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妖奇谈-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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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一天的混乱后,能够展开翅膀飞到云层上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身边还有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这对罗天来说真是件惬意的事。
厘荔翻出一大堆信件问罗天:“这个妖怪还在不在立新市?这个住哪里?这个呢?死了没有?”罗天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了她。
妖怪、神民和修炼者们遍居各界,彼此间通信很不方便,给远方的亲戚朋友年五百岁大寿的贺礼,对方五百零一岁才收到是常事。更何况有很多旅居的妖怪行踪不定,要找他们更是困难,于是“信差”这个行业便应运而生。
做这个行业的一般是那些喜欢东游西逛的妖怪,他们送信一般先收足酬劳,等于是拿了别人的钱四处旅行,而且再残忍的妖怪对信差也会手下留情,因为信差身上说不定就带着什么大有来头的信件——曾经有个妖怪吃了夸父族雇的信差,结果被几十个夸父巨人每人一脚,踩得连一根毛都没剩下。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信差都是个舒服的职业,惟一的要求就是信件必须及时、准确地到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论上天入地都得把收件人找出来,不然失去了信誉,可就接不到生意了。
厘荔不是妖怪,她是一个苗民[注二]。苗民是颛顼帝的后裔,在妖怪、神民中地位很高。大多数苗民自视甚高,不屑于和妖怪来往,更不屑于去干信差这种行当。厘荔与她的伯父算是种族里的怪胎了。
罗天第一次见到厘荔时,她还是个小姑娘,翅膀上只有细细的绒毛,根本不会飞,只能坐在她伯父肩上。当时厘荔的伯父给罗天带来了一封家书,就在他看信的时候,小厘荔突然一把从他身上拔了七根长翎毛,痛得他蹦了起来。后来罗天才知道,这个小丫头因为自己不会飞(苗民虽然天生有翅膀,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翅膀飞行,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终其一生翅膀上只有绒毛,翅膀只不过是平衡身体的拐杖而已),所以对所有可以用翅膀飞的神民或妖怪都很嫉妒,一见到就非要拔对方的毛不可。
后来罗天一直在各界游荡,厘荔的伯父也总能找到他,为他传递家书,小厘荔也总是和他一起出现。不管罗天怎么防范,每次总会被她拔去几根羽毛。
罗天最后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厘荔已经长出了真正的羽毛,正在跌跌撞撞地学飞行。那之后罗天来到了人间界,再也没见过这两个苗民。听别的信差说,厘荔的伯父在一次送信时受了重伤,因而对这份工作心灰意冷,已经洗手不干了。罗天没想天今天会看见厘荔,更没想到她又干上了这一行。
“你已经飞得很好了。”罗天看着厘荔飞翔的半途而废,由衷地称赞。
厘荔骄傲地噘着嘴:“为了当个好信差,我可是拼命地练习呢!倒是你,是不是因为在凡人中住得太久了,怎么飞得这么慢?”
罗天耸耸肩。看着厘荔,他有种看到自己故乡妹妹已经长大成人的感觉。
厘荔继续说道:“我这次没经过你的老家,所以没有你的信。如果你有信要带回去的话,我可以算你半价。”
“好埃”罗天随口答应着,指着下面一座楼房说,“那里住着一个收信人,我们下去吧。”
***
“火儿,是不是很好吃?要不要再加一道菜?”瑰儿笑嘻嘻地端着锅子问。
“要,要!”火儿的嘴几乎被食物塞满了,还在忙不迭地答应着。
“火儿,你想喝什么饮料?”
“火儿,要不要吃点心?”
因为被周影看见了那个“罗天,我最爱的人”的牌子,瑰儿有些心虚,所以现在认错态度好极了,对火儿简直是千依百顺。火儿的晚饭一直吃了三个小时,还有新菜不停地端上来。火儿仔细想想,发现瑰儿跑出去追星也不错,自己还是赚到了。他开始心满意足地计划着晚上要吃什么饭,叫瑰儿念哪本故事书。
砰砰,砰砰砰!窗户上传来敲击声。
瑰儿拉开窗帘,见外面飞着一个女孩子,正甜美地笑着问道:“我是信差,请问您知道隔壁住的山鬼小姐去哪儿了吗?她什么时间会在家?”
“啊,找我的。”瑰儿在周影家呆久了,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隔壁的山鬼小姐”就是指自己,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打开窗户,说道,“快请进,进来喝杯水。”
周影和火儿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信件麻烦信差送来,但瑰儿在各界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彼此之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所以她对信差还算熟悉。
瑰儿接过信一看,是母亲的一位远房堂姐写来的,内容无非是问问瑰儿最近好不好,在人类中住得惯不惯之类。瑰儿翻出纸笔,准备顺便写一封回信请信差带回去。
“在人类中,大家聚在一起住会方便很多吧?这家的主人是哪位?有没有什么信件寄出去?我保证准确迅速地送达。”厘荔飞进来,一边好奇地张望,一边试图拓展业务。
火儿颇有兴趣地说:“信啊?说起来我还没写过信呢!我现在写一封,你帮我送给楼下的狐狸。”
“火儿,不许乱写,要花钱的!”瑰儿大声警告道。信差们叫收十界通用货币——黄金,而且那种法术变出来、三五十年就会恢复原样的“黄金”,见多识广的信差们是不会收的。瑰儿可不愿意为了从六楼往五楼送封信而出钱。
“哼,我自己送!”火儿愤愤不平。
“你写吧,只是送到楼下的话,我不收你钱。不过如果以后有信要送的话,记得找我埃”厘荔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火儿。
“那我写两封!”火儿奋笔疾书。
瑰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凝固在了跟着厘荔后面飞进来的那个人身上:“罗、罗、罗天……”“你好。”听到有女子这么叫,罗天马天露出了职业笑容。接着想起来自己现在是跟厘荔来送信的,不用这样表演啊,于是脸上的笑容立刻不见了。
“罗天,你、你怎么会来我家……你坐、坐,我给你倒水。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做!”瑰儿激动得全身发抖,声音都发颤了。
“不用,我们马上走。”罗天断然拒绝。
“我可不可以和你握握手?”
