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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宁为小女人-第27章

小说: 宁为小女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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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显的优点和缺点,我全清楚——或是他刻意让我看明白——我不排斥他,却也说不上特别喜欢(应该说没有想到要喜欢吧)。呵,我的脑子乱烘烘,不能再想了。

怀着一颗志忑不安的心回家,立刻将自己锁在房里。我真害怕明天,我要给路华什么样的答案?

今天换了是陆星座,我可以置之一笑,立刻拒绝。但路华就不行了,他不是会开这种玩笑的人,他是认真的。

我害怕受伤害,也不愿伤害人。

我是一个胆小鬼,换了凡凡,她可以很快做下决定吧!

在床上翻个身,我触及一个最切身的问题——我拒绝路华之后,他说过不会勉强我替他做事了,那就是说从今以后不必再去征信社上班,也不再见他的面了,果真如此,我会乐意吗?

路华,路华,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表现得明白点,我不至于迟钝到一无所觉啊!

我拚命回想过去四个月来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好像有,又好像没有﹃当时既不曾特别留意,现在叫我怎么想得起来?(难道我对于爱情真的特别迟钝吗?)也许以后我会慢慢回亿起来吧!

明天要上班,明天就给他答案吧!(来得及——容许——我慢慢想吗?)怎么办?我愈想愈乱,愈乱愈不知从何想起,四个月仿佛变成四年,长得我不知该从那回忆起,路华的转变又是从何时开始?

陡然间,我灵光一闪,我怎么忘了“旁观者清”这句话呢?

我去敲二哥房门,他说“进来”,我推门进去。他正在收拾衣物。

“哦,爱丽丝。”他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哥,要不要我帮你?”

“不必了,一点小事我自己会做。”

“哥,你真的要住在公司宿舍?”

“没办法,通勤太累了。”

信良哥退役回来的第十一个月,便去应征食品公司的化验部门,地点在南投县的埔里,颇有名气的。

我坐在他床上,看他把需要的衣物放入大旅行袋,拉好拉链,搁在墙边,然后好整以瑕的看着我,说道:“这么舍不得哥哥啊?”

“不是啦,”我扯着他的被子。“哥,我想问你一件事。”

“好啊,我给你问。”他很快活的说。

“如果……有一位女孩子跟你说她喜欢你,你怎么处理?”

“这算什么问题?”信良哥大笑。“我会高兴死了,然后跟她交往看看,反正目前我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可是你对她并没有那种感觉呢?”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哦。”我还是没有得到启示。

二哥拉把椅子靠近我,审视的打量我。

“你今天怎么问我这个?”

“没有啊!”我随便说的。

“才怪。是不是那个男生冒昧的跟你说他喜欢你?”

我望着他,震惊。

“我猜中了?”他直率的说:“愿不愿意告诉我,也许我可以给你一点意见。”

好诱人的提议。我开口正要说出来时,猛想起路华曾经很在意的一件事。

“不行啦,他以前说过我有‘恋兄情结’,我否认了,现在他要是知道我自己拿不定主意,反来求助你,一定又要生气了。”

二哥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一下、两下、三下,停。

“你怕他生气?”

“有一点,他脾气不太好。”

“那表示你在乎他罗,要不然何必担心他脾气不好。”

我在乎他吗?我要想一想。

二哥问:“他会乱发脾气吗?”

“不会。但不是不会发脾气的人。”

“大你多少?”

“八、九岁,所以我才吓一跳。”

“相差不到十岁,不算什么嘛。记不记得小时候玩新郎新娘游戏,你每次都说要嫁给大哥,因为他比较大。大哥大你几岁?八岁吧!”

我笑了起来。

“二哥,你近记得啊?”

“当然,因为我当伴郎当得好烦哦!”

他这么一起哄,奇怪地,我渐渐轻松起来。

“因为我觉得你不像新郎嘛。”我勾起有趣的回忆。“那时侯我念小学,头发很长,姨妈常常忙着早餐,都由你替我绑头发,当然没想到要嫁给你啊。”

“哦,你当我是妈妈的化身。”他哈哈大笑。

笑声中,我在他脸上亲一下。

“谢谢二哥,我现在好多了,自己会拿定主意。”

当我走出门口,他突然说了一句:“爱丽丝,条件好的男人其实比估计中的少。”

“你不用担心我。说不定我会比你早结婚哦,你们三兄弟该加油加油了吧!”我朝他扮个鬼脸,跑下楼去。有个人可商量事情真好。

安安稳稳睡了个美容觉,第二天是微带寒意的星期三,忙了一上午,中午时间,花点工夫略施脂粉(平常大都只抹些防晒霜涂点口红。)换上浅紫衬衫,深紫色百花宽裙,配咖啡色饰金腰带,自觉娇俏又不失端庄。

天气渐冷,带了外套御寒,拿了皮包下楼,姨妈在看重播的连续剧,正目不暇给,我匆匆道声“拜拜”便走出家门。

到达公司时,已逾一点半,路华瞧见我来便站了起来,用一种奇怪的口吻说:“我以为你不来了。”

我想说,那你是不是又要打电话跟我吼:“爱丽丝,你又在搞啥飞机?”——但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默默走向自己座位,放好衣物,慢慢的,我走到他面前。

“金钥匙。”我伸出手掌。

“什么?”

“今天不是礼拜三吗?”

