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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木子美文集-第10章

小说: 木子美文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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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自己特有才华,什么事都能干好。事实好像也是那样。离开大半年了,他的名字还时常挂在那些员工口上,他的作品也一直挂在墙上。新来的员工仿佛对他也很熟悉,哪怕就是冲冲,一次问他有否一举成名的广告人,他肯定地说是汉森,语气里带着钦佩。

坐在车上时,我会想像汉森怎么过洛溪大桥,有没有塞车,是否跟我一样碰见过载满食品猪或者不锈钢管的车,是否也留意奥林匹克花园、碧桂园。我想像他在顺德做项目时通宵达旦疯狂加班的日子。我还能想起他家贴在墙上的作品,跟我在公司见到的一模一样。他不会像冲冲那样不耐烦,他把创意草图给我看,让我一起想像,还夸过我聪明。我们一起抽烟、喝酒,分吃半条罐头鱼,偶尔也分享一张床。我还能想起他说我是一只白雀。我还能想起他为我擦拭二十岁生日那天流下的眼泪,他说我把一年的眼泪都流光了,我却在那年流了最多眼泪。我还能想起,和他一起坐14路夜班车,他拉着我在陌生的街道狂跑,抱着我在滴雨的屋檐下唱歌。我还能想起,和他一起在地下通道,坐在弹吉他卖唱的流浪歌手旁边哼哼,伤害了歌手的自尊。我还能想起很多,在他离开广州的最后几天,还带着哭腔问他能记住些什么。可,我居然记不清他的脸了。

后来,我重新记起他的模样。我在公司的旧文挡里找到他的名字,进入他的网恋记录,在他们的对话中找到了熟悉的描述:

“我一直是,累了,又没有人安慰。有时想哭,但哭不出来。我初入行时有过连续六十个钟头干活,接着去客户那儿拿提案的记录,客户说:‘你该休息了。’我就哭了。”

……

“我,坚强、倔强,爱幻想,满脑子歪主意。口花花,心专一。多数女孩认为我英俊,是黑马王子。男人味十足,但不爱修边幅,我认为不值得。”

就是这样,他重新清晰了。

网恋记录的时间显示他们从18:50聊到次晨两点以后。看完漫长的对话,已是傍晚七点。正是中秋节,公司冷冷清清。我毫无表情地离开。感到冷。在附近一家咖啡厅吃一份黑椒牛扒。然后打上一辆出租车,来到每个周日下午看电影的Take Five,要了一份血腥玛丽,坐在靠窗第二个位置。坐了很久,眼泪都流不出来。我掏出日记本,写我在酒吧看到窗外一个光着上身走来走去,不像失忆,也不像找寻什么的男人;写血腥玛丽不好喝,像番茄沙律拌了威士忌。


容器 六

 居住在同一座城市时,我总努力忘掉一个人;等他到了另一座城市,再把记忆碎片重新拼贴。因为离开是终止,就像有时“好”是一个结束语。

这种拼贴是场体面的葬礼。我穿上最庄重肃穆的黑衣,领口别一朵小白菊,哀悼、恸哭、诉说衷肠,像大多数人那样,不再对死去的人抱怨什么,而是在葬礼上温情脉脉把一切包装。


参加完葬礼的人们,照常吃饭、喝酒、读报、通奸、欺诈。总可以有一个时间、地点、事件,继续生活。

我坐在Take Five那么久,包括写完日记,喝完血腥玛丽之后,眼泪始终流不出来。决定中断悲伤方面的想像,开始联想电影。比如《重庆森林》里阿武一失恋,就会去跑步,让体内的水分蒸掉,这样眼泪就不会流出来。仿佛很有道理:跑步这么私人的事情。

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今天也是。坐在了Take Five,就该忘记葬礼,而想与它无关的事,比如电影、容器、爵士、威士忌。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做合适的事。

