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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总裁的密令老婆-第151章

小说: 总裁的密令老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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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明白……我看见了的。”文菁很认真地点点头,不好意思再笑,亚森也是老熟人了,认识好几年,一直对她尊重有加,在文菁心里,他更像一个大哥哥。

    “亚森,你擦药了吗?”文菁关切的眼神,让亚森心里一暖,老实摇摇头,表示没有。

    “药在车里,我没擦,下不了手……”亚森有点尴尬,他确实不怕和人打架,但擦药需要用力才能有助于散去淤青,他对自己可下不了手。

    “我帮你擦。”

    “……”

    亚森有点受宠若惊,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车门进去驾驶室……

    “嘶……”亚森痛苦地攥紧了拳头,脸都皱到一块去了。

    “亚森,忍着点,你眼部的淤青好大一块……忍一忍就过去了……”文菁轻柔嗓音如羽毛,如春风,听在耳里真是一种享受。

    亚森点点头,咬紧了牙关,继续忍……

    “你们在做什么?”翁岳天的声音传来,惊了文菁和亚瑟,差点擦到亚森的眼睛了。

    “少爷!”亚森忙不迭地打开车门,心里不由得突突地跳,少爷他该不会乱想吧?

    翁岳天刚一坐进去,文菁马上蹭到他身边,乖巧地抱着他的胳膊,粉粉的小脸凑到他跟前:“我刚才在跟亚森擦药……”

    “对对对,少爷,文小姐刚才是在……”

    “我知道她在给你擦药,下次不要再帮他擦了,让他吃点亏才知道长进,这几年日子过舒坦了,跟一个胖子打架还会挂彩,真出息!”翁岳天冷冷地一瞥,语气生硬,但是亚森跟随他多年,知道他的脾气,就算是关心也不会挂在嘴上。

    “嘿嘿……少爷,谢谢少爷的关心,下次我不会再吃亏的。”亚森边说边启动了引擎,他从倒车镜里能看见魏婕的车就在后边不远处。

    翁岳天的座驾开走不到两分钟,魏婕的车就启动了,她独自一人坐在后座,心里隐忍着火气……刚才她提出要和翁岳天一起吃午餐,可是他说有事要回公司,哼,文菁又不是他的秘书,干嘛出来开个记者会也带在身边?深深地危机感,让魏婕忐忑不安……为什么她就像是上辈子和文菁有仇一样,以前因为文菁的存在,文启华想要立遗嘱将所有财产都给她,而现在,关于爱情,关于男人,难道她还是要落在文菁后边吗?不……绝对不会!

    魏婕的疑心病很重,就算她说会等着翁岳天娶她,也不会真的什么都不做乖乖地等着,她怎会放心文菁在筑云上班,在翁岳天的眼皮子底下……她之所以还没动作,不代表她真的相信翁岳天和文菁之间没什么……

    魏婕回家之后,短短十几分钟又出门了,不过这一次,她是从后门出去的,并且骑着摩托车,戴着头盔,别人不会认出来是她……

    

    翁岳天坐在车里闭目养神,文菁依偎在他身边,很安静。他温热的大手轻轻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丝,如绸缎一般光滑,他最喜欢这样自然的头发,更喜欢闻她身上那一股熟悉的馨香味。

    难得她今天这么乖巧温顺,他有点意外,但是无疑,很享受这温馨的时刻。远离人群,远离喧嚣,能得这片刻安宁,有她陪伴,他的心就会踏实一点。

    “你的手很冷。”文菁的小手覆在他的手上,心疼地温暖着他。

    “没事,一会儿就好。”翁岳天没有张开眼,似是疲倦到连睁眼都累。

    每一次看见他拧眉,她总是会感到揪心,痛他所痛,忧他所忧,这就是爱情的一部分吧,如果只愿与对方分享快乐,那不叫爱,只能是自私的。

    温热的,柔柔的一只小手爬上他的眉心,为他抚平眉心的结……

    翁岳天微微一颤,眼皮动了动,还是没睁开,只是搂在她腰间的大手更紧了。

    “很累是吗……回公司你就休息,我给你叫外卖,如果下午你没有其他事的话,就多睡一会儿……你就不能稍微轻松一点吗?这么拼命干什么呢,钱是赚不完的,身体更重要啊,你现在也不缺钱,不要太劳累好不好啊……”文菁像是在对他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软哝的低喃,饱含着浓浓的心痛,让他坚硬的心顿时变得柔软无比。

