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暴徒-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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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失控的一切让她的情绪跟着崩溃了。
“别哭,没事了。”他将她搂进怀里,轻声地安慰着她。
情势的丕变让童乃闻傻眼。“姓窦的,你别装死了。”
“大哥,你这坏蛋!”乃茜气愤地从他怀中抬起头来,朝童乃闻大吼。“你干么暗算他?下手还这么重,你很过分耶!”此时她心中满是不舍。
“我……我是为了你……”童乃闻发现自己好像忽然变成了猪头。他转身看了看父母,却也在他们脸上看到了不赞同的神色。
这下可好了。这小子用一拳换了三票,压倒性的胜利,真是太奸了!“窦至中,我没想到你也会耍阴的。”
“耍阴的人是你,臭大哥。”乃茜忿忿地说。“爸妈也都看到了,你还想赖?”
“这……我……”童乃闻真是百口莫辩哪!
“乃闻,别说了。事情搞成这样,你也太冲动了。”童妈制止了儿子。
乃茜也不想再跟大哥争辩,她扶起窦至中,跑去拧了条冷毛巾来帮他擦脸,然后装了冰袋给他冰敷。
简单护理之后,窦至中也穿上衬衫,几个人回到客厅坐下。
“伯父、伯母,真的很对不起,让你们受惊了。我原本是打算找个机会去加拿大拜访你们,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见面。”窦至中难得有礼貌地说。
果然哀兵就有哀兵的效果,童妈妈已经对他完全心软了。光是刚刚他为了保护乃茜硬接了儿子的那一拳,她就知道这男人是真的爱她的女儿。
“都是乃闻太冲动了,你还好吗?要不要看医生?”童妈妈关心地问。
童乃闻听了翻了翻白眼,大大不以为然。“妈,你别被他骗了,这家伙平常不是那样的人。”
“我不管他平常是什么样的人。”童妈妈喝止了自己儿子。“就凭他刚刚伸手去接你妹妹,而你没有,你就没有资格说话。你唯一做对的事情,就是找了他来照顾乃茜。”
“什么?他根本监守自盗,你还感谢他?你不要被他蒙骗了。”童乃闻认识姓窦的也不是一天、两天,他什么时候这么有礼貌了?
但他错估了窦至中想得到爱人的意志,为了顺利娶到童乃茜,他这堂堂的七尺之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更何况只是对她的父母亲有礼貌呢?
而童妈妈也不管儿子在一旁吠叫,兀自跟窦至中聊起天来。“不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事啊?”
既然女儿摆明了喜欢这小子,她总是得先了解了解这小子的底细啊!
“我是负责承运集团底下的食品产业,这两年主要是开设烧肉餐厅,有韩式也有日式的。有家新的店刚开幕,不如晚上我请伯父伯母一起来店里吃饭,算是帮你们接风。很久没吃台湾料理了,肯定很想念吧?”
“烧肉呀,这个有意思。”童爸爸插嘴。
然后童妈妈又接着问了好几个问题,窦至中都老老实实地回答,这让她颇为满意。
“伯母,我承认我不是个完美的人,我的脾气很差,缺点一堆,我身边的人包括员工都很怕我,只有小茜从来不怕我,所以你说这样可爱的女人,我能放她走吗?”窦至中诚恳地说。
童妈妈点了点头。“说得有道理,脾气差可以改,只要你们俩相处得来就好了。基本上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加拿大,原本放着小茜在台湾也不是很放心。这下子好了,我们也不用担心,以后就有你了。”
“妈,你怎么放心把小茜交给这家伙?”童乃闻又试图扭转老妈的想法。
可惜他的反对一点用也没有。
大家聊了一阵之后,童爸童妈宣布他们累了,要回房小睡片刻。大家说好晚上再到至中的餐厅去吃饭。
而反对无效的童乃闻最后只瞪了至中一眼,就一脸不爽的回房休息去了。
折腾了好一阵子,两人终于有了独处的机会。
“眼睛都黑了。”乃茜不舍地摸了摸他的脸。“你还真勇敢,大哥要揍你,你难道不会躲吗?”
