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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宾主尽欢-第1章

小说: 宾主尽欢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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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宾主尽欢 第一章
飞机降落在PD国际机场的时候,正好是北京时间18点整。
行李不多,就一个新秀丽行李箱,这还是表姐当年放假回国给我买的礼物,算是我为数不多的奢侈品之一。她在那边有奖学金,还能帮老板做事赚钱,所以早就经济独立不说,还有一笔不小的积蓄,像我这种“今朝有钱今朝花”的人真是暗羡不已。
毕业后签到一家中等城市的合资公司一年后,表姐也从国外硕士毕业,顺利进入一家国际金融机构。她多次打电话让我来这个城市发展,还让她的男朋友,一家跨国外企的总监Edward托朋友帮我推荐了一份工作,一份绝对不能算差的工作:一家跨国通讯公司的销售职位,我一向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今天的机舱比较满,随着人群慢慢走到出口的时候,已经是十分钟后。我很快从人群中认出了表姐。
她今天穿了一件橘色的风衣,里面是白色的低领真丝衣服,穿着金色高跟鞋让她更显高挑,她的品味真是越来越不俗,包括她身边的男人。搂着她的肩膀的,衣着考究,比穿着高跟鞋的表姐还高大半个头的男人应该就是我的准表姐夫了。
表姐笑着看我走近,说:“气色不错。”
我也笑了,为她这句非常有新意的开场白。“姐”,我随即对她身边的男人也打了招呼,“你好,Edward。”
Edward和我握了握手,“你好,卢琪,我是江晖。”惹得表姐哧地一笑:“你们两个大老爷们,干嘛搞得跟领导人会晤似的。”
开车的是表姐,江晖说,最近表姐刚拿到证,车还有一个月才能提,特别有开车瘾。这么看来车应该是他的,一辆银灰色别克,看来准表姐夫并不张扬。
我坐在后面,看他在副驾驶座充满爱意的看着表姐,并时不时轻声指点几句。我笑了笑,望着窗外疾驰而过的灯火,这个城市,就是我以后要工作的地方了吧。
你好。我在心里轻轻说。

晚饭是按表姐的爱好选了一家火锅店。别看她外表柔弱清秀,其实是个无辣不欢的强人。我现在能吃辣,也是在她当年的调教下。那几年读书的时候,我们晚上溜出去到夜市吃各种烧烤可是我们的爱好,记得当时表姐总是会对老板说:“要狠辣狠辣的。”
我轻轻笑了笑,时间是如此之快,当年的小姑娘也长成了一个出色的女金领。我却感觉自己这些年几乎没什么长进,这是个竞争激烈的大都市,我不知道自己在这里能有几分机会。
席间,江晖告诉我,这次的机会是他以前的大学同学提供的。
“那我以后要在他手下做事吗?”我夹起一块羊肉,问江晖。一边心想表姐果然是资深食客,这家店的羊肉非常软而韧,而且最重要的是新鲜。
江晖帮表姐添了点橙汁,笑说:“算是吧,不过不是直接上司。”
我点点头,突然想起来表姐说过江晖本科就在国外念的,估计他的同学可能职位不在他之下。
他问我:“对销售有什么看法?”
他知道我以前在那个合资公司是做技术的,做技术的就适合我这种懒人,简单、不费脑筋。我想了想:“之前没想过做销售,总觉得这是一项对交际能力要求很高的职位吧。”
“当然,交际能力只是一部分喽。做销售还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你会学到很多,而且资历不限,算是比较体现能力的工作。”
“对了,我还没谢你呢。”我举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
他笑着说:“不用谢。”
刚才一直在埋头饕餮的表姐说:“不用这么客气。以后你工作上的事可以多请教他。”
我知道中国人在外资企业能做到中层以上的不多,心下起了佩服之意,对表姐的眼光也确实赞同:“江晖,以后请多多指教了。”
他笑了笑:“好。”

吃晚饭开车到表姐家已经快十点。表姐的父母,按辈分我称为叔叔和婶婶,在五年前就为表姐在这个城市买下一套房子,当时还附送入户,十分合算。
房子建筑面积大概100多一点,供表姐自己住已是奢侈,加上一个我仍然宽敞。
表姐做事细心,领我到客房,我发现床单什么都已经铺好,该有的东西都有了。我一下子投入到柔软的床上,闻着被单的阳光味道,觉得自己特幸福。
表姐看着我孩子气的举动,笑着坐在床边揉我头发:“小琪,我们终于又在一个城市了。”她这么一说,我才想起因为大学并不在同一个城市,加上中间她出国、我工作一年,这几年我们确实聚少离多。
我的家乡在一个县级市,小学毕业后我爸妈决定跟随当时兴起送孩子出外求学的风潮,我就应叔叔婶婶的邀请来到我的家乡所属的地级市,和表姐一个学校,不过她比我高两级。
我看着在灯光下愈显柔美的表姐:“华璐小姐,你真的越来越美了。”表姐五官清秀,加上她出国后学会打扮化妆,十足一个新时代女性精英代表。
表姐把枕头扔在我头上:“少来!”彪悍本性尽显。
我笑着躲:“好啦。我说实话你也打我,你要我过来就是存心找个心甘情愿被你欺负的吧。”
“你这个白眼狼。谁稀罕欺负你,我现在有人欺负。比你英俊,比你有钱,比你厉害……”
真受不了啊。“我投降啦。不过说真的,这个江晖真的不错。”
“你这个小鬼头知道什么叫不错啊?”
我翻白眼,什么小鬼头,这都多少年了还这么叫我。“姐,我都24岁了,你就别挤兑我了,也放过你自己吧。”
“臭小子!你不要活了?”
“你听我说嘛,我今天看他对你真算是柔情蜜意,真是一位体贴的绅士啊。”
“废话,不看是谁挑的男人。”
“瞧你跟吃了什么糖似的。甜死人啦。”
“那你呢?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弟妹?”
又来了,每次谈到这个我真是“有点烦”。“我现在不是刚来这边嘛,进公司了估计挑也挑不过来呢。”
“别臭美了。外资公司的女白领眼光高着呢,你这种青涩的小鬼头谁看得上。要我们家江晖这样的才有市场。”
“好好好。我没市场,那你就别逼我好不?”
表姐环抱着手,看着我:“我真怀疑你大学四年干什么去了。”
“打游戏、打篮球呗。”
“怎么不找个喜欢的?”
“姐,你这个问题问了不知道几遍了。我们那种工科班级有几朵花?再说很多都是高中就有主的,剩下的就是惨不忍睹的。”
“哼。我警告你,你别不当回事,你妈妈上次已经委婉地建议我给你介绍女朋友了,你就等着吧。”
“别啊。”我对介绍这种形式特别反感,“你说两个此前根本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是不是特别不自然,我觉得我肯定冷场。”
“等你真正成了一名销售,你就不会冷场了。——对了,你明天有面试吧?”
我拿起手机,看了看那条短信,“是啊,不知道这次是走过场还是真正严格的筛选呢。”
“当然要认真准备啦。不成功明天别回来见我啊。”
“喂。你太狠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走了出去,我只能把话尾吞进肚子里。躺在无比舒服的床上,心里不禁开始想象明天面试的情景。