    “好……等这些事情都告一段落了,我就好好休息。”翁岳天的声音暗哑,心里又酸又甜……她的关心和心疼,是最好的药剂,再怎么累,只要有她就好。

    翁岳天回到公司也没胃口吃饭,直接进休息室躺床上了,文菁为他盖好被子,见他还盯着她……

    “你还不睡吗?”

    “你陪我一起,做做运动,不然我睡不着。”翁岳天深邃的凤眸毫不掩饰自己对她的渴望。

    文菁脸一热,没有拒绝他……就当是慰劳慰劳这辛勤工作的男人,他实在太让人心疼,她不知道自己能为他做什么,工作上她能帮到的事少得可怜,如果真的不能在实质的问题上为他分忧解难,那么就尽量让他在那方面得到满足吧,用她的温柔和热情去赶走他的疲倦和烦闷,起码在这一会儿的时间里,她可以和他一起完成某一件事……

    抱着她香软的身子他就来了精神,眼底染上浓重的之色,略为粗糙的大手游走在她迷人的曲线,渐渐加重的呼吸显示出男人的急切和渴求……“唔……”文菁调皮地轻咬着他的唇,小手不经意爬上他蜜色的胸膛……只这么一个无意间的动作就能勾起他无限绮念……

    激情过后,文菁软软地趴在他胸膛,一声声娇喘如蒲公英一样洒过他的肌肤,撩拨着他脆弱的心房,一点一点蔓延开无止境的柔情蜜意。

    文菁的手轻轻抚摸着他光滑细腻的脸庞,一点一点描绘着他完美的轮廓,如梦呓一般小声嗫嚅:“翁岳天……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没用?你每天那么忙,我都没能帮到你……如果我有你一半那么能干的话,我就能为你分忧解难了,可是我……”

    “傻瓜……”翁岳天垂头亲吻了一下她美丽的大眼睛,将怀里这具娇嫩的躯体又搂紧了一些,让她妙曼的曲线紧贴着他。

    “你很好,用不着自卑,每个人都各有所长,谁都别妄自菲薄,我从来没有认为你没用……看看我们的宝宝就知道了,如果不是你,怎么会有那么聪明可爱又懂事的宝宝呢,他是你生的,难道不是你这一生值得骄傲的事情吗?何必要去跟别人比谁能干?再说了,我可没忘记,某个人以前背着我偷偷跟顾卿签约,她的唱片销量所创下的记录,直到现在还是乐坛津津乐道的话题……嗯,如果不是她有意低调,早就成了大明星了……她不是没有才华,只是她选择的方式不同而已,这样很好,只需要我知道就行了。”他低沉而富有质感的嗓音化作绵绵的丝线在她心上绕了一圈一圈,甜滋滋的味道,好窝心,暖暖的感动,比任何甜言蜜语还要让她陶醉。

    文菁小脑袋在他颈窝里亲昵地蹭着,嘿嘿一笑说:“你怎么还惦记着这件事呢,不要那么小气……我当时是因为想要赚多一点钱养宝宝啊,所以才会去签约出唱片的,这些你都知道的啊。”

    “嗯,是知道,但是也很遗憾,你以前自闭的时候没有在别人面前唱过歌,第一次唱就是给顾卿听而不是我……你说,这天大的遗憾要怎么弥补?”翁岳天沉着脸,语气听起来十分不悦。想了我地。

    文菁以为他真的还在计较这个事,想哄哄他,在他身上一下一下地亲,脖子,下巴,鼻子,脸蛋,亲着亲着到了锁骨……呜呜呜……他的肌肉好结实,好有弹,她忍不住想调戏他吃他豆腐……

    “啊……你……”翁岳天猛地浑身一颤,嘶哑地低吼:“小妖精,你以为在吃冰糖葫芦呢?”

