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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恋无下限-第1章

小说: 初恋无下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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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无下限
001 重生这件小事
陆小舟看着自己的前男友苏盛欢那稚嫩的小脸由青转白,再由白变红,笑得花枝乱颤,她不由得感叹,重生这玩意真好用,自己一辈子都没打倒过的青梅竹马,就这样的被她气得面容扭曲了。
  事情还得从五个小时之前说起。
  ***
  “秦阿姨,白阿姨,你们两家的孩子又打起来了!”
  万景百芳小区内,在B栋楼下面,有一个男孩扯着嗓门喊了起来,正是换牙的年纪,他一说话从牙缝里面嗖嗖透风,也不知是不是年纪小,声音洪亮,刚刚喊了一声就有年轻的少妇走到了阳台边向楼下看。
  “盛欢又跟小女生拉手了?”这少妇看起来颇为霸气,长发披肩,烫着大波浪,很有80年代挂历上美女的气质。她手肘拄在窗框上,向下看着,对于自家小孩打架的事情并不担心。
  “没有,我们没和小女生玩。”男孩回答了一句,已经将打架者之一的陆小舟默认为了“男孩”。
  “盛欢又骂小舟是笨蛋了?”少妇又问。
  “不知道啊,反正打起来了。”男孩说着嘿嘿一笑,一咧嘴,满嘴是虫牙与掉了牙的巨大牙缝,看上去很有喜感。
  少妇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还真有些“朕已知晓,尔等退下吧”的架势。
  再一抬头就看到正有两个小孩向这边走。
  为首的是个小女孩,此时正在嚎啕大哭,一边走一边用袖子擦眼泪,鼻头红得像颗草莓,嘴巴咧得老大,肺活量极强的嚎着,隔开老远都能听到。她个子不高,看上去不过六、七岁的年纪,皮肤白得几乎透明,一头乌黑的短发,剪成了锅盖样,煞是可爱。
  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个子比女生要矮一些,同样是六、七岁的年纪,样貌精致异常。杏面桃腮的小脸,娇嫩如桃花初绽。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隐隐的含着一湾清泉似的,泛着盈盈的水波。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此时他面色有些阴沉,眼睛盯着走在前面的女孩,气不打一处来似的双唇紧抿,看到自己的妈妈正在阳台上看他,当即冷哼了一声,扭过头去看向一侧,两个女人都不看了。
  他的妈妈与前面正嚎啕大哭那熊孩子的妈妈是从小到大的好基友,建立了良好的革命友谊,也不知道这生孩子是不是也统一了战线,姐姐赴前线,妹妹也当全力以赴似的,孩子也是在同一年要的。
  有时他都在想,两个人是不是偷偷换了孩子,才使得自己的妈妈更喜欢陆小舟一些,陆小舟的妈妈更喜欢自己一些。以至于他妈妈的口头语成了:“你看看人家陆小舟,天天活蹦乱跳的,多可爱,你沉着一张脸就跟个僵尸似地,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生了一个亲爹呢!”
  而陆小舟妈妈的口头语就是:“你看看人家苏盛欢,小小年纪就那么稳重,学习成绩还那么好!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胃结石了,裂了后蹦个孙猴子出来!”
