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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摇滚青春-第12章

小说: 摇滚青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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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冠南说的是实话,他的确喜欢秦暮楚这个颇有天分的少年,不但送了他一支吉他音箱,还尽自己所能,送给秦暮楚一些诸如琴弦、琴包、拨片之类的小玩意。
  秦暮楚打心里感激余冠南为自己做的一切,默默记住了他和他的菊池琴行。
  有一天我一定要回来报答自己的启蒙恩师的!秦暮楚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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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结束了,秦暮楚和周健翔要离开这个让他们收获颇丰的省城,回到自己居住的城市——荆州。临走那天,齐军和张琳有事脱不开身,只得让齐雪娜代表家人为秦暮楚送行。而余冠南和谷戈自然不能不送各自的徒弟,于是在长途汽车站,众人再次聚集在一起。
  齐雪娜似乎有些失落,她不想让表哥离开这里,秦暮楚了解妹妹的心思,哄道:“想表哥的时候可以给我打电话,还有,放暑假的时候我一定会再来省城看你,同时也欢迎你到荆州去做客。”
  周健翔也对齐雪娜说:“对,到荆州来玩吧,我请你尝尝我们荆州的美食。”
  经周健翔一掺和,齐雪娜忍不住笑了起来,心中的失落感也少了许多。
  余冠南拍拍秦暮楚和周健翔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你们两个都是前途无限的小伙子,好好干!有朝一日世界会记住你们的名字的!”
  秦暮楚和周健翔点了点头。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秦周二人登上了回荆州的长途汽车。随着车子的启动,余冠南等人的身影越变越小,直至消失在秦、周二人的视线中。
  秦暮楚的坐姿很扭曲,因为他随身携带的吉他、音箱和行李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空间。而周健翔似乎和来的时候一样,只提着一个大行李包,当然此时里面已经塞满了CD、卡带还有若干支鼓槌。
  秦暮楚问道:“没有鼓,回荆州你怎样排练呢?”
  周健翔得意的说:“我早就想好了!反正自己就是再有本事也不可能从武汉把一整套架子鼓搬回去,索性回荆州后看看那边有没有卖的。要是没有的话,就让‘鼓哥’从武汉这边托运一套过来。”
  “看来,我们只需再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贝斯手,乐队就可以开始运作了!”
  周健翔点点头:“没错,我们回去后,当务之急是寻觅一名合适的贝斯手,也要尝试着创作出属于我们自己乐队的作品。还需要找到一个适合演出的场所,不断积累我们的演出经验。”
  “等我们在荆州小有名气后,就来武汉继续发展!”秦暮楚笑着说。
  一路上,秦暮楚和周健翔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好不开心。车窗外的阳光斜射在秦暮楚的脸上,他仰起头,看着车窗外明媚的阳光和湛蓝的天空,不禁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正文 第016章 因果报应
     更新时间:2008…8…8 13:38:43 本章字数:3277
          下车后,秦暮楚同周健翔在长途车站道别,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他知道家中等待着自己的很有可能就是一顿凶狠的训斥。
  到家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家中的一切似乎都和往常一样,秦暮楚的母亲在单位加班,而父亲秦忠诚依然坐在电视前看着乏味的节目,时不时地从茶几上拿起白酒喝上两口。秦忠诚木纳着看着自己的儿子放下大包小包,说了一句:回来啦,冰箱里有剩菜,热热吃吧,便对秦暮楚不闻不问了。
  秦暮楚肚子的确有些饿了,便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吃的东西,结果只看到一些残羹剩饭,无奈地摇摇头。
  坐在父亲的面前,秦暮楚期盼着父亲能对自己说些什么,哪怕是随便问问自己在武汉的生活是否习惯或者舅舅一家的近况,但他很快地发现,父亲似乎并不关注自身以外的任何事情,当然酒除外。
  见秦忠诚不说话,秦暮楚只好主动找话题和父亲聊天:“爸,我在武汉的时候想你了。”
  秦忠诚慢慢转过头,嗯了一声,没有多说一个字。
  “对了爸,舅舅托我给您带回一件毛衣,说您穿在身上一定好看!我给您拿去。”
  秦暮楚从自己的行李中拿出一件浅灰色的毛衣,这是临走前舅舅嘱咐自己捎给爸爸的。秦忠诚看了一眼毛衣,又指了指自己的衣柜说道:“我又不怎么出门,穿这么体面干什么,收起来吧。”
  这时齐芳回来了,一看到秦暮楚和他床上那一堆碍眼的东西,说道:“这是什么?琴吗?哪里来的?”
  秦暮楚刚想说自己买的,但想起买琴的钱的来路问题,就改口道:“是同学放在这里的,过几天就给人家送过去。”
  “少骗我了,是不是舅舅给你钱让你买的?楚楚啊,咱们家生活条件是不好,可就算这样也不能白拿别人家的钱啊?”
  秦暮楚心想这钱里面确实有舅舅春节时送给自己的压岁钱,只得低着脑袋说道:“舅舅也是一番好意,我推辞不过便收下了,不过不是给是借,等我长大了挣了钱是要还的。”
  齐芳再一次相信了他的谎言,躺在床上休息去了。而秦暮楚担心母亲会不会向自己的舅舅打电话求证,赶忙下楼找了一个公共电话和舅舅统一了一下口供。
  回来后,秦暮楚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抚摸着身旁那把属于自己的吉他,爱不释手。看着满是潮斑的天花板,环视着暗淡无光的小门厅,再回想起舅舅那间阳光充足、高大宽敞的家,秦暮楚此时心里的落差感越发的明显。他想,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家,离开这个令人憋屈的地方!
