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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第53章

小说: 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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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来粗神经的吴浩明却无所谓,“白请你吃海鲜,还不乐意?”出国三个多月,在过年回家时又带回了三万多美金。赚了钱,他在外面的见识得多了,眼界开了,整个人精气神儿也不一样。如今得他不再依附在自己大哥手下,对人接物的态度也从容了许多。如今赚得一点不比大哥少,有了底气得吴浩明,显得格外淡定。

    做好自己的事,不必太在意别人讲什么

    听他们一番话,朱珠也看开了。别人得事,不必太在意。

    农历二零零四年腊月三十的傍晚,朱珠替吴浩明找出新买得衣服,打理好他的一切,她自己才开始换衣梳妆。

    吴浩明坐在床边,嘴角挂着傻笑,看着自己老婆换衣装扮。怀孕快四个月,除了小腹处宛如扣个小盆形的凸起,朱珠的身材几乎没什么变化。

    换好衣服,化了淡淡地妆,朱珠很满意地对着梳妆镜笑了笑。

    “老婆笑得这么妩媚,想勾引老公我?”吴浩明从身后黏上来,环上她依然妙曼得腰肢。

    朱珠在镜中与他四目相对,媚惑地一笑。“勾引你?有点浪费,你已是我的裙下之臣,还用勾引吗?”

    “你只能勾引自己老公,违者格杀勿论”吴浩明佯装怒目而视,甚至还露出白白的犬齿,以示威胁。

    “格杀勿论谁?”朱珠抚上小腹,一记寒光抛过去。“胆子不小”

    “老婆误会,我要格杀勿论得是别的男人色胆包天的其他男人嘿嘿……”吴浩明马上又换了一张谄媚的笑脸,讨她欢心。

    两人在梳妆镜前亲密相拥,谁也没再说什么,手都落在她的小腹,静静地享受属于三人的宁静时光。两人婚戒上钻石的光芒在镜中闪烁,象是在为他们的幸福喝彩。

    “差点把送你的新年礼物给忘了”朱珠看到桌上的小盒子,才想起给吴浩明准备的生日礼物。为了保平发,她可是专门去庙里开过光的。

    “是什么?”看着她从盒子里拿出来的银色链子,吴浩明一怔。浓绿色晶莹剔透的观音坠子,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对珠宝他一窍不通,可也能看出它一定价值不菲。“这是玻璃的?”

    “玻璃的?”朱珠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笑着替他带上。“是玻璃种的翡翠,无价的。就是这链子也是铂金的。这是我送的新年礼物,在庙里开过光的,不可以转送别人”

    “无价?”吴浩明摸了摸脖子上的坠子,眉毛紧锁,满脸纠结。“还是不带了吧?”

    “保平安的”朱珠见他纠结,干脆把观音坠放进了他羊绒衫里面。“这样不就好了?”

    摸了摸羊绒衫下面小小的凸起,吴浩明却有了自己的打算。出国时一定要把它留在家里,如此贵重的物件带出国,只怕会招祸。

    穿戴完毕,两人才手牵手出门赴宴。

    吴浩民挂断打给老**拜年电话,他脸上的得意的笑容丝毫没有褪去迹象。他的手指轻敲沙发的靠背,回想这一年来的收获,再想银行实实在在的现金,他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只是当他的眼神飘过茶几上放着了黑色塑料袋时,心里止不住得一阵肉痛。

    三万块就这么把钱给他们,实在是有些不甘心。不过回想这一年来,他们对自己的帮助,特别是弟妹……他又不好装聋作哑,毕竟她最了解自己的底细。更何况新的一年,也许还要继续用到她。

