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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晓梦迷蝶-第6章

小说: 晓梦迷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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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微微一侧,就闪过叶二爷的花拳绣腿让他整个人摔到身后的桌子上,还把桌子给撞翻了,只见身著粗衣的男人以超乎寻常的定力,仍端坐在他的长板凳上拿著碗吃饭。
  看看叶二爷一身的狼狈再瞧瞧那安然用餐的男人整个饭堂一时间陷入一阵静默,而后不知道是谁先笑出声,接著便是一阵几乎可以掀掉屋顶的哄堂大笑。
  客栈中没有笑的人除了那一脸老羞成怒的叶二爷外,就是那面不改色的男人了。只见他停下用餐的动作,向还趴在地上的叶二爷伸出手。
  “不用你多事!”叶二爷一把打掉那男人的手,没好气的急急起身,没想到脚下一不小心勾著桌脚,一个跟头,又是一个王八翻身。这下又引来比方才更大的笑声。
  粗衣男人好脾气的起身,一把将在地上疼得哀嚎的叶二爷拉起来,然后回身把倒了的桌椅一一扶正。
  你这个女人我今天非好好教训你不可!“叶二爷把这一切的羞辱全算在胡蝶的身上,只见他举起拳头就对著胡蝶走去。
  客栈中的人紧张的观望著虽然胡蝶替他们这些长久被欺压的人出了一口气,可二爷生起气来,他们也不敢出声只能在心中替她捏一把冷汗。
  “这位兄弟,你就别和这位姑娘生气了,打女人不是大丈夫当为之事。”一直没开口的粗衣男人这时倒出了声。
  “你是什么人,管得了我叶二爷的事儿?识相点的就给我站到一旁去,不然叶二爷我的拳头可是不长眼的。”说著,拳头也跟著挥出去。
  正当大伙要为胡蝶惊叫出声,都还没有看清楚究竟发生什么事时粗衣男人的手已扣上叶二爷的手腕。
  “二爷,这儿是食馆!这般吵闹总是不妥的,您是有量之人,就别跟个小姑娘一般见识。”粗衣男人一派温和的说。
  叶二爷看对方一脸清秀斯文样横竖看来都像是个白面书生,可怪的是被他扣住的手腕却怎么也动不了,若不是这男人有什么怪异的招数!便是他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
  “当——当然!我——这个人一向不爱记较,不过是个女人。”叶二爷几乎是咬著牙把话给说出口。
  可全客栈的人都不明白叶二爷和粗衣男人暗中较劲的事,只道是叶二爷怎么突然转性,纷纷不可置信的相互交换疑惑的眼神。
  “在下就知道二爷是个明白人。”粗衣男人脸上仍是一派的谦和说著,便轻轻放开手。
  “好样的就留下个名来。”叶二爷连忙把手缩回来,想发飙又不敢的瞅着他。
  “我姓易单名醒。”男人回答完后就重新回到他的位于,吃了起来。
  “易醒,好!我记住了。”叶二爷撂下这话后,像只夹着尾巴的狗一样跑了,在经过胡蝶身旁时,还不忘恶狠狠的瞪她一眼。
  胡蝶存心想气死叶二爷,故意对他扔了一个鬼脸,然后一脸兴趣盎然的坐到易醒的对面。“谢谢你了。”
  易醒放下手中的碗,起身留了块碎银在桌上,对著胡蝶说:“别谢我,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早一点离开这儿,等一下他一定会再带人回来的。”
  也许是“晓梦由来最易醒”,当叶二爷问他的名字时,这样的字眼一下子浮上他的心头而他顿时由庄晓梦变成易醒。
  有个化名也好,一入京城,就是百味轩的地盘,虽然庄晓梦这名字已消失好些年,但只要有一个人记起那三个字,对他来说都是一种麻烦。看来他暂时就叫易醒好了。
  易醒、易醒,这名字叫得真是好如果可以的话,他但愿这些年发生的事,全都只是一场梦境,等他梦醒时就会回到原来的样子。
  庄晓梦对自己这般的奢想,自嘲的摇摇头,虽然他名为晓梦,但也用不著大白天就真的作起白日梦来吧。
  身后吵闹的声响让他皱起眉头,他知道那姑娘带著她那少见的红眼白猿,打他一离开客栈就跟著他,就连他出了城,她也照跟不误。
  他抬头一看渐渐转暗的天色,眉头也跟著微微蹙起,难道她不知道一个姑娘家在这时分出城是一件多危险的事吗?
