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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唯我独魔-第178章

小说: 唯我独魔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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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6…10…17 12:46:00  本章字数:2570)

既然失败,我不需要再力捧天摩柱,也不会去送死,那么就能用心去爱她。一股冲动,使我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动情道:“圣女,谢谢你,在我最无助的瞬间,你还能这样照顾我。就算我失败了,你也没有嫌弃我,我要你嫁给我,成为我魔鬼的妻子。”
说完,一把将她抱住,按住她,亲吻她。

她根本还不知道我清楚过来,被我突如其来的行为给怔住了。我吻了她之后,她更加愣住,不知所措。也许,她还是第一次接受男孩的亲吻,也许,她跟前任男孩的亲吻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从她那起伏的胸脯可以感觉到,她此刻心跳得很快。

松开她的手,我在自己的脸上拍了一个巴掌,然后说:“哦,对不起,我把你当什么啦!圣女,谢谢你。”

魔圣女动情的说:“这是你的吗?你真的愿意娶我为妻吗?你真的爱我吗?”

我已经别无所爱,除了爱她,我还能爱什么呢?朋友已经娶了妻子,我还用得着孤独生存吗?为什么不试着大美满结局呢?

我点点头说:“是的,我爱你,用心爱着你。”

啵!

魔圣女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在我的脸上留着一个标准的唇印,然后如一阵风,消失在我的床边。我想此刻她会发疯,会感觉世界都属于自己的。

而我也一样,认为失败后的自己,更加幸福。然而,我没想到,这竟然让自己又做了一件人生中相当遗憾的事。无心间,我又伤害了她——魔圣女。这一结果在狼狂走进来后,就得到证明。

我正在幻想今后跟魔圣女一起快乐的时光,因为阳河打败我后,他将代替我去力捧天摩柱,我可以不去送死,跟圣女长相厮守。

然而,我误解错了,毕竟我跟阳河的决战当天的情况,是一个昏过去的人无法知道的。

见到狼狂,我甚至有些不好意思。在没有决斗之前,我就认定魔侠杯非我莫属,现在我没有实现目标,想起吹下的海口,不免这样。

“已经昏过去八天了,你总算醒了。”

我微笑说:“我一生中昏迷过许多回,八天不算太长。”

狼狂微笑说:“可是,如果你再昏过去,普山魔穴可就麻烦了。”

“哦?”

狼狂说:“大家都希望一睹魔侠杯,看看万年魔侠杯的风采,都在等你醒过来呢?”

“你的意思是?”

狼狂说:“你醒过来的时候,圣女没有告诉你,你打败阳河了吗?”

“什么,我打败了阳河!”

我的心沉到了海底。顿时,想起刚才跟魔圣女做的那些事,不免内疚。我承诺娶魔圣女,说自己爱着她,现在该如何收场呢?

狼狂从我那还留有唇印的脸上看出了端倪。

“你跟魔圣女那个哪!”

我苦笑说:“我以为败的人是我,所以在没有搞清楚事件经过的时候,答应娶她。没想到我会打败阳河。我……我……”摇了摇头,我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狼狂说:“那天你们全身进行最后一搏,两个人强有力的魔力就像两座大山挤压在起,具大的冲击波将擂台搞得一片摇晃,戴着帽子的魔徒头上的帽子全部被震飞,就连插在擂台边上的普山魔穴的旗帜跟七星魔帜,都被那强大的冲击力弄得不知所踪。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可怕的力拼。你能在那一次力拼中稳定不动,已经是万幸了。阳河被你一击击飞上天空,落在魔河里。幸亏许多热心的魔徒四处打捞才将身体打捞回来。现在伤势很重,已经在百魔医圣弟子的医疗室就诊。”

