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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摇滚青春-第259章

小说: 摇滚青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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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后台,秦暮楚暂别的王紫潆,和其他男性乐手一起来到化妆间更换演出服装。由于这是秦暮楚在“融合”乐队的最后一场演出,他们决定重新戴上面具,不仅仅是为了增加神秘感和噱头,更有善始善终的含义。
    恰巧的是,“乌托邦”乐队的男性成员们在出色地完成了暖场任务后,正坐在化妆间休息。见秦暮楚进来,胡朋第一个走上前去祝福,看样子,他似乎并不为自己没能成为秦暮楚的伴郎而耿耿于怀。倒是秦暮楚觉得十分过意不去,愧疚地说道:“胡朋,真是不好意思,没能选你做我的伴郎,周健翔也是我的好朋友,希望你能理解。”
    “瞧你,我胡朋是那种小气的人吗?对了,周健翔他人呢?我倒是还真想和他好好聊聊。”
    秦暮楚刚才一直忙于接受祝福,待回过神来,周健翔早已不见了踪影。
    “可能是到台下找好位置看演出去了吧?”秦暮楚胡乱猜测了一番,急急忙忙脱下礼服,换上演出服。
    秦暮楚猜测的没有错,婚礼一结束,周健翔便急忙跑到了观众区,倒不是为了看演出,而是刚才他在台上的时候,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余冠南、费小曼、张景陶、谷戈、齐雪娜、韩斌、孙颖奇、陈稳、姚洛阳、戴薇琳、刘大勇……周健翔和秦暮楚在“打口带”时期结识的摇滚圈的朋友们几乎都来了!
    倘若秦暮楚看到这场面,他一定会留下眼泪的,周健翔想。
    ————————————————————
    经过二十分钟漫长的等待,人们终于开始骚动起来,“融合”乐队穿着华丽的演出服,戴着久违的面具——登台了!
    两百万人几乎同时爆发出如雷般的呐喊,不管他们能否看清舞台的每一个人,甚至能否看清舞台,视觉享受在此刻似乎以变得不太重要,能在音乐的带动下尽情地寻欢作乐,才是今天到场的每一名观众期待的。
    秦暮楚拿起麦克风,兴奋地说道:“众所周之,这是我最后一次以‘融合’乐队吉他手的身份站在舞台上,再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希望大家能和我们融合在一起,让我们一起创造一个新的奇迹!准备好了吗?第一首歌——《狂欢》!!!”
    “啪啪啪!”
    前奏还未开始,观众们已经有节奏地、整齐地鼓起掌来。
    《狂欢》是一首将拉丁风格及桑巴风格完美融合在一起作品,节奏明快轻松,歌词朗朗上口,作为“融合”乐队的招牌曲目之一,作为乐迷们耳熟能详的作品之一,《狂欢》似乎已经固定为他们的开场曲,因为这首歌能够充分地调动起观众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快地融入到现场的气氛中来。
    随着演出的进行,舞台慢慢地旋转着,这是为了照顾各个方向的观众而特殊设计的舞台,每转到一个方向,秦暮楚等人看到的都是同样的场景——人群!数不尽的人群!挥舞着手臂、跳动着身体!最让他们感动的,是远处的观众们,他们根本不可能看到舞台上人,或者仅仅能够通过大屏幕看到播出的画面,但他们依然卖力地欢呼喝彩。站在楼顶和阳台的观众更加可爱,他们在窗子上贴上了很多标语,支持着他们喜爱的摇滚明星,尽管无法看清楚每一个条幅上写着的话语,但这样的场景已经足够让“融合”乐队的所有成员飙泪了。
    一曲结束,查理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忽然摘下面具,擦干净脸上的泪水,拿着麦克风对秦暮楚真诚地说:“秦,原本我以为主唱是一支乐队的灵魂,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这个观点并不完全正确,秦,你才是‘融合’乐队真正的灵魂!我想替今天到场的所有朋友说一句话,不要离开我们好吗?继续留下来做音乐,就像从前和现在这样。”
    查理的诚意挽留,让秦暮楚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他只好轻轻地摇了摇头,婉拒了对方。
    秦暮楚心里很清楚,“融合”乐队不是自己的终点,而是一个跷版,一个可以使自己飞得更高的支点,他如今的理想,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当一名受人瞩目的摇滚明星了,他要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中国摇滚乐的发展当中去,为了中国摇滚乐的未来,秦暮楚宁可当一块默默无闻的垫脚石或者铺路石。
    带着复杂而激动的情绪,秦暮楚和其他成员们完美地演绎了所有的曲目,这场名为“融合世界”的大型演唱会非常成功,根据统计,总共有一百九十三万观众前来观看,打破了前不久“滚石”乐队创下的辉煌纪录!
