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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44章

小说: 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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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是节目主持人,所以不能随便离开,原本应该换主持礼服的,她借口没有几个节目了,懒得换了,老师和搭档也都没有说什么。

汇演结束的时候,她还和搭档周俊一起上台说了好多祝福的话,什么榜上无名脚下有路啊,什么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啊,社会是一个更大的舞台啊等等。

演出终于完全的结束,老师让同学们各回各班去,而她和周俊还有几名负责这次汇演的同学一起在清理道具,清理完后送回文艺部的仓库。

晓苏是走到文艺部仓库的这栋楼下才停下脚步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对其它几位同学说:“哎呀,我身上的演出服忘记换下来了,你先把这些东西送到楼上仓库里去,我回去把衣服换了再把这套西服送过来。”

其它几名同学当时并没有怀疑什么,因为她身上的确穿着那套表演单口相声的西服在,于是点点头,周俊还吩咐她快一点,说马上12点了,学校该放学了呢,等下艺部的老师下班走了。

晓苏点头表示明白,随即迅速的转身跑开了去,此时所有的同学都回教室去了,她却并没有去换衣服,甚至连楼都没有上,直接取了自己的自行车,迅速的朝门外骑去。

恰逢初一放学的时候,估计初一已经检查完了,她骑着自行车,混在初一的同学中,一起奔出了校大门,却不敢骑车回家去。

该去哪里?这把冰冷的手枪又该藏在哪里?

以前就听周俊说过,周非池这人在外边路子广,跟不三不四的人有来往,她虽然半信半疑,不过从周非池初二时就交女朋友的行为来看,应该和社会上的人接触比较密切。

可现在关键不是周非池和社会上的人接触密切的问题,是这把手枪的问题,刚开始接过这把手枪时她并没有多想,只想着和周非池是同学,而且他们都即将中考了,周非池进入初三后很努力,尤其是初三第二个学期,把所有的女朋友都分了,然后成绩上升得很快,现在已经是全年级前二十名了,考个重点高中应该没多大问题。

作为同学,她真的不忍心看着他被警察给带走,所以她大着胆子接了过来并掩藏得很好,可是,现在出了校门口,她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了。

身边同样骑单车的学弟学妹们在议论,说好像是高中部那边先出事,然后不知道又怎么闹到了初中部来了,总之,这一次闹得很大,好像要抓很多人似的,听说和滨海最近的打倒黄赌毒有关。

晓苏不知道滨海最近在打倒黄赌毒,因为她是初三毕业班的学生,整颗心都扑在学习上,所以已经半年没有关注过滨海新闻了。

但是,她知道,不管和什么有关,她都不能把这把手枪带回家去,更加不能让警察从她身上搜出这把手枪来,因为,她的父亲是滨海市长,而她不能让自己的父亲和这把手枪拉扯上任何的关联。

于是,她就那样骑着车,一直骑一直骑,好像不知道累似的,从滨海一中到澳头海边,整整骑了三个小时,中间连休息都没有休息一下。

那时的澳头还没有开发出旅游区来,她在进澳头镇时在路边店子里买了套游泳衣,然后继续朝海边骑车而去。

她没有在什么大型的沙滩停下来,而是找了一个非常僻静的地方,这里没有沙滩只有岩石,四周更是荒无人烟。

她就这里换了游泳衣,然后带上这把冰冷的手枪,一直朝海中间游,一直游一直游,只想着要把这冰冷的却又极具危险的东西送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去。

那把手枪最终被她扔在了大海里,等她再次骑车回到滨海市区时,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学校早已经放学,她在学校里拿了自己的书包,然后把那套演出服放的门口的保安那里,让保安转交给文艺部的老师,因为这个时候文艺部的老师已经下班走了。

只是,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她那天下午的缺课,居然会演变成她去小门诊堕/胎的谣言,而对于这样的谣言,她却是百口莫辩,她永远都不能说出自己的行踪,因为那不仅牵连到周非池,还牵连到自己当市长的父亲。

顾晓苏是跑出鸿运酒店的大门才发现雨已经下大了的,好在她在德国住了五年了,早就有了随身带伞的习惯,只不过因为着急朝前跑,没有时间来掏出自己包里的雨伞。

不想被周非池追上来,不想再被他拉回到那个大厅里去,更加不想去看见季非墨那张冰凉无温又面带嘲讽的脸。

所以她并没有朝着大道上跑,而是朝酒店后面的一条小巷子跑去的。

巷子是条老巷子,很深很长很狭窄,因为下雨的缘故,巷子里几乎没有人行走,她跑了好远直到听不见周非池的声音,直到在前面转了弯进了另外一条巷子,再也看不见鸿运酒店这栋楼,这才停下脚步,从包里掏出自己白色的雨伞来。

她赤着脚,撑着白色的雨伞,迎着今年的第一场狂风和暴雨,走在无人的街头,风把伞吹得东倒西歪的,雨把她浑身上下全部都湿透,想到季非墨冰冷的目光,她的身她的心,都凉得没有一丝温度。

一如,五年前的那个六月,那个多雨的季节!

五年过去了,顾晓苏依然还记得五年前的六月十五日!

那天南方下着三十年来的的最大的一场暴雨,刮着南方二十年来最大的一场台风!

而那天,是她母亲去世一周的日子!

是头七,传说中的还魂日,晓苏中午冒着狂风暴雨去的母亲墓碑前,给她送了刚上市的桑果,因为记忆中母亲是最喜欢吃桑果的。

她可能是在墓碑前跪太久了,所以起身的一瞬间,整个人朝后倒,然后就那样直直的晕过去了。

醒来时却是在公墓附近的一家小医院,估计是墓地看守员发现了她把她送到这家医院来的。

护士拿了张查血的单子给她,然后非常礼貌也非常公式化的问了句:“你怀孕了,要还是不要?”

