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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西游)贫僧来也-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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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西方的西海龙王和东海龙王还来不及领略地貌风光就因为水土不服外加食物中毒躺下了,原本以为这两条龙就此英年早逝时,两位路经此地的善良异族姑娘将两人带回了家。
  
  东海龙王刚好被发配给敖烈的母亲。敖烈的母亲元身为西域霸王龙,和朋友修炼千年才能幻化为人形。虽个性有点泼辣但长得美艳动人,心地善良,这种异域风情和龙海龙王平时看见的小家碧玉,楚楚动人的中土美人截然不同,很快他一颗蠢蠢欲动的少年心就被对方捕获了,死皮赖脸地发动一切追求攻势。
  
  敖烈的母亲姓霸王,单名花,这种纯朴却又包含无限生机的名字更加充分展现了她纯朴的个性。原本她和朋友霸王弓(也就是把西海龙王捡回家的那位少女)是准备外出捕猎剑齿龙的,结果半途当中就捡到了两位遇难龙王。
  
  秉着“浪费是可耻的,路边的就是我的,不捡白不捡”的生活方针,霸王花和霸王弓毅然决然地把两个备用储存粮食给扛回家了,准备慢慢享用。
  
  可惜啊~云英未嫁的少女龙怎么可能是“花中两色龙”的对手,顿时没过几天就成就好事,恩爱无比,时日一久阿花的肚子里便有了当时还未出生的敖烈。
  
  于是东海龙王决定带着阿花返回东海龙宫。而返回的阿花此时面对着丈夫众多妻妾也自知上当,奈何肚子里的孩子不能没有爸爸啊~她忍辱负重开始了自己和他人分享丈夫的生活。
  
  不得不说,阿花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除了要警惕东海龙宫里时时上演的“宫心计”外,阿花和龙海龙王的矛盾也日益剧增。从本质上来讲,阿花是个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思想开放的新女性;而从小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东海龙王却是个处处讲究,追求风雅的人,吃根土豆丝都恨不得吟诗一番,上WC的便纸都恨不得画上美女出浴图。
  
  有心人便利用阿花不拘小节的特点暗自诋毁,说是败坏了东海龙宫的门面。敖烈五岁前的生活就是在父母日日夜夜的争执中度过的,这给他幼小的心灵带来了极大影响。
  
  直到阿花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后,她将儿子敖烈托付给了自己的好朋友,西海龙王的妻子霸王弓抚养,自己和丈夫大打出手,随后逃出龙宫不知所踪。
  
  敖烈失去了母亲后,原本应该是受到龙王众多妃子的排挤,可怜孤独。谁知其母从小就给敖烈灌输了一系列自己单身前的丛林生活心得与经验,使得敖烈小小年纪就懂得避其锋芒,深藏不露,出手凶猛且很无赖,打起架来,连踢带咬,不留情面。
  
  敖烈就是凭着羞涩可人的外表,让敌人放松警惕,转身就趁人不备攻击猛烈,而随着时间的飞逝,吃过敖烈闷亏的对象开始遍布四海。
  
  “龙肉坦克”的威名从此名扬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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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烈一直记着五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拉着他的手,坐在床头对他说:“敖烈,你一定要记住,漂亮的女人不能相信,漂亮的男人更加不能信。千万不要像我一样………”(作何:霸王花女士,你比张无忌他妈还要真相。)
  
  当时的敖烈只看见母亲眼中满含泪水以及那种无法言表的情感,他不懂,所以他不知道再过几个时辰他的母亲会抛下他离开。
  
  后来他长大了,他明白了当时母亲眼神中的情感叫绝望。
  
  敖烈很聪明,从小就聪明,混血的基因除了给他一副好面貌,更多的是惊人的记忆力。因此在姨母霸王弓的指导下,敖烈学了不少本事,并且在日后牢记母亲最后的话,绝对不相信任何漂亮的人。
  
