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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好风长吟-第6章

小说: 好风长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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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收拾好餐桌,摆上雪白的碟碗,我用水果刀启开葡萄酒的软木塞,放在中间。炖牛排的腾腾热气使得房间异常闷热。

“没想到这么热,地狱一样。”

“地狱更热。”

“像你见过似的。”

“听人说的。由于太热了,等热得快要发狂时,便被送到稍微凉快点的地方,过一会儿又返回原处。”

“简直是桑拿浴。”

“差不多。里边也有的家伙发狂后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

“那怎么办?”

“被带到天国去,在那里往墙上刷漆。就是说,天国的墙壁必须时刻保持一色洁白,有一点点污痕都不行,因为影响外观。这样一来,那些从早到晚刷墙不止的家伙,几乎全都得气管炎。”

她再没询问什么。我把掉在瓶内的软木屑小心翼翼地取出,斟满两只杯子。

“冰凉的葡萄酒温暖的心。”干杯时她说道。

“什么啊,这是?”

“电视广告呀。冰凉的葡萄酒温暖的心。没看过?”

“没有。”

“不看电视?”

“偶尔。以前常看。最中意的是名犬拉希,当然是第一代的。”

“到底喜欢动物?”

“嗯。”

“我是有时间就看,一看就一天,什么都看。昨天看生物学家和化学家的讨论会来着。你也看了?”

“没有。”

她喝了口葡萄酒,突然想起似地轻轻摇头道:

“帕斯茨尔具有科学直感力。”

“科学直感力?”

“……就是说,一般科学家是这样思考的:A等于B,B等于C,因此A等C、Q、E、D,是吧?”

我点头称是。

“但帕斯茨尔不同。他脑袋里装的唯独A等于C,无需任何证明。然而理论的正确已经被历史所证明,他一生中有数不清的宝贵发现。”

“种痘。”

她把葡萄酒杯放在桌上,满脸惊诧地看着我说:

“瞧你,种痘不是简娜吗?你这水平居然也上了大学。”

“……狂犬病抗体,还有减温杀菌,是吧?”

“对。”她得意但不露齿地一笑,喝干杯里的葡萄酒,重新自己斟上。“电视讨论会上将这种能力称为科学直感力。你可有?”

“几乎没有。”

“有好,你觉得?”

“或许有所用处。和女孩睡觉时很可能用得上。”

她笑着走去厨房,拿来炖锅、色拉盘和面包卷。大敞四开的窗口有些许凉风吹来。

我们用她的唱机听着音乐,不慌不忙地吃着。这时间里她大多问的是我上的大学和东京生活。也没什么趣闻,不外乎用猫做实验(我撒谎说:当然不杀的,主要是进行心理方面的实验。而实际上两个月里我杀死了大小36只猫),游行示威之类。

我还向她出示了被机动队员打断门牙的遗痕。

“想复仇?”

“不至于。”我说。

“那为什么?我要是你,不找到那个警察,用铁锤敲掉他好几颗门牙才怪。”

“我是我,况且一切都已过去。再说机动队员全长得一副模样,根本辨认不出。”

“那,岂非毫无意义了?”

“意义?”

“牙齿都被敲掉的意义啊!”

“没有。”我说。

她失望地哼一声,吃了一口炖牛排。

我们喝罢饭后咖啡,并排站在狭窄的厨房里洗完餐具,折回桌旁点燃香烟,开始听M.J.Q的唱片。

她穿一件可以清楚看见乳房形状的薄薄的衬衣,腰间穿一条宽松的布短裤,两人的脚又在桌下不知相碰了多少次——每当这时我便觉得有点脸红。

“好吃?”

“好得很。”

她略微咬了下嘴唇:

“为什么我问一句你说一句?”

“这——,我的坏毛病。关键的话总是记不起来。”

“可以忠告你一句么?”

“请。”

“不改要吃亏的!”

