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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烈日微蓝-第20章

小说: 烈日微蓝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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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云湛很确定自己对蓝脩迩的感情不仅仅是日久生情,那是彼此契合到仿佛只是为彼此而生的一种感情,没有别的,就只是不离不弃不渝。
我相信你爱我,你相信我爱你,便是承诺,说空不空,说实也不实。
云湛不是第一次收到男人的表白,可蓝脩迩的让他结结实实的记在了心里,没有什么浪漫,也没有什么烛光晚餐,就只是告诉他爱上了,请他试着爱上。
云湛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爱上,只是自私地让自己躲在这男人为他设的一个结界里活得自在。
当然,如果没有覃域,云湛想自己的幸福指数会更高,他几乎无处可躲了已经,很小心地避开所有能碰到覃域的地方,可老天似乎并不想让他如愿。覃域习惯性的死死握住云湛的右手,不说什么,也不放开,表情像是有杀父之仇一样。
云湛说过无数次的话不由得又说了一次,既然不爱,他不知道覃域为什么不能让他干脆地离开,既然不能给他一丁点儿的关注,为什么还不放开手让他一个人舔舔伤口也行。
一直这么纠缠下去,他丝毫也感觉不到自己有一丁点儿回心转意的意思。
云湛看着自己被覃域紧紧握住的手腕儿,没有挣扎,淡淡地看着覃域,竟然发现自己没有什么话想对他说,就连放开我三个字都不想说。
他不知道那男人在恼什么,为什么每次都是这个表情。他想开口说覃域放开我,却被熟悉的声音抢了先。拥上来的男人身上的味道他很熟悉。
云湛,我找遍了学校,原来你在这里,真是的,说了等我一起回家的。
云湛笑,还没回答就被蓝脩迩的轻吻晃了神,然后他觉得他听到了自己手腕儿断掉的声音,可是他摆脱不了自己唇上的触感,痛觉传到大脑,他听见自己的闷哼。
这姿势很奇怪,他被一个男人生生捏碎手腕儿,却被另一个男人拥吻。
Lance,先放开我。
男人满足地轻哼,抬眼看着覃域的眼睛,什么都没说,云湛的额头开始冒汗,整条手臂已经完全没有知觉,可是疼痛还是停留在大脑,一下一下的刺着他的神经,蓝脩迩静静地看着覃域,右手紧紧拥着云湛的腰,微笑挂在嘴边,没有温度。
云湛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状况,像是自己在一瞬间变得抢手,在整个生命里,自己好像从来也没有这么重要过,身后的男人生气了他知道,而直接捏碎他骨头的男人似乎一点儿也没觉得这只手对他有多重要,他才不关心,不是么?不爱他的人此刻却摆出这样的表情,太可笑。
云湛突然轻轻笑出来,嘴角带着对疼痛的反应,稍微放松自己靠在蓝脩迩的怀里,任由身后的男人抬手把他额角的汗抹掉。闭上眼睛咬着牙,云湛低声让蓝脩迩送他去医院。
不知道什么时候手腕儿被放开,云湛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睁开眼睛,看着自己对面站着的男人,上前两步,好像一下子对他说的话,有好多。却不是那人想听的。