  所以在他发现自己未婚妻在洞房花烛夜公然红杏出墙,和九头虫玩制服诱惑时,敖烈的第一感受不是愤怒而是轻松。他本来就不怎么喜欢长相很小三的未婚妻,奈何迫于政治因素才不得不拜堂成亲。
  
  哪怕是后来天庭的惩罚,敖烈也是有点欢喜的,因为他终于可以离开从小束缚着、压抑着的东海龙宫。况且他是混血龙,对于东方龙族视为珍宝的龙角什么的根本不在意,反正就是两树杈插头上——纯一摆设。
  
  直到遇上了唐僧,他突然发现有什么事在无形中改变了…………
  
  敖烈以前就见过唐僧,只不过那时候的唐僧还是金蝉子,还没有转世投胎。记得那时候姨母霸王弓为了消除自身过于暴虐的戾气,而带着他专门拜访了云游至此的如来二弟子——金蝉子,希望听取教法,消除心中孽障。
  
  金蝉子讲了什么,敖烈现在是记不清楚了,他唯一记忆深刻的是在讲法结束后,姨母带他上前拜会金蝉子准备离去时,一直闭目的金蝉子突然睁开双眼,淡淡地看了自己一眼,随后又闭上眼睛,低声说道:“此子苦亦………”
  
  在那一瞬间,敖烈突然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在颤动,那种清澈、温润却又仿佛包含着万千世界的眼神在刹那间安抚了自己的心灵,抚慰了自己失去母亲、被人欺凌的痛苦。
  
  后来,在鹰愁涧,他再一次见到了金蝉子,再一次见到了那双夺人心魄的眼睛。只不过对方已经不是原来的金蝉子了,而是转世投胎后的唐僧。
  
  敖烈笑了,他开始觉得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将自己和眼前这个人联系在一起,不知是祸还是缘………
  




18

18、“雄雄”鸳鸯大盗登场 。。。 
 
 
  事后等我醒来时,敖烈已经不在我的怀里了,反而是几日不见的悟空抱着我的手臂,紧紧地蜷缩一团贴在我身边睡得正香。而我被施法变成的猩猩肌肉胸部也变回了我原本平滑白皙的样子了。
  
  看来悟空已经把那个黄袍怪给收拾了,并且还取得了他的内丹解除了我身上所施法人法术。
  
  一想到这儿,我不由地地放缓了自己想起来的身体,伸出手圈住悟空小小的身体,并且一下一下无意识地抚摸着对方毛茸茸的头。
  
  这个小笨蛋,变成苍蝇地在我身边飞来飞去,还以为我不知道呢…………………我微微地一笑,然后颇恶趣味地用手指捏住悟空的鼻子。
  
  “恩——”睡梦中的悟空明显感觉到不对劲,他开始挣扎起来并反射性地伸出右手想要驱赶让他难受的东西。
  
  在几次尝试未果后,他终于接受现实,不情愿地慢慢睁开眼睛,“师傅…………”
  
  看着一脸睡意朦胧,翘着嘴巴嘟嘟囔囔的悟空,我情不自禁地低下头吻上了对方的额头,“早安啊!我的小悟空……………”(作者:额——现在已经是半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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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宝象国国王王后与文武百官的欢送下,我们师徒一行人再次踏上了漫漫取经路。据说,黄袍怪在被悟空结结实实揍一顿后老实了不少,而百花公主念着以往夫妻情分,表示愿意继续和黄袍怪维持婚姻关系,但是必须立马解散原先的不良组织,上缴婚前财产,入赘宝象国。
  
  并且需要时刻遵守宝象国驸马的“三从四德”:老婆说话要听从;老婆上街要跟从;老婆访友要陪从;老婆脾气要忍得;老婆马屁要拍得;老婆花钱要给得;老婆招人要舍得。
  
  我担心百花公主在我们走后管不了那个黄袍怪,让黄袍怪有机可趁再继续危害世人,于是我走之前特意教了她一套“九阴白骨爪”用于闺房之中。果然,那个黄袍怪立刻乖乖地听从,从此走上“妻管严”的康庄大道上,一去不回头。
  
