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不速配之婚 >

第9章

不速配之婚-第9章

小说: 不速配之婚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这段日子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心,已深深打动他的心,若不是还有一丝理智和犹豫提醒着自己不能毁了她,他可能早已将她“拆吃入腹”。
  我果然没看走眼!他的答案让她满意地露出甜甜的笑容。
  “你刚才为什么突然吻我?”解决她的问题后,该他探讨那个差点让他失控的吻。
  “那才不是吻,是消毒。”她认真地更正。
  消毒?好得很!他目光一敛,不耻下问。“请问,你是用哪里消毒的?”
  “嘴巴啊。”她不解地睁着大眼回道。他问这个干么?
  “喔,那再请问一下,你用嘴巴消毒我的哪个部位?”
  “嘴巴啊。”他也是当事人,怎么这么快就忘记了!
  “那么嘴巴对嘴巴,叫做什么?”他坏心地糗她。“人工呼吸吗?”
  “呀……我没想到ㄝ!”她这才想起除了她脑子里的“消毒”外,刚才的行为还有一个更常用的名词可以形容,那就是“接吻”!
  “恕新,你要相信我,我绝对没有非礼你的意思!”她急欲证明自己的清白。那时她只想着要“毁尸灭迹”,根本没有其他不该有的念头。
  “是吗?”原本还有心思继续作弄她的恕新,在听到她接下来的话后,脸色开始凝重,甚至眉头也微微皱起。
  “是真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吻你!”为了洗刷冤屈,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一句很伤男人尊严的话。
  “完全没有?”有人的嘴角开始抽搐,眼睛也越眯越细地打量着猎物。该从何处下手呢?
  “完全没有。”有个小笨蛋还拚命捋虎须,回了一个斩钉截铁的摇头。
  她的话还真伤人哪!彻底地踏伤他脆弱的男性自尊。
  这笔帐不讨回来,怎么对得起自己?
  “沛沛,”丰恕新摆出一个足以迷死人的笑脸,招手。“你靠过来一点。”
  “你相信我了吗?”她没有危机意识地凑得好近,两眼眨呀眨地。
  “相信,我当然相信你。”他又露出一个让人头皮发麻、颠倒众生的媚笑,并快一步将她揽进怀里,低声说道:“但我不相信我自己。”
  “什么……唔!”不明所以的她,才开口想要问个清楚,不料还没问出口便接到一记来自于他的热吻!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她在刚开始时有一瞬间的僵直,但在他高超吻技的带领下,她渐渐臣服其中,人也慢慢地瘫软在他怀里……
  她可以百分之百确定这是“吻”而非“消毒”,因为她觉得好热、好热,整个人好像要着火似的,脑筋也开始不清楚了……
  “喜欢、我的吻吗?”直到深吻变成浅啄,他低嗄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让她敏感地直打哆嗦。
  “嗯。”她脸红地坦承。虽然接吻经验不多,但这是让她最有感觉的一次。她整个人陶陶然,沈醉在其中,恨不得再来一次。
  还好!他暗吁一口气,总算扳回男人的颜面。
  “你吻我就表示你已经承认我是你的女朋友了,对不对?”她很在意这个问题,非得到他的答覆不可。
  她很清楚那天在顶楼花园的男女朋友宣言,是她单方面一厢情愿的告白,他只是善良地没将拒绝说出口而已。
  担任他“女朋友”的这段期间,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唯一的进展是她改称他为“恕新”而不再是“课长”。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特别之处。
  但他今天的吻,是否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了重大的突破?!
  “你真的想当我的女朋友?”他不答反问。
  她满脸认真地回他。“当然。”她从没当成玩笑过。
  “好。”他略一沈吟,迅速作出决定。“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并且说出我的故事,如果你听了以后,仍然愿意选择我,那将会是我最大的幸福;不过,如果你最后的选择是放弃,我也能谅解。”
  让她知道全部的他以后再作选择,这才算公平,他不希望她以后才埋怨他。
  “你要带我去哪里?”故意忽略他后面的选择题,反正不管他说出什么样的故事都吓不走她。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话,无语地走到停车场,等到将车子开上路后,才幽幽回道:“我住的地方。”想当他的女友,必须要有一定的觉悟,那绝不是一件容易的差事。
  若不是她一个月来持续不断的关怀和付出,让他相信她并不是玩票心态,他不会决定带她走进他的过去,让她看见他的不堪。
  “那你的故事呢?”她想知道所有关于他的一切。
  “到了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吧。”如果你没有被吓跑的话,他在心里默默补上一句。
  语罢,他便将注意力放在开车上,没再多说一句话。
  沛沛看出他内心的挣扎,没出声打扰,安静坐在一旁。
  车子在静默中行进了二十分钟后,来到一个沛沛从没到过的落后地区。
  若非亲眼看到,沛沛绝对无法相信这里也是台北市的一角,到处都是破旧的小房子,看起来岌岌可危,随时有坍塌的危险。
  将车停妥后,他默默地带她来到其中一间最破旧的铁皮屋前,那栋屋子摇摇欲坠,彷佛风一吹就会倒下。