  今天出面的是他的妈妈,根本不需要呈堂证供,也不需要三堂会审,直接就能拍板定罪:他的错,就算不是他的错,也是他的错。
  ***
  今天早上明明是陆小舟软磨硬泡的将他拉出去的,到了沙堆上他根本不想玩,她与他说了几次话他不理,最后干脆就开始打人。
  其实对于这种小孩子的打闹,他也不在乎,开始是躲,后来不过推了她一下,她就愣了,还没等他潇洒离去,这边的陆小舟已经一咧嘴,就嚎啕大哭起来。她哭得很有节奏感,有些像救护车的警笛,尖锐而有穿透力,听得他一阵烦躁,真就在心底燃了一团火出来。
  这种小孩子,真是不可理喻。
  苏盛欢撇了撇嘴角,心中忍不住腹诽:他明明正事业红火的时候,还有两个星期就与未婚妻结婚了,却突然回到了七岁这一年,还得应付自己曾经的青梅竹马——陆小舟,仅仅是想一想,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这个陆小舟,小时是这一片地带的女霸王,从初中开始做校花,到了大学依旧有着这样的称号,她在大二就开始做平面模特,到他重生的那一年,已经成了一线模特,更是要发展进入演艺圈。
  同时她还有另外一重身份,就是他的前女友。
  两个人初三开始在一起,被初中老师在一个学期内请了二十四回的家长,还是没能把他们分开。他们在一起了七年,最后轰轰烈烈的分手,变得水火不容。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人长大了,心中的心思就多了?
  陆小舟成了名模,最后有了一位事业有成的干爹。
  苏盛欢成了企业的总裁,最后找了一个D罩杯的车模。
  他忍不住冷笑,先变的人是陆小舟,而不是他,若不是当年陆小舟让他心灰意冷,他也不会甩了她。
  抬手抓了抓头发,他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他那时就不该答应杜千凡开什么脱离自由身的PARTY,还该死不死的碰到了陆小舟,还在喝醉后要死不死的与她单独出去走走,更不该来什么永别的拥抱,更更不该在喷泉旁边拥抱,真不知道是哪里冲出来的路人甲,竟然将他们推进了喷泉里面!
  等到那些人将他捞出来算什么?偷情途中被路人甲推入喷泉,英年早逝?!
  光是想想他就觉得额头青筋直冒,还真是活的伟大,死的憋屈。墓志铭都不知道该怎么写!
  临死前抱得美人归也可以啊,怎么就抱着前女友呢?多窝囊!
  此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个心理年龄二十八岁的男人,怎么会与一群小屁孩在沙堆那里堆沙子玩啊!
  尼玛!
  摔!
  ***
  “二妈妈!”陆小舟此时已经看到阳台上的白女士,当即一咧嘴就叫了出来,眼泪汪汪的看着她。
  白女士从小就想要个女儿,看到陆小舟就打心眼里喜欢,甚至超过了喜欢自己儿子,总觉得女儿才是贴身小棉袄。
  至于陆小舟则是一碰到白女士便撒娇卖萌装可怜,直接将苏盛欢那个从小就爱装小大人的面瘫脸比了下去。
  “小舟,上来上来,二妈妈给你拿雪糕吃。”说着就招呼陆小舟上去。
  陆小舟屁颠屁颠的跑进了楼洞里面,不一会就没了影子。
  白女士也走进了屋子里面。
  后面苏盛欢看着直皱眉,却也没办法,叹了一口气,看向那边的豁牙子杜千凡说道:“一起上去吗?”
  “不了,一会小舟告状的时候我要是帮了你,她该打我了。”杜千凡十分认真的说道,随即咧嘴,从牙缝里面呼哧呼哧的笑,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谁能想到这个狗尾草一样的男孩是未来的交际高手杜千凡?!人称千面玲珑口,遇佛说佛,遇鬼道鬼,事若不成,绝不罢休!苏盛欢永远不会忘记当年杜千凡遇到难缠的客户,殷勤的送上一根烟,对方不要,就自己叼了两根烟抽时那道貌岸然,不,帅气凛然的模样。
  “你是不是男人,居然怕一个女生!”苏盛欢与杜千凡怎么说也是两辈子的基友了,每次看到他这么不够意思,他就打心眼里鄙视。
  “你连牙都没换呢,还好意思说我?”
  苏盛欢被说得一怔,随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豁牙子还觉得自己已经换牙了,很骄傲是吧?
