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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醉花轻梦-第10章

小说: 醉花轻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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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完以后,范植戟又把我扔上了马,不过这次换成是坐在马上。一路上我一直想问出张凌平这样做的用意,但是范植戟的嘴严的很,什么话都不说,只是骑着马一路狂奔。
  我原以为到一个山旮旯范植戟就会停下来,张凌平在那里等着我,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事实是范植戟带着我奔了很久很久,快天黑的时候,找了个地方住了下来。我没想过逃跑什么的,因为我想就算我逃了,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抓回来,还有就是我不知道往哪方向是歌安,路痴真的是伤不起啊……再说现在也没有手机导航什么的,唉……
  一路上,范植戟都没亏待我,我们住的店都不错,他自动成了我的小厮,为我做这做那的。
  我们白天一直骑马狂奔赶路,偶尔休息一下,晚上住店,就这样持续了起码有半个月,我们到的地方越来越奇怪,人们的着装越来越奇怪,和歌安的人们很不一样,歌安的人都穿得松松垮垮的,这里的人像是更喜欢穿骑装,气候好像也比歌安冷,明明就是春天了,但是这里还是很冷。
  我突然觉得,范植戟不会是要把我在这个边边角角的地方给卖掉吧?但又觉得这样对他来说也是不划算的,毕竟他花了这么长时间,费了这么大劲把我带到这里来,只是要把我卖掉,实在是说不过去的。
  我问范植戟这里是哪里,他说这里是大岳和扎罗的边境之城了。
  边境?“都这么长时间了,张凌平还是不打算出来见我吗?”
  范植戟:“想见王妃的人要出现的时候总会出现的。”
  我:“……”
  

☆、第二次被劫

  边境的民风与歌安不同之处有许多,街上有许多我这辈子和上辈子都没有见过的东西。这里的人个个都是高头大马的,看上去很壮实的样子,皮肤却比较白,有些人的虹膜隐隐有绿色,像是混血儿似的,咦,怎么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街上人很多,我和范植戟坐在马上慢慢的走,范植戟说要找一家店先住下。
  我看着街上人来人往,这时候,不知什么,突然好像在前面的转角看到唐亦宣穿着盔甲,骑马而过,我的心猛地跳了起来,但是下一秒,当我想再看清楚的时候,却发现那个转角只有一个卖狼牙棒之类的东西的小贩。
  正当我在嘲笑自己看错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腰上一阵猛力,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另一匹正在狂奔的马了,我的心几乎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吓的……
  我想回头看一眼范植戟,但是我发现已经看不见他了。
  “你是谁,你要干嘛?”我大喊,吓得连声音都开始颤抖了。
  那个人没有回答我,但是我分明听见他轻笑了一下!去你大爷啊!
  马跑得实在太快,风吹得我的眼睛几乎睁不开。那人走的是一条小道,两旁都是山崖,七拐八拐,居然视线一开,变成了草原!难道我是已经被这个人带出了城吗?我有点慌了,想回头看看,想确定自己出城了没有,但是因为马跑得太快以至于没办法实现,我一时紧张,就疯狂地挣扎起来,不知道是那个人一时不稳还是我的动作太大,那个人居然掉下了马,而且在掉下去的同时抓住我,把我也带下去了!
  我在草地上滚了好长一段距离,幸好有那个绑匪当做人肉垫,所以一点事情也没有,但是我怎么感觉那个绑匪好像是在保护我呢?
  我惊魂未定,坐起身子望向那匹受了惊的马,发现它已经跑的很远了……然后我就听到了那个男人开始抱着自己腿一阵鬼哭狼嚎,嘴里还大喊:“哎哟,我的腿呀,折了呀。”
  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他会突然出声,也没想到一个绑匪会这样鬼吼鬼叫的,我原本以为绑匪都是三棍打不出一个闷屁,装屌到底的人,就像范植戟一样。
  说实在的,这个男人的声音还是很好听的,就算看上去粗鲁得要命,但是那点气质还是遮不住,他的脸也是,虽然头发乱糟糟的,但是却很俊美,可以用俊美来说,皮肤很白,眼睛隐隐有绿色。大岳的人自小就是留长发的,又长又直,无论男女,他的头发却只是齐肩,还是卷的,就像是烫过小波浪似的,身上穿了许多衣服,大多破破烂烂的,外面还裹了一件灰色毛茸茸的裘皮,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皮毛。他一身扎罗人的打扮,但是他的脸和大岳人又实在是有些不同的,有点混血儿的感觉。
  我看着他抱着自己的腿滚来滚去,不由的扶着脑袋,太没常识了,要是真的折了腿,他还能那么舒坦的抱着自己的腿滚来滚去?
  “断了也是活该,你是谁?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来?”做了坏事的人遭点报应实在是应该的事,而且一点也不值得可怜和同情。
  地上那人听了我的话,滚倒是不滚,但仍然抱着自己腿不撒手,抬头看着我,像是受了无限委屈似的:“这位娘子真是好狠的心啊,小爷我都这般痛苦了,居然还能说出这般伤人的话来,竟不问问我的伤……”
  真是无语啊,看来无论是怎样的社会都会有许多厚脸皮的人啊,还不是一般的厚啊,是你绑架的我诶,难道我还祈祷你活得好好的,还时不时关心你吗?“你当街劫持我,难道我还有义务关心你吗?不要装傻充愣,快说,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个地方?”
  那人甚至都没有移动过眼神,只是戏谑的看着我:“一个人无论做了什么,我们都是不可以放弃对他人的关心的,太冷漠淡然,就会忘了该记住的事,就像娘子,只记得我劫了你,却忘了我可也是救你的人,难道方才与娘子在一起的人不是真正劫了娘子的人吗?”
  他是怎么知道的?“你怎么会知道?”
  那人站起来嘿嘿笑了几声,拍了拍身上的土:“不难不难,眼睛这个东西在下还是时刻带在身上的。”
  我愣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好像错怪他了。“谢谢你啊,你怎么样了啊”
  地上那人听见我的话之后立马就跳起来,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哪里还有刚才那副死相。他一下握住我的手,深情款款道:“娘子果然是温柔善良,美的不可方物,连手都如玉一般,还武艺高强,竟隔空将在下扶了起来。”我我我。我扶了你了吗?是你自己跳起来的好吧。我真是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握住手了,他的力气又很大,我想挣开居然都没办法。
  “小哥方才不是还身受重伤,无法起身的吗?”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现在一脚踢在他的小腿上,让他真正骨折一回,粉碎性的。
  赫其铎铎的脸都没有红一下;哦,这是他的名字,只是握着我的手加重了一些,一脸感动的样子:“哎呀,真是难得呀,娘子不仅武艺高强,居然还如此体贴,竟如此关心在下啊……”没等赫其铎铎说完,就有一个淡淡的声音飘了过来。
  “小兄弟,没人告诉你姑娘家的手是不可以乱碰的吗?”随着话音,有一把扇子落在赫其铎铎的手上,赫其铎铎的手瞬间就被打飞了。
  没想到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唐亦肃还是个武林高手呢,赫其铎铎的手是被他的内力挥掉的吗?
  手被人打飞,赫其铎铎居然也没有生气,只是无奈的甩了几下手:“哎呀哎呀,这位兄台怎么如此粗暴啊?”
  