  鸟儿,总要学会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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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周健翔,他把行李放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给冉佳楠打电话。虽然在武汉的时候二人也经常联系,但他此时更想见到冉佳楠本人而不是只听到对方的声音。
  没多久,二人在约定的一家快餐店见面了,冉佳楠穿着一身粉红色的休闲装,显得如此可爱如此淑女。不过当冉佳楠见到周健翔的时候,却惊讶地叫了起来:
  “呀!你怎么这么胖了?!”
  叫声引来了周围人的侧目,周健翔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如果地缝宽得足够容下他的腰围的话。冉佳楠说的不错,周健翔在武汉吃得好睡得香,体重自然飙升了不少,但这还没有到足以让人惊讶的地步。
  两人在快餐店喝着汽水,周健翔的目光一直没有从冉佳楠的脸庞上移开。冉佳楠被对方的目光弄得好不舒服,皱着眉头问:“怎么了,怎么一直看着人家?”
  周健翔阴阳怪气地说着:“一个月没看见你了,当然要多看几眼,你长得那么漂亮不就是给别人看的么?说说我不在的时候你都在家做些什么?”
  冉佳楠听对方夸奖自己,脸上浮起一丝红云,幽幽地说道:“也没什么,就是写作业、看书、看看电视,实在无聊了就找楼上的哥哥聊天。”
  周健翔知道她指的就是郑天昊,顺便问道:“郑天昊对你怎么样?有没有欺负过你?”
  “天昊哥对我很好,就是他好像很忙,每次我去找他几乎都吃闭门羹。不过有的时候我能看到他在小区的篮球场里打球,就过去找他聊聊天什么的。”
  “忙碌些是正常的,毕竟男人嘛。”周健翔有意无意地说着。
  冉佳楠想起了什么,顿时来了精神:“你学琴学得怎么样?什么时候可以弹奏给我听?”
  周健翔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因为手指过于木纳而被迫改学了打鼓,他眼珠一转,决定戏弄戏弄对方:“切,我周健翔是什么人啊?吉他这么简单的玩意自然一学就会了!你要想听我弹奏也可以,不过……”
  周健翔故意把“过”字拉得很长,于是,冉佳楠顺理成章地说出了“不过什么?”四个字。
  “不过你得亲我一下!”说罢,周健翔就把自己那张满是横肉的脸凑了过去。
  冉佳楠听到这句话,仿佛一只受惊的兔子,坐在那里低着头玩弄着手腕上的饰物,半响才吞吞吐吐地说道:“好吧,不过只能亲一小下……”
  看到诡计得逞,周健翔把脸凑得更近并闭上眼睛,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惊喜。
  冉佳楠得意地笑了笑,果断地伸出右手,四指指尖用力地从对方脸上划过,周健翔脸上遂留下四条清晰的抓痕。看着周健翔捂着脸痛苦的洋子,冉佳楠得意洋洋地说道:“哼,想趁机占我便宜,没门……”
  “佳楠,你出手也太狠了吧!”周健翔看了看从脸上擦下来的血迹,忍不住责怪道。
  当冉佳楠看到周健翔脸上四道抓痕渗出血来的时候,才后悔自己下手太重了。她赶忙拿起桌子上的餐巾纸为对方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并愧疚地说:“真是不好意思,我太没轻没重了,你……你不会记恨我吧?”
  此时此刻,周健翔体会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他想:自己好歹在学校里也是个大哥级的人物,从来都是别人吃亏自己占便宜,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啊!哼,也就是你冉佳楠,要是别人我早就大嘴巴抽过去了。想到这些,周健翔的心里越发不平衡,但他敢怒不敢言,只得任凭冉佳楠擦拭着自己脸上火辣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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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后,秦暮楚见到了“大个”郑天昊。
  一个假期没见,郑天昊的变化很大,头发染成了黄色,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走起路来大摇大摆,看谁都不舒服的样子。这变化让秦暮楚有些吃惊,不过两个人彼此并没有因此变得生分,郑天昊主动向对方介绍着自己寒假的经历——
  原来,郑天昊寒假在家无事可做,唯一的娱乐就是到社区的篮球场打球。可打球的人太多了,球场根本不够用怎么办?好办!谁的拳头硬谁就有权利占据着球场!弱肉强食,这是千年不变的自然规律。郑天昊身高一米八八,打架和打球都鲜有敌手,再加上他带来的球伴各个也都是能打善斗的,所以其他来打球的人根本就不是郑天昊一伙人的对手,只有在场边看热闹的份。而郑天昊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他觉得,血气方刚一些才算是真正男人,并权当打架是打球前的热身而已。
  直到有一天,郑天昊带领众人来到球场打球,和以往一样,球场顿时没有了热闹的气氛,打球的人们纷纷拍拍屁股走了,场上只剩下一个在篮板下自顾自地投着篮的青年,仿佛没有看到郑天昊一行人的到来。郑天昊仔细观察后,发现他不属于球场外任何一拨人,但这让他更加地恼火,心想只身一人还敢这么嚣张,这不是等于抽自己大嘴巴么?
  “兄弟们给我上!”
  郑天昊带来的四五个兄弟如饿狼般扑了过去,但没过几招便纷纷被其打倒在地。对方似乎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反而伸出手对郑天昊发出挑衅。
  郑天昊在一旁怒道:“你是何人?为何对我的兄弟出如此重手?”
  青年淡淡一笑:“无名小卒,也配知道我的名字?想打球就过来过过招,不敢出手就滚一边呆着去!”
    正文 第017章 踏入黑道
     更新时间:2008…8…8 13:38:43 本章字数:3246
          郑天昊咽了一口口水,仔细地观察起这个人来。
  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大约二十多岁的样子,脸庞消瘦但十分白净,五官端正但眼神中流露出杀气。此人身高还不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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