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密令老婆-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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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天以最快的速度浏览了剩下的照片,他没有提起自己的发现,他不想在事情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就告诉文菁。她是一个敏感且善良的女人,他希望她能生活得开心,如果出现了什么会影响她情绪的事情,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保护她。
被小元宝无意间拍到的人,就是那个像极了华樱的少年。
那天在教堂里,被文菁看见的只是一个背影,后来忙着婚礼的事,文菁也就暂时把这事给放下,但如果她见到照片,又会勾起她的心结。不管怎么说,华樱在最后关头放了她,并且让她和翁岳天等人能够顺利离开太阳国,这对于文菁来说是无法释怀的,即使她不愿意承认,但实际上当时的情况就是……华樱救了文菁他们。
翁岳天将那张照片收起来了,暂时不打算让文菁知道。就让她安安心心地照顾孩子吧,他会去查,照片上的人到底是不是华樱,如果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会做什么?翁岳天不会让掉以轻心了,上一次文菁被华樱劫走的事,他已经够悔恨了,他不会再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
那少年的出现,不仅让翁岳天的心情沉重,还有一个人是深受其影响的乾缤兰。
乾缤兰穿着睡衣一个人独自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红酒杯子,另一只手握着一张泛黄的照片……
此时的乾缤兰,再不是一个高不可攀尊贵不凡的女人,她只是一个孤单而脆弱的,需要人指引的迷路者。
昨天在教堂外边遇到的少年,勾起了乾缤兰的一些往事。手上的照片是文启华年轻时候拍的,可说是极为珍贵的东西。文启华向来不喜拍照,不喜在媒体前曝光,他从不会接受媒体的采访,他的照片少得可怜,就连文菁都没见过他年轻时的照片。
想要弄到一张他十几岁时的照片更是难上加难。乾缤兰手里这张是她以前在文启华家中偷走的,是文启华唯一一张被保存下来的青少年时期的照片。
照片上的文启华那时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是“盗墓”一行中的佼佼者,他虽然是以盗墓起家的,时常出入一些阴暗腐朽的地方,但是他身上却有一种令人心驰神往的气质,他干净得就像是一块美玉,站在清晨的林间,飘飘若仙,身上所散发出的光华足以迷了你的眼……
乾缤兰在第一次见到文启华的时候就动心了,少女懵懂的情怀,如种子一般在她心上生了根。直到昨天遇见那个不知名的少年,他长得有几分像文启华,特别是他身上那种纯净的气息,深深地戳到了乾缤兰的痛楚,她恍惚间又回到了十六岁那年,初遇文启华的那个下午……重后着的。
怎么会等于一个陌生少年产生熟悉的感觉呢?乾缤兰脑子一片混乱,她的心在隐隐作疼,慢慢地,某些痛苦的片段涌上心头,记忆像魔鬼般张开了血盆大口,尘封已久的伤口瞬间血流成河……曾经,她怀过一个孩子,只可惜,那孩子福薄,没能享受过一天的母爱,刚一生下来就夭折了,如果那孩子没有遭遇不幸,算算日子,他也该有十八岁了……这是乾缤兰最难以承受的伤痛,埋在心里多年未曾向谁吐露过一句。
昨天遇见的那个少年,不知道他是什么人,看他的样子,似乎是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真遗憾……乾缤兰在想,那孩子一定有个美丽的名字……他该不会是失忆了吧?
教堂里的钟声四散开来,有种洗涤人心灵的作用,无论你是善良还是邪恶,在这样庄严肃穆而神圣的地方,总会感受到平时我们忽略的一些东西。褪去我们的华丽光线的外衣,在这里,不过都只是迷茫而渴求解惑的孩子。
那坐在十字架前边的少年,双手合十,嘴里喃喃有词,也不知是在祈祷什么,当他的眼睛睁开时,依旧是一片惊人的清澈。
“童童,可以走了吗?”罗神父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亲切和蔼。
少年闻言转身,冲着罗神父微微一笑:“嗯……我们快走吧,孩子们一定都等急了。”
其实在罗神父眼里,这个纯真乖巧的少年也还是个孩子。他出现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最初只是做祷告,后来他问罗神父这教堂里需不需要帮手,他能打扫清洁,能做饭,他可以不要工资,只希望能管吃管住。
这么简单的要求甚至不能叫做要求了,罗神父听这少年说他没有亲人在这里,而他又想不起以前住哪儿,一时间也不知道要怎么帮他才好,只得先收留他在教堂里住下,并且为他取了一个简单好记的名字童童。
如果只是让他干活儿而不给工钱,罗神父也觉得过意不去,会盘算着什么时候该给这少年一些零花钱。
教堂里的活儿并不重,这少年除了会帮忙之外,他还会时常和罗神父一起去附近的孤儿院看望那些孩子们。
今天是孤儿院一个孩子的生日,罗神父早就订好了生日蛋糕,现在就去为孩子庆祝生日。
“童童,你喜欢吃生日蛋糕吗?”
少年点点头:“嗯,喜欢……这个蛋糕看起来好漂亮,不过,这不是我的蛋糕。”他眼底那一闪而逝的落寞,没有逃过罗神父的眼睛。
“童童的生日是几月几号?到时候我也给你买个漂亮的生日蛋糕。”罗神父是心疼这孩子,只是一下子忘了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又怎会知道生日呢。
少年那晶亮的眼眸顿时暗了暗:“我不知道……”
罗神父一愣,随即笑笑说:“没事,不记得也没关系,我们就从你住进教堂那一天开始算起,你觉得怎么样?”
