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 >

第240章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240章

小说: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妹的,怎么只是吱吱一声呢,就算我约了老板娘在深山中偷情,你这死猴子也应该表达些异样的表情嘛,为什么只是吱吱两声呢。。。。。
想到这里,我幽怨的瞪了一眼沉睡在地的悟空。
老板娘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我,好像要把那三年吃的亏都补回来似得。
我更是连头都不敢抬,紧捂着下体呆着水潭中,吓得动也不敢动一下。
神话境的强者我也没少见,老爹、江小雨都是,但我见谁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紧张过啊。
害怕?不能,为什么要害怕她?前段日子老爹还嘱托她保护我呢。
那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害羞了?
我也会害羞吗?我赶紧打消这个让人脸红的想法。
过了许久,才听她幽幽的说:“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是龙脉者。”
“嗯。。。。。”我犹豫了好久,才找到个合适的话题,低声说:“能不能先让我穿上衣服?”
“为什么?”老板娘莫名其妙的问。
为什么?
穿衣服需要理由吗?
我不由的抬头瞄了一眼,她柔嫩的脸颊就像个十六的姑娘一样清纯,似乎触一触都会按出水来。表情也相当认真,如果不是我赤身裸体的飘在水中,几乎以为我们回到了上次那间咖啡厅中,悠然自得的喝着咖啡,聊着天。
“嗯。。。。。我。。。我这样不太好说话。”我声音低的几乎连自己都听不清了,表情也白痴的好像是在跟初恋情人表白一样。
不是我装嫩,如果换成别的女人,哪怕是天上的神仙,这时我也敢扑上去把她拉入水中。可是,老板娘是雪莲花,她是李别情的母亲,我的丈母娘。。。。。
老天,这个社会真的疯了!
我快崩溃了,无助的看向老板娘,只希望她能怜悯下,让我穿上衣服,保留最后一点颜面。正巧,抬头一瞬间,我看见她随手将散落的几缕长发挽到了耳后,那如葱玉般的手腕,细长的芊芊玉指,以及那个敏感的动作。。。。
尼玛!下面一热,某件棍状物体不由自主的直立了起来。。。。。。。
我胡乱的用手遮挡,希望能将它遮拦住。可惜,我失败了,手太小,并不是那玩意太大。
难道我会告诉你,我对女人挽发的那个动作敏感吗!
我哭丧着脸,低下头,却一眼就透过清澈的泉水,看到了自己的那个部位。。。。。。
手真的太小!
突然,只听老板娘冷哼道:“现在的年轻人,都如你这般无耻吗?”
我无耻?
到底是您无耻还是我无耻啊?难道脱了衣服洗个澡也有错吗?
我真想告诉她,说话是要讲良心滴!
糟糕,我突然想起个原因,是不是她看见我的双手在水下不停拨弄着,以为我是在。。。。。
“我没有!”想到这里,我急忙解释说,并且像是证明似得,双手松开了那玩意,伸出水面。
老板娘依旧面无表情,只是冷冷的盯着我,丝毫不避讳。甚至,我发现她的眼角余光还往那个部位瞄了一眼。
我真的要哭了,遮也不是,不遮也不是,这到底要怎么办嘛。。。。。。
“你就这样回答我的问题吧,顺合天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不知道我死的时候,会是什么情景!”老板娘终于转过了头,望着苍穹无边的天空发呆。
我终于松下一口气,无意瞅见水面漂来几片不知什么树的叶子,赶紧抓过来,盖在了下面那处。
还好,虽然遮不太严,但聊胜于无。
这时我才踏实了一点,不再感觉那么的无助,等心绪逐渐平静后,才让脑海恢复了静思。
老板娘为什么会在这里?偶遇?邂逅?
不可能!第一反应,我就猜测她是来找小时的。小时是九龙之一,她来找小时,就是需要小时的血去解开九龙扳指的封印。
老板娘找到属于小时家族的那块九龙扳指了吗?我又细细回味着那天在咖啡馆、以及刚才简单的几句话,企图找到些端倪。
就这么回答问题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糟糕,她要杀我?