“可能。和破车一个样,刚修了这里,那里又出问题。”

她笑了笑,把唱片换成马宾.基。时针已近8点。

“今天不用擦皮鞋了?”

“半夜擦,同牙一起。”

她将两只细嫩的胳膊支在桌面上,很是惬意地手托下巴盯住我的眼睛说着。这使我感到十分慌乱。我时而点燃香烟,时而装出张望窗外的样子移开眼睛。但每次她反倒更加好笑似地盯住不放。

“嗳,信也未尝不可。”

“信什么?”

“上次你对我什么也没做的事呀。”

“何以那么认为?”

“想听?”

“不。”我说。

“知道你这么说。”她扑哧一笑。为我往杯子里斟上葡萄酒,而后眼望窗外,仿佛在思考什么。“我时常想:假如活得不给任何人添麻烦该有多好!你说能做到吗?”她问。

“怎么说呢……”

“咦,我莫不是在给你添麻烦吧?”

“无所谓。”

“现在无所谓?”

“现在。’她隔着桌子悄然伸过手,同我的手合在一起,许久才收回。

“明天开始旅行。”

“去哪里?”

“还没定。准备找个又幽静又凉爽的地方。一周左右。”

我点点头。

“回来就给你打电话。”

归途车中,我摹地想起最初幽会的那个女孩。已是七年前的往事了。

整个幽会时间里,她始终一个劲地问我是否觉得没意思。

我们看了普雷斯列主演的电影。主题歌是这样的:

我和她吵了一架,

所以写封信给她:

是我错了,原谅我吧。

可是信原样返回:

‘姓名不详地址差’。

时光流得着实太快。23

第三个同我睡觉的女孩,称我的阳物为“你存在的理由”。

以前,我曾想以人存在的理由为主题写一部短篇小说。小说归终没有完成,而我在那时间里由于连续不断地就人存在的理由进行思考,结果染上了一种怪癖:凡事非换算成数值不可。我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下整整生活了8个月之久。乘电车时先数乘客的人数,数楼梯的级数,一有时间就测量脉搏跳动的次数。据当时的记录,1969年8月15日至翌年4月3日之间,我听课358次,性交54次,吸烟6,921支。

那些日子里,我当真以为这种将一切换算成数值的做法也许能向别人传达什么。并且深信只要有什么东西向别人传达,我便可以确确实实地存在。然而无须说,任何人都不会对我吸烟的支数、所上楼梯的级数以及阳物的尺寸怀有半点兴致。我感到自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只落得顾盼自怜。

因此,当我得知她的噩耗时,吸了第6,922支烟。24

这天夜里,鼠一滴啤酒未沾。这绝非好的征兆.他因而一口气喝了5杯冰镇吉姆威士忌。

我们在店铺的幽暗角落里玩弹子球来消磨时间。这玩艺儿实在毫无价值可言:花几枚零市,换取它提供僵死的时间。

然而鼠对什么都一本正经。因此我在6局之中能赢上两局几乎近于奇迹。

“喂,怎么搞的?”

“没什么。”鼠说。

我们返回餐桌,继续喝啤酒和吉姆威士忌。

两人几乎没有交谈,只是默默地、不经意地听着自动唱机继续播放的唱片:《普通人》、《木雪杖》、《空中魂》、《来呀孤独的少女》……

“有事相求。”鼠开口道。

“什么事?”

“希望你去见个人。”

“……女的?”

鼠略显犹豫,然后点了点头。

“为什么求我?”

“舍你有谁?”鼠快速说罢,喝下了第6杯威士忌的第一口。

“有西装和领带?”

“有。可是……”

“明天两点。”鼠说,“喂,你知道女人到底靠吃什么活着?”

“皮鞋底。”

“哪里会!”

