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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当爱来邻不寂寞-第4章

小说: 当爱来邻不寂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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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低下脸,微笑,觉的脸热烘烘的,因为想到隔壁的陶先生;她推开落地窗走回屋内,在客厅桌面放下巧克力盒,再把油腻的盐酥鸡袋子丢到垃圾桶,然后打开电脑连上网路,在搜寻栏打上“陶泽森”三个字,不到两秒钟,关于陶泽森的搜寻网页全跳出来,她一一点阅,借由这些资料,认识了这个让她在意的邻居。
  陶泽森,今年三十二岁,知名美食评论家,目前在某周刊固定专栏刊出饮食心得,出过三本书,内容都是讨论美食的……出身餐饮世家,父亲是川菜餐厅的行政主厨,哥哥承袭父亲天分,目前自己开了家馆子,生意不错。
  乐品妮一手撑着下巴,一手移动滑鼠,睁着大眼睛将这些资料记下,旁边,是她养的兔子,米色毛皮,乌黑眼睛,在旁边跳来跳去,这会儿跳到主人腿上,下一秒又跑到桌子上去。
  “哞哞,别乱动。”乐品妮出声警告,但哞哞哪听得懂啊?它很好动呢,还是跑来跑去。
  她走过去抓起哞哞,在怀里逗着它,看它无辜表情一脸茫然,自己被逗得哈哈笑。一个人住很寂寞,养了哞哞后感觉好多了,但现在,好像还是有点寂寞,像是少了什么……
  乐品妮松手放开哞哞,任它在她地盘里乱跑,她走到窗前,看着外面夜空悬着的月亮,又细又弯,颜色黯淡,她眯起眼睛,叹口气。
  有人觉得一个人住很自由,她不会,她觉得一个人住,房子好空旷,她总不能自己对自己说话,所以房子里总是安静,除了电视声,就是她对哞哞说话的声音。
  她不喜欢静,她喜欢热闹。
  小时候父母没离婚时,一起去游乐园玩,哪里人山人海的,她一手牵着爸爸,一手被妈妈牵着,从她的视野望过去,觉得游乐园缤纷美丽,而手里牵握挚爱人的大掌,则让她的心暖洋洋的。
  因为是独生女,所以玩伴也少,父母忙于工作时,她一个人度过童年生活,从小总期待假日节庆,她喜欢被人围绕着,闹哄哄的感觉。
  但事与愿违,母亲跟父亲离婚,从此离家后,她再也没见过母亲,而在父亲去世后,只剩她一个人,从此一个人住着,讨厌的安静随时陪伴着她……乐品妮知道自己是这样一个怕寂寞的人,所以有段日子,洪哥拼命给她安排工作,她从不抗拒的理由也是因为怕寂寞。
  到了片场,到了后台,总有化妆师、服装师等工作人员在,听他们闲聊瞎扯,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
  她深吸口气,黑暗忧郁的情绪再次笼罩她阳光普照的心情,闭上眼,不看那抹惨淡的月了,她开电视,让室内吵闹起来。
  渐渐地,冷静下来,不想过去的寂寞,不想心底的缺口……
  一双漠然深邃的眼眸,忽地,跳入她脑海。
  她莫名躁动起来,好不容易冷静下来的灵魂,又因为再次想到陶先生而混乱起来。
  乐品妮轻声叹息,对上哞哞乌黑的眼睛。“哞哞,怎么办?我好像很在意陶先生……”
  第2章(2)
  陶泽森不爱运动,甚至可以说是讨厌运动。
  可是工作使然,常常得品尝美食,但美味不一定兼顾健康,尤其他常常觉得自己肉类的摄取过高,于是从三年前就开始定期抽血检查身体。
  因为怕三高上身,不得已他也开始勉强自己运动,每周一、三、五到社区健身房使用跑步机,随兴的走个一小时,流些薄汗,不若其他人跑得汗流浃背,他运动不为锻炼,只是勉强自己达到基本的运动时数。