  不过,依他在客栈的观察,那姑娘就算明白这事的严重性,大概也不会去理会,毕竟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像她那样去杠上叶二爷那种人,更别说是一个姑
  娘家了。
  是的!打从那姑娘一进客栈,他就发现她,毕竟没有一个人不会被那一团像是火焰一般的身影所吸引,而她连性子都像团人。
  一想起那姑娘损人不带脏字的恶毒话,庄晓梦十成十确定那姑娘根本就是一个大麻烦,如果他够聪明的话就应该选择忽略她,不然迟早惹麻烦上身。
  他原打算不理会的吃自己的东西,可整个饭堂那么大,叶二爷那儿不撞,偏住他的桌子撞过来,搞得他还是得伸手拉叶二爷一把。
  毕竟看人跌在自已面前而不伸手拉人一把,实非君子所为,不是吗?
  拉也拉了,原本这一切应该就只是这样而已,如果他没有多事的暗中阻挠叶二爷,现在的他还是可以安心的在城内待上一夜,而不是为了省去叶二爷可能会带人回头找他的麻烦,让自己早点上路。但总不能教他眼睁睁的看著一个大男人打一个姑娘吧!
  多事!唉——他真是多事!
  “姑娘,你就别再跟了,这荒郊野地的,不适合姑娘家趁现在天色尚早还来得及!快回城里去吧!”他知道自己很多事,他该当作没看到才是,可是这话还是出了口。
  “喝!你总算说话了,你既然知道我跟着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害我这一路上闷得要死?”
  胡蝶这一路上弄出的嘈杂声大到可以惊动方圆几里内的动物!就只差没有敲锣打鼓昭告天下而已!她就不信前面的男人会不知道她的存在。她是故意的,她想看看这男人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受不了停下来跟她说上一句话?
  当然这一路上她除了不时和饕餮用力给他制造声响外,都在观察眼前这个叫易醒的男人。
  他是个挺有耐心的人,这由他让她在他身后几乎走上两个时辰就是不跟她说上一句话便看得出来,他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不然他不会明明不想理人,可还是停下来劝她,他是个过于正经的人,不然像她这么一个大美人跟著他!他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胡蝶下了结论,他是一个正经八百到了无聊的男人!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一向是胡蝶的处世原则,她就是不明白人活著已经够辛苦的了,怎么老是还有人喜欢把自己弄得更累呢?
  像他这种人合该是她最讨厌的,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一点也不讨厌他,反倒还觉得这男人有趣得紧。
  “姑娘,你快回去吧!这郊外入了夜是很危险的。”庄晓梦再次提醒她。
  “你明知道现在那痞子大概会翻了整座城来寻我,你要我如何回去?”胡蝶双手一摊,把问题给踢了回去。
  “这——”庄晓梦没想到这一点,当下也想不出话来反驳。
  “别这呀那的,现下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我跟著你,有个伴也比较安全一点,饕餮你说是不是?”胡蝶打定主意赖上他。
  饕餮似乎也欣然赞同这主意似的猛点头,毕竟聪明如它,打从看了那男人在客栈的表现后,就知道这一路上,有了这个男人跟著反倒是一件好事,至少它主人惹出来的麻烦事又多一个人可以分担。
  “这不行——”
  庄晓梦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胡蝶打断,“为什么不行?看你走的这方向应是要上京的没错吧?”
