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夜偷情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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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冬雷摇摇头,目送那车子风驰电掣似地驶离。
“再不把杀价的本事练好,我可真要去睡马路了……慢!”他举高手,望望空空如也的双掌,刚才光顾着讨价还价,他好像忘了……“喂,朱董,你还没付帐啊!”他追出修车厂。
“救命啁!抢劫,有人抢劫!”
沈冬雷才出门口,就听见隔壁巷子里传来一阵呼救声。
他一边找出手机拨电话报警,一边迈步进巷子,同时还不忘往嘴里塞两片巧克力。
那呼救声清亮而拔尖,想来被抢者应该是名年轻女性。
果然,他走没几步,就见对面马路上,一个娇小女子正死死拉着她的皮包,而皮包的另一头则在一名骑着摩托车的中年男子手里。
“放手!”中年男子用力拽着皮包。
“这是我的。”女子坚决大叫。
沈冬雷看得直摇头,这样拉扯,女子很容易受伤的。那匪徒如果狠下心将摩托车的油门一催,女子非被拖行在地,磨它个皮开肉绽不可。
“放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中年男子发了狠。
“这是我的!”偏女子死也不松手。
糟了。沈冬雷心头暗叫一声惨,更加快脚步往抢劫现场跑去。
那中年男子果然气疯了,也顾不得会伤人性命,径自把摩托车的油门一催。
“啊!”女子惨叫一声,被拖行在地面。
时值入春,天气虽称不上炎热,也还是稍有寒意。女子身上的衬衫、长裤都是纤薄料子,轻轻一磨就破了,随即路面擦撞的就是她脆弱的身体。
不多时,马路上被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沈冬雷看得几欲昏厥。
“你快放手啊!”他更加快脚步赶上前去想解救女子。
偏那女子死倔脾气,尽管被拖得一身伤,就是不肯松手。
摩托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哪里是一个人两只脚赶得上的?没多久,沈冬雷已被抛下一段距离。
“该死!”怎么有这样倔的女人?钱财只是身外之物,有必要以命相搏吗?
那女人真是不要命了,可要他见死不救,他也是万万做不到。
他左右张望了下,也算那女人好运,竟给他找到一支旗竿,可能是之前选举时留下来的。
沈冬雷一手拔起那长约一米的旗竿,瞄准抢匪所骑的摩托车,一竿射去。
旗笔顺利打歪了摩托车的后轮胎,那抢匪一时没捉紧,连人带车摔飞了出去。
这时,那女人已经紧紧抱着她的皮包,远远滚落在另一头……
沈冬雷所有心思都放在那倔强女子身上,没空再去注意跌倒的抢匪。
他快步走到女子身边,扶起她。
“你怎么样?”他边问,不忘再打电话叫救护车。
“嘿嘿嘿……”女子一副疼痛难耐的样子,却还是一派倔强。“我的东西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几句话说完,人也痛昏过去了。
沈冬雷瞧她这模样,除了摇头叹气,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救护车把一身是伤的女人送走了。
沈冬雷一人应付前来询问的警察,将方才的所见所闻一一告知。
一干警察听到他的话,纷纷摇头。“真是要钱不要命了。”
沈冬雷感受更是深刻,想起那女子昏倒前的一席话——我的东西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他心头一阵寒颤。
女子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贪财二字可以形容了。那是一种执念,一种深入骨髓、直达灵魂深处的执念。
如果说古时候的烙印可以用现代的镭射来去除,那么深刻在灵魂里的执着有什么东西可以化解?
光想,沈冬雷就觉得可怕,那样执着的女子,弄得好或许皆大欢喜,但若有事情稍不顺她意,会不会就是一场生死相搏?
他直觉应该远远避开那女子,尽管他根本不知她姓啥儿名谁、来自何方?
警察给他做完笔录,各自散去了,沈冬雷还想得出神,一人独立街头,看着马路上长长的血痕,心里又惊又怕、又敬又骇。
直到一只纤纤玉手拍上他的背。“发什么呆啊?”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正是龙依。
“九小姐!”沈冬雷回过神来。“上个月你不是说要去一趟挪威,大概半年内都不会踏上台湾一步,怎么又来了?是出了什么大事吗?”
“我们家混蛋十二又发喜帖说要结婚,结果婚礼前夕,又说临时接到机密任务,夫妻俩双双跷头去了。你说我该不该直接拿把刀押着他们进礼堂快快把仪式办妥?也省得我们这样一天到晚被放鸽子。”龙依和沈冬雷自从一年前合作逃婚后,对彼此的能耐都有些欣赏,因此龙依每回路过台湾,都会来看看沈冬雷。
“一定要举行婚礼吗?我想以龙门今日实力,随便找个人到拉斯韦加斯注册一下,龙非先生的婚事应该就算办妥了吧?”沈冬雷笑答。
“对喔!何必拘泥于仪式,两个人想相伴终生的心意才是婚礼最重要的目的。我这就请大哥去帮十二注个册,也省得十二一天到晚乱发喜帖、放我们鸽子。”龙依想到就做,拿起手机,给龙门老大龙傲拨了电话,陈述一下己见,请大哥作主。
她办完事,再回望沈冬雷,他脸上依然残存着沉郁之色。
龙依不禁好奇,认识这家伙一年,不敢说对他完全了解,但基本认识还是有的。
沈冬雷外表粗犷,心思却颇细腻,喜欢尝试各式新奇的东西,不主动招惹危险,但也不畏惧挑战,整个人就像他下棋的风格一样!进能攻、退亦会守。
她还以为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会令他彻底退缩呢!毕竟,就算在一年前,他莫名其妙被绑上礼车、准备送进结婚礼堂时,他也没有畏怯过。
但现在,他一副随时准备落跑的样子。
“喂,你撞邪啦!看你整个人都吓呆了。”
“我像是会怕那些妖魔鬼怪的人吗?”他指着自己这张号称七月半可以贴在门口避邪的面孔说。
她同意地频点头。“我想应该是妖魔鬼怪怕你才是。”
“同感。”话落,他将刚才发生的抢劫事件大略说了一遍。
这会儿连她眼珠子都瞪圆了。“哇,你是不是太夸张了点?世上真有如此神勇的女人?”