第06节

25

鼠最喜欢吃的东西是刚出锅的热蛋糕。他将几块重叠放在一个深底盘内,用小刀整齐地一分为四,然后将一瓶可口可乐浇在上面。

我第一次去鼠家里,他正在月暖融融的阳光下搬出餐桌,往胃袋里边冲灌这种令人反胃的食物。

“这种食物的优点,”鼠对我说,“是将吃的和喝的合二为一。”

宽敞的院子里草木葱笼,各色各样的野鸟四面飞来,拼命啄食洒满草坪的爆米花。27

谈一下我睡过的第三个女孩。

谈论死去的人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更何况是年纪轻轻便死去的女郎。她们由于一死了之而永葆青春年华。

相反,苟活于世的我们却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地增加着年龄:我甚至时常觉得每隔一小时便长了一岁。而可怕的是,这是千真万确的。

她绝对不是美人。但“不是美人”这种说法未必公正。我想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她不是长得对她来说相得益彰的那种类型的美人。”

我只存有她一张照片。背面写有日期,1963年8月,即肯尼迪总统被子弹射穿头颅的那年。她坐在一处仿佛是避暑胜地的海岸防潮堤上,有点不大自然地微微含笑。头发剪得很短,颇有赛巴格风度(总他说来,那发型使我联想起奥斯威辛集中营),身穿下摆偏长的红方格连衣裙。她看上去带有几分拘泥,却很美,那是一种似乎能够触动对方心中最敏感部分的美。

轻轻合拢的双唇,犹如纤纤触角一般向上翘起的鼻头,似乎自己修剪的刘海不经意地垂挂在宽宽的前额,由此到略微隆起的脸颊之间,散在着粉刺淡淡的遗痕。

她14岁,是她21载人生中美奂美仑的一瞬间,旋即倏然逝去——我只能这样认为。究竟那种事是由于什么、为了什么而发生的,我无法捉摸,别人也全然不晓。

她一本正经地(不是开玩笑)说她上大学是受天的启示。

当时还不到凌晨四点。我们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我问所谓天的启示是怎么回事。

“那怎么晓得呢,”她说。稍顷,又补充道:“不过,那就像是天使的翅膀从天而降。”

我想象天使的翅膀飘落大学校园的情景。远远看去,宛如一方卫生纸。

关于她为什么死,任何人都不清楚。我甚至怀疑她本身恐怕也不明了。27

我做了个恶梦。

我成了一只硕大的黑鸟,在森林上空向西飞去。而且身负重伤,羽毛上沾着块快发黑的血迹,西天有一块不吉祥的黑云遮天盖地,四周飘荡着隐隐雨腥。

许久没做这样的梦了。由于时隔太久,我花了好半天才意识到这是梦境。

我从床上翻身下来,拧开淋浴喷头冲去全身讨厌的汗腻。

接着用烤面包片和苹果汁对付了早餐。由于烟和啤酒的关系,喉头竟有一股被旧棉花整个堵塞的感觉。把餐具扔进水槽之后,我挑出一套橄榄绿布西装,一件最大限度地熨烫工整的衬衣,和一条黑针织领带,抱着它们坐在客厅的空调机前。

电视里新闻播音员自以为是地断言今天将达到本夏最高温度。我关掉电视,走进隔壁哥哥的房间,从庞大的书山里面找出几本书,歪在客厅沙发里读起来。

两年前,哥哥留下满屋子书和一个女友。未说任何缘由便去了美国。有时她和我一起吃饭,还说我们兄弟俩实在相似得很。

“什么地方?”我惊讶地问。

“全部。”她说。

或许如她所说。这也是我们轮流擦了10年皮鞋的结果,我想。

时针指向12点。想到外面的酷热,心里不免有点发怵,但我还是系上领带,穿好西装。

时间绰绰有余,加之无所事事,我便开车在市内缓缓兜风。街市细细长长,细长得直叫人可怜,从海边直往山前伸展开去。溪流,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磷次栉比的房屋,绵绵不断的围墙,几家还算漂亮的餐馆,服装店,古旧的图书馆,夜来香姿影婆娑的草地,有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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