    “嘻嘻……你不喜欢啊?那我不逗你了。”

    “你……你……继续……”他哪里是不喜欢,他简直是太欢喜了。

    文菁这一下是浑身酸软,他心疼,等她睡着了也不叫醒,两人就这么抱着睡了一觉……他昨晚没睡好,现在补眠,起来的时候又是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文菁懒懒地睁开眼,一看钟,早就过了上班时间……

    “你怎么没有早一点叫醒我啊……”文菁赶紧穿衣服,翁岳天坐在床边好整以暇地盯着她迷人的嫩白,顺手将她搂在怀里:“不用着急,今天下午你的工作我已经安排好了。”

    文菁娇嗔地望着他,真是拿他没办法……“你给我安排的工作就是被你吃豆腐吗?”

    “一会儿去荣顺村,你上次不是说想去看看吗,今天是周五,我的事都忙得差不多了,下午我陪你去。”

    “真的吗?哈哈,太好了!”文菁开心地笑起来,激动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嗯……这个习惯不错,记得要长期保持。”翁岳天煞有介事地说,文菁的脸已经绯红,心里却也喜滋滋的。

    荣顺村,文菁的出生地,那是一片山清水秀,风景清幽的地方。当年文启华在生前将荣顺村全部买下,并不是为了要在这里修建别墅或是别的什么,他财大气粗,就是看上荣顺村的风水好,他看过风水之后才决定将文菁母亲的墓地选在这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不希望被外界知道,他想将这里做为他百年之后的最终归宿,要与心爱的女人合葬……

    文菁在五年前曾悄悄回荣顺村拜祭过母亲,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小心翼翼。她始终记得父亲生前说过,不可以让人知道母亲埋在哪里,而之后她的养父更是千叮万嘱,让她尽量少去拜祭,就怕被魏榛知道她的存在会把她抓走。

    从伦敦回来后,文菁来过一次,但不是在白天,是在蒙蒙亮的清晨。

    今天跟翁岳天一起来,有个好处就是不用偷偷摸摸的,可以光明正大地走进荣顺村……因为即使魏婕事后问起,文菁也可以说是跟翁岳天前来勘察一下这片土地,看看是不是适合搞度假村的开发。

    荣顺村的村民并不多,车子开到村头就停下了,步行进去。

    这里到处都是古树老藤,阡陌纵横。村民的房舍里升起炊烟袅袅,不时传来阵阵狗叫和孩子们嬉闹的声音。人们朴实的穿着,语言中所蕴含的乡土气息浓郁,让人感到格外亲切。

    走在这样的地方,你的心会沉淀下来,烦躁和不安都暂时远去,没有了城市的喧嚣和繁华热闹,这里只有宁静安详,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的时代,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入眼的尽是群山怀抱,站在半山腰往下俯瞰,会给人一种仿佛穿越了的错觉……

    如果懂行的就会知道,荣顺村所在地之所以会是风水宝地,因为它处在一条龙脉上。

    龙脉,如龙般妖娇翔,飘忽隘显的地脉。地脉以山川走向为其标志。荣顺村背后的山脉曲伏有致,绵延数不绝,本该是难得一见的珍稀龙脉,但由于从古到今,龙脉几乎都被占据,破坏,这荣顺村所在的位置只能算得上龙脉的“尾巴”,但即使这样,也称得上是绝佳的风水宝地。文启华早年盗墓出身,很迷信,将文菁的母亲葬在这里一时因为知道她喜欢这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知道坟墓葬在这种地势能够福泽子孙。

    这里的样貌在文菁的印象里没有多大变化,十几年来都是如此,最大的不同也就只是村民们的住房都重新修建过了,日子越来越富裕了。这一大半都是文启华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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