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里的吸血鬼-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奇是不可能罢休的。
“很少,因为据研究血族人的体内循环速度比人类慢十倍,所以若每天进食与人类相等的食物,血族人的胃消化不了那么多东西。”她已经不自觉地将吸血鬼改口为血族了,而且她对血族产生兴趣,好现象!因此耿震华愉悦地回答她的询问。
凌艾羽眨了眨眼,“这应该算是‘退化’吗?以我在岛上翻到的垃圾推测血族人有光过敏的现象,可能是营养摄取不均衡导致,而人类老了也会有生理机能迟缓的情形,血族人是不是就跟人类的老人一样?因为老化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所以拥有正常人类十倍的寿命?”
“看来你的确从岛上的垃圾翻出了不少东西。”耿震华坐直了身,察觉她在平时表现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但一触及到她的专业领域,她俨如学者般深入。“既然你已经解开了血族人长寿的秘密,那么你可以告诉我血族人一直解不开的谜吗?”
“什么?”凌艾羽的眼睛晶亮异常。以血族人比寻常人聪明的程度,他们还有找不出来的答案吗?
“为什么纯种的血族人会变身?”
“变身?你是说变成蝙蝠?”凌艾羽愣了一下,难道传说是真的?可是她待在岛上一个多月,也没看过谁变成蝙蝠过啊,“你会吗?”耿震华微微地颔首,唇边带着隐藏的笑意,“我还记得两个月前有人兴匆匆地把我踢进捕鼠笼,拿着猪脸蝙蝠的照片跟我比照,然后考虑如果我是吃素的蝙蝠,就要拿我下汤,最后还跑到我家大叫她的宠物被我偷走了。”当时他很愤怒,且哭笑不得,现在想起来还真是他这辈子最窝囊的一件事。
“你……”凌艾羽难以置信地瞪着他良久。然后抑不住地大笑,一手捧腹、一手指着他狂笑,“你、你、你——该不会就是那只蝙蝠吧?”天!原和……难怪他要把她抓到岛上去整她嘛!换作她是耿,她一定会做得比他更过分,他没杀了她就不错了。
想起那天她观察到鸟笼的木头向外断裂,的确不是被外力敲击,而是耿变回人身的时候撑破的,房子也没有遭小偷,而耿也看到了她的戒指,一切的谜团都解开了,“原来你就是把我头上撞个包的那只蝙蝠,哇哈哈……”凌艾羽还是笑得不可自抑,眼眶泛出薄薄的泪光。
“那天我喝醉了,忘了出门前将窗子打开,大概是撞上了阳台的玻璃。”瞧她笑得这么开心,耿震华也不介意出糗的人是自己而泛出笑容,“你不晓得当时我醒来发觉自己居然在捕鼠笼里听你说那些浑活,我气得想杀掉你。”
“但你没有杀我啊。”凌艾羽笑得都快没力气了,“还好你跟我说了,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自己还多欠你一条命。血族人……都会变身吗?”
“只有天生就是血族的人才有变身的能力,如果是由人类转变为血族,只能算是半个血族人,像小侬就没有法子变身,她是由尚恩转为血族的一分子。”
他一提起辜雪侬的名字,凌艾羽捧腹的笑法立刻如魔法般地烟消云散,眉间微微地挑了起来,“我不喜欢听到她的名字。”虽然极不愿意承认自己在吃辜雪侬的飞醋,但她就是没办法很平静地听他提到另一个女人,辜雪侬称不上具有威胁性的情敌,自己却无法抵挡从牙根冒出来的浓厚酸意。
耿震华银瞳的深处暗闪过一丝光芒,他藏好心中的窃喜,佯作不在意地耸了耸肩,“可能关于血族人变身的答案你还需要时间思考吧?我不急着要你的答案。”但是另一项他就希望她速战速决了,也许血族人变身的原因她一辈子也找不出来,可他不想等她一辈子还得不到她的颔首。
凌艾羽斜睨他,深思地把跑到脸颊旁扰人的发梢拨到肩后,“你别小着我,我会想出来的。”依据达尔文的学说人类是由灵长类进化而来,所以血族人就算变身也应该是变成灵长类,怎么会跟蝙蝠有关系呢,蝙蝠和人都是哺乳类动物,但关系差得太远了,那么血族人可能会混有蝙蝠的血统吗?不可能,但是……
耿震华瞅着她认真沉思的样子,嘴角缓缓地咧开来,“先别伤这种脑筋了,这个谜到现在还没有人解开过。”她似乎没听过他的话,但认真思考的模样非常的可爱,眉间的距离减少许多,小小的红唇微抿,牙齿轻咬着下唇,似乎邀约着他上前一亲芳泽……不行,他打断自己脑海中想吻上那一片温存的遐想,唉!与她同处一室却不能亲近她,真是种残忍的酷刑啊!