“神勇吗?”不知道为什么,想起方才那血淋淋的场面,还有女子执着不放的表情,他心头一阵乱跳。“你不觉得那样的执着有点可怕吗?”
“有什么可怕的?凡人都有执着的东西,比如你,到现在还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快枪侠,这不也是种执着?”
“都说了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压根儿想歪了。”
“好啦!我知道男人在那方面最好面子。我承认你很强,行了吧?”
算了!他无言低下头,男人做到他这步田地,真是丢脸到家了。
反倒是龙依,还好心地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唉,不过是偶然遇见的一个路人甲,或许过了今天,你们就算在街上相遇也不会认出彼此,想那么多干什么?”
沈冬雷明白她说得有理,但不知为什么,他脑海里就是挥不去女子那执著不放的神情动作……
看他脸色依然阴霾,龙依只得再接再厉安慰他。“我说也有一种可能性,那个皮包对于那位小姐有不同的意义,所以她死也不肯放手。”
“或许吧!”他低喟口气,明白不论自己怎么说,龙依都不可能了解他刚刚所受到的震撼。
而更令他不安的是,他有种差劲的预感,这震撼将影响他一生一世,不管他费多大的劲儿都摆脱不掉。
很久以前,在沈冬雷还是个学生的时候,同学除了送他一个“三分钟英雄”的绰号外,他们还常常叫他:乌鸦嘴。
意思是指,从他嘴巴里讲出来的话,老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说实话,沈冬雷也有这种感觉,他对厄运的敏感程度堪称神准。
所以一星期后,当他在修车厂门口二度碰见那位执着到连抢匪都要投降的女子时,他觉得自己是撞见楣神了。
“沈冬雷。”女子一口喊出他的名字。
沈冬雷大吃一惊,他们只是在路边偶然碰过一回,彼此应该不相识吧?为何她知道他的名宇?
“我是柳心眉。”女子又说。
这下子沈冬雷简直比签中大乐透,独得彩金十亿更加讶异了。
柳心眉,昔日洪门的大小姐,如今安心保全的掌权人。曾经……好吧!在他们彼此未曾面对面正式解除婚约前,他们依然是名义上的未婚夫妻。
当然,她也是让他一路远从美国遁逃到台湾的罪魁祸首。
而今,她居然独自出现在他面前。她是来兴师问罪的?还是来狠狠揍他一顿以泄被弃置礼堂的怨气?
无论如何,眼下更重要的是,那十八个平常就像牛皮膏药一样紧贴她身旁的长老呢?为什么他们会放她单独一人离开洪门保护圈?
他想起后巷里那条长长的血痕,想起她执着地捉着皮包的模样,想起她昏倒前那句“我的东西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他的心陈坠入冰窑一样地冷。
“大小姐,”他感觉喉咙发苦。“你怎么会一个人来台湾?长老们没有派保镖保护你吗?”
“我找自己的老公,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她粉嫩双唇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他的心坎里。
事实也是,柳心眉这回的万里寻夫,没有依靠公司任何势力,顶多就是跟某个比较要好的长老诉诉苦、发泄一下心情而已。
自从发现沈冬雷失踪后,她没有去想他是自己逃走、抑或被人掳走?
她只知道,她要找回自己的老公。
她连停下来哭泣、思考都没有,就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开始这段寻夫之旅。
她无从美国开始一个州、一个州地找,然后去加拿大、日本、韩国、香港……一路找到台湾。
是本能、也是一种直觉吧!她专找华人聚集的地方仔细搜寻。华人是一种喜欢群居的民族,不论移民到哪里,时日一久,必定会有一座中国城出现。
当年,她的祖辈到旧金山淘金,就是在华人工人中成立洪门,慢慢地累积出一股势力,最后成为雄霸美国的一支华人帮派。
所以身上流着华人血液的她,也喜欢往华人堆里挤。
沈冬雷也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被教养长大的,相信他同样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这样的影响。
结果,她真的在台湾找到他了,费了整整三百九十八天的时间。
其实如果她利用公司的势力、人脉来找沈冬雷,可能早在半年多前就可以找到他。
但她从没有过那种想法,自己的老公自己找、自己要的男人自己追,她是个很执着,并且死脑筋的女人。
而这正是沈冬雷最害怕的事。“你……你一个人从美国找到这里?”
她慎重一点头,让他有种既无力、又佩服的感觉。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危险?孤身一名女子,从美国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台湾,尤其……”他真想说,单凭她那种不会拐弯的性子,哪怕被人害死几百次,他也不会意外。“算了。”她身分毕竟不同,他没资格教训她。“大小姐,是谁告诉你我在台湾的?”
“没有人告诉我,我一路从美国、加拿大,慢慢找过来的。”
天哪,来个人扶他一把吧!他要昏倒了。
“就你一个人这样大海捞针,毫无计划地找我?”而她居然还找到了。沈冬雷不知该庆幸她的好运、还是他的厄运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