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源寺-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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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不能住,走,立刻都给我走,于是大家全部上路,跑了。毕夜里贯高带人来杀刘邦,全扑了空。这事情被刘邦知道了,于是大抓人特抓人:这些刺客,知道反正活不戍了,于是你自杀我也自杀,独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贯高。贯高不但不自杀,反倒大骂那些自杀的,他的理由是:我们计划行刺,赵正并不知道、可是这回刘邦连赵王都抓去了,我们这些惹祸的人若全死了,还有谁来证明赵王的清白呢?于是贯高被刘邦抓去,大加修理。修理得全身都是伤,没有一块完整的肉可以用刑了。可是他还是不肯攀供、是流着血咬着牙说赵王是无辜的。他这种精神,使刘邦很奇怪,于是找了贯高的一个老朋友假借买通狱里的人,进来送点水果,去套他的话,问他赵王到底知不知情?贯高说:“谁不爱自己的父母老婆呢?可是他们都因为我谋刺而活不成了!我若说是赵王首谋,我的父母老婆都可以减罪。我爱父母老婆当然胜过爱赵王,可是我不能为了自私的缘故而诬攀好人,我要好汉做事好汉当。’贯高的朋友走出监狱,立刻报告给刘邦,说赵王实在没参加行刺的计划;而贯高也实在够朋友、够义气。刘邦听了,很感动,决定放赵王自由,并且也赦免贯高。贯高听说这个消息以后、想到跟他一起行刺的朋友都死了、他也不想活了。于是也自杀了。我说这个故事,就是证明,好汉做事好汉当。如今大家一起搞变法维新,出了事情,皇上给关起来,死生莫卜;我们这些兴风作浪扇风点火的,若全部跑了,没一个人肯牺牲,这成什么话!这怎么对得起人!所以,我谭嗣同非死不可、非先死不可。只有用一死来对得起皇上、才得起朋友。何况,我活着只有失败,死了方有机会成功。”
“既然这样,”王五说,“你三哥从南边北上搞变法维新,就未免太欠考虑。你们是多么难得的知识分子,是不世出的。结果就这样草草给牺牲了,这可不太好。你们等于是厨子,厨子要知道怎么准备、什么火候,才能炒好这盘菜。这就像你们湖南的名菜炒羊肚丝,羊肚丝是一盘好菜,可是做的方法不对,就难吃得要命,方法太重要,羊肚不先洗干净、刮干净,就不成,弄干净后切成丝,在锅中放油,先爆葱丝和辣椒丝,然后放下羊肚丝快炒,最后加韭黄和麻油、醋、盐等佐料,再来一点高汤,合炒几下就出锅,炒久了,韭黄一出水,就不脆,整盘菜,全完蛋。连做一盘菜都讲究准备和火候,何况变法维新?准备不够、火候不对,糟蹋了材料,耽误了时间,并且,还要倒足了胃口。”
“如果变法维新是做一盘菜,做这盘菜的情况都在眼前,五爷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也可以全盘掌握,自然五爷说得对,要讲求准备和火候。但现在这问题太复杂,复杂得什么都纠缠在一起,整个的局面纠缠得不能动。这时候,我们的目标是先让它动起来,总不能死缠在那儿,动,才有机会、才有起点;不动,就一切都是老样,老样我们看够了、也受够了,实在也忍不下去了。所以,目前是要动,准备够不够、火候对不对,也顾不了那么多。何况什么样的准备才叫够,什么样的火候才叫对,因为问题太复杂,实在也很难判断。所以干脆来个动,从动中造成的新局面,来判断得失。”
“这么一说,你不顾准备和火候了?”
“也不是不顾,至少从时代潮流来看、从大方向来看,我们也不是全无准备、也不是全不顾火候,我们已经把自己充实了十多年或二十多年,个人的准备也都做得很充足;火候方面,现在虽然群智未开,但也未尝不人心思变,纵使火候不成熟,可是我们又怎么再等?康先生已四十开外,我也三十开外.大家都在壮年,已等了一二十年了,又怎么再等下去?如果火候在三十年后才成熟,我府岂不都报废了?”
“你们有没有想一想,救国为什么一定要你们?如果火候要再等三十年才成熟,为什么不让三十年后三十岁的英雄豪杰来救国?”胡七问。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不是全没有机会、何况做和不做的结果,就是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你七哥大以一件事的成和败、成熟和不成熟来作做不做的标准了。”
“这难道有错?这是稳健啊!”胡六说。
“不错,是稳健。可是愈是稳健的人,就愈变成愈稳健有余、行动不足,最后一事无成两鬓霜、也一事无败两鬓霜。所以稳健,最后竟变成不是一种做事态度,而变成了不做事的借口。”
“但你总不能不在做事以前,先精打细算一下。如果在事情还没做,就已经败相毕露,那怎么还能做?一件事,如果一开始看不出来成败,也许还值得一试,但一开始就看出不能做,要做一定失败,那又为什么?”
