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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摇滚青春-第9章

小说: 摇滚青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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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巧,这样才能平衡发展。”
  秦暮楚点点头。余冠南接着对周健翔说:“胖子,你和小楚恰好相反,属于事倍功半型的,手指过于迟钝,虽然练习很勤奋,但进步不是不明显。与秦暮楚相反,你对节奏较为敏感,乐感也相对较强,这是你的优点。但综合下来看,你学习吉他的进度要缓慢许多……直截了当地说吧,我认为你不适合学习吉他、贝斯这样的弹奏型乐器。”
  周健翔不敢相信这个现实,有些沮丧。
  看到周健翔失落的样子,余冠南不敢再说下去,赶忙安慰道:“别灰心,虽然你不适合弹奏类乐器,但凭借你的乐感和节奏感,我想你也是一个具有音乐细胞的人,只不过还没有找到一件适合自己的乐器而已。好了,别哭丧着脸,今天是周末,我们去小九(张景陶)今天晚上演出的酒吧去给他捧场吧,我请客!”
  “好耶!”周健翔真不愧是狗熊脾气,一听到要去酒吧,立刻换了一副模样。
  “这样吧,咱们先吃点东西,你们和家里打声招呼,让他们别担心,酒吧的演出要到第二天早上才结束,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咱们能一起度过一个疯狂的夜晚!”余冠南一字一句地说着。别看他虽然是一个商人,但余冠南此时没有视秦周二人为顾客,而是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徒弟一番看待。
  “吃饭吃饭!”周健翔一提到吃就更加来了精神,主动承担了购买食品的任务。趁周健翔出去买饭的时候,余冠南把秦暮楚叫到一旁说道:“小楚啊,你可能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孩子,有朝一日你的水平一定会超过我,甚至超过国内的所有琴手!作为你的师傅,也是你的前辈,我不得不嘱咐你一些事情,希望你能牢记在心里。”
  看到余冠南如此认真,秦暮楚也不敢怠慢,赶忙认真说道:“请余哥指点。”
  “首先,就像我刚才所说,你的乐感和节奏感和你的指法不在同一个档次,今后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注重乐感和节奏感的训练,其次才是追求弹琴的技术和速度。第二,希望你能戒骄戒躁,不要取得了一点点成绩就骄傲自满,要知道你前面有不少比你更加出色的琴手,你不但要视那些吉他高手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更要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对手。也就是说不但要追敢他们,还要争取超过他们!第三,除了把众多高手视为你的对手外,你自己本身也是自己的对手,你要学会阶段性的总结,善于从自身找到缺点和不足之处,随而改进和更正。第四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摇滚界乃至整个娱乐界并非是一片歌舞升华,反而,这个圈子相当黑暗,这里的黑暗是超乎你的想像力的。在这个圈子里混,你必须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至于为什么,我就不多说了,你早晚会经历这些。我的建议是,一个乐手不单单要有技术、有实力,要想在这个圈子里混,必须要有良好社交能力,有一定的涵养,要尊重每一位乐手、每一支乐队,即使他们的作品很垃圾,明白了么?”
  秦暮楚牢牢记下了余冠南的肺腑之言,并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当作师训常常用以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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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景陶演出的所在地是一处名叫“尼罗河”的酒吧,这所酒吧前几年就是一个普通的埃及风情的西餐吧。但随着武汉当地演出市场越来越成熟,该酒吧的老板也投资将酒吧改建成以地下摇滚演出为主的演出场所,每周末举办一些地下的摇滚Party,虽然演出本身不赚钱,主要的利润来源还是靠酒水,所以在酒吧演出的乐队大多报酬很少,有的甚至只赠送几瓶酒水。但来演出的乐队也大都不在乎这些,他们也是来玩的,顺便积累一些演出经验。
  演出没有准时开始,秦暮楚有些等不及了,虽然他听过不少摇滚乐,但在现场听还是第一次。
  秦暮楚问道:“余哥,演出怎么还没有开始啊,海报上不是说九点吗,现在都九点半了。”
  秦暮楚这么一说,余冠南和周围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仿佛这是一个很愚蠢的问题。余冠南边笑边说:“不光在这里,整个中国地下摇滚去圈,演出不准时已经是家常便饭,少则半个小时,多则一个小时,哪天你看到一场酒吧的演出准时开始那才叫新鲜!”