覃域,我的手如果废了,你是不是能放过我?对于你来说,我是个过去式,或者说,我连过去时都不算,何必这么纠缠。就算是我最后给你的礼物,这只手,你应该知道它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所以,一只手换取我的自由,行吗?谢谢你。
事情的发生往往都让人出乎意料,蓝脩迩看着云湛抖得不像话的右手轻笑,不知道自己的脑子里为什么会有那个想法,他知道云湛没有生气,他的手发抖纯粹是因为覃域的手劲儿让他骨折,无名的火窜上心头,蓝脩迩端起手中加了冰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护着云湛突然把酒杯砸在覃域的胸口。
覃域都没有反应过来,酒杯已经砸过来开了花,覃域反射性的护住眼睛,可脸上还是被划了几道不大不小的口子。
姓覃的,我不管以前你和云湛有什么纠葛,从现在开始你和他再没有任何关系,我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理让你伤了他一次又一次,你不心疼我心疼,所以,既然爱不爱的你不懂就先去学学怎么爱,下一次,就不是酒杯了。
捧起云湛的右手腕儿,轻轻地试着摩挲,嘴里轻轻念着忍一下,试图想要把云湛脱臼的手腕儿给复位,可云湛不自然的低吼让他意识到严重了。
覃域看着蓝脩迩的表情像是马上要上前把他撕了,却被蓝脩迩小心翼翼捧起云湛手臂的动作惊了一下,动作慢慢的向后挪了一小步,才看到云湛被捧在蓝脩迩手心的右手小臂已经明显的肿了一大圈儿。脸上闪过一丝自责,至少蓝脩迩认为那是自责。
放过我,我承认你很厉害,我也承认我爱过你,我也知道你不爱我,所以,放过我,就算是床伴,就算是一夜激情的人多少都有选择的权利,我和你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所以请你放过我。至少我有自由选择我的去留,我不想再爱你,所以,不要再试图把我的命握在你的手中。还是我死了你才会死心?覃域,这样真的没意思。
蓝脩迩有点儿惊讶,他想,一个人,对待一个一直爱着自己的人,即使他不爱他,也不能下这么重的手,更何况,他该知道这手对云湛来说有多重要,他看过云湛写生的样子,他要画的东西,只要看过了,就不用再看那个东西一眼,那次,蓝脩迩记得,自己忘了云湛画的是什么,印在了他脑子里的只有云湛拿着笔的手。只要几笔,就能传神。
蓝脩迩拿起被绑住的手腕儿,整个手已经肿到看不清本来的指节,蓝脩迩轻轻地捏上去,云湛中指第一骨节上的茧子刺了他的心。再没有当初挥笔成景时的白皙和柔软。
粉碎性骨折,不妨碍正常生活,但是对于再度执笔,无救。碎了的骨头伤到了神经。
那是蓝脩迩第一次看见云湛清醒时的眼泪,两滴,落下后,再也没有,他终于承认自己的心在痛,为了这个和自己不停地相遇,但是爱着别人的男子。
叶韶鸾听见蓝脩迩在电话里咆哮但是无能为力,即使他是天才,伤了神经他也没办法恢复原样。他只能让那手快些痊愈,却不能让神经重新生长成原本的那样。他只能忍着心疼说对不起,然后一声巨响以后电话断了。他知道蓝脩迩摔了电话。发泄着他们的无能为力的心疼。
那一晚,从医院回家后,蓝脩迩笨拙地拿着菜刀把白菜和鸡肉切得乱七八糟,把自己的手也切得乱七八糟,然后用乱七八糟的表情对云湛说,云湛,笑一个,就算是不想笑也对我笑一个。
云湛看着那碗不知道重新做了多少回的成品用左手拿起勺子吃了个干净,抬起头对蓝脩迩笑,笑出了眼泪。蓝脩迩上前把他抱在怀里。他感觉到云湛笨拙地用包成了木乃伊一样的手臂环上他的腰。
蓝脩迩说,云湛,你的奇迹就是我,不管是谁,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在这里。上帝关了你的门,我就一定让这世界给你开一扇窗。
云湛抬起头,蓝脩迩,你爱我对不对?