  这天早上,陶泽森换上运动服,搭电梯来到一楼,进了健身房,仍然选择了习惯的跑步机,他上了跑步机,按了几个按键,随即迈开脚步开始缓走。
  眼前是健身房的一大片半透明窗,从这里望出去,可以看见警卫室,老赵正在门口端着铁钢杯,仰头饮着。
  他跑了一阵,汗还没流半滴,陶泽森按下加快建,脚步也跟着变快,希望能快点流汗,压根儿没发现,角落的健身脚踏车上,是他的芳邻乐品妮。
  比他早来半个小时的她,本来正惬意地边踩脚踏车边看杂志,但在他一进来后,她忍不住放下杂志,就这样偷偷凝视他,望着他侧面的身体曲线。
  没想到他看来偏瘦,身材却意外的挺好看的。
  今天他穿着黑色背心与黑色运动裤,露出线条结实的手臂,背部健硕,肤色不算黝黑,但偏棕的肤色仍然赏心悦目。
  她感觉心跳加快,凝视他微乱的发,略长的刘海遮住了他一点点眼睛,她这角度看不见他的眼色,只能凭想象的猜测他一定又是一脸淡漠。
  乐品妮深吸口气,将杂志放回原位,缓慢移动步伐,到他后面,然后再深吸了口气,以若无其事的样子,选了他旁边那台跑步机。
  “好巧啊,陶先生。”她站上跑步机,昂昂下巴,按下按键,脚步开始移动。
  陶泽森侧过脸看了她一眼,想不通这女人在搞什么鬼?!
  刚刚透过前面的落地窗,他看见她蹑手蹑脚的走到他身后,然后定了一下,忽地扯开笑脸跟他打招呼。
  这是哪招?!
  “陶先生常来这里运动吗?”她显然憋不住话,不断找他聊天开话题。“这里的健身房真不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她话语中的活泼,引来他古怪的一眼,陶泽森眉头因此深了几分。
  她怎么随时都能挂着笑容呢?
  陶泽森的毫无反应,让她有些懊恼,怎么就是跟他聊不起来呢?她轻皱着眉,脑中想着话题……
  忽地,灵光一闪,她笑眯眯道:“陶先生,你很爱吃巧克力啊?”
  陶泽森微愣,表情闪过一丝困窘,却仍正着脸色,坦白道:“嗯。”
  “巧克力的热量很高的。”
  他正经八百道:“不只巧克力热量该注意,所有食物都有热量,只要多吃就会增加身体负担,我运动不只因为巧克力,更因为健康。”
  “啊?”她愣了一下,因为他的严肃回答。“是啦,你说的对,但我的经纪人还是不准我吃高热量的东西,他说那些胖的快,我都当耳边风,吃东西应该是自由的,那有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这样哪快乐啊?”
  “你不觉得我吃巧克力很奇怪?”他忽然想到。
  乐品妮讶异的提高嗓音。“哪里奇怪了啊?”
  陶泽森有点不自在的回答:“就是……一般社会观感觉得……呃……”
  前任女友曾因为他爱吃巧克力而笑过他,她说那是女生在吃的,男生就算爱,也不能表现太明显,还说男生喜欢吃甜食很奇怪。
  即使陶泽森不同意她的看法,仍然将话听了进去,明白社会观感上觉得一个大男人爱吃巧克力是一件很冲突的事情,所以那天晚上从阳台回家后,他有回想过,乐品妮好像从没有对他一个大男人在深夜品尝巧克力而表露过任何惊讶。
  她只是急于分享自己的巧克力,用那美丽脱俗的阳光笑容。
  “才不奇怪,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食物,像我喜欢吃盐酥鸡,但我的粉丝以为我每天吃五星级大酒店,睡前喝浪漫的红酒咧!如果我的粉丝知道我都睡前吃盐酥鸡配珍珠奶茶,大概会很幻灭吧!”她耸耸肩,忍不住又哈哈的笑了出来。
  陶泽森皱眉。“我觉得你这样很不健康。”
  “也许有一点点啦,但我的个性就是这样,工作已经够勉强自己了,私下我喜欢让自己完全放松,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眨眨眼睛,还是一贯的笑眯眯。
  “你的工作应该要很怕胖的,说真的,我没想到每次见到你都手上一包盐酥鸡。”
  她呵呵笑。“陶先生,你有在注意我喔?”
