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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重回末世之天罗惊羽-第79章

小说: 重回末世之天罗惊羽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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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迟看着路牌,盯着那些好久没看到的英文,感到相当别扭,看样子好像都读得出来,拼在一起却根本不认识……幸好有万能的小鱼在。



“再过去就是旧金山。”纪嘉开口说,“沈叔叔,这里给人的感觉和我们国家很不一样。”



哪怕是去过日本,他们以前从没有这种感觉,原因就是这样密集的丧尸,明明在非中心城区,还有这样零零散散的丧尸,在末世开始几年之后,中国的郊区这种游荡的丧尸已经完全不见踪影,因为它们是异能者最佳的猎取对象,落单,四周空旷,慢慢磨也将它们磨死了,所以这种场景纪嘉已经很久没见过了,才发出很不一样的感叹。



沈迟四人坐在青青的背上,它正像癞蛤蟆一样往前爬着,用青蛙的样子做出这样的动作并不算太古怪,可是当他们越过某个小镇的时候,两枪直接打在青青的身上,沈迟就有点不高兴了。



看样子是从旁边小别墅的二楼打出来的子弹,沈迟抬头看去,看到了一颗毛茸茸的脑袋,一蓬乱发加上络腮胡子,这是一个标准的毛发浓密的西方人,而他这才发现那个大得惊人的“进化动物”背上,还有四个人类,瞧着并不像是这个“进化动物”的猎物。



“嗨,我们有话要问你!”纪嘉肩膀上的小鱼大声用标准的美式英语说,“不用担心,这只是一只竹子做的青蛙!”



沈迟他们等了好一会儿,就看到那扇外面又订了好几层金属板的门缓缓打开了,那个大胡子端着枪,眼神中充满了警惕,“你们到这儿来做什么!你们的地盘不在这儿!”



“地盘?”依旧是小鱼反问。



大胡子这才发现说话的不是这几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年轻人,而是一个古怪的娃娃,不禁浑身寒毛都竖起来了,嘀咕道:“上帝啊,真是一群怪胎,为什么要让他们来到这个世界……”



纪嘉悄悄把这话同沈迟说了,沈迟挑起眉,“问他‘我们的地盘’该在哪儿。”



他大概知道了,这是一个普通人,他感觉到四周至少有十几把枪指着自己四个人,可惜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身边这三个已经突破到五阶异能的孩子,都不是这些个枪能对付得了的。



小鱼将沈迟的意思重复了一点,大胡子伸出指甲缝里满是污泥的手,指了指一个方向,“Chinatown。”



沈迟惊讶,不用翻译,他都听懂了这个词,旧金山的唐人街。



“走!”



他没有想到,这里的异能者据点,居然在唐人街。不过,从这个大胡子的态度也可以看出现在的美国哪怕上头说要打破异能者和普通人之间的坚冰,形势却并不容乐观。



青青的速度相当快,没多久沈迟就看到了熟悉的中文字。



和戒备森严的普通人小镇不同,这条街上的环境几乎让沈迟觉得回到了和平年代,因为这里有小孩子的喧闹和笑声,有车的鸣笛声,有人们的谈话声,甚至有狗的叫声,比北京还要像是正常的世界,根本没有人把守,没有人问询没有满脸戒备的人们。



但沈迟一眼扫过去,实在是太让他惊讶,因为眼前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异能者!居然没有一个普通人,包括刚刚跑过——呃不对,飞过去的孩子……



这时,他们当然好奇地朝青青看来,这么大的个头,想不惹人注意也难。



沈迟四人从青青背上滑了下来,小鱼开口:“请问这里有主事的人吗?”



比起之前普通人的惊讶,一个木偶开口说话没有让他们露出丝毫异色,一个十一二岁的金发小姑娘指了指不远处红瓦的房子,“唐大叔在管理这里。”



“谢谢。”沈迟这两个字的英文还是会说的,他原本只是想找这里的人换一些米面,然后继续他们的环海旅行,太久没有接触到陆地,他们准备的米面一类已经全部消耗一空,三个少年少女还处于长身体的年纪,沈迟不想他们的营养太缺失。



但只是看到这里,沈迟就觉得很喜欢,他喜欢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环境。



于是,很快他就打算在这里住一阵子。



但这时候的沈迟怎么都没有想到,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理由,让他在这遥远的美国土地上,知道了一个上辈子的他全然不知的秘密。



关于末世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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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先旧金山唐人街末世甜蜜生活日常之后再打本=_=



先让三个熊孩子再长大一点……



谢谢小屁屁搖啊搖的火箭炮,话说你咋又换昵称,铁牛妹多可爱啊=_=爱你,么么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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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调戏



旧金山的唐人街是美国西部最大的可与纽约唐人街相比的地方;这里原本大约有八万余名华侨居住;末世之后当然是不可能了,曾经的这里也变成了丧尸的海洋;异能者遭到排挤驱逐的时候;唐人街这种街道繁复好藏人的地方,变成他们最佳的藏身地点,渐渐的就成为了异能者的聚居地;这里重新热闹起来,却与以往很有不同。



看起来很有生活气息;事实上这里居住的只有不到五千人;异能者不是满地都是的;这五千人中还包括一些愿意随着他们到这里居住的异能者家属和一些请求得到异能者庇护的少量流民,真正的异能者恐怕只有两千人左右,在地域广阔的美国西部,旧金山唐人街是最大的异能者聚居地,算起来却也只有这么多的人口。



