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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号酒馆·判官 作者:白饭如霜-第2章

小说: 十号酒馆·判官 作者:白饭如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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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完全站起了身,敞开快干衬衣,伤口处闪耀着鲜艳的光,却与人无害。查理仿佛被一个悠长的噩梦钉在了原地,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醒来,他眼睁睁地看着塞班悠闲地踱到书桌前,两根手指夹住密码锁轻轻一扳,整块抽屉板便被卸下。

里面只有一个长长的木盒,盒子里红色丝绒衬底,整齐地放置着一些小东西。

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女孩子戴的廉价项链,几缕卷成一束的长头发,甚至还有两颗牙齿。

塞班蹲在那里,仔细地看着那些东西,口中喃喃,仿佛在念一些人的名字。而后他低下头,双手合十致意,以极轻微而温柔的声音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时候已到。”

二 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那一夜非常漫长。

逝者倘若真的有灵,那么这一夜很多灵魂都会齐聚在查理家的上空,默默地看着他受尽折磨,求死不能。复仇的芬芳烈酒流过鬼魂们青铜铸就的咽喉,就算为此要付出在地狱中沉沦的代价,它们也都无所畏惧。

当清晨来临,塞班完成了自己的全部工作。他好好洗了一个澡,将查理家打扫得干干净净,换了另外一身一模一样的快递员制服,将帽子戴好。

他仔细地查看了所有查理的收藏品,并把它们全部放进那个硕大的工作袋,背好,肩上又扛了一个贴好了寄件单的箱子,然后走出查理的房子。

天气非常好,虽然只是三月底,但太阳已经很有威力。塞班一路走向目的地,他沉默而轻快,与经过的人和狗都友善地打招呼,不会有任何人意识到他的存在有什么特别。

三十分钟后,他来到市中心,上班的人渐多。一家名为“车与象”的咖啡厅坐落在警察总局对面,是警察们一天三顿饭的非官方指定供应商。他走进去,对在吧台后忙着煮咖啡的服务员露出和善的笑容:“收件。”

服务员接过那个大箱子:“哎呀,又是涂根警长的,这回是什么,炭疽还是报废的枪?”看来这位警长经常收到些不靠谱的包裹。

塞班笑笑:“不知道哦,我只负责送件而已。”

服务员一面帮忙签收,一面看了塞班一眼:“新来的?”又看了一眼寄件单,“E快递公司?没听说过。”

塞班热情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宣传单塞给服务员:“刚开张,同城最便宜,国际快递八折,帮我给警察局介绍一下!”

他买了一瓶奇异果汁,坐下吃了一个三明治,然后在第一个吃完早餐的警察埋单的时候离开。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眯着眼仰望碧蓝的天空,而后拿出手机,输入一个简单的信息并发送出去。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done。”

在他的身后,咖啡厅里陆陆续续坐满了人,大部分都在警察总局上班,文职很多,也不乏第一线的警探。进门靠窗那个视野最佳的位子始终空着——所有熟客都知道,它属于涂根。

这位传奇警探已经五十岁了,却还在第一线浴血冲锋,是所有人的偶像和骄傲,没有男人不尊敬他,没有女人不爱慕他,而他却永远是“你们最好不要当我存在”的奇怪态度。

八点四十分,他准时走进来,要了一杯黑咖啡、两个肉包子、一个水煮蛋和一碗水果麦片,中西结合,营养全面。这时候服务员把那个箱子扛了过来,满怀着尊敬之情说:“涂根警长,有您的包裹。”

常常有人寄东西给涂根,警察总局出于安全考虑,不接收任何来路不明的邮件。给警员的包裹,特别是很大的那种,不是因为爱死他们,就是因为爱他们死,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得小心。

于是这家咖啡厅成了中转站。

涂根点头致意,一只手拿着肉包子吃,一只手开箱子。而后,有整整五分钟的工夫,他保持着同一姿势钉在那里,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所有人都围了过来,第一件事是确定老涂根没有中风或者睡着,第二件,就是一起看那个箱子。

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他们不约而同屏住了呼吸,以至于那个街区当天PM2。5的浓度瞬间下降了不少。

箱子里有一个人头。

而人头之外的那些东西更加离奇。

在暗影城,所有警察在过去的十一年中,共同背负着一个噩梦。十九件连环杀人案,在十一年内很有耐心地择期出现,无论警方怎么努力,抓了多少人去蹲大牢——有几个甚至被不少有效的证据锁定。在真凶似乎马上就会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下一桩案件又发生了,夸张得像一种公开的挑衅。

不计其数的警员被这个案子折磨成胃下垂或神经衰弱。岁月流逝,胃和神经都没有好转,杀人案却如期而至,比例假和信用卡账单都更准时。

现在,挣脱噩梦的法宝从天而降。

涂根面前的包裹里,整齐地陈列着连环杀人案中所有受害人的照片、详细资料,受害经过的照片、光碟以及他们遗留下的物品。

那个头颅,经过专业手法的处理,清洁端正,临死前想必参加了地狱半日游,神情中全是深深的悔恨与痛苦。

他的嘴唇抿着一张卡片。

涂根伸手,将那张卡片拿出来——手掌大小的雪白压纹铜版纸,上面只有八个漂亮的手写小楷:“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警察们冲出咖啡厅,在自己桌上留下面额不一的现金应付账单,等到一直在吧台后忙活的服务员走出来,端着面包和咖啡茫然一看的时候,咖啡厅都已经空了。

