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蛮男友--封海-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的野蛮男友——封海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什么样的都好,只要温柔就行了。
每当有人这样问我,我就这样回答他们。其实,我做了一定程度的保留,撒了一点儿小谎。
我不喜欢女孩子。因为我是个同志,也就是同性恋。
最早称呼同性恋的词汇是“兔子”。主要是在人类之前,那些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就有了此种倾向。所以,我对兔子,甚至诸如这类弱小的、温顺的动物都充满了好感。连带的,也影响了我的择友标准。
我喜欢身材瘦小,有双水汪汪大眼睛的美少年。高中时代的班长,就是有双如小鹿般眸子的男生。古有吕布中了西施的美人计,今有堂堂袁某人重步前人之后尘。不过都是心甘情愿,非强迫性质。
被充分奴役却万分美丽的高中时代过去后,大学生涯如棒槌将人敲醒。也许20岁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坎,也许是天妒英才。总之,我招惹了本世纪最不可爱、最蛮横的人——王铮。
事情的起因非常简单。他和同学打赌,第10个报到的学生是否会在校门口当场跌倒。白痴都想得到,赌会跌倒的王铮铁定输死。不料,他却使诈,故意要撞倒我。(没错,我就是那第10个幸运儿。)
我必须承认他的身体硬得像堵墙,可我一米八零的个头也不是白长这么高的。于是,他输掉了一个月的伙食费和一套《幽游白书》。
标准漫画迷的王铮没因伙食费发火,却为《幽白》的失去发怒。从此,我的日子犹如人间炼狱。
原因之一,我和他同校。
原因之二,我和他同桌。
原因之三,我和他同室。
估计是老天嫌我以前日子过得太好了,才派这个人来好好磨练我。
在我将东西搬进寝室的第一天,他就一拳向我揍过来。
“哼,反应不错嘛。”
我瞟了一眼打在离右脸只有一寸距离的左手,侥幸地笑了笑。
合宿当晚,我俩沉默是金。早晨起床时,他的床铺早已无人驻守。我暗自庆幸,长长地吁了口气。
在预备铃打响之前,我啃着菜包赶至教室。
书桌上清晰的三八线突然闪现在眼前,似乎预示着我好像离平静的校园生活越来越遥远。
“你有什么不满吗?”
“不敢,不敢。”我一脸赔笑。
为什么吃瘪的总是我?为什么词穷的总是我?为什么示弱的总是我?难不成上辈子欠了他一屁股债没还?
我决定针对王铮这号人,能躲则躲,能避则避。可俗话说的好,不见为小,饿死事大。
在大餐厅,有王铮发报机美称的我,总能第一时间搜索到他的身影。我在离王铮最远的餐桌前坐了下来。不一会儿,本该在餐厅另一头的王铮呼地来到我面前。
“姓袁的,星期天有空吗?”
没空!“有啊,有啊。”
“陪我去文庙好吗?”
给我100块才去!“去啊,去啊。”
敢怒不敢言,乃是我袁氏一门的传统弱点。
星期天我们俩起了个大早,直奔文庙。人潮汹涌中,他很快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谈了起来。
“姓袁的。”
“是。”
“拿钱来。”
“呃?”
男人面带微笑地看着王铮;王铮面带微笑地看着我;我面带微笑地看着两人。
“我……没带那么多钱。”
闻言,男人火了,王铮也火了。
“没钱还敢来!”
“是你请我来的啊!”我无辜地反抗。
王铮一把揪住我的衣领,额头碰额头地说,“难道我的《幽白》就有如大江东去,浪涛尽吗?”
由于他矮我半头,所以十分倔强地踮着脚尖。我想笑却又不敢,只能横竖都是死地闭上了眼睛。
隔了大约五秒钟,他松开了我的领子。
“可恶!”
一直到坐上了车,他仍说着有多倒霉就有多倒霉。不过,手上多了一套《幽白》。
有钱早说嘛!我暗自嘀咕道。
“喂,姓袁的。”他不客气地叫我,“请客。”
反正不管怎样,他一定要我为他破费一次,以偿还《幽白》的代价。
“好啊,我请你吃披萨。”
“真的?”他双眼放光。除了漫画,“吃”大概是他第二嗜好。
我做好破釜沉舟的打算,准备大出血。
当我拿着菜单时,感觉手心在出汗。外来货真是贵啊!