    演出结束了,秦暮楚摘下了面具,他的脸湿漉漉的,已然无法辨清汗水和泪水。最后,钱多多重新走上舞台,正式宣布秦暮楚即将在这次演出结束后退出“融合”乐队,尽管早在几个月前人们便得知了这个消息,但他们还是为其感到深深地惋惜。
    秦暮楚将手里的面具扔下了舞台,随后举起这把陪伴了自己多年的、印有英国国旗图案的吉他,将其挂在舞台的背景墙上。这把吉他将作为秦暮楚“退役”的见证,永远留在“融合嘉园”中心商务楼的楼顶上。
    “融合”乐队的其他成员纷纷凑了过来,他们将秦暮楚团团围住,默默流露着依依不舍的心情。秦暮楚也不吝地送出了鼓励和祝福的话语,他希望“融合”乐队能够继续走下去,直至永恒!
    就这么告别舞台了?就这么结束了?看着挂在墙上的吉他,秦暮楚多少有些失落,看着身旁和台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秦暮楚不禁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听摇滚乐时候的感觉。
    那一年,他十七岁,意气风发。
    时间一晃过去了近十年,秦暮楚从当初的懵懂少年蜕变成出色的音乐人、享誉全球的摇滚明星、年轻有为的吉他大师……没错,是摇滚乐改变了秦暮楚的一切!选择一种音乐,真的就是选择一种生活,选择摇滚乐,你的青春将注定会因此而与众不同!
    在这一刻,秦暮楚仿佛领悟到了生命的真谛,他抬起头,看到了世界上最蓝的一片天空,很耀眼,很纯洁,很倔强,也很轻狂……
    (全书完)
    正文 后记
     更新时间:2008…9…25 14:15:50 本章字数:1183
    《摇滚青春》始作于2007年5月8日,完稿于2008年8月8日,历时整整15个月。没想到为了庆祝《摇滚青春》的完本,还特地举办了一届奥运会o(∩_∩)o…
    好了,言归正传,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尝试写长篇小说,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坚持这么长时间去做一件事情。在写《摇滚青春》之前,我从没想象和相信过自己能写出一部长达百万字的作品。这本书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但我已经很开心了,毕竟这是我的第一本长篇作品。
    《摇滚青春》的创作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过去的15个月中,我不止一次地怀疑过、放弃过,记得最冲动的一次,一下子就把十多万字的存稿直接Shift+Del了,并发誓永不再写……结果没过几天,我又乖乖地坐在电脑前,凭借着残留在脑海中的点滴碎片,重新来过。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尽管《摇滚青春》少有人问津,但我始终没有真正地放弃。也许到了今天,我对于这部作品的热情远远不像当初那样强烈,但我庆幸自己坚持下来了。也许,我可以“自豪”地向身边的人炫耀:老子在有生之年写了一部上百万字的小说!
    没错,自豪二字无论如何是要打上引号的,因为真正值得炫耀的,仅仅是这个看似辉煌的数字而已。
    以前有人问过我,《摇滚青春》写到近六十万字才上架,订阅量极其惨淡,为什么还不放弃它另开新书?其实原因很简单,我割舍不掉心中对摇滚乐、对文学的那份喜爱,我生平只有这两项爱好,我希望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当初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材,就是希望能为我所狂爱的摇滚乐做一些什么事情,但今天看来,这个初衷显然是没有达到,甚至我觉得,自己将一个这么好的题材活活糟蹋了。《摇滚青春》并没有达到我所预想的效果,情节拖沓、人物苍白、故事平淡、文笔拙劣……我想,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
    除此以外,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还有很多已经设想好的情节没能写出来,比如主角进军商业娱乐后取得的辉煌成就,像什么签约上千支摇滚乐队、吞并四大唱片、染指乐器制造业、开办摇滚学校、成立摇滚博物馆、称霸全球娱乐业……说实话,这些情节在我脑子里已经有了框架,但碍于水平有限,今天的我还不能完全驾驭这些内容。如果可能的话,今后我会就这些内容写一本《摇滚青春》的姐妹篇,诸如《摇滚帝国》、《摇滚天下》之类的,或者干脆凑一个摇滚三部曲,将我最最热爱的音乐以文字的方式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摇滚青春》写完了,我的下一本书还处于真空阶段,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也许我会无所事事,这样也好,那样我就有充足地时间去思考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究竟是继续还是放弃?继续没有动力,放弃太可惜,我想,自己真的需要冷静思考一段时间了。也许过不了多久,我的新书就会与大家见面,也许,我会删掉电脑里的WORD软件,培养一个新的小嗜好打发多余的时间。
    总之,就是这样,顺其自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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