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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hp]家养美猴王-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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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样呢!爸爸恐怕也不会赞同呢!为什么你要是泥巴种呢?”
  悟空眨眨眼睛,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再想追问时,却发现折腾到太晚的铂金宝宝已经支持不住睡着了。
  
  卢修斯没有食言,在又一场长时间的BLABLA之后,把德拉科和悟空都带到了壁炉之前。他皱眉打量了悟空几眼,思考片刻道:“既然只是去西弗勒斯家,直接出发就好,不必换装了。”
  悟空伸长脖子望望远处的大门,心下奇怪道:怪哉怪哉,这说是要出门,但大门明明在马道那边,这黄毛小哥却只带着我们在屋内乱转,是何道理?该不是又在哄俺老孙?但看一看德拉科也一脸严肃地站在卢修斯身边,又觉得不像。
  换上了一身美丽墨绿色长裙的纳西莎端过了一只碗,卢修斯从中抓了一把,傲慢地瞟了悟空一眼,走进了高大的壁炉,松开手,清晰地喊了一句:“蜘蛛尾巷!”
  壁炉中冒出一团绿色的火焰,悟空瞪大了眼睛,眼睁睁地看着人从眼前消失了。他有些不信地转头揉了揉眼,又回过头来仔细看了看,确认人真的消失了,奇怪地咧了咧嘴:果然这些叫做巫师的人类手段有些古怪,倒没见他施法念咒,就平白来了个火遁之术哩!
  纳西莎傲慢地扫了他一眼:“多比,能够使用巫师的方式旅行对小精灵而言是莫大的荣幸,我希望你能够学会对主人心怀感恩。现在,来吧!记得,声音要大,要清晰!”
  这话其实说得不好听,但悟空一门心思在那碗中新奇的法宝之上,所以没有计较纳西莎的口吻,上前捏了一小撮飞路粉,耸肩勾背地钻进壁炉,有样学样地叫道:“蜘蛛尾巷!”
  绿色火焰冒出的瞬间,悟空就有些后悔:哇哇,为何一定要弄得这般烟薰火燎?老孙在八卦炉里害得那眼睛怕烟的毛病还没好哩!
  不过,他心中的抱怨还没有说出口,已经被猛地抽进了什么黑洞洞的空间里去,耳边呼呼生风,不多时,只觉眼前一亮,骨碌碌地从一个空档滚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呜……批卷快累死的某只一天写不了那么多啦,大家凑和看吧!




14

14、1 再盗灵药 。。。 
 
 
  悟空猛地抖了抖脑袋,拍拍身上的灰,心下不无恼怒道:放着大门不走,偏来钻什么火炉,扑得一身灰尘!
  ——他是不会承认自己一进壁炉就想起那次被放进老君八卦炉中炼了七七四十九天的糗事的!
  正在东张西望时,只听得身后又有响动,悟空暗叫不妙,向旁侧里一滚,把壁炉端口让了出来,回头一看,果然看到纳西莎正扶着德拉科稳稳走出壁炉。见他们不曾摔跤,回头看一看卢修斯,也是纤尘不染衣冠整齐,悟空自觉有些颜面无光,暗道:也忒可恶,居然让老孙跌这一跤大大地失个面子!等老孙摘了这个小紧箍,定叫你摔个十跤二十跤!
  悟空心底这么碎碎念的时候一直在小步溜跶,也没有抬头看路,来回转悠了几步,就撞上了什么黑糊糊的东西。只有小孩子高的悟空小精灵用力地仰起头来看呀看,首先,看到了一只硕大的鼻子。
  嗯?郑伦?
  悟空揉揉眼,又仔细看了看:不像,不像,虽然鼻子跟那郑伦差不多大,但脸比他白,人比他瘦,而且虽然是黑发黑眼,却也是高鼻深目的英伦人长相。悟空心里的兴奋褪去了些:本以为是他乡遇故人,没曾想……唉!果然飘零异乡,总是免不了孤苦泠汀啊!
  完全没发现自己走了伤感文艺风的悟空同时也没发现大鼻子的主人那越挑越高的眉毛以及卢修斯越来越不好看的脸色,直到他目前的主人清了一下嗓子,这才不那么情愿地挪到了卢修斯背后站好。
  
