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北冥神功-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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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已经不可能了,这是最高级别的隐藏任务,涉及到三大公会和委托者的隐私,看到内容而又不去执行,会被认为有泄密嫌疑。缴纳不菲的罚金不说,还可能受到其他严厉惩罚。
不能反悔,那就必须认真执行。可是这个任务的内容却很含糊,只是说阻止萨格勒布和海伦结婚,但是却没有说明如何阻止,更没有说明完成的期限。按照这个世界的传统,一个男人可以有很多个老婆,如果萨格勒
不死,三十年后还想娶海伦为妻的话。这个任务岂十年?
表面上看海伦讨厌萨格勒布,绝对不会和他结婚。可是昨天彭天扬已经得到消息。恩莱科已经把海伦的父亲拉各斯伯爵给囚禁了,难保海伦不会因为她地父亲而屈服。即便是海伦冷血无情,不顾父亲的安危也不嫁给萨格勒布,这个任务依然不算完结。世界在发展,人也是在变化的,谁能保证若干年后他们两个不会成为夫妻?
简直就是一个无底洞,这件任务竟然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么有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法呢?有,而且是两个。
第一个方法,杀死萨格勒布和海伦,或者杀死他们当中的一个。人都已经死了,结婚也就不可能了,想必这个世界没有冥婚地习俗。第二个方法,把海伦娶过来,让他成为自己的妻子。
这两个方法说起来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彭天扬宁可自己想出第三种方法来。首先杀人的事情彭天扬是万万不愿意去做的,两个当事人和自己无怨无仇,自己凭什么要杀死他们。更何况这两个人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身边随时都有高手保护,自己还不一定能够杀的死他们。
而娶海伦做老婆的话彭天扬虽然在几个小时之前说过,但那只不过是一时气愤而已,自从知道了海伦一直在利用自己的同情心欺骗自己之后,彭天扬已经对这个女孩子不感兴趣了。为了完成一件任务,娶一个自己或许不会喜欢的女孩子为妻,彭天扬做不到。而且从今天西蒙伯爵和海伦的表现来看,自己即便是愿意,人家还不乐意呢。
怎么办,莫非让我潜入米歇尔古堡,把海伦绑架过来,在地窖里面关押几十年?这或许是一个好方法,但是会不会太残忍了一点?万一让西蒙他们知道了,自己还怎么在木兰城混下去?
因为不能决定,彭天扬地心情很不爽快,下午进城的计划也临时取消了。彭天扬带着霍利斯在葡萄庄园内随便走了走,实地考察了一下这座美丽的庄园。不得不说,彭天扬越看,心里就越是喜欢这座庄园。或许是因为彭天扬在地球的时候只是一个小职员,做梦都没有想到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做一片土地的主人,故而过于兴奋吧。
三千亩葡萄园,里面种植着十多种葡萄,有的是专门当作水果吃的,有的是专门用来酿酒的。以前木兰庄园地酿酒作坊,每年优质葡萄酒的产量可以达到三百多吨,毛收入可达三四万多枚金币。除去一些必要地开支,每年可为彭天扬提供大约一万枚金币。这可是一笔巨额收入,一个有封地的真正的子爵也不过如此啊!
总体来说,木兰大公给彭天扬留下来的东西都不错,除了马场里那十多匹又老又瘦的病马。当彭天扬第一眼看到这些马的时候,不由得哑然失笑,这是马吗,分明就是驴子啊!一匹匹骨瘦如柴,病怏怏的样子,不要说是骑他们,就是让他们在马场中跑两圈,恐怕就累趴下了。
这样的马留着没用,彭天扬吩咐汉姆,让他每个星期宰杀一头,把马肉分给庄园内的下人吃。这样的决定让老汉姆大为惊讶,这些战马虽然又老又瘦,可是当年都是驰骋战场上的宝马良驹啊!木兰大公之所以没有把这些老马卖掉,本意是在庄园内为这些功臣战马养老。怎么新主人刚刚到,就下令把这些战马宰杀吃掉呢?
不过彭天扬的命令在下人们当中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下人们辛苦一年也不过赚的十几枚金币,养家糊口尚且不够,哪里有口福吃到马肉啊!于是乎欢呼声响成一片,彭天扬博得了一个仁慈大老爷的美名。
当天晚上,彭天扬下榻木兰庄园最豪华的一间卧室,这里曾经是木兰大公居住过的房间。而霍利斯则分到了庄园内第二豪华的房间,是当年木兰大公儿女们居住的地方。两个人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准备到木兰城去。
可是,两个人还没有吃完早点,汉姆就带着马场上的马夫头领慌慌张张的跑过来,哭哭啼啼的嚷嚷着:“尊敬的主人,不好了,马场里的老马死了!”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八十三章 … 马场血案←
一匹老马死了就这样大惊小怪,这个管家不够合格!
“死就死了,正好炖一锅,给下地的工人们吃!”彭天扬皱着眉头,嘱咐道:“不过要好好检查一下,如果是得传染病死的,最好不要给人吃。”
“不是病死的,是被人敲碎脑袋杀死的。”马场头领惊恐万状的说道:“十七匹马的脑袋都被敲碎了!”
“都死了!带我去看!”彭天扬霍的一声站起来。这些老马虽然不招人喜欢,但是毕竟是一笔财富,价值上好几百枚金币呢。
当彭天扬急急忙忙赶到马场,也被面前的景象惊呆了。十七匹马,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每匹战马的脑袋上都有一个恐怖的窟窿,鲜血横流,里面的脑浆却不知去向。马场里一共有十来个工人,此刻都傻傻的站在马厩前,脸上带着惊恐万状的神色。
“这是怎么回事,谁第一个发现的?”彭天扬感到事情有些蹊跷,怎么自己第一天接手木兰庄园,这里就发生血案了?