我爱你。丝毫没有犹豫。
景夙想,叶韶鸾大概已经沉浸在以前的事情里,表情里有心疼,也有恨,也有不甘心。
你恨覃域。
景夙打断叶韶鸾的声音,甩掉拖鞋轻轻地窝在单人沙发上。
叶韶鸾从窗前回头看着景夙,浅浅地笑,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景夙的心思很细,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但是景夙能穿透人灵魂的眼睛就那么被他记住,所以,那晚的宴会,他一眼就认出她,虽然她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里。
恨,当初几乎想要结果了他的恨,可是,有一瞬间我看到覃域被岁月留下后悔的脸,突然觉得,这男人真的要为自己做过的事,伤害过的人后悔一辈子的时间,直到死亡都不能让他解脱,只能带着后悔闭上眼睛……这已经是惩罚了吧,蓝脩迩,云湛,都不用为了别人的错误让自己恨一辈子,慢慢地退色的这些伤痛,是能过去的,所以蓝脩迩才能等得到云湛哥。所以,我恨过覃域,为了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人,为了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爱情,很奇妙是不是。
叶韶鸾看着景夙微微苍白的脸颊,伸手把茶几上的水递给她,看着她低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喝,不由得想,是不是他早些回来,这个女子也就不会有这些的愁绪,是不是,他早一些回来,现在他们就不是这样有距离地坐着,而是她偎在自己怀里,安静地小憩,或者是柔柔低语。
可是…
景夙轻轻开口,打断叶韶鸾的沉思,眼里带着一丝疑惑,更多的,却是淡然。
可是,你爱的,是谁,蓝脩迩?云湛?或者…是你自己的亲生弟弟?
叶韶鸾先是不可思议地看着景夙,然后低低的笑出来,笑得眼睛弯弯的。景夙不解,眼睛看着叶韶鸾的笑容,突然觉得心情放松了一些,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会让人放松呢。
叶韶鸾轻轻地转过头看着景夙的眼睛,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自己。
景夙,你看得出云湛的心思,看得出蓝脩迩的心思,也看得出叶幸司的心思,现在,试试看猜猜我的心思吧?
景夙不明白,看着韶鸾轻轻地摇摇头,她不明白,自始至终他不都只是一个旁观者么,冷静客观的旁观者。
那么我告诉你…
叶韶鸾直起身子,面朝着窗外,轻轻叹着气,似乎无奈,似乎认命,似乎不甘,似乎伤心。
我之所以把你从婚礼上带走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你就那么把自己的一辈子放在一个不确定自己的心的人身上,一辈子不是一个月,婚姻不能将就。我之所以带你来纽约是因为我觉得你应该换个环境换个心情,我为什么把这个故事讲给你听,是因为我想告诉你云湛哥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最美好的人,但是他身边的人只能是蓝脩迩;至于现在,我为什么让你猜我的心思,是因为……
叶韶鸾再次看着景夙的眼睛,语气变得柔和。
我心里的人,一直是你。




 、左手

十二
景夙,和我去看看那幅画吧。
那幅画,哪幅画?景夙不解,只能跟着叶韶鸾上了顶楼那个一直锁着的房间。
整个屋子什么都没有,只有靠着墙的一幅画用白色绸子盖着立在墙边。
叶韶鸾拍拍景夙的肩上前掀开盖着画的白绸。
景夙伸手抚着胸口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可还是像被攥紧了喉咙一样喘不上气。本是满眼满眼的白一瞬间就像被血淹没了一样的难受,变成了满心满心的红。半个墙面大的画作比照片儿更触目惊心,景夙突然感同身受一样的感觉到血液从身体里慢慢流失的感觉,她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凉了,有人接住了往下坠的她,然后那幅画离开了自己的视线。
叶韶鸾帮景夙盖好被子悄悄地关上门出去,他不知道景夙有哮喘,差点儿就犯下大错。
那幅画被蓝脩迩高价买走,却没能毁掉,叶韶鸾觉得不该让这幅画消失所以带着它漂洋过海珍藏在美国,云湛知道,却没有多说过什么。过了将近十年的时间,那画竟然还是那么血红血红的鲜艳。
景夙又站在画前,顺着云湛的笔向慢慢地摸过去,画中的男人很多,可只有云湛的脸是看得见的,笑着。
景夙告诉叶韶鸾,在古老的欧洲有一种画法,画家们调不出纯正鲜红色颜料,所以会掺入自己的血液,掺的比例越多保存的就越久,加上特质的防腐剂和定型液,即使是过几百年都不会褪色,可是,从没有一个画家用太多的血液去画一幅画,从神秘学的角度来说,如果本身的血液超过了颜料一半的比例,那么那幅画就和那血液的主人有了某种联系,简单地说就是,画在人在,画毁人亡。虽没有证实过,但是也的确没有人用自己的血去作一整幅画。
叶韶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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