但是,两千的异能者已经很恐怖了,北京的异能者数目肯定是超过这个数的,但是,那是中国的首都,在其他的安全区,异能者远远不能和这个数字相比。



因为特殊的经历,这里的异能者远比中国的要团结,他们遭受的不公平待遇让他们将其余的异能者视作友人,却很难接纳除了家人外的普通人,这里有一小部分逃难过来的普通人,他们想要受到这些异能者的庇护,必须付出相当繁重的劳动,在这里从事最低等的体力工作。



在异能者多的地方,他们不会因为丧尸的伤害而尸化,而异能者个人的勇武比普通人要强得多了,所以比起气氛压抑的普通人小镇,这里才会有这样活泼的生活化气息。



小姑娘的指路很清楚,沈迟站到那栋十分古朴的中式建筑面前,几乎没法觉得这里是远在太平洋这端的美国。



“小如早就说今天会有客人到,鄙人唐曼辉,贵客临门,真是有失远迎。”一个年纪已经不算轻的男人迎了出来,他的中文说得相当标准,一口京片子,外表一看就是中国人,虽然发丝已经半白,看起来却并不太老,相貌儒雅,气度雍容,穿着黑底金色纹样的唐装和黑色的裤子,脚上一双朴素的布鞋。



这也是一个四阶的异能者,沈迟发现他的生命值甚至比一般的四阶异能者还要多上一小截,只是比起他自己和身边这三个五阶的,要差上一些而已。



这人太客气了,反倒让沈迟满身不适应,“太客气了,我是沈迟,”然后将三个孩子一个个指过去,“沈流木、纪嘉、明月,我们从中国来。”



“中国?”唐曼辉显得有些惊异,“在这种时候,你们难道是穿过海洋过来的吗?”毕竟现在那个能抗现今恶劣天气的飞机还没有研制成功。



沈迟笑了笑,指指硕大的青青,“靠着它从海上漂过来的。”其他的却并没有多说,比如为什么要从中国远渡重洋。



唐曼辉是个很通人情世故的人,为人处世都是东方人的含蓄,既然沈迟不说,他也就不问,“欢迎欢迎,不管从何处来,只要你是异能者,都可以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住下来。”



“那我们有什么义务?”沈流木开口问,他们并不是真的完全不知道世事的孩子,但是他们知道的是这个年代的游戏规则。



唐曼辉笑了起来,有些意味深长,“美国是个资本主义国家,但是末世之后,却用的是社会主义的管理方法,我们这里,和六七十年代的中国有些相似,当然,多少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我们是工分制,只要是异能者,房子可以白住,食物是分配的,但只能分配最基本的食物,要过得更好就要用工分来换,我们是一个集体,各有各的用处,发挥所长嘛,就算是不擅长战斗的异能者,照样可以用旁的方法积攒工分,噢对了,元晶这种东西,我们也是要上交分配的,但C级以上的元晶,可以选择上交换取工分,也可以选择个人归属,这个并不强求……”



不得不说,这种集体制,反而是在末世最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



沈迟没有和唐曼辉说太多,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并不坏,尤其他可以清晰感觉到这个地方几乎所有人对他都异常尊敬,但是出于直觉,沈迟觉得他身上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这不是个简单人物,心思太深,沈迟自问看不懂这样的人,更不想和这样的人牵扯太深,人家心有九窍,他再活几辈子都做不到这样。



唐人街还是那个唐人街,中国在郊区建立安全区,慢慢蚕食满是丧尸的城市,美国却不一样,比如这个唐人街,原本是丧尸的海洋,现在丧尸被清理一空,这些屋舍继续使用,物资也夺回来了,但郊区小镇里却到处还是游荡的丧尸,要夺回这样一块地方,付出的代价必然不小,但看上去却比中国的安全区像样多了。



在中国,只有北京是这样的。



沈迟被分到的房子就在唐曼辉住处的附近,一栋红砖建筑的二楼,装修什么的并不算太旧,哪怕外面是极其东方的风格,甚至有木质的雕花围栏,但是内部的装修还是很西化的简洁明快,金属和玻璃随处可见,以前住着的人估计经济条件很不赖,这里打扫打扫就可以入住,热水也有,沈迟看了一下,只是限量供应热水,却不限量用水,一张通知上写着节约用水用电,每日限电数目,不仅仅这里是这样,是所有住处清一色如此。



整条唐人街上原本住着八万人,现在只有五千人,所以地方很够,分给他们四人的房屋也就相当宽敞,四个人住足够了,卧室就有三间,还有放着整套布艺沙发的大客厅和现代化的卫浴,比起北京的小四合院,这里的居住环境更优越一些。



从阳台就可以看到唐曼辉的住处,同理,沈迟相信从唐曼辉那里也能看到自己这边。



不过,沈迟对这一点倒没有什么意见,他们四个又不是间谍,更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他要看就看呗。他最满意的是在这条唐人街上,有一些北京看不到的景象,楼下的沙县小吃,是一个真正的福建人开的,一点工分就可以让几个人吃撑,对面有家糖果店,很多糖果估计沈迟身边的三个孩子连见都没见过,糖果店的旁边是一家纸杯蛋糕店,开店的老板娘是个普通人,但她的丈夫是一个异能者,当初她丈夫进化的时候,受到了整个小镇居民的排挤驱逐,包括他们的亲人都不能接受他变成了一个怪物——是的,她丈夫是一个变形人,于是,她陪着丈夫带着三个孩子,从西雅图的一个小镇迁到了这里安顿下来。



甚至,沈迟看到了街角的一家旧货店,里面卖一些很有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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