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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御心先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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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第7章(1)
  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突地,多日来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见,胸口那股教人憎厌的空荡感觉消失,他喜欢上她软软的身子。
  他们吻了很久,吻到两个人都有几分喘、几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远远超过朋友界线,吻到再继续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滚。
  她松开他,他看她、她望他,两人互视,不知道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做出怎样的解释。
  他想,或许他对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许面对爱情来临,他做再多准备都不够,因为它永远会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从朋友朝爱情迈进。
  他未开口,向秧秧先一步脱下右脚的鞋子,举到他面前说:“你的森林小路谋杀我第三双鞋子,为了赔偿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抢先一步,她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白聿鑫失笑。
  “为什么?我以为你要帮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种女人不是濒临绝种,而是已经绝种了,生物学家建议我坐时光机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当很难商量,他说他的时光机只能给大雄独享。”
  “可是你一点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标准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将就?”善良的同义词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纪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蔼可亲,那是因为,她存在。
  “可是你会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你长得这么美丽,我很担心你搞外遇,像你这种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里替我生儿育女,让我在寿终正寝的时候,有一大堆家人围在身边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说过的话拿出来质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额头,自我推销说:“先生,在这个时代你必须学会降低标准、善待别人啊。别忘记,我很会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洁癖。”
  “可是,你不但听过Party,还知道男人、女人混在里面做什么。”
  “对,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还能狂欢,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几种吓人体位,可以媲美奥运体操。我是坏女人,但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何况我不过是要求一段短暂、没有负担的男女关系,又不是天长地久,不合再换嘛,干么那么斤斤计较?”
  “短暂?没有负担?”他的眉毛下垂。
  他记得她是怎样鄙视爱情婚姻的,和这样的女生谈爱情,随时随地有失去的危机。
  “白痴才会要求天长地久,就算恩爱夫妻到最后也会一个走、一个留,所以男女之间都是一段,差别只在于长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长远,之前的经验让他对爱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个教他心动的女人出现,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险。
  他是那种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毁灭了,要是你为了追求天长地久,却忘记即时行乐,等到人类最终的那刻,一定会遗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个女朋友,而那个可以陪你即时行乐的女人,就是我。”
  “为什么?”白聿鑫莞尔。
  “第一点,你没看报纸吗?江绯琳就要结婚了,对象是一个资产超过百亿的小开。”她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内。
  “那又怎样?”
  他早就不看关于她的任何报导,相信事情会慢慢淡掉,感情也会慢慢自动拔除,人类不是不懂改变的生物,也许他改变得比较慢,但他衷心相信,总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觉。
  “你可以带我去参加她的婚礼,让她充分理解,你对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点,惩罚一个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过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会保障你的基础快乐。在你生气的时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断三双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乐的时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喷喷的麻油鸡面,让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满足。怎样?“她对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脸。“分析得真好,还有没有第三点?”
  向秧秧不让他的手离开,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脸。整整两天了,她担心得快要心脏病发。“第三点,如果有必要,我乐意配合你,抢在江绯琳前面结婚,我们办一场世纪大婚礼,我可以借助媒体力量,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运,娶到一个比她好几十倍的女人。
  第四点,我现在还没升经理,小小的组长比较好追,哪天我变成女强人,我会水涨船高,看不上你这个孤僻男。“
  “那你会看上哪一种男人?”
  “一个我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随;我买东西、他提包包;我说东,他就不会多看西边一眼;我从鼻子哼两声,他就明白自己应该找时间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么关系?只要能让我高兴的男人就可以。”她挤眉弄眼、哼笑两声,可爱的模样让他跟着咧嘴。
  “其实,我已不是那么在乎绯琳了,对我来讲,她只是个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揽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亲昵。说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这么做,只是那时,她没用那种气势万钧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没发现,缘份已经来到自己身边。
  “台面话。”向秧秧又哼两声。
  “你又知道是台面话。”
  “证据一,你没有女朋友。证据二,你很帅,却不肯交女朋友。证据三,你很帅,有个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约,你还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动三根手指头,在他面前很骄傲的晃。
  “当朋友还不够,非要成为男女朋友?”他说的是反话,因为他喜欢听她的第一点、第二点、第三点……和证据一、二、三。
  “以前我也觉得够,但现在我知道……不够。”她猛摇头。
  “什么意思?”
  “当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气,当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当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当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恶真心;当朋友,吃过饭、结帐的时候要算价差,从包包里面掏钱还给你,当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时候,慢条斯理喝完餐厅附送的一壶茶。
  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朋友只能偶尔联络,当女朋友可以随时随地掌握你的行踪。白聿鑫,你把我吓死了,我再也不许你凌虐我的心脏!“说到后来,她鼻头泛红,声音哽咽。
  “什么意思?”他问话的同时,电话铃声响起,他把她推进房间,让她自己找东西,先把自己洗净。
  接起电话,是表哥打来的,电话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绝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夸张。
  “你都不知道,穿那么短的裙子还敢爬到树上,差一点点就掉下来……我们这种熟门熟路的庄稼人都会在森林里迷路了,何况是娇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没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释一大堆,我会以为她给坏人强去了……什么,她才刚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怜哦,你也没告诉人家你的住址电话,开车很累……”
  好不容易挂掉电话,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为什么她非要当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踪,因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脏。
  回房,她已经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边,他看见她磨破的脚后跟,心疼不已,大手缓缓抚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当我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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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聿鑫经常不自觉地笑,笑到办公室里的员工心惊胆跳,以为自己做错事情。
  他有一张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夹里面。
  那是她说的,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现,人家怎么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夹里面塞照片。
  照片里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见过的每个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来却一副天真烂漫、无害的楚楚可怜模样。
  她说:“那是因为我学音乐。”讲完这句,还忍不住夸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怜的女人多占便宜!你猜,我有几张合约是耍可怜拿到的?”
  这也好夸口?
  她再忙都给他煮早餐、晚餐。他说:“你不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累。”
  歪着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没有虚伪的笑脸。
  “我讲过了,我要你过得比她更好。”
  最近报上经常出现绯琳的消息,她和未婚夫看礼服、订喜饼,是中式还是西式婚礼,媒体炒得很尽兴。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亲都表现得很紧张,就怕这些消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时就提、三不五时就拿绯琳来嘲笑几句,这让他发觉,绯琳对他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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