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谣莫相思-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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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吧,我们这么久朋友了难道你还顾忌什么。是不是你男朋友?”
“不是的。”柯谩咬着下唇急忙摇头,“是关于安主编的。”
钟谣一愣:“子峰?”
“恩。”柯谩小心翼翼抬头看了钟谣一眼才说,“我想了好几天了,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跟你说,怕说了其实是我想多了反而破坏了你们的感情,可是不说又怕你真的被蒙在鼓里。”
“你说吧。”
见钟谣淡然的表情,柯谩终于鼓起勇气,她握着钟谣的手放在自己膝盖上说:“我前几天晚上在路上偶然看到安主编和冯莉莉在一起,两人勾肩搭背很亲密的样子。”
冯莉莉?钟谣想了想说:“同事一起出去很正常,再说冯莉莉就是那样随随便便的人。”
“可是他们进了宾馆。”柯谩最后一句话将钟谣能帮安子峰找的所有理由都驳回了。不可否认,她信了,她对他的感情只是在追求安定,而安子峰只是一个能让她寻求安定生活的人,她的爱尚且如此淡薄,又凭什么要求安子峰对她死心塌地一心一意呢?
钟谣并不觉得生气,人都是自私的,她从小就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安子峰不该背着她偷情,就是与她挑明分手,在与冯莉莉在一起也行啊。脚踏两条船什么的最恶心了:“谢谢你柯谩,我跟他最近的确有很多问题,是应该谈谈了。”
她们没有再继续这个问题,柯谩是怕钟谣不开心,而钟谣正在考虑一会回去该如何开口问安子峰。心不在焉的两人这一句那一句地闲扯了半天,直到柯谩的男朋友打电话来催她。柯谩走后钟谣又跟地瓜在公园里走了一会。
天空慢慢透出胭脂红,如璀璨的华光那样点缀在天际,透着琉璃色彩的云这里一朵,那里一缕,飘飘缈缈,就像人生,兜兜转转,也不知道最后一站会是在哪。
“地瓜,回去了。”钟谣走在前面,晃着手中的项圈轻声喊道。
地瓜飞快跑了过来,在钟谣脚边绕了一圈,然后轻轻地汪了一声,钟谣一愣,地瓜的声音怎么正太了许多?她低头看,原来有一只与地瓜一般模样的萨摩耶正跟着地瓜也在她脚边绕着。
“眼熟,帅哥你哪来的?”那只狗漂亮极了,钟谣并不会太注重地瓜的饮食,她吃什么地瓜吃什么加狗粮,所以地瓜因为吃得咸了些,胸口的毛被口水染的有些发红,可那只狗浑身雪白,连一根脏毛都看不见,一双杏仁型的眼睛如眼线描过一般看了看她,然后又跟在地瓜身后。
钟谣越看越觉得眼熟。
“莫莫。”
钟谣只感觉浑身顿遭雷击,脑袋中片刻空白,那声音清明温和,从她记忆深处夕阳中棵树下带着轻轻的微风夹杂着声声虫鸣辗转而来,又恍若从天而降,带着无数的思念与执着落得她手足无措。
“莫莫,你怎么跑这来了?”夕阳半下,他站在光芒胜处,黑色的衬衫不带一丝褶皱,将他的身材衬得颀长非常,那玫瑰紫的光华从他身后铺洒下来,将影子拉的很长很长,蔓延到钟谣的脚下。
那只狗却完全不理它的帅主人依旧跟着地瓜到处瞎跑,地瓜跳上椅子,它就跟着,地瓜跳进树丛它也跟着,就像很久以前就认识而养成的默契。
叶漠隐看着莫莫在树丛里乱钻也不生气,他看了会才转头对钟谣说:“你家的狗?”
他依然明眸皓齿,双眼笑时微微弯起,她还记得第一眼她就被他那双眸子吸引了,那样清澈,就像一池清泉,映着山色,映着云天。钟谣闻言看向他,然后呆了一会,随即满心的失落,他又一次忘了她。
“是的……”
“很漂亮的狗。”
“……”钟谣觉得也许他不是只忘了她,他记性可能真的不好。可是,作为一个计算机系的高材生,记性不好有可能吗?
