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故里深-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再次吞咽了一下口水。
她皱着眉头抬头玩味地凝视着我。
“要人家亲一下嘛!”我直截了当地索吻。
“除非你彻底放下陶西佑,我周璇从来不做垫背的。”她神情突然转为严肃的样子。
我低下头,不让她看到我的神情,并不发言语地站在那,我可以不和陶西佑在一起,但彻底忘记她真的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说实话,我倒宁愿自己放下她,然后彻底从她的世界中走出来。
小璇走近了,她双手忽然用力纠紧我的棉袄,我整个人被拉蓦地拉到她的面前,愣愣地看着她。
“宁静,一个人如果三心二意,就真的很讨厌了,如果昧着自己的心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更可恶,因为会伤了别人的心!”
她凌厉的目光逼视着我,仿佛把我的那点心事穿透,使我不敢直视,我只好避开她的目光,垂下眼帘看着她的嘴唇,她妩媚的嘴唇离我的嘴唇大概三个指头之遥。
她缓缓松开我的衣服,然后默默地踩着花坛上松软的泥土,向前走去,而我则紧随其后,我的手上还握着为她采摘的几枝腊梅,我们此刻就是胆大无比的偷花贼,拿着证物慢悠悠地离开犯罪现场。
她走着走着,忽然转过头望着我。
而我在她转头把目光投注在我身上那瞬间,我的肩膀为之一颤,然后蓦地停下脚步,直愣愣地看着她,她的眉头也是皱着的,我恍惚觉得我们的对视做了交换。
“我有这么可怕吗。”她哭笑不得地问。
“不,这是我的习惯。”我开了一句很冷的玩笑。
她叹了一口气,笑了起来,向我伸出手,我欢快地走上前去握着她的手,然后把另一只手中的腊梅,放在她的嘴边。
她接过腊梅,用力嗅着腊梅的香味,“宁静,以后我想你的时候,就可以闻腊梅的香味了。”
而我沉默地望着几排宿舍楼的灯火阑珊,
“小璇,我虽然无法暂时忘记陶西佑,但也舍不得割舍下你,如果有一天你离开我,我想我会不习惯的。”
我说完转过头,凝视着她,她也神情肃然地注视着我。
“你这句话很自私,虽然让人很生气,但气都气不起来,真是,我上辈子欠你什么了。”
她叹口气朝远处空旷的地方走去,微风轻拂她的长发,使夜色缭乱,也使我的心迷乱起来。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一份难以抑制的苦楚蓦地席卷着我的心,我跑上前去,从她的身后,环抱住她的腰,这时的她的腰身为之一颤,回转过头的那双眸子在夜色中忽闪着,我静静地凑近她的嘴唇,而她亦没有躲闪。
那个吻是平静的,宛若抚慰彼此的痛楚,小璇的痛一直藏在心里,我的吻宛若沿着她的舌尖,悄悄渗入她的心底。
那天晚上,我边听着音乐边为她写了平生第一首情诗;每每写下一个句子时,小璇的影子宛若真切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陶西佑的影子时而也会浮现出来,与小璇的影子交错着,让我的下笔艰涩无比,但最后我还是凑足了一首诗——
琉璃?情书
夜幕中凝望着你忽闪的眼眸,
你向我回转着曼妙的身姿,
定格在我恬淡的世界里,
从此我拥有了无数感喟与欣喜。
多年后你是否记得我为你写的这首情诗,
让永不逝去的记忆,
刻在你的心里,
至死不渝。
你沉默的眼睛透射着可爱的孩子气,
有谁对你说过那很美很像一对晶莹剔透的琉璃。
我静静地向你诉说着飞蛾扑火的古老故事,
执迷于飞蛾的错
26、第二十六 。。。
,
坚守着飞蛾的执着,
就算爱你是个迷人的错,
但那燃烧的火焰因为你而美丽。
你像林间独自奔跑的狐狸,
疼痛的心从不去找寻那些温暖的慰籍,
你静静在黄昏的林间哭泣,
那孤单的泪滴落在我写字的纸,
从此我的情书里有了个深深地“璇”字。
——这首情诗,我原谅自己文笔的拙劣,但我的确卯足劲写了,它被我反复修改了很多次,那张原稿已经变成一副皱巴巴并且黑乎乎的模样,我最后用钢笔在一张纯白的纸张上仔细地誊写下这首诗,索性我的字写得还不赖,使这首情诗看起来恬淡的样子,我不喜欢造作滥情或是包装复杂的情书,白纸黑字折叠在散发出油墨味道的新书里,这是我喜欢的表达方式。
我抽出那本书,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小璇说每次看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总会忍不住流泪,我猜测她一定很喜欢三毛,因为读她的书,就像她默默在身边诉说一样,每次都能直达心底引起共鸣,那种感觉很亲切。
小璇将来的愿望就是,拥有一个不太繁忙并且稳定的工作,以便到处游历,由于家境不好,几乎没去过多少遥远的远方,我记得那时她闪烁着目光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我。
我把情诗夹杂这本书里,也希望未来的她如愿地“万水千山走遍”。
可当我告诉她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村上春树时,她却打趣我说,“变态的人才喜欢变态的作家。”