我猛然惊醒,老板娘竟然要杀我?她跟老爹不是一伙的吗?她是李浩然的女人,而李浩然又是老爹的好友,她们自然认识。如果按人类的思维,过百年的交情那是相当铁的。
那她为了什么?
有人收买?
还是她投向新江湖那边了?
再或者就是她要为女儿出气。。。。。
我知道,这些都是胡思乱想,但是知道一个神话境的强者要杀我,没吓得当场尿裤子就算是意志力坚强了,哪还能控制住脑海中混乱的想法?!
“您要问什么?”我小心翼翼的问道,并且悄悄将碎刃风暴放了出去。
哪怕没用,我也要拼一拼,等死可不是我的性格。一旦生命受到威胁,我情绪中一切不该有的杂念都瞬时消失的无影无踪。有的,只是一种狠戾、一种野兽般的狠戾,想杀老子,老子就算死无全尸也要咬下你几块肉。
“这话问的妙,我想要的,这世上千万人都给不了,但是很巧,你真的可以给我。”老板娘转过头看着我,笑了一笑。
一笑百媚生,就在我为之神魂颠倒之际,只见她轻轻一偏头,取下了束着长发的带子。顿时,柔顺的长发如瀑布般倾泻而下,遮住了她的倩影,也盖住了我的心。
这一刻,我醉了,我真的醉了。
正文 第十九章 闭上眼睛享受
我能给老板娘什么?
如果换在以前,自以为是九龙之一,在老板娘前面还可以有些依仗。 但是现在的我,一无所有,什么也给不了她。
我轻轻摆动着双脚,想让身体不经意的往岸边靠一靠。前些日子在凛色灰的强烈要求下,我去订做了一副特殊的假肢。碳素纤维做成的一双‘肉脚’,将脚骨架伸进去后,与我的脚腕处正好连接上,如果不细心看,是看不出什么异常的。
凛色灰虽然认为骷髅脚很性感,但每每肌肤相触时,碰到个骨头架子,也确实有点煞风景。也幸亏她坚持让我做了假脚,不然今天让老板娘发现我的骷髅脚,从而联想到化虚后,我的下场会是相当悲惨的。我一点也不怀疑,她会刨开我的身体,在里面找到蛊神。
“不要动。”老板娘冷哼道。
靠,生死存亡之际,哪能听她的?我再也顾不得害羞什么的,将劲力爆发于一刻,身体像是一根利箭般从水潭中射出,往山林中逃去。
无为境和神话境只差一个档次,再说我还有元气的特长,就算打不过,跑总能跑了吧,我这样想着,疯狂的催动蛊神,将全身上下的枝桠都动了起来。
现在我的身体,就像一个紧凑而有序的机器,全力发动了起来,目地只有一个,跑。一时间,感觉自己划破了似乎空间,眼前景色的变幻速度竟然快到连脑海都有点接受不过来了,晕晕乎乎的,并且逐渐转为模糊一片。。。。。
不对,是幻觉!
从无脚的‘劝君归’阵法上,我真正体会到了这种幻觉的诡异。比起无脚,花叶、梦萱的那些魅惑之术就如同小孩玩耍般幼稚。
这时,我又陷入了幻觉,闭上眼睛也不行,自己好像进入了一个高速旋转的混沌之地,分不清东南西北,也分不清上下左右。我极力挣扎着,想找到出口,可惜没过多久,脑海中的眩晕感就击败了神经感知,软软摔落在地。
从半空中摔下来,我却没有疼痛感,似乎摔下来的不是我,而是别人一样。我睁开眼睛,才发现这里还是岸边,自己挣扎半天,实际上只是刚刚冲出水潭而已。
我想爬起来,可惜与蛊神之间,却失去了联系,无法控制身体。
我依旧赤裸着、悟空依旧昏睡着、老板娘依旧站在身前不远处,冷冷的着我。
我所见过的三位神话境强者,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漠视,漠视生命、漠视人世间的一切。江小雨差些,他的顾忌太多;老爹比江小雨要强,他已经到了马上可是漠视亲情的境界;眼前的老板娘最是‘伟大’,她的眼神好像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一样,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情绪,似乎能入眼的,只是对自己有用,或者无用。
很显然,我对她来说,有用。
老板娘缓步走了过来,仔细的看着我的身体,从头到脚,细细的看着,哪怕是敏感部位也不肯错过。
我这时早也没有了什么羞涩的感觉,下意识的想把双脚藏起来,无果后才想起,自己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
神话境果然是巅峰的强者,不入神话,根本无法与之抗衡,甚至老板娘只要心念一转,就能要了我的命。
蓝翁、赵铁脚、朱小九他们对老爹的忠心,也正是这个原因。性命随时握在别人手里,不忠心又能怎么样呢?