“电影的发明实在是基于一个天大的错误,你自以为可以记录一个人影像,并通过重新制作,然后一劳永逸地将它进行投射。换句话讲,就是相信一段胶片比一块石头或者记忆更能够金刚不坏。这个奇怪的信念意味着,从格里菲斯到布烈松,整个电影史都在犯一个错误:那就是试图使电影比音乐更能表达概念,比小说更能描绘图景,比绘画更能展现情感。一言蔽之:是电影就不可能不犯错。”

这是法国“新浪潮”著名导演戈达尔在影片《女人就是女人》中的旁白。我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从容器对它的译文中得知。容器喜欢音乐、电影与喝酒,没有稳定的工作,从不写作,只翻译。

电影接近我的时候,是不知不觉的。

刚开始,我把电影当声像小说阅读。因为,我可能更喜欢小说。只不过,介绍电影的人比介绍小说的人要多。看电影是群体行为,是流感,富有传染性,感冒的感觉无人不知,还可以商量服用白加黑或康泰克;读小说则更像肝炎,它传染,但速度很慢,许多人带抗体,不可交流。

我并不喜欢影院,尤其通宵影院。学校附近有几个小影院,任何时候都有股臊臭味,夏天蚊子多,看陈冲导演的《天浴》,我被叮了整整三十三个包。再加上有人在影院猥琐地偷情;看《泰坦尼克号》那样的大片,周围的人都捏着包纸巾,我却哭不出来。对影院的印象简直糟透了。

真正看电影是从Blues Republic开始的。从法国片《碧海云天》、《理发师的男人》、《奠边府战役》、《情人》、《爱丽莎》,到日本片《燕尾蝶》、《东京日和》、《写乐的感官世界》、《梦旅人》、《盗信情缘》,以至香港导演杜其风系列。每周一、三放新片,二、四重放。

从不喜欢做大多数人,在品味高雅的酒吧里看收藏多年的经典电影的优越感,已像一枚钻戒戴在我的中指。它一旦死亡,我会像寡妇那样郁郁而终。

并且开始鄙视好莱坞商业大片,尤其最新卖座的那些。许多出租影碟的小店,外面挂一张黄的或蓝的卡纸,对《不可能的任务》、《透明人》、《纽约的秋天》、《U…571》进行排列,跟港台流行歌曲排行榜一样;还有许多“走鬼”,抱着一纸箱影碟兜售,抽出其中一张可能就是《美国丽人》,它诱人的花瓣肚脐封套也出现在所有报纸娱乐版。铺天盖地的盗版,无穷无尽的庸俗。

当然这些经典电影在当年也是万人空巷的庸俗。惟一不同的是,没有盗版。弥久愈珍。

布鲁斯最后一支曲子自然消失,投影在屏幕上拉开,缓慢成为真实的图像。

那一次看的是岩井俊二的《梦旅人》,我要了罐苏打水,点燃一支据说在80年代象征前卫的摩尔烟,刚从西藏回来的女孩千菩就坐在我的身旁。

“这是疗养院还是戒毒所?”

“疯人院。”

第一个镜头是一个女孩从轿车出来,死活不愿进一所围墙长长的白色大院。

“镜头感很好。”

当屏幕上出现女孩往身上倒墨水时,千菩赞叹一声。女孩叫可可,兴奋地往身上一直倒,一直倒,她要把自己变成乌鸦一般。

“每天在墙垛上行走是什么感觉?”

“不属于墙内外的世界。”

“朴素的黑白色彩。”

“精神病人诉说的真实。”

成片成片的白布晾在大院里,穿白衣的病人在白布间穿行,争执他们的梦境。穿黑裙子,黑皮靴,打着黑伞的可可每天和两个穿白衣的朋友爬上围墙,在长长的墙垛上行走,捡到许多宝贝,见到撒腿就跑的孩子和传播音信得救的神父。一直走,一直走。其中一个捡到肢解的手,吓得一抖嗦,从墙垛摔下来,再也爬不上去,死在草地。可可和另外一个,浑然不觉。一直走,一直走。雨从天而降,他们清晰地记起并诅咒遥远的正常世界里的事情。他们接吻,可可举起捡来的枪,对准太阳穴扣扳机。满天的黑羽毛飞,飞。

是电影就不可能不犯错。

在持续电影中,在断续的对话中。我的摩尔烟,一次次伸向手腕。千菩浑然不觉。当黑羽毛飞起来时,一个焦黑的烙印已在腕上。千菩终于叫了一声:

“天,你在干什么?”