他笑了,眼睛也在笑,好像天上的星星,闪烁出一种光芒——看见他也有这一面,我更安心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

“是。”我点一下头,还是不自然的红了脸。

他把钥匙递到我手上时还乘机将我拉过去,在我额眉之间印上他的记号。或许他是一时冲动,我却吓了一跳,原来他不是个木头人啊,我心湖泛起甜蜜的涟漪。

“谢谢!”他低低的说。

“你的动作真快。”我挣脱他,拾起钥匙,脸红红的走出去。还好,没有别的人看见。

事情的进展极为顺利,只要两个人(一男一女)有心维持一段恋情,热情能使两块冰渐渐溶为一条爱的小溪。

哲学家爱问:爱情这玩意儿我懂,但永恒是什么?

有一次周日约会,我便拿出来问他,他说:“爱情的永恒是互相容忍、体谅和了解,自古以来的美好婚姻莫不如此。”他替哲学家解答了对爱的困惑。

“我很担心一件事。你是不是工作狂啊?”

“我?你那来的怪念头?”

“因为我突然想起程春野设计图失窃那晚,你晚上刚赶回台中,立刻就问明我的存在,打电话给我不是吗?”

他最近很爱玩我的手指,说话时也不放手。

“小姐,那是为了你啊。星座同我说他认出了你,我想由简小姐身上牵出有关你的事,比较容易引你上门。”他笑了笑。“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好啊,这一次你可跑不掉了吧!”

我抽回手,他立刻又抢过去。

“好啊你,知不知道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

“你胆子这么小,天生不是做坏事的料。”他还取笑我。我却只有赞同的分。

“我还是不明白,樊小姐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退婚?”

他放弃研究我的手指。我们沿着公园划船的湖缘漫步,年关已近,今天是较暖和的日子,紧接着来的便是大哥与王掌珍的婚期。

一阵沉默,路华终于回答我:“明珠大概想做名人的妻子吧,若由她开口退婚,朱家也不会要她,但退婚的因素在我的话,情况又不同了。这是我的猜测。在调查俞震亚的风流史时,我发现樊明珠在跟我订婚期间便和他有所交往。”

“她真是太傻了。”我不懂,一个风流鬼何可取的?

“她有她的梦想,我只能这么解释,因为退婚的那个月里,我便把她的东西全部销毁,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在心中已经消失了。”

我握紧他的手。

“她来征信社的那天,你故意支开我吧?”

“我怕你尴尬。怎么样,我很不错吧!”

我甜蜜一笑,指着脸颊:“你真好,让你亲一个。”

他照办,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九章

姨妈的心愿达成,她的长子终于将在今日完成人生大事。以后她再也不必跟人解释她的儿子为什么还不结婚。

喜宴设在一位姑表亲戚所开的大餐厅,取名“御缮馆”。关于这点,王掌珍表示了一点意见,她认为“全国”较好,但姨丈说“我们这边的亲戚都知道‘御膳馆’的菜精致好吃,你们女方亲人就在‘全国’请好了。”另外,住的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姨丈、姨妈当然希望长子守住这个家,可是新嫂子似乎不愿意,不过她没亲口说,只是由大哥表达“维持现状”的意思。

不管怎样,婚还是结了,姨丈、姨妈还是欢欢喜喜的准备了这一切。信实正好放寒假,回来当伴郎;信良表哥除了作伴郎外,顺便把他新交的女朋友方小姐带回来炫耀一下,听说是同一公司会计部门之花。

我的男朋友自然在座,西装革履,真有男性魅力。他来得早,看见我穿着他帮忙挑选的淡紫色冬季洋装,说一句:“也只有你穿起紫色衣服特别好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绒盒,打开来,是一条式样简单大方的紫水晶项炼,短短的,中间有一颗较大的坠子,呈心形。

“我母亲留下来的。你戴戴看。”是他母亲的遗物,那一定是真品。

“不要,那么贵的,万一弄丢了……”

“不会的,这扣子很牢。”他霸道的为我戴上,在我耳后吹气。“帮你选这袭洋装时,我就想到这条项炼。”

“好吧,就借我漂亮一天。”

“送你。放在银行保险箱也没用。”

“不要,保管起来好麻烦。”我不是贪心的人,也不敢在没有婚约前接受贵重的礼物。

“爱丽丝,你真奇怪。”

“我说真的,我没有理由要这么贵重的首饰。”他没有再坚持,后来凡凡和程春野一身引人侧目的打扮出现,我便忘了这回事,上前招呼,笑问她穿的是什么啊?她开口便数落我“老土,不多看看杂志”。我那里老土了,实在是他们打扮得太鲜艳,又是什么毛又是什么皮。

我注意到路华和程春野只是点头之交,显然不愿和房客套交情,或者该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的确,我唯一看出他俩相同之处,只是“男人”这一点。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新嫂子很漂亮,一连换了四套礼服,有宫廷式的、流线型的、晚礼服、旗袍。

一天下来,新人累了,家属也迸发“狂喜后疲倦症”。大哥、大嫂到订好的饭店休息一晚,明起四天将南下度蜜月。(这又是一个问题,大嫂的心愿是出国度蜜月,可是大哥说要存钱买房子——既然她不愿跟公婆住在一起的话。)(路华说信介哥结婚后,对妻子的要求会严格一点,大嫂不太可能再像婚前一样不做家事、常常晚归。)

既然没有住一起,新婚夫妇之间如何沟通,或因此吵嘴,我们难以深究,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吧,总有一天他们会找到两人之间的平衡点。——我曾听姨丈、姨妈私下在讨论大哥会不会有幸福的婚姻。

不管如何,我总是有了一位大嫂,彼此没有深厚的感情,也能维持普通的礼貌。亲戚之间大都如此,不是?

以后,大哥不会再摸我的头.疼宠的唤我“小妹妹”,他要以他的新家庭为重了。

我有了这样的感触。

从餐厅回家的车程中,我向路华绪述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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