这就是那天最后一搏的经过。我用《无限心经》的强大魔力,最终赢得了阳河。当然,其实,阳河完全可以在那一次论魔会上打败我的。

原来,普山魔王事先接见过阳河,在接见阳河的时候,他要求阳河不可以使用木系魔法,只能用魔力与短刀跟我力拼。当时阳河不愿意,后来普山魔王就带着他到孤立翁前辈的墓前,说明了一切。他告诉阳河,如果我使用《诛仙魔诀》的话,他用木系魔法是无法胜我的。

阳河认为师父说的有道理,既然我不用《诛仙魔诀》,那么他也不应该用木系魔法,这样才算公平。于是,就有了我跟阳河在两个人都没有使用高级魔法进行力比的那一幕。

我胜了,可是却没有胜利的感觉。

狼狂坐在我的旁边,静静望着我。

我说:“恐怕我又有再一次伤害魔圣女啦!”

狼狂说:“你以前向来不冲动的,这一次你为何会……”

我说:“任何人都会有冲动的时候。”

狼狂说:“是啊!”

我说:“你去通告大家,说我醒过来了吧!”

“好吧!”

……

阳光,普照在我的身上。我已经痊愈,用实力证明了自己是新一代魔侠。这对每个玄虚魔穴的人来讲,将是一次重大的胜利。我走出房间,守候在外面的魔徒就像英雄一样接迎着我。不错,此刻,我成为了英雄。

问天鼎温柔的眼光,已经证明他甘心败给我,就算让我将他的光辉完全盖住,也没有话说了。子牙和魔圣女幸福的搂着,替我感到欣慰。

崇拜我的魔徒目视着我,那么冷静。

我冲大家笑笑说:“谢谢各位守候在魔某的房前,谢谢你们。”

掌声响起来……

我挥了挥手说:“这一次,我赢了,赢得也算是侥幸。普山魔穴依旧是综合实力最强的魔穴。多谢大家关注我,关心我,在我昏过去的这段时间,祈祷我早点醒过来。”

一个我完全不认同的魔徒插了一句:“魔兄弟,你这一次发挥得太棒了,我无话可说。”

另一个接着说:“是啊!没想到你还能用水系魔法跟木系魔法比魔力,这在魔界史上,史前前列。”

我一笑说:“用不着这样抬举我。我只是用一种《心经》,在跟一个魔法师决斗而已。先前,我们都没有真正用过魔法。如果阳河用出木系魔法的话,我不一定能够打败他。”

话一落,许多人都面面相觑。

我说:“用不着这样想。是这样的,我们都事先说好的,在决斗的时候,不用魔法,靠武器与力量对比,这样才不会因为大家魔法太强,而伤害对方。”

“原来如此!”

“难怪他们在决斗的时候,没有用魔法呢?”

幽明也来了,他插了一句:“《诛仙魔诀》是魔界最有杀伤力的魔法,当今魔界,除了为师魔君与这位魔鬼会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三个。据说这部魔书乃是普山魔穴的百魔圣医所写,可惜他老人家在练这种魔法时,走火难魔,最终死在修练台上。”

第288章 上帝恩宠
(更新时间:2006…10…18 20:45:00  本章字数:2576)

就连幽明也这样说,所站的魔徒无不羡慕我有这样的高明魔法来。一个魔徒站出来,问了一句:“既然魔兄弟有这样高明的魔法,为何不将这种魔法公之于魔界,让每个人都进修这种高明的魔法,使魔界再无弱者呢?”
幽明解释说:“大家不要这样想,其实,〈诛仙魔诀〉乃是世间最难的一种魔法,普通魔者,根本就不能进修。进修不好,还会自食其果,死在这种魔法之下。”

一个魔徒走上前说:“听你说这么说,魔界就只有你的师父魔君还有这位魔鬼兄弟才能练罗!”