  “我记得,有人曾经说过,决不打算带着家养小精灵这种丑陋的生物招摇过市……因为,这有损马尔福的美学?”斯内普一边拖着上扬的长音慢悠悠地问,一边仔细观察着这只小精灵,试图从他身上找出什么特别之处。
  “我至今依然坚持,小精灵这种没有美感的生物不应在任何严肃的场合出现。”卢修斯微笑着看着眼前苍白脸色的黑发青年,“但是,你知道,马尔福家从不曾对你见外。好久不见,西弗勒斯。”铂金长发的男人这样说着,上前拥抱了自己的好友兼远房表弟。
  悟空默默扭头,避开斯内普吻纳西莎手指的画面——西方人的问候方式他依然很不习惯。
  “我想,你大概已经明白了我的来意。”一切见面的寒暄和礼节结束后,卢修斯坐在沙发上轻轻地啜饮着冲泡技术一般的红茶,“在小龙的生日宴会上,我曾经和你提及的事情,你考虑得如何了?”
  “虽然我想回答乐意效劳,但是有些事情还是希望你,以及德拉科,能事先有所考虑。我不希望一旦我贸然答应后再出现某些……令人不愉快的误会。”
  “西弗勒斯,我的朋友,我早就说过,在我这里你不需要有什么顾忌。”卢修斯一脸慈爱大哥的微笑看得悟空一阵恶寒,心道:这黄毛小哥果然是个两面三刀的货色!在家里被他浑家看得死死,那女人说一,他不敢说二,一出门倒摆出副一家之主的嘴脸来,没的害臊!
  “鉴于某位对甜食有着偏执爱好的……我们姑且称之为霍格沃茨校长的生物提供的所谓‘庇护’,我每周需要有六天时间浪费在一群颅骨中灌满了南瓜汁的小鬼身上。”斯内普的话里充满着浓浓的怨念,“我只有周日能抽出时间。如果你不介意这种情况……”
  “哦,可怜的西弗勒斯,”纳西莎怜爱地看着这位从霍格沃茨时代就很阴郁的学弟,“看你的脸色,多么憔悴~你还那么年轻!”
  “全校七个年级的一切魔药课及实验都由你一个人来承担吗?”卢修斯眯起了狭长的灰色眼睛,“这我倒要请教邓不利多,我可从来不觉得,我们十二位校董每年拨给学校的运转资金连一个魔药学助教也雇佣不起!”
  斯内普耸了耸肩不置可否,但看得出他的神情多少愉悦了一些。
  “德拉科!”卢修斯招招手叫来了自己的儿子,领到斯内普面前,“记住,从今天起,不要再叫西弗叔叔,要叫他教授,明白吗?”
  “是,教授。”德拉科小大人一样地以无可挑剔的完美礼仪对斯内普鞠了一躬。
  斯内普的脸上并没有笑意,幽深的黑色眼睛凝视着玉雪可爱的铂金宝宝:“德拉科,很高兴成为你的教授。不过,希望你明白一点,我不会因为你是卢修斯的儿子给予你任何特殊的待遇,无论是现在,还是你十一岁进入霍格沃茨之后。如果你没有信心能够完成我的指导,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我不想每星期都看到一个只会哭鼻子的小可怜虫!”
  德拉科的肩膀略微抽动了一下,偷眼看了一下自己的父母,却没有从任何一方那里看到同情或不满的意味,他的目光随即也变得坚定起来:“是,教授。”
  “很好!”斯内普终于给了刚刚收下的小学生第一个认可,虽然他说出这句话时,依然没有什么笑容,只是眼中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温和的意味。
  