“算了,不想了!”久思不得其解的凌艾羽终于放弃地大叫一声,这才发觉他的银瞳正一动也不动地瞅视着她,她赧了赧颊,克制自己突然狂涌而来的害羞与心脏不住的狂跳,“你……干么陪我发呆?”感觉上他的眼睛好像在放一种温和的电流,让她全身的细胞全都活络了起来,夹杂着阵阵甜滋滋的感觉。
“你不喜欢我回去专心在我的工作上,我当然只好坐在这里陪你发呆。”耿震华脸上的表情柔和极了,看着她是一种享受,如果可能的话,他可以不计时间地只坐在这里看她,永生永世也不会觉得厌倦。
“呃……”凌艾羽腼腆地装笑,马上站起身背对他的视线转移话题,“呵,我不是说你的生活太无聊吗?连陪着我发呆这种事你也做。这样好了,我去找个有趣的东西陪你玩,说不定你会玩出乐趣来。”
“陪我玩?”耿震华此刻脑海里能想到的娱乐可暧昧极了。
凌艾羽立即会意地摇手,耳根子红热得犹如在发梢绽放的一朵朱花,“不、不是那个,我是说……唉,你别乱想,我不是说那种……哎呀,我在说什么?”她显得慌乱地抓着头发,理不清她脑里杂乱的思绪,最后她一击掌,“电视游乐器!对,你想不想玩玩看?很好玩的,我去拿老六那一台,里头有很多游戏。”
耿震华微抿了抿嘴,“我不玩那种东西。”那种东西是小孩玩的,他压根就时这种东西没兴趣。他想玩的……只怕她不敢玩。
“没玩过怎么知道好不好玩?”凌艾羽找到了可以脱离这种有些尴尬的情况,她跳叫起来拎着包包就跑到门边,回头朝他一笑,“你等我哦?我这就去找老六的机器,我一定拿最好玩的游戏过来,你绝对会喜欢的?”
喜欢?耿震华有些苦起脸来,望着她一溜烟地消失,他明白她已经对他有些动心,但心里还是有着隐隐约约的不安,所以遇上这种场面不由自主地就想逃避。他还要忍受多久呢?唉!他能肯定的是自己最喜欢的绝对不是电动玩具,而是想尽办法让自己生活能带来多一些色彩的东方娃娃。
“耿……”凌艾羽有种被人遗忘的被抛弃感,她瞅着走火火魔的耿震华大叹一声,觉得自己的确是太多事。早知道她就不要从泪眼汪汪的老六那夺走老六最心爱的娱乐,结果咧?耿是没有再像工作狂一样工作了,他把和工作同样持有的狂热投入电玩的世界,而她还是被冷落到一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紧抿着红唇,怨怼地看着他给敌人最终的一击,觉得自己像个怨妇。
耿震华一回合获胜,满脸笑容地将遥控器交给脸色很臭的凌艾羽,“要不要玩?这次换你玩了。”的确是很好玩,过去他没尝试过,所以也没想过玩电玩具能让人沉迷,而且不仅需要手指灵活,还要敏锐的判断力才能玩得愉快、有成就感。
“我不玩格斗游戏。”凌艾羽呐呐地抱怨道。要怪就要怪她自己,他是玩得很高兴没错,但是自己可就足足坐了快一个礼拜的冷板凳了。
“不玩吗?那我进行下一个回合喽!”耿震华似乎很高兴听到没有人跟他抢电视游乐器,手一伸回又开始接下钮继续和电玩长相厮守。
“我的天!你玩不烦哪?”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等他再想到她还在这里时,她大概等着扫脚边的蜘蛛网吧!凌艾羽受不了地拔掉电线插头,盈盈水眸瞪得有如母夜叉再世目露凶光,“再玩我就翻脸了!当初是觉得你生活无聊才介绍你玩电玩,你尽然……电动玩具又不是你的工作!”与其这样她还宁愿他是工作狂,起码他工作中还会注意到她的举动,一遇上电玩她的存在就荡然无存了,连叫他也懒得应。
耿震华无辜地瞅着她,“我做错什么事吗?”他记得他也跟她道谢过了,玩电玩也是她提出的主意,现在她有什么不顺心的?