  “是的。”庄晓梦直觉的承认。
  “那就没错了,我也刚好要到京城。”胡蝶说得理所当然,好像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可是——”庄晓梦连连摇头,他不是一个善于言词的人,这一急口中的话更是说不完整。
  “别可是了我们就这么说定了。”胡蝶根本不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
  “真的使不得!”庄晓梦吓得冷汗直流。
  “为什么?”
  “我们根本是陌生人。”
  胡蝶笑笑。“这还不简单,我知道你叫易醒,而我姓胡古月胡,单名蝶,你可以叫我小蝶或是蝶儿,至于我身旁的这位一脸苦瓜样的红眼白猿叫饕餮就是传说中最爱吃美食的‘饕餮’那两个字,这样你还有问题吗?”
  “我们——我们孤男寡女——这样——这样相伴而行——”他结结巴巴了半天,还是说不出完整的一句话。
  “谁说我们是孤男寡女了?这儿不是还有饕餮在吗?你这种说法很不尊重它哟?你可得向它道歉才是。”
  胡蝶指了指她身旁抬头挺胸、一脸认真的看著他的红眼白猿,可笑的是他竟然觉得白猿好像是认同她的话一般的点点头。
  “是的!我道歉。”庄晓梦的道歉就这样莫名地脱口而出。
  这一出口他才发觉自己竟然向只白猿道歉?!瞧大白猿竟是一脸恩赐的点点头算是勉强接受了他的道歉这——
  天!谁来救救他?庄晓梦头疼的抚著额头,这根本是两回事,他明明说的是结伴而行的事,怎么说到最后变成他在道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相伴而行对你一个姑娘家的名声会有很大的影响的!”他总算一口气把想说的话给说出口。
  “谣言止于智者,我们自己行得正、坐得直,俯仰不愧于心,才不怕别人说些什么呢!除非你——”胡蝶故意把话说一半,可那眼神明明白白的补上了她没出口的话。
  “不!我可没有一点非分之想!”庄晓梦连退几步,脸上霎时黑了一半。
  他虽不是至圣贤人,可礼教的观念总还是有的!虽然红衣姑娘生得是机灵可人,但是他也不可能就此生出任何不该有的念头。
  “这不就好了那你还有什么问题吗?”胡蝶双手击掌,瞪眼微笑道,一脸大势底定的模样。
  庄晓梦无话可说,至此他终于明白,要和这鬼灵精怪的姑娘比唇枪舌剑,他这辈子大概是无望了。
  麻烦!他早就知道她是一个麻烦!
  月明星稀,暮春时节的晚风仍寒。
  他们总算在日落时分找著一间破庙,有一片可以遗风蔽雨的屋瓦,不至于餐风露宿于野外。
  庄晓梦对住破庙或野地并没有很大的坚持这一路上,他仍在犹疑到底去不去京城,途中也不知道在野外待上几个夜晚,只是现在身旁多了一个姑娘,怎度也不能让个姑娘家就这样睡在外头吧!
  看样子!这姑娘在抵达京城前是决意跟著他了。
  赶明儿入城他还是雇辆马车上京好了,这一来省事,二来也省时。
  打从自任彪的口中知道神厨帖后,他就为了上不上京城一事、心烦不已,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平凡的烧陶师傅,料理界的风风雨雨早就不是他所能插手管的。
  可为什么他的理智如此的告诉自己,他的脚步却停下下来?
  他这趟回京城为的是什么?他不是早就打定主意把过往的一切全给放了、忘了?那他为何执意走这一趟路?
  人不都说伤了心就会绝了情,为何他总学不会绝心绝情?
  他独自一人避于乡居求的是无心无情的生活,可他还是拒绝不了任彪的热心,让他进入他的生活,也打他那儿间接的知道了神厨帖的事。
  早该忘了的,早该不理会的,可偏一知道,却又挂上心头。
  就像那率性机灵的姑娘,他不该多事的,却偏偏放不下。无风无波的平静日子,为何对他来说这么的难?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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