  什么?你在为这么长时间悟空一直规规矩矩地侍立在一边而感到惊讶吗?哈哈,那么你被骗了。
  真实的情况是,从卢修斯与斯内普的正式话题刚一开始的时候,悟空就无聊得直想打哈欠,干脆来了个元神出窍,自顾自地溜到外面的魔药实验室里玩去了。
  别看这屋子看去破破烂烂,跟兜率宫的布局还真有那么点相似!悟空轻轻一纵身跳上了操作台,摇摇身边的三角形水晶瓶,拔开瓶塞轻轻一嗅,立刻被熏了个趔趄,水晶瓶叭地一下歪倒在操作台上打碎了,蓝色的药水流了一滩。悟空毫不在意地顺手从旁边抓过几张不知写些什么字的羊皮纸擦了一把,扔到了地上,又精神抖擞地开始了进一步的探索。
  这个大锅,比起老君的炼丹炉来,差得可是太多了!悟空把坩埚抬起来,里里外外看了看,倒扣在地上当成大鼓轻轻敲了几下。不好听,不好听,声音发闷不说,还不结实得很,没见敲几下,就裂开了好大一条纹路。
  弄坏了东西却毫无压力的悟空又把它也丢在了脑后,爬上药材柜,打开柜门拉开各个抽屉仔细查看一番:黄芹、百合、艾叶、地丁、侧柏叶……嗬嗬,看不出来,原来这大鼻子小哥是个开药铺的!怪道鼻子那么大,只是不知与那哮天犬的鼻子比起来哪个更灵光些?只是这药放得也忒乱了些,温性的和凉性的挨在一处,有毒的和无毒的挨在一处,啧啧,一看就是刚刚接了手没经验的娃娃!老孙就勉为其难,帮你打理打理吧……
  难得想勤快一下的悟空终于像了家养小精灵一把,揪下把毫毛变出三只小猴子来,搬的搬装的装倒腾的倒腾,不一会儿,当今伦敦最著名的魔药大师家的药柜就改成了中式风格,搬到唐人街上可以直接开柜卖药了。
  只可怜斯内普此时依然还在二楼的客厅里与马尔福一家聊着天,对他最宝贵的魔药实验室中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
  
  最终,悟空的目光落到了高处架子上的成品魔药上。
  某修真系的千年妖仙摸着下巴思索:既然也是炼药的出身,八成那架子上也是些个仙丹灵药。啧啧,今儿个老孙帮你收拾了药柜,拿你点子丹药作报酬,也不算过分罢?
  行动派的悟空立刻几下跳上了药架高处,一双火眼金睛骨碌碌转着打量着那些大小不一、颜色不同的水晶瓶,心道:怪哉,怪哉,想老君那仙药,都装在葫芦里,颗颗分明,粒粒有形,但这些小玻璃盅玛瑙碗里怎么都放了些汤剂饮片?那些仙丹不知都藏在哪里?看不出,那小哥看着淡淡的,骨子里心眼还不少哩!
  罢了!罢了!既然你藏得那么深舍不得给人,老孙也不是那般夺君子之爱的恶主,就随手顺你点子饮片尝尝,咱也算吃过了你们什么巫师的仙药~
  这样想着,悟空伸手随便就揪了两只水晶瓶下来,拔开塞子,也不管什么能不能一起服用、有没有什么味道,直接倒豆子一样灌进了喉咙里。
  
  魔药入腹,悟空第一反应是:难吃!难吃!想当年老君的仙丹,虽说没什么好味道,至少也不像这般腥不腥苦不苦酸不酸咸不咸!不知这巫师的饮片都是怎么制成……倘若每日饮此修行,也实在不像神仙该过的日子……
  说起来,不知这药到底有何妙用?
  闭上眼仔细感觉了一下,悟空只觉腹中一片温暖,一阵畅快之感忽然从小腹升腾而起,直卷四肢百骸,一时间手舞足蹈,飘飘欲仙,几欲载歌载舞,笑不可抑……
  既不可抑便不抑,悟空仰天哈哈大笑:“好药!好药!真是好药!”就一脸的陶醉与兴奋地直接冲出了门。
  
  被悟空扔在地上的水晶瓶外,“欢欣药剂”几个大字闪闪发光中……
   

作者有话要说:继马尔福庄园之后,第二个遭劫的地方是蜘蛛尾巷。




15

15、2 对角巷与粉蛤蟆 。。。 
 
 
  见过喝欢欣药剂喝醉的么?如果还没见到过,那么,恭喜你,你就要见到了。
  某只不喝欢欣药剂便欢欣得磕药者也忘尘莫及的天朝猴子其实对西方的兴奋类药品抗药性并不是那么好,初抵马尔福庄园时的酒后疯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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