☆、被救回来了

  “二哥。”
  “小姐,你没事吧。”叶子不知道怎么也来了。我猜是跟着唐亦肃来的。
  唐亦肃看了看我和叶子,发现我没事,才转头看向赫其铎铎,眼神间有些疑虑。
  赫其铎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爽朗的笑了几声:“娘子,你二哥这么护着你,不知娘子的夫君可会吃醋啊……”赫其铎铎若有所指的看了看唐亦肃,这话里似有无限的意味。他不会想说唐亦肃看上我了吧?这么一想突然又觉得自己好像是自大了一点,我有那么大的魅力吗?没有!我听见我每一个脑细胞都在嘲笑我的声音。“不过能娶到娘子这般的娇妻美眷,想必娘子的夫君只会偷着乐,哪里还有工夫去吃闲醋啊~娘子,今天初见,便送娘子一个小件以作见面礼。”
  我还没反应过来,手上已经多了一件奇怪的东西,像是一颗大狗的牙齿,但已经被打磨的光滑如玉,上面还有几个圆润的孔,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吊坠。等到我再抬头,赫其铎铎已经转身走了,一边带笑的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清,估计就算听清了也听不懂。
  唐亦肃一直望着赫其铎铎离开的方向,眉头紧锁,好一会儿才想起我也在,才让我和叶子先回将军府。叶子看赫其铎铎走了之后像是大大的松了口气,那感觉,像是送走了一个瘟神。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已经看不见唐亦肃的影子了,居然走的这么快,刚才看他慢悠悠的逛着也不像是有什么急事啊。
  叶子一路上不停的骂着赫其铎铎,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又不忍心打扰她发泄,只好任由她骂骂咧咧的。
  我倒是不怎么生气,当时是有点恼,但是现在想起来只是有些奇怪,赫其铎铎耍了半天无赖也没捞到什么好处,就这样走了,他究竟是想做什么?只是想调戏我,吃我点豆腐?可他也没吃着啊。只是摸了摸手,摸手对于一个有胆当街调戏姑娘家的人简直不值一提啊。倒是他和唐亦肃说话的样子,好像他们以前就认识一般,倒像是一直在等唐亦肃来似的。但如果是认识唐亦肃直接找他不完了吗,还用这么麻烦先来骚扰骚扰我?
  想了好半天,我都没想明白,索性就不想了,就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是变态!”这个万能的理由来解释了。
  安全回到王府之后,日子过得就像在将军府那样无趣,整天整天都不知道去做些什么好,只是叶子忙进忙出的,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再怎么闲下去,我就要废了!
  “王妃,成王爷的近身尚祥求见。”陶妈派给我的侍婢锦愿颔首低眉地向我禀报,这恭敬的……
  成王爷?唐亦成啊?干嘛?“传。”
  没多久,一个眉清目秀,却很威严的年轻人就进来了,向我行礼之后:“宣王妃,只是成王爷给宣王妃的信。”说着,双手递上一封信。
  我刚想接过来,一想到自己是王妃,咱是有身份的人,就稍稍端坐了,示意叶子接过来:“辛苦你了,先去喝杯茶,吃点点心,稍后我自有吩咐。”
  等到尚祥一出去,我就把信拆了,好么,唐亦成这个家伙居然给我写了封全英文的信!考本大爷的英语是吧,我自信在一般人里英语算是好的了!不过看下去,真的有几个单词,不认识诶,但是!我们英语老师说了,阅读理解,只要理解大概意思就行了,不用逐字逐句!
  唐亦成向我表示了,他那天在皇宫里对我如此恭敬实在是逼不得已,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还恭喜我结婚了,并且告诉我,他很快要结婚了,未来老婆应该原本是和他自由恋爱的,但是由于真正的唐亦成驾鹤了,所以他很为他的未来老婆感到遗憾,唉……他还问我懂不懂物理学的知识,有没有办法找到虫洞什么的,让我们俩回去。最后他说,他好像是皇帝和皇后最喜欢的儿子,搞不好会做皇帝,所以,如果找到虫洞的话,能不能让他做几天皇帝再走。
  这点出息,当皇帝有什么意思啊,无趣啊!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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