作者有话要说:091224 修改

091226 修改章节内容提要(根据亲爱的色色同学建议),注意不是更新。
《未竟之途》之后觉得自己成长了很多,我指的是我自己的内心,关于文章的好坏自有读者评判。我之前也说过,我写文往往靠一时的灵感就开始动笔,但是写文的过程并不如灵感到来时那样美好,有时写着写着觉得角色都有点陌生,和当初所想毕竟还有一点距离。
值得高兴的是,在写文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些朋友。
《宾主尽欢》是我首次尝试用第一人称写作,希望大家喜欢。喜欢就留个言,推个荐,打个分吧。谢谢大家了。




第二章

宾主尽欢 第二章 
第二天按照手机上的通知来到面试地点,才发现这并不是公司的地址,而是一家酒店。面试我的人是一个销售经理,我看到他名片上这么写着,他的名字是陈卓,旁边还有个英文名“Peter”,中等身材,圆脸,挺有亲和力。他告诉我这是我的第四轮面试。之前我来这里之前曾经接受过三次电话面试,本以为只是随便聊聊,没想到已经纳入考察流程了。
我和他聊了一些我以前公司做的一些事情。
他听的有些心不在焉,眼睛也没有看我,手指有节奏敲着座椅——此时大堂里正弹奏着钢琴声。虽然如此,我还是中规中矩地把该说的都说了。
“这么说你以前是基本没有任何销售经验了?”他轻轻问。
我不知道他是看过我的资料还是把我刚才的话听进去了,不管哪一方面,我看得出他是有备而来。
不过他接下来对我说的一些话让我明白他对我的这个缺点并不十分在乎,他指出他们公司从工程师转到销售的人多得是。“但有一点,你必须明白,做销售,一定要有敏锐的判断力,不然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销售。”
我点点头。此时我还不明白他这句话的分量,等我真正明白的时候,是好长时间以后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他对我的这次面试并非完全的应付。
这场看似随意的面试持续了不到四十分钟,之后他表示还有事情,我们相互告辞了。

我的面试实在经验并不很丰富,他之前的东家是来校园招聘时进的,当时也单纯,觉得职位比较对口,工资也在标准之上,后来才知道被派到一个新的分公司去。
面完之后,已经是中午了,这里处于市中心,周边有很多商场和餐厅,我一个人晃荡了半天,觉得一个人去餐厅吃饭实在无聊,就准备到肯德基应付一顿。
肯德基门口站着的一对小女孩吸引了我的目光。
一个人头上套着米老鼠造型的发箍,一个套着唐老鸭的发箍,虽然穿着不同颜色的衣服,但是五官几乎完全一样,应该是一对双胞胎,两个人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似乎有点茫然。估计在等里面的家长吧,我朝玻璃门里看了一眼,也是,人实在太多。
我看一时也找不到座位,就选择了打包吃,出门的时候看到两个小女孩竟然还站在那里,还是一副茫然的样子,好像两个精致的玩偶。
我弯下腰:“你们……是不是迷路了?”
两个热睁着圆溜溜眼睛看着我,米老鼠神情竟然还有几分戒备,这让我哭笑不得,唐老鸭一开始就盯着我手里的汉堡不放。
我扬扬手里的东西:“先回答哥哥的问题,再给你们吃。”
唐老鸭扁了扁嘴,不理我。
米老鼠轻声在唐老鸭耳边说:“他是坏人,别理他。”
我不禁失笑,真是人小鬼大。我把手上的东西递给她们,“还想吃什么?我去里面买,我自己午饭都没吃呢。不说就不买啦。”
我慢悠悠地把门推开,然后听到唐老鸭在后面低声说:“我想喝九珍果汁。”
“那你呢?”我问米老鼠。
米老鼠看了看唐老鸭:“……那我要中杯可乐。还要甜筒,两个!”
嗨,还真不客气,我笑了笑。
我们三个找了地方坐下,吃完以后,我说:“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你们是不是迷路了?”
米老鼠点点头。
唐老鸭说:“妈妈让我们在车旁边等她的,我们看到一个人拿着很多很多玩具,就跟着,跟着就找不到了。”她说着说着好像就要哭了,嘴巴上还沾着甜筒的奶油和汉堡的碎屑。
我手忙脚乱,从袋子里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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