“疼痛想要溢出来,我就让它从这里来到了这里。”

我指了指心口,又指指手腕。微笑地望着惊讶的她。

“这是自虐。”

“不,这是诱惑。电影的诱惑。毁灭的诱惑。”

三天之后,烫处开始糜烂,脓,血;30天以后,它平静下来,成为一块永久的榆钱大小的伤疤。


容器 七

 疼痛不可消散时,只有转移。万物遵循能量守恒定理,疼痛也是一种。它具体,不只是光、热、水;它感性,切肤的、薄薄一层空气笼罩心膜的、蚂蚁在神经末梢爬行的;它延伸,成为比如疼痛的Blues Republic。

再没有那样爱一个酒吧,把它的疼痛放入自己的身体,到另一个酒吧去继续。


放电影的Blues Republic 死亡了。它成为喧闹的酒肆。虽然布鲁斯还在,墙上的毕加索画还在。最后的礼物为它准备,两本《中国历史大辞典》,贴上Kurt的头像。

8月之后,便是Take Five Jazz Club了。

第一次,放映《小武》和《苏州河》。从南京回来的高中同学己悦吵着要去,他还带上了小巧玲珑的女朋友和一个肥胖的新疆人。影片开始前,新疆人无比健谈,自顾自地说话。

“己悦向一个屁股翘翘的女孩问路:‘知不知道一个中文名叫拿五的酒吧,看电影的。’女孩连忙点头:‘知道知道,下午放一部叫小母的电影。’己悦怔怔望着女孩,开始搜索记忆:我们在哪里见过,in the room? in the lab? in the bar? in the bed?然后深情叫了女孩一声:‘噢,小母。’

“最好看的是男芭,阴柔之美。不像女芭,一天到晚《天鹅湖》,一天到晚那几个动作。上周末拿了张赠票去看芭蕾,她们在台上跳,我在台下配音,伸左手,‘噢爸爸’,伸右手,‘噢妈妈’,双腿一蹬,‘噢,我的天啊!’

“这本杂志不能说好,它永远差那么一点点,这与它的主编有关,他永远差那么一点点,这一点点不能说破,人民期待它每天变化一点点。

“看,哪个扎辫子的男人,还留着山羊胡,双目炯炯有神,多有艺术气质呀,他可以是个画家,可以是钢琴师,可以是小说工作者,但,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他穿了一件25块钱的T恤,那卡通图案多粗俗,地摊上都在卖呢!

“哦,这里的人,一个个衣着光鲜,表情虔诚,他们是在教堂吗?没错,今天是礼拜天,他们上教堂,上礼拜天下午的教堂,在这里祷告和眉来眼去。”

新疆人是个即兴发挥的天才,他时而像哈姆雷特,时而像卓别林,说到芭蕾时,他肥胖的身躯几乎从椅子上弹起,可弹不起,椅子发出闷鼓般的声音。

《小武》开映了。贾樟柯的这部独立电影,用的几乎是方言,字幕又模糊。我们坐得远,像外地文盲。

电影拍得几乎是记录片,却没有时间概念。只有“我的思念,一张不可触摸的网……”反复在唱,街头贩卖的变质唱片,1元1次的卡拉OK,县级电视台的点歌节目,正面裸体出现在空荡荡浴室中的小武,都在唱。不咸不淡,或扯着嗓子在唱。

这是在用丰富而非贫瘠表现闭塞落后的农村,唱卡拉OK对他们是有文化品味的表现。我自以为深刻地想。

一个有趣的镜头,小武像往日一样在街上闲逛着,并肩出现一位姑娘,姑娘旁若无人地走路,可她的步速与小武一致。他们既不认识,也不搭话,埋头各自走着,从俯角拍摄看,他们俨然情侣。是道路把他们牵连进来,到叉道上自然分开。

多数人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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