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异人傲世录 >

第1008章

异人傲世录-第1008章

小说: 异人傲世录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跟任何事情一样,行动前的谋划是必要的。放到写小说上面,就是要做好提纲。但在写异人的过程中,我没有做提纲,而且整个架构一再被内容与人物突破,直至到后来,几乎每一处都是全新而特殊的,绝大多数情节都要殚精竭虑的处理。老实说,这非常艰难。



但之前我为什么不喜欢做提纲呢?大概是因为性格,因为我潜意识里不愿意做——也许写小说本身就是一种不愿低头或受束缚的行为,所以对提纲这种“框架式”的东西产生了敌视。或者我认为一件狂放的事情就应该狂放到底,提纲什么的腐朽玩意儿应该丢垃圾堆。



当时,我并没意识到提纲才是完美表达故事的保证。没有提纲,所以写到中途产生疑惑跟迷茫,进而影响到整体节奏,这是异人实质上最大的问题。异人是连载,每六万字一个单位,所以在六万字以内必须完成一个节奏上的循环——做好了,大家就看得很乐;没有做到,大家就会觉得郁闷。



幸好我现在已经懂得这些,故事、提纲和节奏。一本完整的异人,也让我信心倍增。



之所以先把一个郁闷的话题放在前面,是因为异人有长长的六十一集。我很清楚各位在等待下一集时所受的煎熬,所以身为作者的我必须向各位说明,异人没有拖戏。我始终用严肃的态度在对待小说。



如果说,轻慢是我犯下的最大一个错误,它所造成的结果是我最感郁闷的一件事,那么,你们允许我改进,你们依然支持我,就是我最感激和最骄傲的事!



六十一集,你们支持异人写了六十一集!



连我妈都说“六十一集!”



在写异人的这段时间,我换了三份工作,也经历过很多事情,但心里从来没有中断异人的念头,其实别无原因——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作者,之前是我最青涩、最艰难的阶段,异人是我第一本小说,这样你们都肯支持我写下去,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谢谢各位读者跟出版社的编辑,对你们的关爱和宠溺,我铭感五内!



有关异人



很早以前,也是在一个凌晨时分,小小的网吧里,异人傲世录的第一节诞生了。在那个时候,异人还说不上是一本小说而仅仅是个故事。我没想过要靠她来发泄什么或是证明什么,就像我按门铃都会搞出花样,我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好吧,异人的故事到底是怎么来的?



这也令我颇感疑惑,因为在异人没有面世之前,谜之编辑老汪不会跑来跟我说:“写本小说,说频帮你出版。”如果他真的这样干,我想他肯定是穿越了。因为在那个时候,我跟大家一样,只是个幻想小说的读者。



虽然我很想自我标榜一下,但我真实的生活跟大家差不多,平淡而普通,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在自家开的餐馆内帮忙,偶尔有些有趣的事情发生,例如遇到不打算给钱的食客或是跟恶意竞争的对手打对台,但这种事情毕竟很少。



我生性不耐寂寞,但想保持刺激的生活,成本将会非常高昂。所以,**常的消遣就逐渐演化成看小说和上网。这两样消遣能满足我的要求,还很便宜。



看过一本又一本小说,从开始的惊奇到后来的习惯再到后来的平淡,我常常会有“如果是我,我就这样写、就那样写,一定更有趣”的念头,然后又被自己打消。但我没有意识到,这些闪念已经在我心中堆积起来,并慢慢的开始滋长。



终于到了某一天,能找到的小说都给我看完了,游戏后的空虚感又令人难以忍受,而且想到一早又要去店里帮手,于是我才做出改变我整个人生的决定——不去管可能的嘲笑和白眼,我要写一个我的故事,然后偷偷的传上网去,反正也没人知道我是谁。



简而言之,就是豁出去了。



回头想来,我的人生就是由这些偶然构成的。



开始敲打键盘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懂。幻想的世界很大很广阔,但不是让我跳进去乱搞的。所以我开始做新手都会做的事情:模仿。幻兽很流行啊,来一个!魔武双修也很流行啊,来一个!恶搞很有亲和力,那就贯彻始终吧!



那时候我仅是在娱人娱己,我不会想到,这类模仿行为会让**后付出代价。每当有读者跳出来说:“阿布哪里去了?”“菲谢特的幻兽哪里去了?”“水神分身到底是谁啊?”我都觉得很尴尬,实在、实在是装不下它们了啊……



坦白说,直到异人写到几十万字时,我都不清楚自己真正擅长的方面。我能做的只是堆砌,把各种各样的原料积累起来,让异人看上去很壮观,很热烈,我没有想过小说要怎么发展怎么结束,我只想进入一段梦幻般的经历,我只是单纯的想:“到时候自然就想到了。”



看到这里,大家大概会有被人打了一拳的感觉吧?但事实上,异人前面一部分内容,特别是跟说频签约之前,故事是没有方向的,写到哪里算哪里。



什么时候签约的?大概是在第五六集的时候,当时我上传小说到龙空和幻剑,不但得到网站编辑的帮助,而且发现有很多读者喜欢看这本书,于是我每天翻看读者评论并以此为乐——我甚至觉得这比数钱还爽。直至发现盗版,我才惊觉自己写的小说居然能变成铅字,但令人恼火的是,这个过程不受我的意志掌控。



我萌发了投稿的想法,辗转找到了说频,并跟谜之编辑老汪一起战胜了简繁体中文显示问题之后,异人傲世录终获通过——这个过程很奇异,也很折磨人,明明是一封绝对重要的邮件,而你只能看到乱码。