“我若躲了,他的拳头落了空,可能会波及到你。”对他来说,这根本是不用选择的问题。挨一拳顶多是痛得哭爹喊娘,但她若挨一拳,他恐怕要心痛好久。
只有他可以奴役她,旁人想伤她一丁点都不被他允许。
“至中,你其实比你愿意承认的还要爱我,对不对?”她眼光中流转着温柔的波光。
窦至中脸臊红了起来。“说什么嘛!”
她勾住他的脖子,埋进他怀中。“不只我发现了,我妈也发现了,所以她才站到了你这一边。”
“你妈是个有智慧的女人。”他淡淡地说,不像她那蛮乍老哥,人话都听不懂。是啦,他是监守自盗又怎样?童乃闻也不想想他老妹有多可爱,硬要叫他来照顾她。他也不想这样爱一个人啊,还又苦苦等她长大,很辛苦的好不?
“至中,你说接下来该怎么办?”她腻在他怀中问。
“嗯,如果你父母答应的话,我们就赶快结婚。我本来是想等你毕业的,话说回来,我本来也是想等你毕业才告诉你我的感情,结果你这妮子完全打乱了我的盘算。”
“哼,你又没跟我求婚,我干么要嫁给你?”她轻声抗议。
“嗯,小茜亲爱的,你想不想把我这个暴徒变成你的暴徒啊?”他的嗓音低沉而充满诱惑。
“什么我的暴徒,你是想当吾家暴徒吗?我跟你说,你这脾气不改改,以后我就让你当无家可归的无家暴徒。”她轻声警告着。
“那可不行,不管是土匪、坏蛋还是暴徒,我都只会是你的。”他说着抱紧了她,坚挺的鼻子逗弄着她敏感的脖子。
“讨厌鬼,下次你再干出什么让我受不了的事情,我一定会把你推……”她忽然停了下来。
他的唇边却缓缓绽开了一抹充满诱惑的笑容。“随时欢迎你把我推倒。”
“窦至中!”她红着脸,用头顶了他一下。
“痛……”他赶紧哀号出声。
“对不起,碰到你伤口了吗?”她舍不得地帮他吹着气。
“没关系,吹一吹好像比较不痛了。”他压抑下嘴角狡狯的笑容,双手则缓缓地兜拢,将她拢抱在怀中。
嗯,偶尔当当哀兵,也有不错的效果嘛!
只要能得到他心爱的女人,卑鄙一点也无妨。
后记
我最喜欢写后记了。
聪明的人应该猜到了,不是阿清有什么伟大高论要发表,或是什么特别心情要抒发,而是因为后记代表——完稿了。
今年因为手疾困扰我,严重拖延到写作的预定进度,应该会变成我在狗屋以来,出最少本书的一年。也因此爱偷懒的阿清好歹也是有点上进心的,真想多出几本书,好拉抬一下今年的成绩。可是……有的主角恋爱就是酝酿期特别长,让作者很烦恼。老早开稿也没用,跟着他们磨了又磨,简直想把男女主角一起推倒算了。
好在磨久了也会有完成的一天,终于让这一对吵吵闹闹的家伙去扑倒彼此,作者终于可以喝茶纳凉了。
说到手疾,我可以说是访遍名医啊!就在我医也医不好的状况下,有位中医师说我这不是扳机指,而是关节炎。瞎密!这两者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后来我就去查了资料,发现瑜伽对关节炎似乎有所帮助。基于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我上网找了附近可以上的瑜伽课程,某天就杀到某中心去报名了。
第一天上课,我觉得我大概是朽木。
不只因为我柔软度很差,这个我老早知道,毕竟大学上了三年舞蹈课程,老被老师喊:“那个谁啊,练了这么多年,还这么高,弯不下去啊?”;还有个原因,就是我发现我的身体跟我的脑袋是分家的。身体不听使唤!