  天气开始逐渐变冷,树上的树叶也开始和贫僧我的头一样光秃秃了。为了保护我新生的宝贵头发,我不得不拜托悟空回了趟花果山,将他以前捕获猛兽时留着的毛皮给我带过来,而我就用蹩脚的针线技术给我们中间两条腿的都缝了件帽子,给四条腿的都缝了件马甲。
  
  “悟空——”我高声叫住前面开路的小猴子,因为敖烈臀部的伤害没有好,我也就不怎么好意思再给他“雪上加霜”,坚持以最为环保的“11路”来赶路。
  
  “师傅!你怎么停下来了?是不是口渴了?还是饿了?徒儿这就去前面化点斋来。”悟空匆匆忙忙地赶来。
  
  “不是。”我急忙拉住这只急躁的小猴子。真是的,连句话都不让我说完,猴急猴急的~
  
  “为师远观这山极为陡峭险峻,怕是有什么凶猛野兽藏于深处或是有什么妖怪阻我取经之路,你胆大艺高,先去打听一番,我们也可做好准备,小心应对。”
  
  “师傅此话有理,悟空这就前去打听!”小猴子连连点头,招来筋斗云,一个纵身跃上就不见踪影。
  
  事实上不是我多疑,看过西游记无数遍的我可是牢记一个定理:有山有妖怪。那些妖怪虽然大多是野兽变化,但也颇有智慧,一占就喜欢占一座山,颇有旧社会地主老财的风范。 
  
  于是,搞得我现在看到一座高点的山就发毛,看到长得奇怪点的山就发抖。倒不是害怕被妖怪捉去,反正到了最后悟空一定会救我出来。实在是被绑着的滋味太难受,尤其是绑我的草绳,越看越像我以前在树上看到古人WC时用的那种草绳…………
  
  没一会,悟空就探明情况回来了。
  
  “师傅!我已探明,此山叫做平顶山,方圆有六百里左右,听说山中还有一个莲花洞,洞里住着两个妖怪,名为家配叫大王银角大王,说是想要捉住师傅,慢慢享用,好长生不老。不过,师傅不用担心,悟空会保护师傅,不叫那些妖怪上了师傅一根汗毛的!”小猴子信誓旦旦地说道,可爱的正太脸上满是自信的笑容。尤其是身后的猴子尾巴,顶端圈成一圈,像小乖一样左右摇晃着,好像邀功一样。
  
  我不由地摸了摸对方的头,脑袋里却开始回忆起金角银角的剧情。金角银角原本是天庭太上老君门下负责烧锅炉的两个小童儿。估计老板太上老君小气巴拉,雇佣童工就算了,竟然还克扣工资,节假日强制加班,甚至连补贴都没有。这才让人家两个小孩子受不了私自下凡实行跳槽大计。
  
  只是可怜这两娃儿道行不深,还是上了观音菩萨和太上老君的当,成了实验我们取经团的实战演习对象之一。可歌可泣啊~~~
  
  那么,现在耽误之急就是怎么让八戒自发自动地出去巡山。我不懂声色地瞄了一眼正拿着悟净的分离式圆月弯刀刮腿毛刮得不亦乐乎的八戒。
  
  “悟空啊~听说这山上的金角银角大王长得甚是健壮啊~”我扯开嗓门大声说道,果然某猪刮腿毛的手势停顿了一下。
  
  “咦?啊,啊,对啊!”不愧是和我心有灵犀的悟空,几乎立马就看懂了我的颜色,也随即附和着,“听说那金角大王身高九尺,虎背熊腰,器宇轩昂,手臂有我的大腿那么粗,大腿有我的腰那么粗;而那银角大王更是有过之而不及,据说是这平顶山的肌肤盛名的美男子!”
  
  干得好!我暗夸了悟空一句聪明!看来经过这段时间段额相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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