你怀孕了?

……;

……;

……;

……;

…。小。…;

…。说。…;

…。下。…;

…。载。…;

…。网。…;

护士的声音明明很轻,可听在她耳朵里无语是晴空响了一声惊雷,而她刚好被那声惊雷直接给劈中,整个人当即楞在那里,半响没有回过神来。

怀孕了,这是什么意思?

是她的肚子里,已经有季非墨的孩子了吗?

可是,季非墨已经不爱她了啊?他爱上了别人,而那个别人,是她曾经最好的朋友郑明珠!

“小姐,你这孩子要还是不要?”护士见她像个傻瓜似的发愣,非常不耐烦的又问了句。

要还是不要?

她不知道,真不知道,因为从来就没有想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也就从来没有去考虑过这个问题。

当护士第三次问她的时候,她才喃喃自语的说了句:“我要去——找孩子的父亲商量一下!”

她要找孩子的父亲商量一下,尽管,他已经不爱她了,尽管,他和她现在已经是形同陌路!

可,到底,他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这个生命,不是她一个人缔造的,而是和他一起缔造的,她一个人不能做决定,也,做不了决定。

她几乎是没有多加考虑就坐上了去G市的大巴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找到季非墨,一定要找到季非墨,我要问问他,这个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她到G市已经是傍晚,从公交车站台到季非墨租住的地方有两站路的距离,不远也不近,却没有公交车通过,而出租车此时也好似已经绝迹了一般,一辆都找不到。

狂风和暴雨放肆的掠着这个城市,她手里的三节伞根本就撑不稳,最后只能迎着狂风和暴雨艰难的朝着季非墨租住的公寓方向前行。

雨大风狂,三节雨伞被吹得东倒西歪,终于在到达季非墨租住的公寓楼下被台风给活生生的折断了去。

她浑身早已经湿透,头发上还滴着雨水,脚泡在被雨水浸湿透了的鞋子里,冰冷而麻木,沿着台阶,一步一步的朝着五楼走去。

季非墨进入大四就没有住学校的宿舍了,在外边租了公寓,他说租个公寓,这样放假的时候,她和他可以到公寓里自己做饭吃,而且还可以租影碟回来一起看,两个人都住宿舍就不方便。

季非墨即将毕业了,而她早就没有他的手机号码了,其实今天冒雨来这里找他有些冒险,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还住这里。

虽然太多的不确定,可到底还是来了,她用手扶住墙壁,一步一个台阶,慢慢的,又步伐坚定的朝上走。

终于,走上了五楼,终于走到了走廊尽头的520房间门口,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房间租住,是因为520的谐音是我爱你,!

季非墨曾笑着对她说:“以后你每次来找我,看见这个房号,就不要念成数字,而是要念那个谐音。”

曾经甜蜜的话语还在耳边萦绕,只是,房号上的数字已经不是他要向她表达的深意,而是他向另外一个女孩子表达的深意。

房门紧闭,她看着520几个简单的数字,心却在一瞬间好似被绳索勒紧,痛得几乎无法呼吸的地步。

曾经,多少次,她跟着他来到这门口,他手里拿着影碟或者提着他们一起在商场买的食材什么的,每一次,他都会站在门口,故意不开门,用手指着房门上的数字,故意的问:“晓苏,这几个数字怎么念?”

“520”她总是非常快速的回答,然后眼睛里闪过狡黠的目光。

他却不依不饶,继续拦住那锁口,一定要她用谐音念出那三个数字,还说不用谐音念就不开门进去。

她总是拗不过他,最后不得已只能低声的念着:“我爱你!”

而他却总是在她开口的瞬间,薄唇就凑了过来,手上拿着或者提着东西,头却把她的头压在门上,就那样深深的缠绵的吻着她。

那时走廊上的灯光总是很昏暗,而他经常是吻着吻着就把手里的东西给扔了,最后捧着她的脸,低声的呢喃:“小猪,我爱你!深爱!”

那时的她多傻多天真多愚昧,从来就没有想过他嘴里的小猪有可能不是晓苏而是小珠,只是一味的沉浸在他的浓情蜜意里,心里像喝了蜜糖似的,甜得都钻不出来。

而今,这扇门就像是一张冰冷而毫无表情的脸,520那三个数字,却是这张脸上的眼睛,正用极具嘲讽的目光看着她。

她不知道站了多久,或许是一分钟,或许是五分钟,总之,在看了又看手里那张已经被自己揉成一团的纸,最终还是鼓足勇气举起了手去敲门。

敲了三下,里面好像有人应了声来了,隔着门板,听得不够清楚,不过却能肯定里面是有人的,而且听见了她的敲门声。

很快,门从里面拉开,她看见了季非墨,他就站在门里面冷冷的看着她,头发有些凌乱,腰间系了条围裙,手上拿着块没洗干净的生姜,很显然是从厨房走出来的。

她从来没有看见这样的季非墨,因为他公寓的厨房平时就是个摆设,他从来不下厨房做东西的,有时周六或者周日偶尔带她过来,俩人买了食材,他都是把食材提到厨房里扔下就不管了,然后去客厅里看电视等着吃,厨房是她一个人的事。

那时的她,偶尔叫他帮忙剥个大蒜或者洗个姜什么的,他都满嘴的怨言,嘴里嚷着的是君子远庖厨。

而今,他不过是和她分手一个多月而已,整个人却完全变了摸样,看他的这身装扮,完全是居家好男人的模范。

她和他就这样对视着大约一分钟,她轻咬一下嘴唇,终于开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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