我用眼角的余光去试探他,他已经招手在叫小姐了。
“那个……王铮……对不起……可不可以……”
我话还未说完,他一拍桌子愤而站起,大步流星去也。
我窘得脸一阵红一阵白,连忙追上去。
“对不起嘛,我改请KFC如何?”
我很后悔说这句话。如果眼前这个狂啃鸡腿的王铮只是我梦中的王铮该多好。
零花钱全买了肯德鸡。他倒好,左手可乐,右手鸡腿,不亦乐乎。可怜我左手可乐,右手空气。
去!体形瘦得像根竹竿子,食量却大得像头大象!
我发现自己对这小子太好了。并不是我怕他,决不是。因为我是个有涵养的大学生,不应该和这种人斤斤计较。对,是的,的确如此。
一回寝室,王铮就迫不及待地进入漫画的世界,时不时地发出莫名其妙的笑声。
“有那么好看吗?”我有点好奇。
他警告的眼神马上向我扫射了过来,只差没在我胸口开出两个洞来。
我乖乖闭嘴,任他发神经。
不过,我突然发现他开怀大笑的样子有点,有那么一丁点可爱。就像小孩子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兴奋难耐。
我猛地甩了甩头。不对!可爱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是种亵渎!我差点要给自己耳刮子。
第二天预备铃敲响后,他笑得很白痴地走进来。
“喂,我收到情书了。”
这种人也会有女生看上?“恭喜。”
“她说为我的脸蛋着迷,为我的拳脚陶醉。”
这个女生大概也是头壳烧坏,导致大脑短路吧。
王铮满心期待着与暗恋他的女生见面,我心中却渐渐不是个滋味。
其实我个头比他高,成绩比他好,相貌比他挺。凭这三点,我才应该是众多眉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啊。
刚下课,我一头冲进WC。感觉嘴里阵阵酸味,我开始拼命漱口。
难道……难道这就是传闻中的“吃醋”?
叮嘱我帮他打水后,一阵风离去的王铮,犹如情窦初开的少年。
((喂)),一直坐在我前面,几乎让人遗忘的“阿邦”同学回过了头。
((你对那家伙太好了吧。又划三八线,又差遣你,还是不是同学了。))
“阿邦”的话句句如针刺。我愣了半天,挤出一句话。
“对哦。”
我终于大彻大悟了。我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准准确确地和王铮说个清楚。要让他为之前的举动向我道歉,要让他主动擦掉那道三八线……
吃好饭,打好水,我一个人在寝室里正襟危坐。构思着该怎么向他开口,万一他动粗该怎么办等等等等。
猛地,门被“呯”地踢开。他如大厦倒塌般朝我倒过来。
“哇!”差一点儿后脑勺着地的我将王铮用力推开。
他呈大字型倒在我旁边。
瞅见他嘴角的血丝,闻到满身的酒气,我问,“打架了?”
他紧闭双目,喃喃道,“我被甩了。”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此言不虚。
“所以你火了,找了不相干的人打架?”
“啊~~”
“那女生真有那么好?”
“啊~~一见钟情吧……”
才一见钟情就被甩?太快了吧?
好一会儿,我没接他的话。失恋啊……我也有过。
高中毕业时,我鼓足一百二十分的勇气向班长告白。
那天,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和他两个人单独呆在教室里。
“我喜欢你。”
他笑了,用悦耳的声音回答,“我也是。”
我感动地想一把将他搂进怀里,倾诉绵绵情话。
“我们今后也是好朋友哦。”
我从天堂直坠十八层地狱。(惨况可以想象)
我初次的告白,初次的爱恋,如此这般随风而逝。我呼啸着冲出教室。
夏天第一场细雨打落枝头的花骨朵,似乎象征了我那没有结果的爱情。
等我回过神来时,王铮早已在我身旁睡着了。
“喂,酒鬼!酒鬼!”我俯下身子,拍他的脸颊。好半天,他也没个回应。
当时,我和他的距离是两公分。两秒钟后,我想试着吻吻他。也许是个荒唐的念头,可我的感性已战胜了理性。
寝室一下子变得格外安静,好像只听得到我的心跳声。我紧抓胸口,强迫自己镇定。
再我的唇离他的还有0。01公分时,他的右拳揍了过来。
我头一遭结结实实挨了他一拳。比起痛,我更担心他醒了没有。
“混蛋……再吃我……一拳……”他一边比划一边翻了个身。
我苦笑,这也许是老天爷对我违反自己原则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