和服务员一样目送着警察们奔命般杀回办公室的还有塞班,他在街道对面吹着愉快的小口哨,打了一个电话:“嗨,正式收工了,来接我吧。”

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往警察局的反方向走,步履轻快:“哦,爱丽丝也已经处理好了吗?手脚真快。你干脆把爱神的名字给我,让她改叫雅典娜吧——又能穿好看的衣服又能战斗的女神。”

他这一走走了很远,上了车,上了飞机,一直飞到了阿姆斯特丹机场。他坐在头等舱,全程都保持着清醒和端坐,眼神定格在黑暗的舷窗外,也许心思如潮,也许是内心在酣睡。

混杂在出机场的人流中,塞班不紧不慢地走着,推着一个标准型号的桃红色登机箱,和他的风格非常不搭调。

在到达厅外有一辆车在等着他,加长林肯礼宾车,后座有浴缸和全套按摩设备。他坐进去,门窗自动关好,车子缓缓启动,他打开那个桃红色的小箱子,开始换衣服。

三件式白色西装,剪裁和面料都精致绝伦,量身定做,与他紧紧契合。打上领结之后,他从一个精致的黄金镶嵌的木盒中拿出一条玫瑰红色的手帕,小心地别在自己的胸兜上。

“L城如何?”

换完衣服,和司机之间的屏障缓缓落下,开车的人转头朝他看了一眼,眉眼露出妩媚的笑。那是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却穿着全套司机才会穿的制服。

塞班也笑了:“今天的代班司机真美,可否亲一下?”

他真的凑过去,在女人的耳垂上印下一吻,随即说:“L城顺利,证物和人头都已经交给了当地的警长涂根。”

女人点点头:“那个凶手上个月还在作案,L城的警察真是无能。”

塞班的看法很公平:“责任不完全在他们,凶手行伍出身,反侦查能力非常强,而且耐心细致,处理细节天衣无缝。要不是他有收集战利品的嗜好,我们根本拿不到确认他有罪的证据。”

女人抛过来一个媚眼:“那应该归功于谁?”

塞班拍拍她的肩膀:“当然是你,如果不是媚行者迷得他神魂颠倒,以至于自己的老婆是连环杀人的同案犯,他也要离婚,我们怎么可能突破爱丽丝,从她手里找到这么多证据?”

女人点点头:“是啊,好险。”

她收敛了如玫瑰一般的笑容,眉眼露出忧色:“要是再杀错一次,组织内一定会乱的。”

塞班也严肃起来:“是的。”低头看了看腕上的表,“诸葛回来了吗?”

“回来了,在总部等你,只要斯百德一到,会议可以开始了。”

车子打了一个弯,漂亮地漂移出去,插进车流中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小缝隙,然后拐入大道边的一条小巷,一路狂奔。在他们的身后,一辆破旧的福特一个急刹,立刻转向想要跟上,却被堵在茫茫车海之中。开车的人沉下脸,远远注视着林肯消失的方向,拿起电话:“我跟丢了。”

电话中的声音苍老而沉郁,但又充满着不可抗辩的威严。

“他们几个人?”

“爱神和冥王两个,判官和罗德都没有出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

“盯着机场,不要松懈,他们的年度董事会就在这几天,错过了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下一次就在三年后了。”

“明白。”

三 无理赌局

任凭点唱机热力四射地唱着《Sexy Back》,十号酒馆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围着屋子正中那张圆桌,眼睛放光,嘴巴紧闭,集体呈现出一种被人下了“降头”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我上辈子没见过,下辈子估计也不会有机会见。

如同楚汉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与所有酒客对垒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号酒馆,除了各种各样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来搞个竞赛,斯百德也足以稳保前三不失。

总体而言,他是个美男子,尽管先天条件跟酒保约伯相比还差一两个等级,但他胜在形象出位:锃亮的光头上寸草不生,鹰钩鼻,在气温平均三十五摄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装配正式领结,前襟胸兜里还永远放着一块粉红色的手帕。

在这间重建没多久就显出末日之态的酒馆里,他两个月前的某夜从天而降,简直就像在猪圈里出生的黄金圣斗士。

此刻他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对大家的反应十分满意,他的手拂过桌上的东西,问我:“决定了吗?”

我十分娘儿们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马上就要经历一阵分娩般的剧痛,微微俯下身,凝视桌面,企图用意志力一举突破斯百德设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识到,意志力从没帮我干过什么好事儿,要说到助人为乐,恐怕还是吧台后的酒保约伯比较可靠。

我打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挤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后传来人们不满的嘘声,这些死爱凑热闹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约伯在埋头擦那些永远也干净不了的杯子,仿佛对酒馆中心轰轰烈烈发生的一切都毫无感觉。我拍拍他:“这事儿,你怎么看?”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干吗问我?”

我低声下气:“你见多识广,你看了那两件东西没有?”

约伯把手里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来爬上吧台,就这么遥遥地、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然后爬下来对我说:“真的。你死定了。”

这六个字把我说蒙了。

真的。

十三颗金丝成串的极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绿佛。

红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绿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地放在两张揉皱的餐巾纸上,刚才斯百德把它们掏出来的时候,那马虎劲头还不如懒汉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识——如果是真的,那这样成色的两样东西,随便就能把十号酒馆买下来。

我缓慢地走回桌子旁边,沉思了一会儿,问斯百德:“这是你最后的局吗?”

这个问题我很久前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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