“我们的名义上,是变法维新,从这个标准看,一做就如你七哥所说,是一开始就看出会失败,你七哥说的未尝没道理。但你不知道,我们的名义虽然是变法维新,或者说,开价虽然是变法维新,但我们的底价却不是变法维新,而是宣传变法维新,使中国人民知道要改革,就算成功。所以我们知道底价是什么,并不奢求,正因为底价不高,所以我们来做的心情也不全是失败者的心情。”
“那你不能把底价宣布吗?何必弄得这么刺激?如果只止于宣传,当道的人也许会谅解到相当程度,而容忍你们,不下毒手?”胡七说。
“这怎么行?宣传变法维新,不是我们最后的目的,只是我们第一个进度,宣传以后,变法维新的事实迟早总要来的,我们的精神是成功不必在我,但这并不构成自己不做的理由。所以从进度上,这是不可分的连续关系;何况从技巧上,也必须用变法维新的行动来做宣传的手段,这叫取法其上,或得其中;如果不得其中更可得其上,那不更好。”
“这么说来,你们把目的——变法维新——当作了手段,当作了达到你们的底价目的——宣传变法维新——的手段。而宣传变法维新本是变法维新的手段,却根本是你们的目的。至少是底价目的。对不对?”王五接过来问。
“说来很好笑,对。”
“将目的作为手段,将手段作为目的。”
“对我们自己来说,是将目的作为手段;对中国人民来说,我们的手段和目的合一,手段是变法维新,目的也是变法维新。”
“无所谓第一个进度,宣传变法维新的进度?”
“无所谓这种进度。对中国人民来说,没有宣传变法维新的第一个进度,只有变法维新成或败这一个进度。如果失败,就自然达到了第一个进度,第一个进度是绝对不会失败的,现在要看的,是它该怎么成功,成功到怎么一个程度。”
“在我看来,你们做来做去,都大多做给别人看的价值,只是宣传变法维新,而不是实行变法维新。”
“你说的,我全明白,我也承认你说的不无道理,但是,你大概没想到,我的本来目的,根本就是在宣传。怪事吧?想想看,难道你真的以为,变法能够成功?在这种恶势力底下:变法一定难成功,其实我早就知道,也早就感觉到。”、
“既然你全知道、全感觉到,那你又何必这样用心做一件明知要失败的事?”王五叹口气。
“知其不可而为之。”
“那也总有个理由。”胡七追问。
“理由就是要告诉中国人民,改良的时代已经到了,必须改良,中国必须改良。这是一个声音,第一个声音,我们回前所能做的,大概只能传来这么一个声音,而不是真能改变的事实。既然只是一个呼声,那就愈响愈好,所以,如你所看出来的,我们的行动有太多表演的意味,我也不否认。但是,不是表演玩的,是拿自己脑袋做牺牲品表演的,一个人肯用脑袋做牺牲品去搞宣传,这就不发生什么表演不表演的心术问题,也不发生什么目的手段的本末问题,一切评价,都会被生死问题盖了过去,生死问题把一切疑虑都解决了。七哥啊,一个人肯为他奋斗的目标去死,别人还能苛责什么呢?还能挑剔什么呢?”
“何况,”谭嗣同进一步说,“乐观的说,搞变法维新,实在没有什么失败可言,所谓失败,只是成功的第一步。成功也许只要两步,那失败就成功了一半;成功也许需要十步,那失败就成功了十分之一。所以,不要把失败孤立来看,要把失败当成功的一段、成功的前段来看。把失败跟成功连续起来一起看。从另一角度看,你说我在努力做一件失败的事,不错,这件事形式上是一件失败,但以我的底价来说,我的底价就是要做成一次成功的失败。失败应该有两种,一种是失败的失败,一败涂地;一种却是成功的失败,在失败中给成功打下基础,或者完成成功的几分之几。你只注意到我在做一件失败的事,你却没注意到我根本就没想做成功的事,成功需要时间和气候,我正好被安排在前段,我是注定要做先烈的人,不是注定要做元老的人。像我这样的人,即是注定要做先烈的,现在我三十多岁就要如此,其实,纵使四十多岁、五十多岁、六十多岁、七十多岁,也是一样。各位记得那七十岁的老翁侯嬴吗?侯嬴只是魏国看城门的,可是是侠客。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对他礼贤下士,请他吃饭,去接他,他穿着破衣服,很神气的坐在马车上,由信陵君给他赶马车;吃饭时坐上座,大模大样。后来秦国包围赵国,赵国求救,魏王不肯。侯嬴乃给信陵君出主意,教他从魏王姨大大那边下手偷虎符,这样才能调动魏国前线军队,以救赵国,信陵君听他的话,如法炮制,果然偷到虎符。临走时,侯嬴推荐他的朋友屠户朱亥一起上路,并跟信陵君说:我本来应该同你们一起去冒险的,可是我太老了,只好送你们走。不过,为了表示我们的心在一起、表示我井非不敢冒险,我计算在你们抵达前线的时候,我面朝北,对着风自杀,以表达我们这一番交情。后来,在那边信陵君抵达前线的时候,这边侯嬴老先生果然自杀了。唐朝王维写《夷门歌》描写侯赢说:‘非但慷慨献奇谋,意气兼将身命酬。望风刎颈送公子,七十老翁何所求?’就指的是这回事。以我对侯嬴的了解,我认为他老先生显然以一死来表达他并非自己偷生、只陷朋友于险地,相反的,他的朋友虽然照他的主意去冒险,但还有活的机会,而他自己呢,却一死了之,不求存活。今天,我来到这里,一方面表达我无法分身救皇上,一方面又要求各位去险地救皇上,作为朋友,实在说不过去,为了达到变法流血的效果,我不能望风刎颈的自杀,但我会横尸法场的让人去杀,终以一死来表达我们这一番交情。时间不早了,就此永别吧!”
谭嗣同抱拳为礼,在暮色苍茫中,退了出去。大家想送他,他张开两掌,做了手势。王五会意,说了一句:“就让三哥自己走吧!”
谭嗣同回到莽苍苍斋。他走进房里,点亮油灯。灯光下,三个人坐在角落里。
三个人都穿着黑色小褂,小褂里头是白色小褂。小褂第一个扣子没扣,白领子从里头露出来,配上反卷的白袖子。
三个人站起来,为首的向谭嗣同打招呼:“是谭先生?”
谭嗣同点点头。“各位是——”
“是来请谭先生的。”
“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