“住进教堂的第一天……”童童脸上露出思索的神情,喃喃道:“我记得那天……教堂里有人举行婚礼……”
“对,就是那天,你还记得啊……呵呵,那天的日子不错,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就把那天定为你的生日。”
“嗯嗯……好!”童童使劲点头,白皙的脸蛋上有淡淡的红晕,似是因为有了生日而激动得。
“……”
罗神父还记得,那一天,文菁在见到童童的背影时那么失态……事后罗神父问过童童,他说自己不认识文菁。
就在那一天,童童被罗神父收留了,对于他来说,确实可以算是新生的一天。他有了栖身之所,有了能吃住的地方,不会流落街头,这对于他来说就是莫大的幸运。
罗神父不知道童童曾经经历过什么,他只知道,如果他不收留童童,这个无家可归的少年将会面临更糟糕的境地。罗神父在这教堂里已经有二十年了,形形色色的人他都见过,可就是第一次见到像童童这么纯净得令人心疼的孩子。罗神父阅人无数,早就像出家人一样的心如止水,但是当童童企求他收留时,他却发现自己无法拒绝……难道让这样一个如花儿般的少年在街头流浪吗?这该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罗神父不是一个特别热络的人,他对谁都是差不多的态度,不温不火,不咸不淡的。收留了童童之后,也没有显得格外关照,只是这冷清的教堂里多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多了一丝生机多了一个人的笑声……感觉还不错。罗神父认为,童童的到来不是一件坏事,只要他本人愿意,在这里继续住下去也没问题。
童童似乎天生就是万人迷,尽管他穿着最普通的衣服,浑身上下也没有经过丝毫刻意的修饰,但是他一旦进入你的视线就会如磁铁般吸住你的眼神……即使是几岁的小孩子也会为他着迷。略散涤开。
童童一出现,呼啦呼啦的,这孤儿院的孩子们像蜜蜂一样围上来……
“童童哥哥!”
“哥哥好帅啊!”
“童童哥哥人家好想你哦!”
“……”
孩子们叽叽喳喳的欢叫着,热情而真诚的呼唤,让童童十分开心,他纯真的眼神和孩子们一样干净,在这里,他就是一个孩子王。
童童脸上明媚的笑容比春光还要灿烂几分,提高了声音说:“大家别挤,乖乖地坐好,哥哥和神父叔叔有礼物要送给你们!”
这些都是天真可爱的孩童,最大的不过才十来岁,他们对童童的喜爱很单纯,还有种懵懂的崇拜。
见孩子们都排排坐好,孤儿院的院长亦是十分欣慰,望着童童和罗神父,心领神会地点头微笑。
童童将带来的糖果和玩具发到小朋友们的手里,在他派发礼物的时候,身上就像笼罩着一层神光,犹如一个美丽善良的天使,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和希望。
院长和神父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都不禁在心底感叹,真是造物弄人,像童童这么好的孩子,竟然会失忆……
“罗神父,你收留童童,真是功德一件啊,上次童童来过之后,咱们院里那个每次洗澡都会哭上半天的孩子,现在已经没事了,不但洗澡乖乖的,连睡觉都不闹腾了……还有啊,我发现孩子们听童童将故事的时候特别认真,而且听过之后还能复述出来……咱们孤儿院的其他员工也很疼孩子,可就是不像童童那么有号召力。有时候我在想啊,童童也许就是上帝赐给我们的天使……”
院长的话,让罗神父感触良多,欣慰的目光凝视着童童的背影,低声说:“如果童童真的失忆,或许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我总觉得,虽然童童看上去很快乐,可那并不代表他的过去就是这么单纯而快乐地生活着……有时候,失去一些东西也许才是得到的契机。”
院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罗神父说的话,不无道理。
“罗神父,下个星期六你也带童童过来吧。”
“下星期六?”罗神父想了想,恍然大悟:“下星期六是六一儿童节,孤儿院里最热闹的日子。”
“是啊……我们孤儿院是筑云集团兴办的,每逢一些节日,特别是儿童节的时候,各界人士和慈善机构也会送来善款和物资,筑云集团每年都会派代表亲自来慰问孩子们……罗神父去年儿童节的时候刚好生病没来,今年总不会缺席了吧。”
“当然不会,我现在的身体还硬朗着,到时候一定来。”罗神父也爽快,与孩子们在一起,人都会显得年轻些。
“六一儿童节”是每个孩子都盼望的日子,在那一天,他们可以不用上学,可以在家长的陪同下去自己喜欢的地方玩儿,可以收到家长送的礼物……这一天,远离了课本,远离了课堂,远离了沉重的书包,尽情地玩耍,自由自在地痛痛快快地享受童年的欢乐时光,对于孩子们来说,这个节日是全年中最受欢迎的。
翁家的孩子无疑是令人艳羡的幸福,小元宝收到了不少礼物,除了爹地妈咪送的,还有太爷爷送的,还有干爹干妈送的……他卧室里到处都堆放着漂亮的玩具以及一些连大人都要羡慕不已的东西。
一架定制的钢琴,就是翁岳天送给小元宝的儿童节礼物。这小家伙可是盼了好久才等到了爹地教他弹钢琴,兴奋得一天都没消停过,蹦着,嬉笑着,嘴里还时不时叫嚷着“爹地万岁”。家里有这么个欢喜的小喜鹊,气氛总是不会冷清的。
上午,翁岳天和文菁带着小元宝去游乐场了,下午他计划着要去孤儿院,小元宝将会由文菁带回家去。
小元宝有点不高兴,他不明白为什么今天是儿童节,爹地却只陪他半天?这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