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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为情伤风-第12章

小说: 为情伤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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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看来,王右森的品味是不同一般的,他可能并不爱温柔的女性。
  龙枫开导她。“可是小冰儿,你问过王右森的感觉吗?”
  “没有。但我跟他生活过一段时间,我知道他很介意我的身手,还有遇事的冷静程度比他强。”
  “那你有没有想过,这种介意有可能是一种……嗯,欣赏?所以他才会兴起追求你的念头。”
  “有。”这一点龙冰很肯定,王右森是个颇有度量的男人,能欣赏比自己强的人,但这不代表他愿意服输。“可我同时也发现,他非常希望赢过我。”
  “所以你想在某些方面……比如闺房情事,让他找回男性自尊?”
  他们会有闺房情事吗?这一点龙冰很怀疑,王右森有恐女症呢!
  她记得她第一次抱他的情形,当两人肌肤相触、体温交流时,他全身红得像只在滚水里游过一圈的虾子。
  他们也许一辈子都无法相拥,除非奇迹出现。
  当然,她对龙兴所谓的刺激疗法完全不具信心。
  龙兴只是一个好色的花花公子,追女人、当电脑骇客也许很行,但论到治疗人的心病,他根本一窍不通。
  龙傲才是真正能够看透人心的人,可惜他似乎还没想到好办法帮王右森解开心结。
  而且龙傲十足地随兴,就算是龙冰这个义妹,也不太敢拿与龙门无关的事麻烦他。
  她只能祈祷上帝保佑了。
  “对。”龙冰点头。“我希望右森在我面前能够感觉到,自己是个了不起、高高在上的男人。”
  “好吧!既然你坚持,我可以告诉你撒娇的秘诀。不过我要先提醒你一件事,我对傲撒娇,是因为我喜欢这样做,我想感受到他的疼爱,这中间完全没有勉强的成分存在。”
  龙冰一边听、一边做笔记,还兼录音。
  她的个性就是这样,一板一眼、有条有理。
  龙枫只要一想到这样的龙冰居然要对男人撒娇,就觉得雷公和电母正在拿铁锤敲她的头。
  “小冰儿,撒娇是很……自然的一种行为,你不要这么紧张。”
  “我并不紧张。”这是事实。龙冰的眼神清澈,清秀的脸一派正经。
  龙枫有种诡异的感觉,仿佛自己正在教导一个天使如何欺骗人类。
  “算了!”她低声咕哝,就算她正在制造一名堕落天使,那位天使也是自愿的。
  “你说什么?”这句话龙冰没听清楚。
  “没有。”龙枫摇头。“我是说,撒娇其实很简单,你只要放低声音、放软身段,尽量去亲近你的男人。先在他耳边吹口气,当然,在这之前你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所谓漂亮的定义是指高贵?艳丽?清纯……或者其他形式?”
  “最好是三分慵懒、七分娇媚。”
  龙冰一字不漏地记了下来。
  “另外,衣着也要恰如其分地性感。不要太暴露,那是只有酒店小姐才会干的事。”
  “那要露多少才算性感而非暴露?”龙冰不解。在打扮上,她是个不及格的女人。
  “性感不一定要裸露,一件薄纱创造出朦胧的视觉效果,就可以称之为性感了。”
  龙冰将龙枫从头打量到脚。
  她明明记得龙门的兄弟都说龙枫是性感女神,但像龙枫这样全身包得一寸肉都不露,也能称为性感吗?