我挥挥手说:“大家用不着再为这种事而争论。其实,百魔医圣在创立这种魔法的时候,也有其用意。他希望让这种魔法给有潜力的人去练,将来让这部分人成为魔界的至高魔法师,以及促进魔学的进步。大家可以想象得出,在2万年前,曾经有一种叫‘劈刀魔法’的魔法,那时,只要有人学习那种魔法,就能所向披靡,战无不胜。2万年过去了,‘劈刀魔法’最终推出了历史舞台。同样,在魔界首先出现木系魔法、水系魔法的时候,不一样曾经找不到敌手吗?〈诛仙魔诀〉代表的也只是神魔时代而已。将来,一定会有成功的魔星,创造比这种魔法更加高明的魔法,大家又何必随波逐流,争先恐后来学这种魔法呢?”

一席话,让本来想学这种魔法的魔徒,收住了心。

一双双钦佩的目光向我望过来,没有人再提到〈诛仙魔诀〉。

我拱手道:“魔某今天跟大家的见面就此完毕,明天我将参加魔侠杯捧杯仪式,希望大家捧场。”

……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阳光给普山魔穴的广场带来了生气。这里就像论魔会时一样热闹非凡。魔山魔穴重量级的人物该来的人,都来了。前来的前辈们,有许多我不认识,也叫不出名字。但是,不用说,这些前辈,都是魔穴的精英,也是一些魔法高明的前辈。

魔王也来了。站在广场的启幕式边,他显得很平静。看来普山论魔会的失败,并没有给他带来心灵上的打击。论魔会的结果,正如他说的一样,最终的胜者,还是我。

多少年来的任务,最终由我去完成。莫非,我注定就是天摩柱的捧领者?

站在高高的站台上,我显得十分开心。阳光照着我金色的头发,在我肩膀上的魔弯刀借着阳光的反照,闪出耀眼的光芒。

普山魔王跟着一群前辈,走到广场的东角。那个原本熊熊燃烧起来的火塔,正是魔侠杯的藏身之地。火塔被普山魔王轻轻一推,便滚倒地上。

火消失了,剩下的火塔,冒着浓烟。

大家都目视着那个火塔,希望魔侠杯从火塔里升出来。正如大家所想的一样,一股强大的力量将火塔冲起来,传来“砰”的一声。

一个物体被抛到高空,剩下一个巨大的洞穴。洞穴散出七彩的光芒,越来越亮越来越美丽。

随着七种色彩的不断变化,大家不由张开嘴巴,关注着这一切。

七彩光线流动闪烁,变幻无常……

“出来了,出来了……”

杯顶出来,金光闪闪。一只跟人差不多大的金杯,闪烁着七彩的光芒。这是我一生中见到最漂亮、最夺目的金杯。

大家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金杯,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兴奋走过去,正准备抓住这金杯,可是,手一碰到魔侠杯,便被这杯子上的一股巨大的吸力给贴在上面,动弹不得。

我不断挣扎着,摇着手臂说:“放开我,放开我。”

杯子吸力越来越强,越来越大,似乎要将我的身体吸进去。过了一会儿,终于感觉到杯子上的吸力越来越少了,我的身子也慢慢活动起来。

又一会儿,杯子上的七彩消失,我从杯子上掉落滑下,跪在地上。大家都取笑我。

我跪在地上不久,魔侠杯突然由大变小,没过多久,便从一只人体大的金杯,变成一只只有手臂大手的金杯。

我将它攥在手里,微笑说:“总算抓到你了。”

掌声擂动。大家终于见证了魔侠杯的诞生,见证了论魔会的全部。将魔侠杯带走,人也散开了。接下来,大家各奔各穴,不再聚集。

在各穴魔徒慢慢散尽的时候,我的师弟们也要走了。

来的时候,大家各不相识,在对方走的时候,却要相送。跟问天鼎解决一切恩怨,我们已经是朋友,同样,子牙和狼狂,还有小魔女、小龙女都原谅了他。每个人都有缺点,只要心是善良的,就不应该讨厌、远离他们。

长风相送。

魔侠杯攥在手里,我不舍递给问天鼎,说:“自从得到魔侠杯,我天天观赏着这个杯子,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荣耀,也是玄虚魔穴最大的荣耀之一。今天,我将这个杯子交给玄虚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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