竖排版的合同到了我手上,首先在我家刮起一阵风暴,进而持续到网吧和我的朋友圈里。或许是内心觉得自己还不够格,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跟人说我在写小说,以至于夜里出去早上回家的我在别人眼里显得很神秘。好人们猜测我在开网吧,坏人们说我在混黑道,隔壁大妈也用审视的目光看我……



虽然误解会带来些麻烦,但我当时完全顾不上,因为小说出版初期成绩不好。这样下去肯定不行,于是我第一次开始主动思考起来,从故事想到人物,然后茫然不知所措。嗯,我迫切的需要有个人出现,然后伸出他的手拉兄弟一把。



幸运的是,这个人立即就出现了。



对我而言,对明寐行营的很多人而言,这个人就是天使。他的魅力几乎无人能挡,他的言行改变了很多人,以至于后来,很多人的言行中都有他的风格存在。



他就是天照。



英明神武、风华绝代、善良而犀利,有人形电脑主机之称的天照君。有多少作者因为他的评论而泪奔,有多少帖子因为他的参与而爆掉……跟天照君一起吃过饭买过碟的沙包姐姐还打我来着,因为天照QQ上唯一“对其可见”的人是我,但我其实并没有跟天照君见过面,我们一直并始终都是传说中的“网友”。



有件事我也必须说明,小说中的天照,是我被他蹂躏无数次之后的无力反抗。作为狭隘而卑微的报复产物,小说中天照的形象很不堪。但遗憾的是,我不能让他看见天照精神抖擞起来,我甚至不敢再去触碰这个角色。因为真正的天照君像一个真正的天使那样,在改变了我和很多人的生活后就回归神国了。



剩下一大票人飙泪。



其实我们当时怎么飙泪跟读者没有关系,我只是想向大家说明,是他改变了异人,他把一个菜鸟作者点拨到了正途上。如果说,异人这本小说让你看的开心快乐,那么这个叫“天照”的男生,他功居至伟。



他跟我解释什么是“张力”,跟我解释什么是“节奏”,跟我解释什么是“读者心理预期”……我想我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才能得到这样一个朋友。



事实上,我应该是九世善人那种才对,因为我拥有的不仅是天照这一个朋友。按照时间排序,我还有楼兰雪、飞凌、谜之编辑老汪、武术指导冰萧、不着调的山猪、吓坏沙包姐姐的新杰和沙包姐姐……我有明寐行营,我很多热心的超级读者,有仔细寻找每一集错漏、整理年表的版主们……最重要的是,异人有你们,喜爱和收藏每一集小说的读者!



异人的故事线进入正轨之后,我面临的是另一个难题。即是否要把异人强行分类,并按照一般提纲架构去写。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有类型,就有参照和比较,会节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我最后的选择是顺从自己的想法,于是就有了今天大家眼中的异人。



在写异人的时候,毫无疑问我代入进去了。故事的发展,情节的走向,都是由我做出的选择。如果说某些情节会因此显得幼稚,请原谅,那是因为我幼稚。但我心中的世界,我心中的世界观,已经真实的反映在小说中了。



如果你喜欢异人,也就意味你喜欢我,我荣幸之至!



有关人物



在这本很大程度上是靠本能写成的小说中,科恩·凯达这个角色肯定会有作者的影子。科恩的一部分,其实是我心中的自己,是我心中那个可以不受束缚可以无所畏惧的小人,被现实欺负羞辱之后跳出来安慰我的那个小人。



没有错,科恩的那个理想,其实也是我的终极理想(至于是什么理想,你们应该懂的)。



你们说,这种人物是可爱呢,还是可爱呢,还是可爱呢?



科恩是个复杂而单纯的人物,也是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善良而体贴,另一方面他邪恶而残酷。但认真想想,其实科恩并不矛盾,他只是把事情分得很清楚,把“公”和“私”分得很清楚,把“敌”和“我”分得很清楚,而且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也许,我们让一个很感性的人去处理需要极端理性的事物,就注定会出现这种矛盾的局面。



科恩在这个过程中有无奈也有变通,却没有丢失自己。他的心始终如一,只要认定的东西就会坚持到底。不正经的风格、狂放的行事无损于他的形象,反而成为他独特魅力的一部分。荒诞包裹下的纯真、残忍掩盖下的温柔、邪恶遮蔽下的善良……我不知道女生会不会爱上这样一个人,但在男生的立场,这是很梦幻的人物。



所谓男人的浪漫,表面看是门板那么大的剑、水桶那么粗的枪、绝不弯曲的面部线条。但其实呢?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关键的地方,不因为对方强大而卑微,不因为事情艰难而放弃,而且终能带领同伴成功达成愿望。毫无疑问,科恩就是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物无疑会非常引人注目,如果在短篇小说中科恩会是完美的主角。但异人是个超级大长篇,所以必须要有一群人来配合他。



首推菲谢特。



作为科恩融入比斯世界的关键,菲谢特的出现是顺理成章的,但时至今日我依然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读者喜欢他,因为我写菲谢特的时候并不用力。很多时候,菲谢特都是以标准损友的面目出现的,难道是因为“王子”的头衔吗?好,让我记下来,新书里要有王子。



菲谢特是王子,这点表明他的初始地位是跟科恩是持平的,至少不会沦为主角的手下,所以这对组合的未来很广阔——无视对方的出身,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