“主人,是我,我早晨起来打算给马添点草料的时候,这些马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一个马夫胆战心惊的说道:“山魈,一定是山魈!天哪,木兰庄园来山魈了,我们还是逃命去吧!”
彭天扬听说过山魈的名头,据说这是一种生长在大山深处的,身材高大,具有一定智慧,外表像大猩猩的生物。山魈称霸山林,喜欢单独行动,性格及其凶残。山魈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动物的脑髓。在这一点上。山魈和金色闪电有点类似。
“别胡说,这不是山魈!”根据彭天扬对帕尔玛大陆的了解,他知道山魈只生长在大陆中央的魔幻森林。而木兰城位于大陆西北部,周围一百公里以内都是平原,山魈怎么可能来到这里?
霍利斯蹲下身子仔细检查了一下死马地伤口:“团长,这不是山魈抓的。我见过山魈,他们的爪子比这个窟窿粗大。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很尖锐的管状物,刺穿头骨之后吸光了里面的脑浆。”
“很尖锐的管状物?”彭天扬紧锁眉头:“大家到四处查看一下。看看有什么线索。”
马场工人已经从最初的惊慌中回过神来,得到命令马上开始在马场周围寻找。当一个工人走到草料棚门口的时候,突然大叫一声:“不好啦,死人了!”
居然还有人遇害!彭天扬感到头皮发麻。死了十几匹战马没关系,那只不过是一笔财富而已,可是死了人就麻烦多了。自己作为庄园主人,手下的工人意外被不明生物杀死,自己是断然脱不了干系地。
跑到草料大棚一看,果然发现有一个人躺在草料堆中。这个人只有下半身露在外面。上半身已经完全被草料掩埋。更令彭天扬紧张的是,从这个人身上精美的服饰上看,他绝对不是一个普通工人,而是一个很有钱的富家子弟。
“金灵先生,是金灵先生!”突然,老管家汉姆哆哆嗦嗦的说道:“那件衣服,是我昨天给他的!”
“金灵!”彭天扬一个箭步扑过去,三把两把把草料扒开。
那个人的脑袋终于露出来了,果然是金灵。金灵双眼紧闭,衣服上。脸上,双手上到处都是鲜血,似乎是被人打死了之后扔在这里的。不过,令人欣慰的是,金灵地脑袋上并没有血窟窿,他的脑浆没有被那个可怕的怪物吞食。
另外。彭天扬注意到,在金灵的嘴角,有一些白色的东西,很像地球人常吃的豆腐。
马场头领也发现了这个怪异的现象,他走过来,低头在金灵的身上嗅了嗅,然后用手指沾了一点金灵嘴角的白色物质,仔细观察了一会儿。
“是他,是他杀死了战马,他是怪物!”。一跃而起,指着手中地白色物质说道:“主人您看,这些都是战马的脑浆!”
一个小孩字竟然一口气吃了十七匹战马的脑浆,这件事情太过匪夷所思。彭天扬问道:“你确信?”
“主人,小的养了一辈子马,战马身上任何一个部分我都能分得清楚。他衣服上的是马血,嘴角上的是马地脑浆,绝对没错!”马场头领的眼泪快要掉下来了:“作孽啊,这些战马最长的已经跟了我十五年了啊!”
“吵死了。还让人睡觉不了?”地上的金灵突然翻了一个身,迷迷糊糊的说起了梦话。
“怪物没死。快跑啊!”十几个人吓得撒腿就跑。
霍利斯跑了十来米,看到彭天扬依然在金灵面前,又折返回来说道:“团长,我不是临阵脱逃,他
,我们还是离他远一点吧!”
“怪物?哈哈哈,不错,你说的不错,他的确是一个怪物,而且是一个千年难得一见的大怪物!”彭天扬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而且笑的前仰后合,似乎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团长!”霍利斯摸摸自己地额头,又摸摸彭天扬的额头:“你……你不会生病了吧?”
“去你的,你才生病了呢!”彭天扬笑够了,指着地上的金灵说道:“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昨天我见到他的时候,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原来我们真的认识啊!哈哈,霍利斯,你也认识他。给你三次机会,让你猜猜他是谁?”
“我们认识?”霍利斯歪着脑袋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摇摇头道:“团长,山地矮人不会脑筋急转弯,你还是告诉我他是谁吧。”
彭天扬没有直接回答霍利斯,而是走到金灵身边,伸手把金灵倒提起来:“醒来,别睡了,再睡我就不要你了!***,你可真是一个祸害,每次见到你,你都乱吃东西,还让我来给你出钱!”
“放开我,有这样对待朋友的吗?”金灵地眼睛睁开了,腰身一挺,稳稳的站在地上,一点困倦地样子都没有。金灵盯着彭天扬左看右看,然后又看看自己的身体:“奇怪,你是怎么看出我来的?我没有什么破绽啊!”
“就你这种吃了睡,睡了吃的怪脾气,还用找破绽吗!”彭天扬爱怜的用手捏了捏金灵的脸蛋。
“金……金色闪电!”霍利斯的舌头吐出来收不回去了:“你怎么变成人类了?你……你究竟是几级魔兽?”
“别说那么难听好不好,什么魔兽,我是……”金灵突然翻翻白眼,把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其实彭天扬之所以认出金灵就是金色闪电,不是因为他喜欢吃动物脑浆和睡大觉的习惯,而是因为天权星给他做出了明确的指示。一直以来,天权星内都有一丝灵觉和金色闪电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联系。彭天扬曾经努力探索,想要锁定金色闪电的位置,可是天权星内一片混沌,他根本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