨时光。每周两个下午,值班医师带领几名助手查巡病房,研究病情,给助手们传授医疗知识。这里可不像门诊部,工作显得平淡、单调,同实际挂得不紧。尽管如此,菲利普还是学到了不少东西。他同病人们相处得很融洽,看到病人们张着笑脸欢迎他去护理他们,颇有点沾沾自喜哩。其实,他对病人的痛痒也不见得有多深的同情,不过他很喜欢他们,在人前从不摆架子。因此,他比其他几位助手要得人心。菲利普性情和顺,待人厚道,言语暖人心窝。正如每一个同医院有关系的人一样,菲利普也发觉男病人比女病人要容易相处些。女病人动辄发牢骚,脾气环透了。她们常常言词刻薄地抱怨疲于奔命的护士们,责怪护土对她们照顾不周。她们一个个都是令人头痛的、没心没肝的臭婆娘。
菲利普真够幸运的,没隔多久就交上了一位朋友。一天上午,住院医生把一位新来的男病人交给了菲利普。菲利普坐在床沿上,着手往病历卡里记载病人的病情细节。在看病历卡的当儿,菲利普发觉这位病人是位新闻记者,名字叫索普·阿特尔涅,年纪四十八,这倒是位并不常见的住院病人。该病人的黄疽病突然发作,而且来势还很猛。鉴于病状不明显,似有必要作进一步观察,就被送进病房里来了。菲利普出于职业需要,用一种悦耳动听的、富有教养的语调问了一连串问题,病人都一一作了回答。索普·阿特尔涅躺在床上,因此一下子很难断定他是高是矮。不过那小小的脑瓜和一双小手表明他个儿中等偏矮。菲利普有种观察别人的手的习惯,而眼下阿特尔涅的那双手使他看了感到十分惊奇:一双纤小的手,细长、尖削的手指顶端长着秀美的玫瑰色指甲,皮肤很细腻,要不是身患黄疽病的缘故,肤色定是白得出奇。阿特尔涅把手放在被子上面,其中一只手稍稍张着,而无名指和中指并拢着,一边在跟菲利普说着话,一边似乎还颇得意地端详着他的手指呢。菲利普忽闪着晶莹发亮的眼睛,扫视了一下对方的脸盘。尽管脸色苍黄,但仍不失为一张生动的脸。眸子蓝蓝的,鼻子显眼地凸露着,鼻尖呈钩状,虽说样子有点吓人,倒也不难看。一小撮花白胡须翘翘的。脑顶心秃得很厉害。不过他原来显然长着一头浓密的鬈发,还挺秀气的哩。眼下他还蓄着长发。
“我想你是当记者的,”菲利普开腔说。“你为哪家报纸撰稿呀?”
“不管哪家报纸,我都给他们写稿。没有一家报纸打开来看不到我的文章的。”
此时床边就有一张报纸,阿特尔涅伸手指了指报纸上的广告。只见报上用大号铅字赫然印着那家菲利普熟悉的公司的名称:莱恩…赛特笠公司位于伦敦雷根林大街。下面紧接着是司空见惯的广告:拖延就是偷盗时间。字体虽比上面的略小些,但也够突兀显眼的了。接下去是一个问题,因其问得合情合理,故显得触目惊心:为什么不今天就订货?接着又用大号字体重复了“为什么不呢?”这五个大字,字字犹如一把把榔头,在敲击着时间偷盗者的良心。下面是几行大字:以高得惊人的价格从世界各主要市场购进千万副手套。宇内几家最可靠的制造商出产的千万双长统袜大减价。广告最后又重复了“为什么不今天就订货?”这个问题,不过,这次字体写得就像竞技场中的武土用的臂铠似的。
“我是莱恩…赛特笠公司的新闻代理人。”阿特尔涅在作自我介绍的当儿,还挥了挥他那漂亮的手。
菲利普接着问些普普通通的问题,其中有些不过是些日常琐事,而有些则是精心设计的,巧妙地诱使这位病人吐出他或许不想披露的事情来。
“你到过外国吗?”菲利普问道。
“曾在西班牙呆过十一年。”
“在那儿干啥来着?”
“在托莱多的英国水利公司当秘书。”
此时,菲利普想起克拉顿也曾在托莱多呆过几个月。听了这位记者的答话,菲利普怀着更浓的兴趣注视着他。但是,他又感到自己如此情感毕露很不合适,因为作为医院的一名职员,他有必要同住院病人保持一定距离。于是,他给阿特尔涅检查完毕后,便走向别的病床。
索普·阿特尔涅的病情并不严重,虽说肤色还是很黄,但他很快就感觉好多了。他之所以还卧床不起,是因为医生认为某些反应趋于正常之前,他还得接受观察。一天,菲利普走进病房时,发现阿特尔涅手里拿着支铅笔,正在看书。菲利普走到他的床前时,他突然啪地合上书本。
“我可以看看你读的书吗?”菲利普问道,他这个人一瞧见书不翻阅一下是不会罢休的。
菲利普拿起那本书,发觉是册西班牙诗集,都是圣胡安·德拉克鲁斯①写的。在他翻开诗集的当儿,一张纸片从书里掉了出来。菲利普拾起一看,原来纸上写着一首诗呢。
①圣胡安·德拉克鲁斯(1542…1591):西班牙神话作家、抒情诗人。
“你总不能说你这是借定诗来消闲吧?对一位住院病人来说,做这种事是最不合适的。”
“我这是试着搞些诗歌翻译。你懂西班牙语吗?”
“不懂。”
“嗯,有关圣胡安·德拉克鲁斯的事儿,你都知道啰,对不?”
“我真的一无所知。”
“他是西班牙的神秘人物之一,也是西班牙出类拔萃的诗人之一。我认为把他的诗译成英语倒挺有意思的。”
“我拜读一下你的译搞好吗?”
“译稿还很粗糙。”阿特尔涅嘴上这么说,可他的手还是把译稿递到了菲利普的面前,其动作之快,正表明他巴不得菲利普一读呢。
译稿是用铅笔写的,字体清秀,但很古怪,像是一堆黑体活字,难以辨认。
“你把字写成这样,是不是要花很多时间呀?你的字漂亮极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应该把字写得漂亮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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