怎么我叫两脚一起转,它就没办法一起转圈呢?别人都转得很轻松,为何我的脚就不听话呢?
虽然如此,躲在教室最后面的我还是很努力做着动作。第一堂课之后,我整晚痛得只差没哭爹喊娘。
到了第二堂课,稍微好一点,回家后疼痛程度少了一半以上。到了第二周,不痛了,且惊喜地发现柔软度有了改善。哇啊,原来不是朽木,只是需要雕很久的木头呀!
更神奇的是,死马还当真活了。才一、两个礼拜,肩颈酸痛的宿疾居然有了很大的改善。而手指的痛虽然还没全好,但不要过度操劳它,就可以保持不痛状态了。
所以,各位跟阿清一样,骨头硬邦邦,肩膀已经快要不是自己的的人,可以考虑考虑瑜伽,对于身体的循环真的改善很多。所以现在,无论我怎么赶稿怎么忙,我都不缺课,准时去找老师报到。
今年八月的时候我去圆了一个梦。
葡萄酒、夜光杯、羌笛声、胡旋舞……对了,正是丝路。念了很多年,决定要趁年轻时早点去,以免以俊更没勇气出发。结果没想到,去一道丝路并没有想像中苦,甚至还肥了两公斤回来。
如果你跟阿清一样对丝路有很多幻想,那么你一定要去一道,趁现在,趁年轻,趁美景依旧,趁那边的人还纯朴,因为这跟幻想中的丝路完全不一样。唯有亲自去一道,感受那跟我们生活的环境完全不同的背景,才能知道,所谓自己的丝路是怎样的面貌。
一道行程出去,花了十五天。从最热的吐鲁番(四十几度),到最冷的巴音布鲁克草原(八度,外加下雨),从沙漠到草原,从高原到盆地,景观之丰富,让人眼睛舍不得眨。
很多人都以为丝路等于沙漠,其实有沙漠的行程只有其中一、两天而已。新疆则是物产丰饶,漂亮得像是个世外桃源。
不过我最爱的行程就是跟沙漠有关的。
那天我们从敦煌石窟回来,住宿在敦煌山庄。我不得不说一说这个只有三、四星,但景色有五星的旅馆。除了饭店外观盖得像个边关建筑之外,从我们房间的窗户看出去,鸣沙山就在眼前开展开来。落日余晖中,远眺着沙漠,那种特殊的感动,应该是很少有机会有的。
这个还不算什么,隔天早上的行程才是经典。五点钟,大家被叫起床,到饭店门口集合,然后开始分配手套、口罩跟……骆驼。没错,就是骆驼。每人骑一匹骆驼,五只骆驼串在一起,由一个领驼人带着。大批驼队就在天色昏暗中出发了。
起先是走在小村落的乡道间,天色黑得根本看不清楚景色。接着就进入到沙漠里,开始爬上鸣沙山了。半小时的骆驼之旅,带着我们抵达鸣沙山上。七早八早来这干么呢?当然是看日出了。
看日出不稀奇,坐在沙山上吃早餐,看日出,才稀奇。
我们抵达时,天已经开始亮了。但饭店工作人员更早,已经把帐篷跟桌椅、食物都弄上山了。然后我们就坐在沙山上,吃着热腾腾的早餐,喝着暖呼呼的咖啡,等待着日出。
哇啊,人生有比这个令人感动的吗?
我真是爱死了这个行程。日出美不美是其次,当你置身沙漠中,坐在那边优雅地吃着早餐,隔壁就是着名的月牙泉,有没有给他很感动?所以啦,当天给工作人员的小费,大家都给得很开心、很阿莎力!
当然,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很多好玩的行程。阿清也首次在旅行的途中病得惨兮兮,先是中暑,接着又感冒发烧。就连搭夜铺火车时,几乎都在发烧中度过。但是当火车穿越漠地,日出从地乎线爬起的时候,拖着发烧的身子也要掏出相机来拍照。这样的旅程,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