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唐朝之肩上蝶-第13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贞观十八年,太宗谓侍臣曰:‘古有胎教世子,朕则不暇。但近自建立太子,遇物必有诲谕。’”(《贞观政要》)
所以若太宗真的有意改立李恪为太子的话。完全可以把改立李治时的举动照搬过来,而不只是口头上提一提,被阻止后更不曾见其有过失落后悔的时候。
还有人认为李恪就是大唐的一代贤王,甚至如同某毛所说的那样李恪就一定是英物,李治就一定是朽物,唐太宗选择了李治作为继承人是懵懂一时(事实上看看某毛自己选定的继承人就知道他是什么眼光了)。然而通观李恪的生平,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文功武治的政绩。《旧唐书》中对李承乾的治国才能好歹还有一句“太宗居谅暗,庶政皆令听断,颇识大体”的介绍,对李泰至少还能知道他“少善属文”,也的确编修了一部《括地志》,其他庶出的皇子中,也有因为处理地方政务出色而被当地百姓称赞的。
如此种种事实已经让玲珑彻底的放弃了太宗皇帝会眷顾李恪的想法。
就在玲珑收到帮中发来信函的同时,欧阳俊逸也已经知道了桃花庄的变故,只是没有想到会是如此雷霆万钧的速度。
李恪和欧阳俊逸其实谈得上是莫逆之交,两人的认识也颇有来头,虽然可以说是互相利用,实际是各取所需,李恪利用欧阳俊逸的自由,欧阳俊逸想让李恪帮助自己重振千山茶号。
李恪前往封地的时候,实现了承诺,把一座曾经是他封地的茶山给了他。欧阳俊逸其实也实现了承诺,保住了李恪的性命,因为一开始他就怀疑所谓前朝的宝藏,是一个针对他展开的阴谋。
江湖传言前朝宝藏的时间来得太巧了,正是李恪在一次骑射中,取得骄人成绩,得到太宗皇帝大加赞赏的时间,而且吟诗作赋又取得头筹,一时间风头无两。
李恪巧妙的要到了封赏,得到了一次外出游历的机会,欧阳俊逸和李恪便认识在一个茶楼之中,当时有人见听小曲儿的娘子长得貌美,便起了调戏之心。
李恪和欧阳俊逸两人同时起身,将那人制服,于此结下了缘分,而且李恪的身份很快便被欧阳俊逸识破。两人坐下畅饮,不亦说乎。
当时两人都是要回长安城,于是便结伴回去,如是年长又心细很多的欧阳俊逸发现了异样。
山狼帮的人在那个时候便已经盯上了李恪,于此同时铺天盖地的关于前朝宝藏的各种传说,流言四起。
欧阳俊逸只是将信将疑,但是里面有的宝藏也被人津津乐道起来,李恪一向爱字画,听说里面居然还有陈后主收藏的字画,自然心动。
欧阳俊逸将信将疑中,一直留心此时,两人一路相伴,行至长安城近郊才各自上路。两人成了至交好友,性情秉性皆是相投。
没想到还爱上了同一个女子。
欧阳俊逸回想着往事,想着自己和玲珑咫尺之隔不能相见,简直如挖心一般难受。
回到长安城后,因为赶路的跋涉,有些劳累,饥饿便进了子蝶轩,便是在那一日与玲珑见到了第一面。欧阳俊逸看着玲珑一向戴着的订婚信物,这次居然没戴,而且说话还颠三倒四。
这才知道了玲珑摔下马之事。也是在那个时候欧阳俊逸便发现有人跟踪自己的行踪,但是一切还是将信将疑。
欧阳俊逸为人谨慎,做事格外小心,虽然有所惊觉但是因为不知道是何人派来的那股势力,便未细究。说来也是好笑,跟了两天后,并未发现任何的异样,便也就放弃了。
本以为是自己想多了,不以为意,毕竟现在的李恪在朝中还无任何势力,太宗皇帝虽然喜欢李恪,但是对其他皇子也不差。
但是没想到自己给玲珑的碧绿戒指却害了玲珑,一日无意去玲珑家中,发现一个家丁鬼头鬼脑,一声呵斥,叫了吴管家细问后,才知道是有人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监视玲珑下落,一想并不是难事,便欣然同意。
欧阳俊逸嘱咐此时不要伸张,怕吓了玲珑去,吴管家只是悄然处理了此事。
玲珑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在欧阳俊逸的保护中,更加不知道的是,自己其实在很早的时候便被孙淮紫派来的卧底盯上了。
孙淮紫复国之心太甚,没想到一向精明的她却误信了流言蜚语去。早就觊觎财宝了。不过因为玲珑行踪也挺飘忽不定,上官府邸的戒备也如铁桶一块,生人根本不能贴了玲珑的身,所以才一直也不敢确定戒指是否在玲珑身上。
欧阳俊逸知道,孙淮紫同样派人卧底在了柳依依身边,只要是和欧阳俊逸相近的人都安排了卧底,不可谓不运筹帷幄,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如果一开始便是一场阴谋,最后也不过入了别人瓮中。
欧阳俊逸一直想不通的只是一件事情,为什么开启宝藏的钥匙会是自己一直以来的传家宝,而且还是两样,是不是这场阴谋,一直以来也想带着自己下水,这,让身在齐州小院,整理思绪的欧阳俊逸惊出一身冷汗。
ps:
这章更新得有点差,很多是史料,紫烟这两天中了暑热,发烧头晕,所以昨天只更新了两千字,今天若不更新,熬了二十天的全勤便打了水漂,等紫烟好些了,必定从新整理此章节。还请支持,谢谢~~
☆、第三十六回 酒肆欲离别 玲珑遭绑架
贞观七年,秋末,鸿光酒肆的门前车水马龙,这酒肆正在要道上,所以更加显得生意兴隆。
红色的酒旗迎风招展,让玲珑想起了一些诗情画意的景象,脑海里浮现出了李白的诗: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这是一首写离别的诗,玲珑现在要见的人,然而她不想跟他离别,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酒肆摆满了酒缸,红红封坛子的红色贴纸,透着祥和,扑面而来的酒香,让人迷醉。
一小碟花生米,一些胡饼子,便够下小半坛米酒。