  说道这里,余冠南停止了笑声,严肃地告诉秦暮楚:“你看台上那些不慌不忙调音的乐手了吗,他们从出现到现在已经鼓捣半个多小时了,这不是耍大牌,也不是技术和设备的问题,而是国内摇滚普遍缺乏的一种东西——责任心在作怪!这是一种恶习,我希望今后不要在你身上发生,作为一名站在台上的乐手,你要把台下的观众作为你尊重的对象,而不是要他们过多的等待。”
    正文 第012章 地下派对
     更新时间:2008…8…8 13:38:42 本章字数:3639
          秦暮楚点点头,记住了余冠南的忠告。
  演出终于开始了,第一个乐队的主唱的鸡冠头十分夸张;足有三十公分长!秦暮楚很诧异;这么长的头发还能立起来,得浪费多少强力胶水啊!
  “大家好!我们是‘TNND’乐队,我们是一支朋克乐队……”主唱介绍出自己乐队的名称和风格。其实不用过多介绍,一看他那束夸张的鸡冠头就知道这一定是朋克,琴声响起,人们马上进入了亢奋的状态,在酒吧有限的空间里跳跃或者“Pogo”。
  “Pogo”是一个名词,当然有人情愿把“Pogo”理解为动词,这是一种看摇滚乐演出时观众特有的举动,具体表现就是用身体撞击周围的人,看似激烈但没有什么危险。“Pogo”本身就有“碰撞而无伤害”的一层意思。
  秦暮楚虽然听说过摇滚演出的种种行为,但当他第一次看到“Pogo”那人仰马翻的场面时还是捏了一把汗,这么玩命撞真的不会受伤吗?
  朋克的歌一般都很短,二、三分钟就结束了,台下似乎意犹未尽,有人呼喊着下一首。那主唱却不慌不忙地介绍起自己的乐队来,这是我们的贝斯手XXX,这是我们的鼓手XXX;在介绍自己的时候,他着重了一下语气:“我是胡朋,朋克的朋!”
  台下一片欢呼,随着欢呼声节奏再次响起,观众再次人仰马翻。
  秦暮楚看出来了,这是一支典型OLD SCHOOL风格的朋克乐队,只有三个人组成,而节奏也非常简单,很好地贯彻了“朋克就是三个和弦的音乐”的传统观念。
  半个小时后,“TNND”下去了,马上上来下一支乐队调音。
  这也是地下演出的特点之一:拼盘演出。一场演出由四五支甚至十几支乐队共同完成,演出前抽签决定演出次序。秦暮楚对这支乐队的水平不好评价,但主唱胡朋那一束夸张的鸡冠头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二支乐队名叫“地狱火”,是一只典型的金属乐队,主唱长发披肩,嗓音高亢,但歌曲模仿的痕迹很重,缺乏自己的特点。没听完一首歌,余冠南就带着秦、周二人来到后面买酒喝,正好看到张景陶和他乐队的几个朋友在一旁有说有笑地聊着什么。
  张景陶的乐队名为“鞑虏”乐队,一听名字就有一种重金属的感觉。该乐队具体的风格为旋律黑金属,这种风格对吉他手要求颇高,不但要弹出行云流水般的旋律,还要有比较充沛的体力和一个怎么甩动都不会脱臼的脖子,因为一面摇头一面弹琴是一种很辛苦的劳动,虽然这看起来很有“范儿”。
  “张哥!”周健翔热情地打着招呼。
  张景陶事先并不知道他们回来,因为他一整天都在与乐队排练,他有些意外地问道:“你怎么来了?还有小楚、余哥,你们怎么都过来了?”