  为了让她看清事实,再次认真地确认自己的心意,他决定带她来到以前住过的房子,让她明白他绝不是个理想的交往对象。
  他心里有数,在看到他的经济惨状和知道他的“惊人事迹”后,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放弃,相信她也不例外。
  他脸色沈重地说:“就是这里。”
  第五章
  “女儿呀,你在做什么?”看到宝贝女儿将他引以为傲的草皮挖得坑坑疤疤的,老爸的心在淌血。
  算了,只要宝贝女儿高兴,花了他好几百万的草皮又算什么!
  “我要盖木屋。”女儿骄傲地宣布。
  “木屋?你盖木屋做啥?”家里的房间多到住不完,还要盖木屋!
  “我要住啊。”女儿回答得理所当然。
  “为什么要住木屋?”虽然是他亲生的宝贝女儿,但他也常常搞不清楚她的脑袋瓜里在想什么。
  “这样我就是穷人啦!”女儿笑得好开心,
  “哇!这就是铁皮屋吗?”第一次亲历其境,沛沛兴奋地逸出一个惊叹号!
  不仅如此,她还好奇地伸手左敲敲、右打打,疑道:“这是木板不是铁皮呀,为什么叫做铁皮屋?”好学不倦是她的特色。
  “屋顶才是铁皮做的……”又是一个超出他理解范围的反应,她就不能稍微“正常”一点吗?但他还是尽责地指出铁皮屋的由来。
  一般女人看到这间屋子后,应该都会开始变脸,或是藉口先行离开,深怕跟他扯上关系才对,不是吗?
  为什么她反而是一脸……兴致盎然!?
  “喔。”懂了。接下来是跃跃欲试地拉住他的手请求。“我们不进去吗?”
  她好想赶快看看里面长什么样子喔!没看过比这更破旧的房子,跟这屋子一比,她所盖的木屋简直可以称为天堂。
  “你还想进去?”而不是汀退堂鼓?
  “当然。”难得的临场感,怎么可以错过呢!
  当看到她的眼中出现“星星”时,丰恕新立刻放弃跟她抗争,认命地拿出一把钥匙,开启门上有些锈蚀的锁,推开破木门,一股霉臭味迎面而来……
  “咦!你没住这里了嘛。”空气中有着浓浓的阴湿霉味和“天罗地网”,看不出来有住人的痕迹。
  她轻轻地拨开拂在面前的蜘蛛网,并且小心地在黑暗中行走,避免被颓倒的家具绊倒;透过窗缝间渗进的微弱光线,她看到屋里的陈设都破旧不堪,还布满一层层厚厚的尘埃。
  “差不多二十年了吧……其实这是我以前住的地方。”他轻轻拂过积了一层厚灰的桌面,眼底有着深深的怀念和浓浓的痛苦,这里拥有他最痛苦的记忆。
  每每想起那段过去,他就忍不住全身发冷……
  突然,一双温暖的手掌按住他逐渐发颤的手背,将他带回现实。“我们出去吧!”紧握住他的手,一步步将他带出那间晦暗的屋子。
  她可以敏锐地感应出他在那间屋子里的不稳情绪,那是一种会让人往下沈沦的负面情感。
  如果可以,她希望能将他的心和回忆一并带离那里……
  直到重归九月的艳阳下,丰恕新才总算摆脱心中的阴寒。虽然已搬离多年,没想到一进入它的势力范围内,仍然会被它深深影响。
  “你好点了吗?”她脸上有着浓浓的担忧。没有虚情的安慰或是装作没看到,只是单纯的关怀。
  他略显惊讶地看着眼前忧心忡忡的人儿,她脸上的担忧和关心不是装出来的,她是真心关怀他!
  原以为她看到这间破败的房舍会被吓到,甚至逃离;没想到她的态度一如往常,没有丝毫退缩。
  直到此刻,他才相信她是真的有心和他在一起,不是存心作弄。他终于卸下心防,心甘情愿地提出第一个主动邀请。“到我住的地方吧……”
  “好。”她欣喜地点头,很高兴此刻的他总算卸除防卫,她终于可以一探他的心了!
  他的住所位于一栋老旧公寓的顶楼,房子只有十几坪,隔成一个房间和客厅,看不到与其他人合租的迹象。
  她好奇地打量没什么多余家饰的客厅,客厅里除了一组旧沙发和一张茶几,以及墙壁边整齐排放的书堆之外,别无长物;没有电视,没有音响,更别说是装饰品。
  他落坐沙发自嘲。“很简陋吧!”薪水都拿去还债了,剩下的只能应付基本生活所需。
  这是他第一次带人来住处,更别说那个铁皮屋,他从未让人知道它的存在,若不是她锲而不舍的真诚,让他看到未来的可能性,他也不会让她走进他的过去。
  她跟着坐在他身旁,不置可否地回道:“跟我住的木屋差不多。”她在自家豪宅庭院里所盖的木屋,里面也没什么家当。
  “你愿意告诉我,你的故事了吗?”虽然先前已从月华口中得知他的部分“事迹”,但她想从当事人口中听到全部,想多知道他一些事情。
  虽然他的过去她来不及参与,但她仍希望藉由他的述说,让他们之间产生联系。
  神情复杂地看向她等待的小脸,暗自调整心情后,他开始述说自己坎坷的上半生……
  “我是家中独子,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自我有记忆以来,我们家的生活环境就不是很好。但是后来有人告诉我在我出生以前,我们家的经济情况还算是小康,那时我父亲拥有一间小工厂,住的是一间独栋的大房子;不过在生下我之后,公司却被人恶意倒帐,我父亲只好宣布破产,搬出以前住的大房子,住到刚才我带你去看的那间破屋子。
  “破产以后,我父亲开始酗酒浇愁,性情也跟着大变,每天喝醉酒后都会打我和妈妈出气,后来又染上毒瘾,最后在我五岁那年去世。破产之后,我家的生计重担全都落在母亲的身上,她原本也是好人家出身,是个没吃过苦的千金小姐,竟沦落替人帮佣来赚取微薄的薪资,换取生活费。
  “我还清楚记得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必须跟野狗群抢馊水桶里的食物,每天跑给狗追,捡同学不要的衣服穿,被同学讥笑为乞丐……不过就算日子过得再苦,我母亲都坚持让我上学,只有这点,她不希望我输人。”他的眼神因回忆而黯淡下来。
  “但是母亲在我八岁那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