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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伪盗墓]蛇蜕-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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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淑芳说,后来他们检查了隔间的每一寸墙壁,没有发现任何机关或是暗门。他们在那个地下室里等了一夜,希望能等到陆鸣三个人回来,然而直到第二天早上,陆鸣他们都没有回来,那条走廊也没有再出现,洞口下面一直是一个小隔间的样子。
  三人没有补给没办法继续耗,就想先从这里出去再叫人来搜索。外面雪早就停了,一片阳光明媚,他们非常顺利地回到了正路出了景区,再回来时,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那座破败的龙王庙。
  警察在景区内搜索了一个礼拜,没找到任何关于那座龙王庙或陆鸣他们行踪的线索,最后只能宣告失踪。出来的三人心里都明白,陆鸣他们恐怕是凶多吉少。
  从镜泊湖回来之后,张淑芳就觉得李伟变得有些奇怪,常常精神恍惚地摆弄那颗琉琉,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她。她以为是考察闹出了这样的事故,李伟作为领队心中太过自责,想着要慢慢开导不能操之过急。结果只过了一个多月,她去日本开会的当,李伟就出了事。
  我之前问她李伟是怎么死的,她之所以要从汪清的考察和镜泊湖的事故说起,是因为她始终觉得,李伟的事,与镜泊湖脱不开干系。
  和白启纹案一样,李伟案,被公安定性为激情杀人。凶手显然对李家的财物毫无兴趣,只害命,不图财。
  然而张淑芳整理清点下来,李家终究还是丢了两样东西。
  其一是一本相簿,其中收集了她与李伟在全国各地旅游所拍的比较满意的照片。
  其二,就是那颗琉琉。
  她说到这里,我只觉得心中一片荒凉。
  相簿和琉琉显然是凶手拿走的。这两样东西究竟有何意义尚不得而知,可以确定的是,琉琉来头如此神秘,必然是一件极不得了的物什。
  凶手的行为,简直就像是为了抢到那颗琉琉,才害死了李伟。
  之前,我基于在白家阁楼上所见,猜测相簿和琉琉都是小鬼在9岁时放到阁楼那个书架上的。如果这两样东西都在六年前李伟被害前后到了小鬼手中,那他恐怕还真的是头号嫌疑人。
  我会开始查白启纹的案子,单纯是因为相信白景皓不是凶手。在法学院虚度三年,知识学的不多,心中却养起了些天真得泛着傻逼的情愫,死活见不得一个无辜的孩子遭受冤屈。
  虽然现在画像的问题仍无法解释(甚至更加无法解释:六年前白景皓还是9岁的孩子,让他跟李伟这种成年男子厮打纠缠最后将其杀死,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相簿和琉琉的去向,却让我对白景皓到底是不是凶手这件事,彻底没把握了。
  如果他不是凶手,相簿和琉琉到底是怎么到了他的手中?
  如果他是凶手,当年一个9岁的孩子,又是怎么杀死一个强壮的成年人,并且把现场做成女性犯罪的样子?
  如果他是凶手,我该拿这个案子怎么办,是继续查下去挖清所有内情,还是就此撒手不管听之任之?
