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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时光你能找到我们吗-第6章

小说: 时光你能找到我们吗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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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心疼吗?这里可是沫里最喜欢的。”想起路森死去的妻子沫里,以及曾经以沫里为名的这家酒吧,再看看现在灯红酒绿的GET  BACK,老许都快气炸了。
  “沫里一直在我心里,在我儿子路里桁心里,不是她白馨可以随便毁掉的,她的一切都在我掌控里。哦,对了,老许,路里桁昨天下了飞机以后去了哪里?”
  “小桁去墓园看了沫里,然后和一个叫老猫的碰了面,是为了一个影展的计划,还有小桁把迂回度假村的计划案给了辛格,这不是你授意的吗?你呀,别一惊一乍的,小桁不会乱来的,况且你现在也已经和那个白馨没有关系了,放心吧!毕竟是父子,倒是你那个女婿·······”
  “放心?白馨今天约我来这里,难道和小桁回来这件事无关吗?有些事情做得太刻意就是一种逃避,至于楚青那里先由着他去。”路森看着不远处的那辆车打过来的刺眼灯光,知道是我来了,这个和沫里有着相似面容的女人。
  从车里下来,今天晚上可真冷,倚着车点起一根烟,路森,我就在这里悠闲的等你,我剩下最多的就是时间。我知道气场在这种氛围里必须撑足了,否则不战而败,知道吗?我不再是以前那个乡下来的傻丫头,可我依旧可以是你的傻丫头,但是我在等待你的召唤。
  “这里···你经营的很好,以前没发现,原来除了唱歌你做生意也很有天赋。”半支烟的功夫,路森最终下车走到我的身边,他夺过我手里剩余的半支烟,然后双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我抬起眼皮打量着这个多少人仰望着的一方霸主,在GET  BACK的灯光下这个年过半百的男人显得愈发有魅力,依旧挺拔的身形和英气的轮廓,岁月在他面前显得脆弱而无力。
  “能得到路总你的赞赏和青睐真的很荣幸。”走上前,挽住了路森的手臂,亲昵的在路森耳边说道:“除了唱歌和经商,还有人说我勾引男人的本事也很好,这点你知道的,所以当初才会把酒吧送给我,现在后悔吗?和我一起去看看我胡闹的成就吧,亲爱的。”
  带着路森在酒吧的角角落落都走了一遍,我要所有人都知道,时隔多年之后,我白馨又回到了路森身边,最终如同这家酒吧一样我还是会取代那个叫“沫里”的女人。挽着路森来到了后面的房间,这里曾经是路森为我专门空出的一个工作室,以便我在里面做音乐。可是现在成了一个幽闭的房间,暧昧的色调,到处弥漫着刺激荷尔蒙的香薰,房间里没有灯光,只有几只微弱的烛光,这是某人精心的布置。路森很配合的坐在酒柜一旁的的沙发上,看着这场好戏的自导自演者,我知道他在看一个笑话,任何在他眼皮底下耍小心机的人都像极了一个跳梁小丑,可我是一个多么神似她的小丑,所以路森,你痴迷于我给的所有假象。
  脱掉外面的大衣我今天穿着一件香槟色的抹胸小短裙,剪裁很到位,把好身材体现的淋漓尽致,7年时间,把我从一朵清新脱俗的百合花磨练成现在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然而美则美矣,摘下却要费一番功夫,轻取妄动必定受伤。
  为路森倒上了一杯Romanee Conti,轻轻的摇晃着高脚杯,左腿抬起跪在沙发的一端和路森的西裤有些许摩擦,借着沙发的支撑点稍稍的弯下身体把酒杯递到路森面前,保持着一个暧昧的距离,忽近忽远。红唇的一角微微上扬,几缕散落的发丝和若有若无的气息一样轻轻地来回的在路森的心脏上摩擦,痒痒的。
  看着路森有些不自然,身子往沙发后靠了一点,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气顺便让自己清醒一点。虽然一早知道我的用意,也愿意配合着做一个走入陷阱的猎物,可是原来假戏真做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沦陷,只是一个强势的男人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他把一切归结成占有欲作祟,或者是其他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总之不会是爱。是啊,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曾经背叛他的烂女人呢?