  按他的脾气,此时都能喊出来一句“绝交,之前的友谊开发票过来,老子报销!”可是衡量了一番利弊,想着这个杜千凡还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也就作罢了。
  苏盛欢不再理他,跟着上楼,刚刚到门口就听到陆小舟哇哇哭着:“二妈妈,欢欢坏死了,他一直都不理我,呜呜……”
  “小舟不哭,一会二妈妈帮你收拾他。”
  苏盛欢当即白眼一翻,不禁让人感叹,生不逢时天要亡他轮回早已注定啊——
  天生苏盛欢就是为了轮回一次让同一个女人折腾他两辈子吗?
  他顶着苦大仇深的脸刚刚走进去,就要回自己的房间,却被白女士拎着衣领,就好像拎着一只兔子一样的拎到了沙发上,让他坐在陆小舟身边。
  “你怎么又欺负小舟?都跟你说了,你是弟弟,要让着些姐姐。”
  这都是什么歪理?亏得自己的老妈能说的面不改色,哪里有弟弟让着姐姐的?再者说,他只比陆小舟小三个月而已。
  这语气就好像在他面前念咒语:你是傻瓜,你是傻瓜,麻里麻里哄!
  “我根本不想和她一起玩,实在是太幼稚了。”苏盛欢双手环胸,说的颇为正经,脖子一抬,就和个小大人似的,傲娇且欠揍。
  陆小舟扭头看他,见他下巴扬得高高的,当即哭得更凶了,伸手在苏盛欢的腰上掐了一把,就直接跳下了沙发,开门跑了出去,嘴里还嚷着:“再也不跟你玩了。”
  看着她快速跑出去,他只松了一口气,不理他最好,他还不想看到她呢。
  幸福来得太过突然,一瞬间就好似阳光普照似的,苏盛欢缓冲了3秒,才嘿嘿的笑了起来。
  “你怎么说话这么难听呢!走,跟我道歉去。”白女士当即发飙,抓着苏盛欢的小手,就要跟出去,苏盛欢不依,甩开手直接转身去了自己的房间,接着反锁上门,任白女士如何说,他也不出去。
另外一边,陆小舟刚刚跑出苏家,就去了对门,也就是她自己的家里。
  他们两家是邻居,她与苏盛欢是十分标准的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然后恋爱,然后……决裂。
  陆小舟刚刚关上门,就抬手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心中想着:看来苏盛欢也重生了。
  其实她也觉得自己与苏盛欢的重生挺不可思议的。
  明明只是十分平常的一天,却……
  重生那一天的情景有些让她哭笑不得,她差点就动笔撰写一本:《我与前男友不得不说的那些破事》。
  她与苏盛欢在别人幕后操作下惨烈分手后,她开始做了女强人,日日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奋斗,然后她认识了她的干爹,一个对她十分温柔的成功男士。接到干爹求婚戒指的第二天,她准备为干爹准备一桌丰盛的晚餐,中午便去了超市。对于做菜并不拿手的她,看着一堆菜就有些为难,思考一翻后,她给苏盛欢发了一条短信,想要问问他的意见。
  她是这样发的:忙吗,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问得客气,语气官方,毫无缺点。
  没想到这一次苏盛欢回短信特别的迅速,且很简洁,内容只有两个字:爱过。
  看到之后她一怔,以为是自己打开的方式不对,接着退出重新打开,那个气泡中的字体还是那两个字:爱过。
  她当即炸毛,爱过你个头啊!我勒个擦!
  谁见过哪个女人是挎着菜篮子找前男友重拾旧爱的?
  还没等她再发短信解释,就看到苏盛欢又发来了一条短信说:以后我们还是别再联系了吧,我要结婚了。
  她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噎了半天,最后打了一个嗝。
  被这么一闹,她买菜的心情也就没了,戴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出了超市,站在路边准备将短信删了,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
  也是足以震惊得她虎躯一震的一幕。
  竟然有人骑着摩托车快速到了她的身边,伸手抢了她手中的“爱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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