  果然,打扮是门非常高深的学问。
  龙枫对于她疑惑的响应,是笑得花枝乱颤。“小冰儿,你来摸摸我身上这件衣服的料子。”
  “不都是衣服吗?”龙冰摸了两下。“很软、很柔。”
  “也很贴身,完完全全地展现出我的好身材。”龙枫挺起胸膛,摆了个风情万种的姿势。“最高级的性感就是这样,不裸露,但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姿势都在勾人。”
  龙冰承认龙枫很好看,但是……这门课程好难。
  她清秀的小脸皱了下去,暗自估算自己也许要练习上一百年才能学会龙枫的三成风情,这样根本来不及。
  龙枫安慰她。“小冰儿,别灰心,等会儿我就带你去买些有女人味的衣服,然后再教你化妆,你很快就可以变成魅惑众生的性感女神。”
  真有这么简单?龙冰很清楚自己不是个聪明人,她从小到大学习东西都要比别人多付出十分力,才能得到同样的成果。
  不过她习惯面临任何问题都使出百分之两百的力气去解决,所以她成功了,高高地站上了龙门十三英的位置。
  “相信我。”龙枫是那种一旦认真起来,就彻底投入、毫无节制的个性。她现在已经一心想将龙冰训练成一个娇柔可爱的小女人了。“从此刻开始,你要放弃过去大剌剌的走路方式,女人走路就要懂得扭腰摆臀,举手投足魅力四射,说起话来轻声细语。来,学着我做。”
  龙枫带着龙冰摇摇摆摆走过隐藏在龙家牛肉面后的龙门堂口,经过龙傲、龙兴、龙扬、还有许多龙门兄弟的面前,她们走出面店,准备上百货公司大采购去。
  然后的然后……
  在龙枫与龙冰离开约三分钟后,龙门十来个兄弟吐成一团。
  今天,龙门损失惨重。
  第八章
  说实话,龙冰觉得洋装是世上最恐怖的整人玩具。
  至于高跟鞋,那是继满清十大酷刑后,又一伟大刑罚。
  龙冰不懂,女人为什么一定要会穿高跟鞋?龙枫甚至可以穿着它们去逛一整天的百货公司。
  难道她们的脚部构造不同?
  但龙枫说,穿高跟鞋可以让女人走起路来摇曳生姿,那性感的程度简直是成几何倍数在增加。
  每一个勾魂电女都会穿高跟鞋。
  龙枫举了一堆模特儿、女明星给她听,还放了一部由珊卓布拉克主演的影片“麻辣女王”给龙冰看。
  那部片子的内容是描写一个本来很邋遢的女警,却要变成一个大美女进选美会卧底的故事。
  龙冰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一个普通女人为了要变成一名超级美女,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那是她从未参与过的世界。
  看完电影后她很庆幸,自己的体毛一向稀疏,片子里那种“拔毛”的过程根本不是人类所能忍受的。
  “所以说东方女人是很幸福的,虽然没有西方人那样突出的身材,但是,我们拥有最棒的肌肤。”龙枫说着,然后还要带龙冰去烫头发、修指甲、植睫毛,凡是可以让龙冰变得更美的方法,她都要试过一遍。
  但龙冰疑惑了,如果她完全变成了龙枫所形容的女人,那她还是原来的龙冰吗?
  “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枫姐,我只是想让右森开心一下。”
  “每一个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人是人群中最抢眼的。”龙枫以过来人的口吻说。
  “但变成那个样子,我要怎么做事?”她是龙门寒冰,龙门十三英之一;一个身负为中国华侨争取权利,保护他们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甚至不惜动用武力解决问题的女人。
  如果她把十指修得美美的,她怎么去跟人打架?
  如果她穿上三吋高跟鞋,她如何去追击那些欺负华侨的流氓?