  “其实你不必做这么多,你知道的,对于你的引诱我向来没有招架的能力,仅仅因为你和她相似的眉眼,相似的神情,相似的气息,这些就已经足以让我着迷,像是有毒瘾一样的沉迷,但你始终不是她。”路森强调着我白馨只是沫里的替代者,到底是说给谁听的呢?也许路森自己也不知道。
  “我知道我只是沫里的影子,因为这张脸,有时候恨不得毁掉它,就像把原先的“沫里”改头换面一样的换掉这张脸,但是不舍得,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路森的男人爱着这张脸。”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争先恐后的占满了眼眶,楚楚可怜的模样带着哭腔,诉说着所有的委屈,举着酒杯的手颤抖着把酒杯倾斜,看着里面暗红的的液体慢慢的渗透进路森雪白的衬衣上形成一个伤口。有一种快感在我干涸的身体里滋生,并且愈发疯狂。
  路森接过我手里空掉的高脚杯放在顺手的柜子上,并顺势把我揽入怀中。
  把头靠在路森的胸口,我听见了路森已经紊乱的心跳声,心中得意,眼泪却顺着脸颊流下,然后一种温度微弱的落在路森的心里。哽咽着轻声说着:“对不起,把你的衣服弄脏了,可是我真的好难过,我知道我错了,不该离开你,但是我也恨你,为什么没有不顾一切的抓紧我,你就这样高高在上的看着我自生自灭吗?”抬起头看了一眼故作镇定的路森,不值钱的眼泪更加猖狂,低下头亲吻路森沾了红酒的心口,原来寂寞的滋味真真切切的存在。
  “路森,把我抓回你身边好吗?我发誓再也不逃开了,求求你。”
  眼泪并不能完全融化掉一个男人冰冷的心,但是至少可以让他感受到你与他同样锥心刺骨的寂寞,身体与灵魂的缠绕,是束缚,是释放,是爱恨交织的喘息声 。
  一份绝对伏特加,一份朗姆酒,一份龙舌兰酒,一份白兰地,一份金酒,一份威士忌,一份二锅头,调成让人一口难忘的鸡尾酒“tomorrow”,一口干掉,醒来已是明天!
  这场风花雪月对于我来说是一口烈酒,醒过来的时候头痛的要死,路森已经不在了,胸腔里有太多恶心的碎物,匆忙跑到厕所无所顾忌的吐了出来,抬头看镜子里那张脸,真是令人作呕的模样,指着镜子里的自己骂道:白馨,你这个恶心的□□!
  路森留下一张纸和一把钥匙,上面写着:回到你原来的位置,就像从没变过一样。
  一切都和计划中的一样,回到路森身边,回到7年前的原点。那么路里桁,我们又将开始有交集。路里桁,你可以不爱我,可以伤害我,但我决不允许你无视我最后忘记我。走不进你的心里,至少也要在你的铁石心肠上凿出一个洞,知道吗?缘分是上苍注定的。注定铁石心肠的你遇到丧心病狂的我,所以这一辈子都别想把我忘记。
  看着镜子里娇艳的容颜下那个哀怨愤怒的灵魂,她在告诉我:不许后退,即使当一个肮脏□□也必须在路里桁的记忆里扎下根。手捂着嗓子,恨,用力的掐住脖子。那个干净会唱歌的白馨,别人不要了,那么她的存在还有意义吗?