  如果他是凶手,我又该拿他怎么办……
  我虽然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跟白景皓没有任何关系,赖不着他一分一毫,纯粹是我自作多情自讨苦吃。可还是有一种严重的被欺骗感,好像心中原本一片赤诚,却遭人恶意践踏玩弄,满腹苦水又吐不出,只能往肚子里咽。人家一开始就把话放在那里,明明白白叫我不要插手,怪只怪我太鸡婆,非要管这件事,查出个一二三来。
  我在沙发上调整了一下坐姿,长长叹了口气,把面前那杯已经不凉了的果汁一口气喝完。
  从现在开始,白景皓那小鬼爱咋咋地,到底是杀人魔是小绵羊是千年老妖精还是外星人,判不判刑进不进监狱后半辈子谁给他养老,都跟我没半毛钱关系。
  我要是再贱皮子去管他的事,就特么剁手!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从过去回来了,渣渣已经没HP了_(:з」∠)_
  然后所谓的琉琉,其实就是这种东西_(:з」∠)_
  


☆、(二十)转折

    李伟和张淑芳在遗址中拍了很多照片,包括走廊中的每一面浮雕,人首蛇身的怪物,水下卧室等等。回到长春后查看照片时才发现,在走廊中拍摄的照片绝大部分都是漆黑一片,只有零星几张上有模糊的暗影,也难以辨认出究竟拍了什么。在水下卧室中拍摄的,倒每一张都很清楚。
  我在张淑芳的电脑上看到了这些照片。天顶的琉璃,火炕和褥子,一套桌椅,桌子上方的壁画,以及,房屋中央那口棺材。大致的情况都与张淑芳所叙述的并无出入。
  故事终于讲完了。
  张淑芳脸上带着恍惚的笑容说道:“我这些年一直在找陆鸣他们,可是没有任何线索……”她又拿起小鬼那张照片看了半晌,问我:“韩检,你说会不会这个孩子就是画中男人的鬼魂,我们偷了他的东西激怒了他,他前来报复,才杀了李伟,拿走了那颗琉琉?”
  鬼神之类子不语的事情,我以前从来不信,就连昨晚在白家阁楼上见了那个恐怖的女鬼,我也只是觉得害怕,作为唯物主义大好青年,对迷信思想的鄙夷并没有任何改变。
  但张淑芳提到是他们偷了画中人的东西,又让我猛地想起自己凌晨所做的那个梦来。那种偷了东西被人发现的郁闷我还记得很清楚,还有梦中最后从我书包里掉出来的那颗琉琉,和9岁的白景皓。
  琉琉是从遗址的那口棺材里拿回来的。假如画中的男子确实是房间的主人,说李伟和张淑芳偷了人家的东西一点不冤枉他们。问题在于,谁都没想过,偷个死人的东西,债主还真的会借尸还魂来追债索命么?那那些考古的盗墓的不是早就死绝了?
  而且,更麻烦的是,这颗琉琉,现在就在我的手中。
  李伟因为偷了琉琉而死,我岂不是也一只脚进了棺材?
  我的额头一跳一跳地疼着。昨天白天那个出租车司机说,鬼的事情,知道得越多越危险。现在看来真是一点不假,我因为同情心过剩,招惹了一个巨大的灾星。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张淑芳说这些,只是安慰她:“别乱想,这世上哪有什么鬼。嫌疑人已经被捕了,马上就会起诉开庭,法律会给他应有的惩罚的,放心吧。”
  连我自己都觉得这种套话听起来假得很。我心中一团乱麻,一刻也不想在张淑芳这继续耗下去,又跟她客套了几句就告辞了。出门打车直接回家里,晚饭也不想吃,简单冲了个澡就往床上一趴,把脑袋埋在枕头下面。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淑芳说,她和李伟看到那幅画时,觉得画中人面容极为正直,并无一丝一毫阴毒狠戾之气。我所见的白景皓也是如此,包括梦里那个9岁的孩子,明知是我偷了他的东西,也没有露出怨恨的神色,只是……很悲伤。
  我总认为,这样的人,是不可能为了抢回某样东西而去杀人的。
  可是鬼这种事情怎么都说不清楚,一个人生前个性温和可靠,化作厉鬼是不是还能保持住优良传统谁也不知道。好像大多数人都觉得不是这样,不然鬼怎么叫“厉鬼”呢?