    他忍不住轻叹。

    随后他的眼睛一转,笑容重新爬上他的嘴角。

    给了他们又怎么样?等他需要时,只要向小弟开口,这钱还不是他的?这种游戏,他又不是没玩过。去年玩过一回,没花钱就替他娶了老婆。这三万也逃不出他的手心

    说是给小弟的分红,可还没等钱送出去,他就已经想好如何把钱再要回来了。

    吴浩民是个喜好面子的人,说是吴家兄弟在一块吃年夜饭,其实他还请了冯丽华的弟弟——冯玉宾一家同吃年夜饭。

    冯玉宾是M城近郊的中医结合赤脚医生,医德、医术都很不错,每天去他门诊看病得病人几乎快把病房挤爆了。

    舅妈林春雨原来是中学老师,如今已退休。他们有一儿一女,儿子冯成霖大学毕业后留在京城外企上班,还未结婚。女儿冯凤华护校毕业,一直在门诊给父亲当助手。

    冯玉宾为人直爽热心,说话也比较直,只不过有时爱摆长辈的谱。

    当吴浩明拉着朱珠的手,出现在包厢里时,他们两家七口人早已就座。做为三家当中的小辈儿,两人笑着同舅舅、舅妈,哥嫂打招呼。

    众人寒暄一会儿,酒宴还未开始,吴浩民便乐呵呵得从包里掏出黑色塑料袋。“这是三万块得分红,你们先拿着花。咱们今年好好干,挣取明年再多分一会些。”

    吴浩明和朱珠交换眼色,谁也没去拿那个袋子。吴浩明只是看了看自己的大哥,又看了看桌上的袋子,笑着说:“这钱……还是不分了吧,用做今年投资吧。”

    吴浩民一怔,眉头皱了皱。他这是嫌钱少?他脸上的笑容淡了,“咱们今年是赚了五十多万,只分三万是少点儿,可是少分也是为了今年大干,明年多分”

    没等吴浩明再开口,坐在一旁的舅舅冯玉宾不满地说:“你大哥也不容易,一个人支撑吴家一大家子,亲兄弟之间别计较那多么。今年分得少,是为了明年。再说三万也不少了,现M城一个壮劳力一个月才赚多少?一个月能有一千就不错了”

    吴浩明的肺差点气炸了,他不想收那三万块,是不想再和大哥搅在一块,被舅父一讲,他反倒成了贪得不厌得小人。他恨不起身抬腿走了,老婆在桌下的手拉住他。

    “舅舅、大哥,你们误会了。”朱珠微微一笑,“我们不是嫌太少,是觉得不管钱多、钱少拿着不合适。年初得时候,浩明就已经出去单干了。我也只不过帮大哥处理一些票据,打一打电话。大哥赚得钱,都是他自己辛苦来的。这分红钱,我们说什么也不能收。就象舅舅说得,大哥不容易,我们不能再拖他后腿,吴敏将来上大学,用钱得地方多了,这钱不能收。”

    “浩明单干了?”冯玉宾一怔,“你大哥没提起过……在做什么生意?”

    吴浩明原本不想搭言,朱珠的手狠狠地掐了他一下。“跟个朋友在国外跑机床得生意……”他从小调皮,又不如大哥会做人,舅舅一向是用有色眼光看他的。

    冯玉宾微微地点了点头,再没说话。

    吴浩民见朱珠把他们兄弟分手单干的事捅破,心有不悦,又不好明说,只能继续劝:“虽说是浩明要出去单干,可在我心里,我赚得钱里可一直有你们的一份。若不收着,就是不把我当大哥了。”

    若再推辞下去,只怕这顿年夜饭吃得会很憋气。想到这三万块钱在自己手里呆不了一周,又会回到原来主人的手里,朱珠暗自苦笑。占不到便宜,还白白成全人家仁义大哥的名声,真是可笑。

    “行,这钱我们先收下,若大哥有用只管开口。”朱珠接过钱,直接扔进自己的手袋,心里却没有半分喜悦。

    见朱珠收了钱,吴浩明皱了下眉,没再说什么。吴浩民则是满意地笑了,“你们不嫌少就好”

    “兄弟之间,不要讲什么多少手足之情,能用金钱来衡量吗?”冯宝宾又开始讲大道理,“浩明,你哥对你这么好,你可要记在心里。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他”

    “什么报不报答的,我只不过做大哥的本分。当年我爸去世的时候,嘱咐我要照顾好浩明。谁让我是大哥呢应该的”吴浩民又开始百年长演的剧目。

    朱珠听了差点吐了,照顾浩明?