有时候,我会和她偶然讨论比较深刻的人生问题,
“世间对错,不去划分,不去争取,也不放弃,一切随然。”
小璇常常会伏在我耳边说这些话,尔后,她看见我一脸懵懂的样子时,也会俏皮地补充,
“就像我不会死心塌地喜欢着你一样,免得自作自受。”
每次听完这句玩笑话,我蓦地会觉得失落,然后偷偷凝视着她的侧脸,似乎害怕她有一天离开我,就像我陷入她的世界里越深,就越抓不住她一样。
我把那本书放在枕边,沉默着看着它,逐渐入睡。
作者有话要说:去她的城市旅游,
却阴差阳错没见到面,
昨天酒店里失眠了一宿,
又没怎么吃东西,
头晕脑胀、饥肠辘辘。
回到自己的城市,
失意怅然,
差点就要哭了,
但回来后,就收到她的信息,
下周她会来我的城市……
放下,依然还是放不下。
这几天经历过太多思想挣扎,
很累。
很累。
27
27、第二十七章 。。。
小璇让我去阶梯教室找她,她要在那边上大课,当我在川流不息的学生人群中一眼看到清新亮丽的她时,我的眼睛又不自觉的直了起来。
她今天身着棕色小夹袄,格子棉布裙,黑色棉裤下套了棕色的靴子,胸口环抱着书恬静地在那边等着我,她这身装扮有一种学院风,低调也不失品位,让她看起来很乖的样子。
我把那本夹着情诗的书递给她,她看起来一副惊诧的样子,并拉着我的手,让我陪她上课。我瞄了一眼她手中的书,是什么公共课。
我把头摇成破浪鼓,说什么也不去。
“反正你不是今天下午没课嘛。”小璇央求着。
“好不容易今天下午没课,我要回宿舍睡觉的。”我作势要离开的样子。
“这孩子,老想着睡觉,过来接受点教育,听话。”小璇死死地拽住我的手。
我不依不饶地赖在原地不肯进教室,真最反感这种课了,哪有人还反往这火坑里跳的。
“你到底过不过来!”小璇的一咋惊雷把我唬了一跳。
我只好顺从地尾随着她进入教室,在我进入教室的一瞬间,她们班的女生齐刷刷地望着我,我害怕这种成为焦点的场面,低下头,默不作声地跟着小璇在她旁边坐下,原来护理系大多数是女孩子,班里零星有一两个男生,可在簇拥的群花中被我忽略不见了。
“你就是小璇口中的才女哦,久仰大名。”旁边的女孩子眼睛笑成一条缝看着我说。
我受宠若惊地挠挠头,“不是啊,过奖了。”
“其实,我真羡慕人家会画画的人,很懂生活。”那个女孩仍然不住夸道。
“她还懂生活,纽扣反定,鞋带也不会系。”小璇止不住笑了起来。
我向她瞪着眼睛,“艺术家,就是这个样子的。”
小璇随即把食指抵在我的鼻尖,“就你还艺术家,整天像小孩子一样闹腾,我看是过家家。”
那个女孩见状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切,那我上次写生作品还获了奖呢,哦,对了,我还因此进入校学生会宣传部了,因此我现在可是学生干部,比你大。”我不服气地说道。
“哟!”小璇装成一副唯唯诺诺样子,“不过,我看宣传部就是张贴横幅的、越看越像打杂的,没什么职权啊。”
“什么没职权,我要值日的,抽查逃课旷课,小心被我抽到!”
“看来某些人要以身作则了,到底谁经常逃课旷课啊,上次高数课我去找你,你怎么不在!”小璇蹙着眉头。
“什么啊,高数课,我可每次都去的,而且我们班都和药学班在一起上课,那么多人,你眼睛肯定走神了。”说实话,高数课我虽然听得云里雾里,但还是大多数都去的,那个高数老师是南大高材生,长得又一表人才,声音温和动听,听他的课还是颇开心的,虽然一句也听不懂。
“我眼睛不会走神,因为——你通常坐在陶西佑的旁边,而那天她旁边的位置是空的。”小璇的眼神凌厉地看着我。
我一时间哑口无言。
她也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然后兀自翻阅着那本我为她买的书。
翻阅纸张的摩擦声蓦地停止,而我迅速转过脸垂下头去,我知道她翻到情书那一页了。
良久待我忍不住把头转过去打量她时,她竟然坐在那里一定不动,眼眶里泪水竟然正在打转,我慌了神,赶紧四处翻口袋找面纸给她,同时也暗自窃喜原来自己拿三脚猫的文笔居然让小璇感动得流泪,抑或小璇她太多愁善感了。难道飞蛾扑火那段写得很赞。
她接过面纸,边擦眼泪便破泣而笑。
“最后一段,我喜欢,写到我心坎了。”她笑着说。
我又看了诗的最后一段——
你像林间独自奔跑的狐狸,
疼痛的心从不去找寻那些温暖的慰籍,
你静静在黄昏的林间哭泣,
那孤单的泪滴落在我写字的纸,
从此我的情书里有了个深深地“璇”字。
原来看似潇洒开朗的她,原来真是只孤独的狐狸,从我见到第一眼开始,她一直是孤独的,她总是云淡风轻地向我诉说着她的经历,单亲家庭的孩子,一直有一种缺憾吧。小璇小时候经历也是这样,独自躲在白杨树林里哭,没有小伙伴能读懂她,所以那些肤浅的慰藉怎么能够填补她心中巨大的缺口。
小璇蓦地抓住我的手腕,轻柔地把我掌心展开,然后用黑色中性笔在上面一笔一画地写道:
——我想让你的心里也有个璇字。
那句话醒目地印在我的掌心中,我抬眼看着她,她凝视我的眸子很清澈,却带着几分狂野的气质。
“总有一天,你会的。”她轻轻地凑在我耳边说。
而她这句信心十足又十分霸道的话宛若真的把我向她的世界拉近,像个磁铁一般,无法抗拒。
那天下午在阶梯教室里,学生聊天声嘈杂、前后左右还倒了一大排,但那个老师似乎定性很好,不发火,丝毫不受影响地像读书念经一样把课讲了一个下午。
我压根不是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