唐朝的酿酒工艺异常精湛,“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玲珑环顾一下周围大口喝酒,朗声大笑的古人,果然豪气干云。
情绪的上下起伏,陡然失控,玲珑没有想到见到了心心念念的人,第一句话居然是:
“你现在天高皇帝远,更要自律,千万别被人抓了把柄去。”玲珑按约来到了李恪命人安排的酒楼贵宾间里。
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他了,酒红色的长袍衬托的他更加的俊朗,白皙的脸上,有了岁月的雕琢的印记,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比较老成,现在这种早熟却呈现了自然。
“难道这么久没见,只有告诫我的话而已吗?”李恪并未抬头看玲珑,思念让他有些近乡情怯。
“三郎,如果有一天我骗了你,你会如何?”玲珑突然冷不丁的说到。
“为什么会这么说,我如此信你,何苦骗我?”李恪并未站起身迎玲珑坐下。玲珑只身前来,不必寒暄。
摆在李恪面前的茶杯,已经不再冒起冉冉薄烟。茶色也已经有些淡了。
“我是说,有可能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果,我是说有一天你知道了,一定不要吃惊,我让你做什么,你一定要照办,可好?”玲珑这段时间想了很多,脑袋都想破了。觉得也许在何时的时候,必须要亮明身份。
李恪一时间没有明白玲珑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只是呆呆坐着。
“这些日子你可有想我,我自成亲之后。你便对我疏远,就算是单独相处也隔着一人距离。难道你不能接受我成亲的事情吗?你不是一早都知道了吗?”
玲珑知道这个酒楼说话安全,她安插在皇子府的眼线已经调查清楚了,这个鸿光酒楼,明面里是酒楼。里面掌柜小二都全部是李恪的人。
“想,是自然,你已经刻入我骨血中,有过往种种可以作证,但是却不能太亲密。不但到时候保不住你,就连我也有祸上身。”王妃是个什么样的人物,玲珑已经不需要点拨了。
没想到这句话惹恼了李恪,他愤怒的站起身子,盯着满墙的菜名,怔怔发呆。
突然一声提高了音调的怒吼,把玲珑吓了一个踉跄。
“原来在你心中就是如此想我,我就是一个害怕王妃的窝囊废是吗?我原本以为你懂我,你会知道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不公,然后轻轻抚摸着我的伤口,一如既往的支持我。”李恪气得后背发抖,却始终没有看玲珑一眼。
玲珑呆若木鸡,一向温文尔雅的李恪何时这样发过火,虽然没有看到他的表情,但是玲珑已经知道那张脸上肯定是青筋直冒,怒火中烧。
已经一年有余了,玲珑没有再抱过李恪,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他身上的气味太撩拨,他温暖的怀抱太沉迷,玲珑害怕一旦倒入他的怀抱中,便不想也无力在挣脱。
但是这一分钟的惊恐,还是让玲珑身不由己的从后面抱住了李恪,这突如其来的温暖,让玲珑和李恪身体均是一僵硬。
原来没有并不代表不想,李恪转过身来,紧紧抱住玲珑,玲珑这才发现了李恪脸上的泪痕,他不光暴露,他还伤心,还难过,为的只是自认为最懂她的人,居然给了他这样大的伤害。
“我知道她在府中做的一切,我只是假意不知,阿耶,不,父皇本就无心与我,把这样身份的女子嫁与我已经是皇恩浩荡了,所以我不敢反驳。这样的我,已经够哭,你刚刚的话,更像是一把锐利的匕首,刺到了我的心上。”李恪的眼泪,落在玲珑的脖颈处,冰凉。
“不是,我不是不理解你,也不是不知道你,更不是故意不懂你,而是,我知道你的力不从心,有些时候,你需要保全自己,我害怕我拖累你。”玲珑已经慌不择言。
“你知道吗?刚刚你说了那些话后的每一秒我都在恨你,这恨让我惊惧,让我害怕,让我突然发现,我以为不见面便可以不想念,不共枕眠思想便可稀薄一些,但是我错了,我错了。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两个要相遇?”李恪的声音那么的凄厉,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玲珑推开李恪,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这些年,我对你如何,你自是清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跟着,无论你去哪里我都陪伴,纵然错了如此便是对。我不会离开你,这样你还恨吗?”
玲珑没有想到有一天不是一个男子这样问自己,而是自己这么问他。
“不恨了,但是如何能不爱了,不爱,才能从炼狱中解脱出来。任何人都可以嘲笑我,笑我的外公,笑我不得阿耶宠爱,但是唯独你不能,因为你在竹林说过,我外公是功过参半,大运河流芳百年。只有你懂我,让我不再那么痛苦,你是我的全部。”本来是如此肉麻的话,玲珑却听得如心在滴血。
原来心真的可以痛到麻木,当你受了众多影视作品的影响,以为他得到了全天下所有人的爱,只是欠了点运气,走得近了才发现他不但没有全世界的爱,甚至得到了所有的不公。
玲珑和李恪抱了半晌,便也就散了,真像有强力胶水粘住了俩人,分开的一瞬间,血肉模糊,不知道下回相见是什么时候,更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相见。
因为山狼帮帮主,枫雪行接到的命令,暗杀玲珑。枫雪行接到上面的命令的时候还觉得有点可惜。
这个女子美丽到无害的地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