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七日晴-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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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晓得,埋葬在里头的,是他的身体,还是他绝望的心,死去的爱情?
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她知道,这不只是一座坟,同时也代表了他的重生,这一生,他们都爱得太苦太累太煎熬,至少,他们不需要再去顾忌世俗与道德的谴责,他和她,永远不会再分开了。
她终于看清,有些爱情是超越生命的,在参与了这样一段爱情之后,她还有什么好拘泥的呢?许多事她已释怀,这份爱情从来就不属于她,一路走来,她战战兢兢,握紧了,怕捏碎;握松了,怕失去。她也倦了,不属于她的,就放掉吧,他们的解脱,同时也是她的。
为他们点上三炷清香,同时,将沈天晴的手稿一张张地焚烧,凝视着火光一寸寸带走他们的深情。
如果
我还能再多活一天
我要勇敢告诉你——我爱你
将我最后的
仅有的
二十四小时的美丽献给你
等待来生
化为秋蝉
为你吟唱一个夏季的缠绵
属于他们的。全还给他们吧!她还他们,相爱的自由。
她相信,真正的爱情并不会随着生命的终止而消失,它会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再度抽芽,茁壮。
离去前,耳边传来蝉声唧唧,像是温柔凄美的情缠旋律,吟咏着不为人知的永恒爱情。
秋蝉,秋缠。
后记
意犹未尽之小小活动!结局谁来写? 楼雨晴
写完了!
先吐上一口大气,突然间脑袋空空不知该写些什么好!(其实是心知肚明,无论再写什么,都无法掩饰我的罪大恶极……)
又破纪录了,从来没写过这么恐怖的字数,破天荒几乎挤爆版面,差那么一点点又要写成上、下两集,我真的有非常努力、用力、卖力地在克制,我也不晓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我知道你们的眼睛和我的手一样快抽筋了,乖,再忍耐一下下,我长话短说。
有鉴于《爱情的海洋》一书的教训,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未来起码一年的时间里,有百分之一百零一的可能性,我会活在被追续集的梦魇中,于是乎,我的脚趾头告诉我,为了一劳永逸,在稿子打上“全书完”之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添一笔“补述”,来个赶尽杀绝,不留活口……
真的,不要向我要续集,没有,打死也没有。
相信我,晴姑娘真的猜得到各位现在的心情,那种想杀了某位恶质作者却无处发泄郁闷的感觉……
是,我泯天理,我昧良知,良心八百年前就没了,连狗都没得啃,你们认识我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我是那种会有妇人之仁的人吗?
什么?对我的安排有意见?什么什么?哀鸿遍野?什么什么什么???叫那个楼某某出门小心一点???
好好好,别激动,乖,有事好好讲,千万别冲动,台湾法律还没民主到杀人无罪……
别说我霸道,给你们一个上诉的机会,相信看完这本书,一定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想法,也许你们认为,瀚宇和天晴可以有其它不同的可能,也或许你们对这个故事的结局有更精彩独到的诠释,总之,不满本书结局的请当没看到,喜欢什么样的结局换你们来写,那些不满楼氏暴君很久,想推翻暴政的人就放马过来吧!
本以为忙完圣诞节的赠书活动后,短期内不会再有活动,但是几经思考,为了答谢读者的热情参与,更为了弥补签运超差的小读者们的遗憾,索性再追加个意犹未尽的小活动,也算是圣诞节活动落幕后的小小余韵,这回就真的是凭实力而不靠运气了,Come,我等你们哦~~(仿叶心黎之水嫩嗲嗓)
这次的“结局谁来写”活动,字数没有严格限定,原则上以两千字上下,不超过三千字为标准,至于是悲是喜,则由你们自行发挥,我想知道,你们笔下的瀚宇和天晴又会有什么样不同的命运。
来稿请寄至:104
台北市龙江路71巷15号1楼
狗屋/果树出版社
或E…mail至:color@shubao2。com。tw
当然,请记得留下方便联络的资料(例如E…mail、电话及地址),并于来稿上注明是参加“七月七日晴——‘结局谁来写'活动”,活动收件时间到六月二十日为止,晴姑娘会由当中挑出我个人觉得最精彩的作品三名,送上晴姑娘亲自挑选的神秘礼物及七月签名新书一本,并将得奖作品公布在随后的七月新书上。(呼,好爽!让人评头论足久了,这回终于轮到我看你们被评论了,哈哈,各自保重吧!)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