“我不是九龙,小时才是,您误会了。”我急忙解释道,怕她心念一动,就会让我烟灰飞灭。可是刚刚说完,我就后悔了,如果是九龙,老板娘又怎么舍得杀我呢?
这样说,不正好给了她杀我的理由吗?
“你想知道我要什么吗?”
老板娘静静的站在身前,瀑布般的长发披散在肩头,猛然望去,确实有几分李别情的影子。可是她少了一些人间的烟火味道,就像是一个刚从大山中出来的绝色妖怪,狐狸精。
“嗯。。。。您是天上的仙子,我这种蝼蚁小民能给您什么呢。呵呵。”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无奈,我只能用上这一招,希望她能心情好一点,千万不要生出什么杀意。
“蝼蚁小民?如果龙脉者也是蝼蚁小民的话,那我们这些弱女子就是天地间无依无靠的小花小草了。”她‘谦虚’的说道。
弱女子?从外表上看,确实是女子,但您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弱女子,我暗想道。
“龙脉者也没什么用啊,我现在没有发现它的一丝优点,您是不是误会了啊。”我急忙解释说,这也是实话,这个什么狗屁龙脉者,不但没有一丝好处,反而给我惹来不少麻烦。
“告诉你也无妨。”老板娘莞尔一笑,接着说:“花门有个传统,能跟随一位御兽王者,是莫大的荣耀。可是她们都不知道,御兽王者,并不是指随意一个御兽门徒。真正的御兽王者,就是兽族的龙脉者,他们才可以算是真正的王者,无论血脉还是骨骼,都到达了完美的程度。”
完美?骷髅脚也算是完美吗?我苦笑着。
老板娘接着又说:“龙脉者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的身体都是灵体。知道灵体吧,可以无上限的吞噬元气,这才是花门女子要追随御兽王者的目地。花门女子体弱,就算苦修功法,在有生之年也无法到达神话境,她们的出路,只有合欢一术。”
“我以前也是花门的,还记得那时师父告诉我,如果有缘遇见一个龙脉者,千万不要犹豫,这种事情千年难得一遇,一定要抓住机会。我听从了师父的建议,苦苦的在江湖中寻找着龙脉者,也不知道过了一百年还是两百年,终于让我碰见了李浩然。他长得很好看,比你要好看多了,而且多才多艺,品性也不错。说实话,那时的我爱上他了,只想着跟他好好过日子。”老板娘面无表情的说着,好像就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一样,只有在提到李浩然这三个字时,脸色才稍微颤抖了一下。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以死相许。这句话说对了一半,情,确实能让人放弃一切,甚至生命。但是,它有期限,并不能永恒。生下别情儿后,我的性情大变,忍不住岁月的消磨,开始吸取他的元气。呵呵,他还是那么傻,明知道我想干什么,却不加阻拦,任由我肆意妄为。你说,他傻不傻?”老板娘突兀的笑了声,问我。
“他是个男人。”我暂时忘了自己的险境,由衷佩服道。
这样的胸怀,我做不到,这个世界上99%的男人做不到。
“别情儿的名字是我取的,当时我也很犹豫,想以这个名字提醒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