“那个……我们前几天好像见过了……”钟谣暗自握了握拳,鼓起勇气说。
“啊?”叶漠隐表情一滞,然后微微眯起眼睛看了钟谣一会,然后又看向正在跟莫莫嬉闹的地瓜,笑道:“我想起来了,就是前几天跳进我车里的那只吧?它叫什么?”
钟谣的失落已经可以填平马里亚纳大海沟了:“它叫地瓜。”
“哈哈,地瓜,好名字。”他突然笑了起来,就在钟谣决定跳海沟的同时,他又问:“那你呢?”
钟谣惊讶得看着他,急急道:“我叫钟谣。”
他问我叫什么!他问我叫什么!这算是搭讪吗?天知道这样的场景她在夜深人静时在脑海中模拟过多少次,有时候他们在樱花树下相遇,粉色的花瓣满天飞落;有时候他们在桃树下相遇,娇小的桃花缤纷落地,如手臂那般拥抱他们。
原来真实的情况真的不会与梦中相同,他们竟在毛舞九天时相遇了。
第5章 张菲
“重要?”他歪了歪头露出疑惑的表情,这样稚气的动作却让钟谣心中一动。
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用蚊子般的声音回答:“是钟摆的钟,歌谣的谣。”
“哦,我叫叶漠隐。”他笑说。钟谣刚要进一步发展,地瓜就带着莫莫八百米冲刺般跑了回来。
“呵呵,莫莫,看你脏的。”刚才还雪白的莫莫已经浑身树枝树叶,看起来狼狈至极,不过地瓜却干净的很,钟谣顿时觉得不好意思:“对不起啊,我家地瓜把你家莫莫弄脏了。”
叶漠隐随手摘掉莫莫头上一根小指粗的树枝笑道:“地瓜肯跟我家莫莫玩我就很开心了,真是谢谢了,地瓜。”他前倾下身子,轻轻揉了揉地瓜的头,修长的五指没入地瓜白白的毛里,钟谣顿时觉得炫目得晃眼。
叶漠隐将手中的项圈套在莫莫脖子上对钟谣说:“很高兴认识你,希望下次有机会再见。”钟谣想开口,却好像有什么噎在了喉咙说不出话,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黑色的人影与一条三步一回头的狗在夕阳的光辉下渐行渐远。
她蹲了下来抱住地瓜的脖子,将头靠在地瓜头上低声道:“地瓜,我是不是很没用?我爱了他这么久他一点也不知道,甚至他都没想过要记住我,可我还是那样的不由自主。不由自主就算了,起码有点勇气,可我连问他要电话号码的勇气都没有。”地瓜低低地呜咽了一声,就好像在安慰她一样,“好吧好吧,我不难过了,我们回家吃饭吧。”
回家?钟谣一怔,她竟然把安子峰的事情给忘了,果然一见到叶漠隐她得失去理智,就会没有理由地忘记一切,钟谣不由苦笑却坚定了决心,如果安子峰果真将她当猴耍,那就一拍两散,她又不是那种死皮赖脸的女人。她想也许分手未必不好,她可以回归单身然后去找叶漠隐,大大方方告诉他她爱他,她爱了他好多年,她想跟他在一起……
当然这只是想。
钟谣走到楼下,下意识抬头看向家里的窗户,那里是大厅,灯已经亮了,白炽灯的光辉在黑暗中显得特别刺眼,要是拿到外面足以将这些昏昏暗暗的小路灯照的自惭形秽。可它太刺眼了,让人不舒服,就像一个人在黑暗中,他需要光明,于是有人用那样的强光直直照他的眼睛,可他依旧看不到,而且还被刺的生疼。
就像她,她渴望安定,希望有一个能够与她一起建筑安定生活的人,可她太急了,她一心想要安定的生活却忘了去看那人是不是合适或者说如何去经营感情。
“我回来了。”钥匙在门锁上来回转了几圈,一打开就听到电视机里球赛解说员的声音激情澎湃。安子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盘曲奇:“遛狗遛这么久?”钟谣冷笑,她还有质问他倒是他先问了。
“我有话跟你说。”
“一会再说吧。”安子峰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随口答。
“啪。”钟谣走上去一按电视机的开关,解说员的声音戛然而止,电视屏幕伴着一道光亮瞬间转黑。安子峰没想到钟谣会这么做,他愣了愣随即不耐烦道:“你干什么?没看到我在看球赛吗?”说着他起身走过去要重新打开电视,却被钟谣拦了下来:“谈完再看。”
她直直看着他的眼睛,心里并没有多大的触动,只觉得平静如水,可她这样的眼神却让安子峰觉得莫名的不安:“你要谈什么?”