  我趴在床上,胸口一直堵得慌。一面对自己说白景皓他又没有说谎又没有义务告诉我真相,明明是我自找麻烦,一面还是不停觉得,实在被他耍得一比。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我只有一种感觉,就是累。
  我本来就不是那种好奇心过剩的人,现在这案子乱糟糟线头一堆,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想到就烦,完全不想跟再它有什么瓜葛。查了一天还为它断了一条腿,也可以算仁至义尽了。
  我从枕头底下钻出来,用手机给陈老师写了封邮件,说:“请查一下2007年5月前后的李伟案,可能会与白启纹案有关。我只找到这一条线索,调查已经进入死路,凭我的能力无法再继续下去,万分抱歉。”
  其他的,就该怎样怎样吧,我是不会2B呵呵地再去管了。是鬼也好是人也好,我只求这作怪的东西别为了那一颗琉琉找到我头上来,用师父的话说,阿弥陀佛土豆炖大萝卜。
  昨天没怎么睡,加上这两天太累了,我躺在床上,渐渐就眼皮打架一阵困意袭来。
  睡着之前我还在想,明天去大庙里拜拜佛去去晦气吧,再买个开光的护符什么的带身上带着,不管灵不灵有总比没有要强……
  还有那颗琉琉,也找个机会扔掉,扔远一点,最好趁着暑假到外地旅游一趟,扔到深山老林里去……
  都说那种地方遍地都是妖精,鬼跟妖精打一打还有点看头,何苦来为难我这杀只鸡都不敢的文弱书生……
  不然去趟镜泊湖给他送回去也行,就算找不到那个龙王庙,离得近一点他更好找一些……
  那琉琉说不定是他很重要的东西,他见到琉琉回去了,应该会很高兴吧……
  嗯,就这么办了,给他送回镜泊湖去……
  就这么办……
  ——————————————————————————————————
  那一夜我睡得特别香。什么梦都没做,一觉到第二天中午。果然心里的事放下了,睡眠质量也会变好。
  我是被手机吵醒的,心里嘀咕我明明取消了闹钟,迷迷糊糊拿起来看,竟然是电话,还是未知号码,想也没想就挂断了,准备继续睡。
  可那电话隔了5秒不到就又打进来,活脱脱一副你再挂我再打,挂几次打几次的架势,我被闹得神烦,还是接了起来:“……喂?”
  “韩宇,我是陈老师,你现在来经开公安分局一趟,有要紧事。”
  听到“陈老师”仨字我立马醒了一半,记起之前给他写邮件时留了我的手机号码,我暗暗清了清嗓子,希望别被他听出我还没起床什么的,然后才说:“陈老师,什么事啊?”
  他顿了一下,“电话里说不清楚,总之你快过来,到大门口打我电话。”说罢就收了线。
  我在床上呆呆地躺了五分钟,等大脑清醒过来。
  陈老师这着急的态度,不用想也知道跟白启纹的案子有关。我昨晚告诉了他李伟的事,想必是他顺着李伟案查出了什么,要我去确认一下。
  可我昨天已经下定决心不再管白景皓(连再管就剁手这种话都说了),现在真心不愿意再蹚这趟浑水。
  想了半天觉得老师特意打电话过来我要是不去也太不礼貌了,还是起来洗漱收拾,师生一场,权当是应酬吧。
  起床的时候已经10点多了,我腿残了动作又不灵便,折腾到快12点才到公安分局的门口。到那给陈老师打电话,他直接挂了,过了2分钟不到人就出来了,神色看起来非常凝重。他可能觉得我来的太慢,表情有些不悦,看到我拄着拐也没发作。
  陈老师带我去了他的办公室,拿出一本案卷给我。“这本卷子不在数据库里,可真让我好找。你看看吧。”
  我看了下封面上的标签,果然是李伟案,心下了然:公安局为了追求破案率,不破不立的风气一直很盛,尤其还有“命案必破”这种死规矩压着,李伟这种无头悬案,当年公安很可能没查出什么线索,就没有立案。
  虽然已经听张淑芳说过两起案件的情况极为相似,翻开案卷我还是吃了一惊:这种相似的程度,单说是复刻了现场远远不够,简直就是同一起案件。
  从勘验笔录看来,六年前李伟家房子的格局与现在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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