    唱得,都没他说得好听说是照顾浩明,实际上却将自己的小弟利用得彻底。赚到钱得时,吹嘘自己如何有能力;赚不到钱时,痛骂小弟如何没本事、拖他的后腿;缺流动资金时,不说出去融资,反回家敲打自己的小弟,逼他去筹钱,实际就是挤自己弟妹手里的钱

    出四万钱给小弟结婚,最后又将四万块钱收回。当众人的面,给小弟分红三万,不到一周又把钱收回。旁人都以为吴浩明好命,有个大方的大哥,白白得了七万块。没人知道那七万块早被吴浩民连哄带逼收走了。

    吴浩明念在同是手兄的份上,对外人没讲过自己大哥半个不字,无时无刻不是替他捧着。纵然前世,被弄得快倾家荡产,亦是如此。

    可吴浩民呢?见人就讲自己小弟是白菜,离了他没活路

    看着吴浩民和冯玉宾两人亲热碰杯、讲古,吴浩明和朱珠只是带着微笑,埋头苦吃,再不然就是朱珠面带微笑得和大嫂、舅妈闲聊。

    吴敏无聊得喝着杯中的饮料,自己老爸的那套,听得她耳朵里都生茧子了。坐在旁边的小叔突然在桌上捅了捅她。低头一看,小叔竟塞给她一个红包。

    “别说话,我只准备了给你的。”吴浩明凑到侄女旁边低语,“快收起来,别让人看到。”

    “谢谢小叔”吴敏机警地收好红包,对着叔叔灿烂一笑。她的眼睛无意中瞄到吴浩明脖子上的银链子。“叔,你脖子上带得什么?”

    说着她便伸手一拉,帝王绿的翡翠观音从吴浩明灰色羊绒衫里被拉出来。

    “哇好漂亮”。

正文 第七十七章 亏不了他们!

    

    靠坐在床头,吴浩明沉默不语,手一直不停地把玩脖子上的翡翠坠子。

    朱珠打着哈欠走房间,守岁的长夜对她这个孕妇来说,实在有些难熬。才一进门,就看到习惯早睡早起、先她一步回房休息的吴浩明居然没有睡下,皱着眉并没有,似乎满腹心事。回想刚刚在酒店里的情景,朱珠忍不住微笑着摇头。

    吴敏无意间发现他羊绒衫下的翡翠坠,眼中瞬间闪过惊艳的异彩,差点让吴浩明当场把链子取下戴到侄女的脖子上。可是想到早先答应老婆绝不转送他,他只能忍着,勉强地一笑。

    “你婶婶送我的。”他无限尴尬地把坠子重新回去。

    侄女脸上的失望,让他的心象被刺扎到一样,很不舒服。一直到吃过年夜饭,随老婆回到南山别墅,依旧让他耿耿于怀。

    吴浩明疼爱自己的小辈是发自内心的,无论是对自己的侄女,还是外甥。只不过他不大会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情,甚至更多的时候,他表达的方式很拙劣。

    前世当吴敏以优异的成绩考上M城一中时,吴浩明喜得差点手舞足蹈,买了瓶酒畅饮庆祝。对着朱珠,把自己的侄女夸成了一朵花。他还醉薰薰地拍着胸脯,跟朱珠保证。“如果将来小敏读大学差学费,就算卖了这房子,我这个当叔叔的,也会让她上大学的。”

    若这番保证说给吴敏听,也许会换来侄女的感动,可惜他选择错了宣誓的对象。对着自己的老婆保证,要卖了两人唯一的住处,给自己侄女读书。换了谁,听了心里都会有些不舒服。

    供小辈读书,无可厚非,朱珠也举双手赞同。其实在她看来,女孩子比男孩子更应该上大学,其码将来的发展前途及结婚的对象都会更好一些。她心里不舒服得原因不是因为钱,只因他对她不够尊重。

    两个人的家,只听凭一个人作主,只能说明另一个人心里没有装着对方,不够遵重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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