  这样的龙冰,就已经不配成为一个堂口负责人了。
  “小冰儿,做事的方法有很多种,煽动你的男人去干那些辛苦活儿也是个办法啊!更何况……”龙枫抬起她修长的美腿做了一个飞踢的动作,不论劲道、角度都十分完美。“谁规定妆扮得美美的就不能打架,我一向照打不误。”
  “可我做不到啊!”她穿着三吋高跟鞋,连走路都不会了。
  “小冰儿,这就是习惯问题了。相信我,只要维持这种打扮十年,保证你就算踩着高跷去追贼都没问题。”
  十年!那时候她早就退休了。江山代有才人出,龙冰不是那种恋栈高位的人。
  当年她和龙傲会起意成立龙门,只因为他们都是无父无母、备受欺凌的华侨孤儿。
  没有大人的保护,两个中国小孩在纽约黑街里挣扎着求生存,常常还要跟猫狗抢食物。
  有时候,他们甚至活得比猪狗还不如。
  流浪猫狗还有善心人士偶尔会提着食物来喂养,但没有人会理他们这些藏在黑暗角落里辛苦求生的街童。
  大家都说,像他们这种孩子就算长大了,也只会成为社会的毒瘤。
  也的确是,很多街童长大了,男的就去混帮派、女的就去做妓女。
  某些街童在冬夜里被冻毙了,报警处理,那些警察到来时还会说死了也好,省得将来给国家添麻烦。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上帝,龙冰想,他们龙门这些天生天养的孤儿一定是被神所遗弃的一族。
  所以他们才要团结起来,争权、夺势、取财,改变上帝判给他们的命运。
  她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他们都会成长到可以独立撑起一片天的程度。
  到时,也就是她功成身退的时候了。
  “枫姐,我想这样就够了。”一套合身旗袍、一双三吋高跟鞋,和一脸让她发痒的浓妆,已经是龙冰的忍受极限。“我并不想完全改变自己。”
  “可我不喜欢半调子啊!”龙枫还没玩够呢!“事情做一半很差劲的。”
  “但当我完全不再像我自己,右森还会开心吗?”
  “嗯……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所以喽!”龙冰希望立刻回到龙门,让王右森看一眼她美美的样子,然后,她要马上脱掉这双该死的高跟鞋。她的脚快瘸了。“我们回去吧。”
  “唉!”龙枫好泄气。“下次我一定要找个人来彻底改变一番。”她第一次尝到改变人的滋味,过瘾极了。
  “有需要的话,通知一声,我会帮你的。”当然,前提得是,那玩具不是她,龙冰。
  龙冰这辈子没有人夸过她漂亮。
  大家都说她清秀、有气质、能干、冷静……总之,她曾以为自晕水远都与“漂亮”二字无缘。
  回想一下,上午她扭捏着走出大门时大伙儿的表情,到现在,她不过换了套衣服、化点彩妆,那些原本对她吐得要死的龙门兄弟突然都用眼睛一亮的表情看她。
  她的改变真的有这么大吗?
  她开始有些相信龙枫的话;男人都是视觉性动物,他们对美丽的女人是完全没有抵抗力的。
  她忍不住期待王右森看到她时的反应。
  如果他也能欣赏她的改变,那就不枉她被这双高跟鞋绊倒八次,扭了脚踝、伤了膝盖的痛了。
  她默默地坐在他的房门口,等着他的归来。
  龙门在台湾的堂口门面虽然差,但里头却很宽广,布置也极有格调。
  但就因为地方太大了,让她觉得很不习惯。
  以前跟王右森一起住三合院时,那里的坪数虽然也不小,但砖造房屋的隔音毕竟没有龙门这种特殊装潢的效果强。
  每天清晨,她在客房睡觉的时候都可以听见他在庭院练拳的声音。
  晚上,他喜欢一边洗澡一边唱歌,他的声音和他的外表一样,都有一种很清澈、很纯粹的味道。
  他没有买车,每天都要挤公车上班。
  这对有恐女症的他而言,简直是种折磨。
  所以他常常会碎碎念地去赶第一班车,祈祷全台北的上班女郎都是晚起的鸟儿,不会跟他搭上同一班车。
  不过龙冰从来没有告诉过王右森,单凭他那张俊脸,就足以吸引半个台北市的女性早起抢搭他坐的那班车了。
  至于另一半的女人为什么没追着王右森跑是因为,她们要嘛年纪太小、要嘛太老了,追不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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