  “很难不注意,你跟电视上差很多,不只是给人的感觉,还有你好像比电视上瘦,我觉得你太瘦了,怎么可能每天狂吃盐酥鸡还……”他打住话,因为惊觉自己太啰嗦。
  他干嘛管她瘦不瘦胖不胖?管她吃得健康不健康?
  乐品妮从落地玻璃窗看见陶泽森的身影,他将话讲一半,现在满脸懊恼,她呆了一阵,忽然也觉得刚刚那段话可能太过关心,他觉得她瘦,还有注意到她每次都吃盐酥鸡,也说那不健康……
  这关心,很轻微很淡,但乐品妮接收到了。
  她开口打破短暂的沉默。“陶先生,你人真好。”
  她脸红着,感觉心脏跳得很震动,口舌有点干,当眼角余光瞄见陶泽森精瘦的身体,就觉得有点晕眩……
  她好像……怪怪的……
  乐品妮按下停止键,跳下跑步机,还跑不到十分钟呢!因为她觉得在陶先生旁边没办法像正常的自己,她怕自己会说错话做错事,让陶先生留下不好的印象就糟了,但,她又为什么这么在乎陶先生对她的印象呢?
  她低着头,长发流泻而下盖住她半张脸,脸红着,幸亏没人看见她耳根子都红了。
  这个早晨,健身房里只有他们两个,空气的流窜有点沉,他们都觉得有些尴尬,心口又同时都觉得痒痒的。
  她有点慌,没说再见就走了。陶泽森透过玻璃窗看着她快步离去的身影,觉得胸口像被什么击了一下。
  他刚刚怎么会对她吐露太多关心?明明才第三次见面,怎么就注意到她这么多地方,还很不像自己的出口叨念?
  不知道是因为跑了一阵子的关系,还是因为感觉困窘的关系,从额头缓缓流下汗滴,刚刚进来健身房的时候,他还觉得今天天气冷凉,怎么现在却热了起来?
  陶泽森看着乐品妮离去,也按下停止键,站下跑步机,拿起旁边的水壶仰头喝了一口,想解去心口的燥热。
  说乐品妮瘦,是真的觉得她瘦。
  刚刚她穿粉色T恤跟瑜伽贴身长裤,曲线玲珑,身材修长,是现在女性追求的完美身材,但他就是觉得她有点太瘦了,可以再胖一些,依他看,他比较喜欢女性M号身材,不用到XS,他觉得是这社会太病态了。
  他皱起眉,因为又从窗面反射看见她的身影,她急急朝他走过来,头低低的,手中不知道握着什么。
  乐品妮去而回返,站在他面前,伸出手,将手中的东西交给陶泽森,陶泽森无声接过,看着突然放到自己手中的iPod,有点不了解她为何特地回来将这东西交给他?
  “一个人运动很无聊的,这个给你听。”她丢下这句话,走了。
  从头到尾,乐品妮像阵风,将东西递给他,讲完话,走了。
  陶泽森有点莫名其妙,但这大明星突然出现变成他的邻居,本来就是件戏剧化的事情,现在这些互动、这些对话,全都不大有真实感,就连自己骤然而起的心跳声,也不像自己了。
  他忍不住回去跑步机上,重新启动,然后看了一眼手中的桃红色的iPod,将耳机塞入耳里,按下播放键。
  是好奇,她都听什么样的歌……
  接着他笑了。
  这个健身房里只剩他一个人,所以他可以不受控制的放声大笑,全因为——这个乐品妮,太有趣了!
  第一首是伍佰的《你是我的花朵》,再来呢,是老赵最爱的《多少柔情多少泪》,接着是很跳tone的江蕙的《落雨声》……他听着听着觉得趣味,搞不懂她的品味哪……
  听到莫文蔚的《没时间》时,他以为她喜欢轻快的歌,但听到《落雨声》时,又觉得她爱抒情。
  嘿,这个乐品妮可不轻易让人摸透的喔。
  正如初次见面时,觉得她有着多种面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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