“可以。”罗天伸手碰了一下她的指尖。
“我买了所有报道你的杂志,你可不可以帮我签个名?”
“可以。”罗天在一本杂志上飞快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当厘荔和罗天离开之后,瑰儿还处在离魂的状态,呆呆地看着窗外嘟囔着:“罗天、罗天……”火儿跳到她肩上问道:“瑰儿,下一道菜呢?”
瑰儿忽然把他紧紧抱进怀里:“火儿,你看见了吗?罗天刚才来我们家了!他还给我签名,跟我握手!哦哦哦,我太激动了!罗天好帅啊,哦哦哦……”“你耍赖皮!瑰儿大骗子,骗子,骗子!”火儿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在屋子里来回飞行,带着熊熊烈焰,不停地大叫着,想引起瑰儿的注意,但瑰儿还是把全部力放在电视上,理都不理他。电视里正在演一部偶像剧,其中最出众的当然就是饰演男主角的罗天。瑰儿盯着荧屏,双眼放光,不时跟着剧情大笑几声,感叹几句。
“瑰儿,念故事!快念!不能不讲信用!”火儿把一大撂故事书扔到瑰儿怀里。
见到罗天本人,瑰儿的头脑再次陷入了狂热,心里只剩下罗天、罗天、罗天了。火儿一上来,她赶苍蝇一样挥着手:“去去去,你自己又不是不认识字。”看来现在只有周影可以让她醒过来了。
“瑰儿,你自己答应的!”
“走开,你挡着我了!”
“瑰儿,你说话不算数!”
“不算怎么样?你吃我啊!再叫明天没早饭!”
“瑰儿,嘿嘿……”火儿真生气了,他要用最狠毒的方式报复。
当瑰儿闻到东西烧焦的味道终于抬起头来时,只见火儿正抱一堆罗天的海报、CD、签名照片什么的凑在自己的翅膀上烧。等瑰儿关叫着冲过去,那些东西早已在烈火中化为灰烬了。
“哼,这就是某人说话不算数的下常”说着,火儿得意洋洋地飞走了。
“火儿,你等着瞧……”瑰儿的惨叫声回荡在屋里……***今天罗天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一大早,罗天就看到有一家报纸刊登了他和一个女孩子在街上拥吻的照片,还用显眼的标题说明他是在和未成年少年交往。罗天认出那是许黛,她跟自己“告别”时让人给拍下来了。年头那篇字里行间都在暗示着自己利用名气引诱少女欲行不轨的文章,他真是哭笑不得,那些偷拍的记者难道看不出来自己是被人硬搂着吗?自己再怎么不成器,也不至于对一个小女孩儿(对于已经四百岁的他来说,十几岁的人类少女就是个小孩子)怎么样吧……一上午接了无数个要求就此事进行采访的电话,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又有媒体爆出了一条猛料:有个女人跑出来声称自己是罗天的情人,和他同居过很久,罗天成名之后却无情地抛弃了她。
人类真厉害,明明没影儿的事还能说得跟真的一样。厘荔在旁边不停地添油加醋:“罗天,你的爱好很奇怪呀,这人类长得这么难看你也喜欢?记得你以前总收到好多情书的,难道现在没有妖怪要你了吗?”
罗天觉得自己快昏倒了。
好不容易把厘荔打发出去送信,一群歌迷又涌进了公司。她们都大声表示百分之百相信他,不相信媒体编造的谎言。虽然被她们吵得头晕眼花,罗天也算得到了一点儿安慰。可是接下来许海洋的攻击又到了。
“罗天,你怎么给我搞出这种事来!你交女朋友,出去玩我都没意见,可你也不能冲未成年人下手啊!就算你有这爱好,也别被记者拍到碍……”“我没有!是她自己扑过来抱我!”
“那你也不该让她抱!”
……
“现在怎么办?你最好开个记者会澄清一下,再不然……罗天?罗天人呢?”许海洋正说得口沫横飞,一回头却发现罗天不见了,“快把他给我找回来!这种时候他还敢乱跑!”
罗天隐身走出公司大门,长吐了口气,仰天大叫:“我要吃了那个该死的记者!”
***
由于火儿烧毁了瑰儿的“偶像”,其中还包括她刚弄来的那个亲笔签名,所以瑰儿开始与他冷战,不给他做饭,也不和他说话。火儿则认为是瑰儿不守信用,坚持要瑰儿先道歉。于是火儿老是故意弄坏瑰儿的宝贝毛绒玩具,瑰儿则借口整理冰箱,把火儿储存的妖怪肉全扔掉了。
“所以,这个家就变成这样了?”刘地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发里看周影煮肉和青菜,他本来是跑来吃白食的,现在看来这个计划落空了,“瑰儿因此离家出走,跟那个歌星私奔了?”
“不是,听说今天有见面会——和那个灌灌见面!”火儿气呼呼地说。
“灌灌啊,他跑城里干什么来了?瑰儿被他的歌声迷惑了吧?”刘地抓着下巴,思绪按照这样的路线前进着:灌灌的歌声能迷惑人——他跑到立新市来唱歌——引诱了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本来是属于自己的。咔嚓!刘地手中的杯子被捏碎了。他眯起眼睛看着报纸上罗天照片:“这个家伙也变得太帅了吧?他不知道这个城里的妖怪不能比我帅吗?看来我得好好跟他谈谈才行。”
“走,去揍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