“谈你跟冯莉莉的事。”说话时钟谣坐到沙发上,只是那双略大的眼睛依旧注视着安子峰。
“你知道了?”安子峰顿时一阵心虚,其实他早就做好了被钟谣发现的准备,只不过他没想到那么快,“我没什么好说的。”
钟谣一语不发,她看着这个男人的脸越发觉得面目可憎,他根本没准备瞒着自己,他根本没有将她放在心里过,可想到他前几天还半夜来敲自己房门,钟谣就越发觉得他恶心。
见钟谣不说话,安子峰倒先开口:“我们分手吧。”
“好。”钟谣起身回到房间里开始打包行李,她是个很爱干净的人,房间也整理的有条不紊,这时理东西就显得特别的方便。不过十分钟,她就拖着一个拖箱出了房间,她出来时安子峰正坐在沙发上抽烟,白炽灯太亮了,只能看到烟头燃着隐隐的火光,他吐出的烟环绕聚拢着往上升腾,钟谣拉起地瓜脖子上的绳说:“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再见。”
钟谣打开门时,听到安子峰低声说:“你现在去哪?明天走也不迟。”
有些人就是喜欢在伤害了别人之后用救世主的语气再给些施舍,他们以为那样就能让人心存感激,就能让自己的光辉形象永存人世。可他们不知道,就是因为这样才更加让人觉得他们虚伪。
钟谣厌恶地皱了皱眉头,打一耳光再给一粒糖的行为她初中就玩腻了,她十分客气得回答:“不用了,你的好意地瓜心领了。”
初秋的夜晚微凉,钟谣一手牵着地瓜,一手拖着箱子,在人行道上缓步而行。
大半夜的去哪住啊……酒店又不能带狗……钟谣无奈摇头,朝地瓜叹了口气说:“地瓜你怎么不是阿富汗犬?”(阿富汗犬是五星酒店唯一可以入内的犬种)
钟谣后悔地捶胸顿足,当初要不是为了省那点房租搬来跟安子峰同住,现在也不用无家可归那么可怜。无家可归?钟谣突然想到了口袋里的手机,手机里似乎还有个叫柯谩的老相好。
果然柯谩二话不说就答应了钟谣借宿的请求,还说找到房子之前都可以住在她那。于是钟谣欢脱地上了出租车直奔柯谩家。
柯谩家钟谣去过很多次,已经很熟悉了,两室一厅的公寓在上海市中心区段,是柯谩父母生前留给她的,而且离开公司很近。钟谣到时柯谩已经在楼下候着了,见钟谣下车赶紧过去帮她把后备箱里的行李抱了出来。
地瓜亲昵地在柯谩脚上乱蹭,惹得她一阵俏笑,随后才说:“再等一会,我让张菲下来帮忙拎上去,怎么可以劳驾我们两个美少女呢?”张菲是柯谩的男友,但钟谣并不喜欢他,她觉得那人总是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可是单纯的柯谩却丝毫不觉,钟谣只能祈祷她不要被骗才好。
不一会,一个身材不高,瘦瘦弱弱的男人从楼道出来了,他眯着眼睛看了钟谣一会说:“感觉像是被扫地出门的。”然后他好像看到了地瓜,夸张的哎呦了一声喊道:“怎么还有狗?!我最讨厌狗了!”
钟谣翻了个白眼不冷不热道:“那这几天就抱歉了,您可以先住回您自己家,等我找到房子搬走了,您再搬回来吧。”
张菲侧眼看了看柯谩,使劲挤出一丝笑容,在钟谣看起来真是还不如不笑:“那不用,你是柯谩最好的朋友嘛,你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