  回到迂回的筒子楼开始整理一些东西,却发现没有什么可以带走的,现在除了一颗不甘的心,还剩什么呢?有一个想法冒了出来,想去以前路里桁住的房间看看。不过房东好像把那间房间租给了两个女孩子,以前路里桁的痕迹应该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了吧!但是还是想去看看,告诉自己看一眼就好。
  走到2号房门口,刚想要敲门,却发现门是虚掩着的,轻轻推开门,一个女孩倒在地上,那个女孩我见过,是辛格的前台,此刻她的身旁是一个碎了的酒瓶,泼在地上的酒水和些许玻璃渣子。心中不由感概,这副醉醺醺的样子像极了曾经被路里桁抛弃时的我,值得吗?大冬天的一个人躺在地上,你为之痛苦的那个人他知道吗?这么作践自己结果能换来什么?突然觉得好笑,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可以把事事看的这么通透,可是自己呢?为什么纠结在回忆里不愿清醒?
  那个女孩呢喃着在说些什么,零零碎碎的听见一些她总在重复的词:对不起,为什么,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词汇,不过我没工夫理会,把女孩扶起,让她在床上躺这吧,而我只想自己呆一会,找出和路里桁所有的回忆。我承认离开路里桁的我是一个极端的自虐狂,因为害怕自己把路里桁忘记,所以不断的找出一些让自己痛苦的回忆片段,因为心越痛越想念,这样就不会忘记他的模样了。有时候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否还爱他。而这一刻,告诉自己是最后一次,爱不爱都无所谓了,因为很快这里就会消失,而自己也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原以为守住了这两间屋子就算是守住了我们的爱情,我等你,心甘情愿的等,可是你却残忍的连做梦的机会都不留给我,要亲手把这里毁掉,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全部换那段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前些日子一个姐妹给我念了一篇关于星座的文章,我想我是傻的可以,竟然认真的听完了里面无趣的内容。里面说射手座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一分钟,所以转身之后我对于你来说就成了陌路人是吗?我是固执的金牛座,忘记一个人据说需要5年,再过4个多月就正好是5年了,可是我不想忘记你,该怎么办,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会这么贱呢?如果忘记你,可能我会像一张白纸一样重新开始,可是那样苍白的人生对于曾经在你的谎言下绚烂过的我来说,是不完整,是残缺,无论我变得怎样强大,你任然是我最大的弱点······
  我像是一个唠叨的老人,喋喋不休的说着过去,说着现在,说着所有的伤痛,顺手拿起桌上的一瓶烧酒,喝了一口,没有咽下去就吐了出来,这个酒味道有点怪,看向女孩倒下的地方,地上有几颗白色固体······我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女孩,一下子明白了过来。真是一个傻姑娘,一个不同于我的傻姑娘。那些伤害你的人不会在意你的心有多疼,你该做的是让他们付出该有的代价。
  第三章
  终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有些小小的激情哦,嘿嘿,之后陆续会有一些的,写的都脸红了,大家喜欢的话多多鼓励瓶子哟
  ☆、迷途
  老猫篇  
  我常常觉得孤单无助,从小就是孤儿的我也曾极度缺乏安全感,所以靠着闯祸,来让别人注意到自己。不需要你们爱我,因为就连我父母都不爱我,抛弃了我,我又怎么要求你们爱我这样不幸的小孩呢?我只要你们看得见我就好了,哪怕是讨厌我都可以,至少证明我是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否则我会觉得遗弃我的不只是我狠心的父母,而是整个宇宙。
  一直到后来有了苗渺,有了符言,有了苡鹿,甚至是符言的女朋友陌路,那个很有心计的女生。几个人在一起吵吵闹闹的时候抬起头看天空,很蓝很蓝。
  在认识苡鹿之前,我喜欢苗渺,其实从小时候就喜欢,但是我知道她是个没心没肺的丫头,根本不懂什么是爱,告诉她也只会被她当做是一个不好笑的玩笑,鄙视一番,还是做兄弟比较合适。苗渺十七岁步入高中生活的那年,也就是她精神异常变淑女的那段日子,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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