“我……”凌艾羽气得眼前冒出灿亮的星星,简直快昏了过去。她冲进厨房里拿出菜刀,“我要砍掉我的手指头!你喜欢电动玩具就跟它在一起一辈子吧!”说什么未婚妻嘛,她居然比不上一台电动玩具,电动玩具那!她连电玩都要当成情敌来看待,那么戴着这个拔不下来的戒指有啥意义?乾脆砍掉算了?
耿震华眼明手快地接下她的菜刀,紧紧地搂住她,“你生什么气呢?”她怎么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之前看她还好好的啊!
“我生什么气你也不用管了,去玩你的电动玩具啊!”凌艾羽狠狠地推着他的胸膛,“反正你一点也不关心我,只因为我是戒指的主人而已,先前我还以为你会有一点点喜欢我,可是现在有了其他的东西,甚至还不是人,你就把我抛在一边了。这样我戴着戒指骗我自己是你的未婚妻又有什么用?”
耿震华愣了半晌,难以置信地低低笑了出声,“你吃电玩的醋?”
“是又怎么样?”凌艾羽无法掩饰自己心中存在已久的不安,她每天来见他,只是为了确定自己的真实感情,但是她现在确定了,反倒对他的举止在意了起来。相处得愈久她就愈对他的心意感到存疑,这种妾身未明的日子能一直过下去吗?
就因为他没专心在她身上,所以她才这么生气,而且她吃醋的范围不仅止是人类,醋劲之大还真令人难以想像,“这是你第一次直接承认会吃醋。”
“我投资格吃醋吗?”凌艾羽听到他如此说开始恐慌,她瞅着他依旧一派轻松的面容,手指上戒指的重量令她打心底觉得不寒而栗,犹如戒指在不知不觉中夺走她生命的热量,“对你来说,你的未婚妻究竟是什么?你说过戒指的主人就是你未来的伴侣,而辜雪侬也戴过这个戒指,但是你并不在乎她的心。倘若哪天戒指又换了另一个人,我是不是就像辜雪侬一样,你也不会再把心思放在我的身上?”
“小傻瓜,你是你、戒指是戒指,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联想?”耿震华索性将她搂紧,却发觉她真的微微地发着抖。
凌艾羽微乎其微地摇首。“我不明白自己为何害怕,在岛上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可以确定你是喜欢我的。但是回来后,我反而不确定你是否真的喜欢我,还是尚恩说过戒指的魔力将你绑在我身边。倘若是那样的感情我不要,我不喜欢这种一直恐惧哪天你会改变心意的感觉,就算你口头上的保证也没用,因为你的生命和我不同,几十年对你来说非常短暂,何况你还有几百年的生命?”
“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陪我几百年,直到我们两个一起从这世上消失。”耿震华禁不住心理诱惑地吻上她的脸颊,“尚恩跟你说的话你没仔细听吗?那维之戒对我的魔力不是在它本身,而是在它所选择的主人,而你就是主人。能吸引住我的并非戒指戴在谁身上,我是被你本身的气质所吸引,才会不择手段地要你戴上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