  余冠南友好地拍了拍张景陶的肩膀说:“我们特地给你捧场来了,第几个上台啊?”
  “哈哈,老板捧伙计的场,看来我的面子太大啦!下一个就是我们上。”张景陶笑了笑,继而对秦、周二人说:“别走开啊,一会而一定让你们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张景陶!”
  台上那个乐队没有掀起多大动静,很快就下去了,张景陶和其他几个人拿着乐器上台调音。
  十多分钟后,随着主唱一声嘶吼,猛烈的乐曲再次回响在酒吧里。人们更加兴奋了,纷纷POGO、甩头、跳跃,甚至将手中的啤酒洒到半空,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出他们心中所有的不快。
  秦暮楚没有参与到人群当中,他冷静地在一旁听着,认为这支乐队比上一支乐队水平高出很多,基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而乐队的灵魂人物非张景陶莫属,因为他担任的是主音吉他的角色。秦暮楚想象不到,一个平时温文尔雅的生意人,为何一到台上就变得如此的赋有**。
  “好!” “再来一个!”
  当“鞑虏”乐队演出完毕后,台下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掌声和欢呼声。
  张景陶满头大汗地下了台,很多人都上前打招呼。“哥们儿,今天演不错啊!”“小九,今天你琴弹得太牛B了!”对此,张景陶含笑着一一回敬。
  走到吧台前,四个没有演出任务在身的金属青年肆意喝起酒来,期间余冠南不失时机地把自己带来的两个孩子引荐给众乐手,特别是向这个乐队的鼓手重点介绍了周健翔这个人。
  “胖子,叫‘鼓哥’!”
  周健翔不明就里,但还是恭敬地打了声招呼。
  余冠南对那个被称之为‘鼓哥’的人说道:“这是我一个小朋友,叫周健翔,也可以称呼他为胖子。他的乐感和节奏感都很好,我看这孩子不错,怎么样,有兴趣收个徒弟么?”
  这时候,下一支乐队登台了,酒吧里回荡着乐声,他们彼此的谈话已经难以进行。没办法,余冠南只得邀“鼓哥”到酒吧外详谈,当然顺便带上了周健翔,而秦暮楚好奇,也跟随在后面一齐出来了。
  “鼓哥”原名谷戈,因为鼓技出众被人尊称为“鼓哥”。(汗!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么?)谷戈今年二十五岁,平日里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行,做摇滚乐纯属个人娱乐而已。但这并不代表他的技术差,相反的,谷戈打鼓的水平在武汉还算得上有一号的。
  余冠南对周健翔说:“胖子,经过这几天我对你的观察,认为你确实不适合做一名琴手,而且也不打算继续教授你,因为这只会浪费我们大家的时间。不过你别灰心,我有一个问题需要你的回答:你愿意学习打鼓吗?现在有一个不错的机会,我已经说通‘鼓哥’收你为他的开山大弟子!”
  “打鼓?”周健翔一愣:“我能学打鼓吗?以前从没有想过。”
  余冠南顿了一会,更加语重心长地说:“能!通过我对你的观察以及我以往的经验来看,虽不敢保证你的鼓技能达到多么高深的层次,但一定会学有所成。相反地,如果你一味地追求对你来说并不适合的吉他或者贝斯的话,很肯不会取得很大的成就。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错,如果你执意继续学习吉他的话,请你另某良师,余某道行太浅,没有把你这块烂泥扶上墙的本领,哈哈哈……如果你想好了改学打鼓,从明天开始就可以跟随‘鼓哥’了。愿不愿意你自己决定吧。”
  周健翔不忍接受这个现实,虽然他身宽体胖但自认为风度翩翩,理应是聚光灯下万人着迷的主唱兼吉他手或者贝斯手,而非躲在暗处挥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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