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王废后,倾世名相-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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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大皇兄,二皇兄不见了,他不见了,我有把那些坏人引开的,为什么二皇兄还是不见了?”
“璟不哭,煜不会有事,父皇已经把那些坏人都杀了,并且派暗卫正在四处找他呢!”
“大皇兄,那些坏人为何要说二皇兄是妖怪,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说二皇兄?我恨他们,我恨他们!”
“乖,这个大皇兄也不知道。”
……
“二皇兄……”璟唇角动了动,心里一遍遍地唤着这三个字。好些年过去了,他竟不知不觉中把那个对他很好的二皇兄给忘了,“二皇兄,你在哪里?”从两个宝宝身上收回目光,璟遥望远方天际,无声呢喃。
“爹爹……爹爹……”两个宝宝伸着胖乎乎的短胳膊,眨巴着大眼睛,一声声地朝阁楼上唤着,“公子,小主子们怎会唤上官公子叫爹爹啊?”红玉眸带不解,问凌曦。
凌曦没有多想,笑着道:“他们还小,看到个男子,怕都是唤爹爹呢!”
“旭儿,阳儿,爹爹在这呢!”旭、阳字义相近,给两宝宝取这么个名字,凌曦希望他们哥俩像晨间初升的旭阳一般,朝气蓬勃,健健康康的长大,若往深处说,她取这俩名字,更多的则是为了那眸瞳、发色与哥哥,及这天下之人有所不同的弟*弟考虑。
她不希望自己的宝贝懂事后,心里存有阴影,觉得自己是个怪物,从而变得自卑。
现代,东西方国家的人种,眸瞳、发色,肤色有所不同,根本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但在这片大陆,大家长得除过样貌不同,身上其他地方都无甚差别,突如其来出现个异类,肯定会被视作妖怪对待。
凌曦生下两个宝宝后,也心生疑惑,想着自己怎会生出两个眸瞳和发色不一样的宝宝,然,琢磨了好长段时间,她得出的结论就是问题出在璟身上。
因为她的血统可是很纯正的,这一点,她完全可以肯定。
想通这一点,她有时候望着墨阳,会禁不住偷着乐呵,混血宝宝,她的阳儿还是个混血宝宝。
考虑到周围这么个大环境,凌曦心里有了决定,那就是不把阳儿当做个特别的存在,而是把他和旭一样对待,不偏不倚,才不会让其长大后觉得自个是个特别的,是个与众不同的,是个被众人用奇异目光看待的“怪物”。
纳兰太后曾与轩帝说过的往事,可以说是朝国皇室的禁忌话题,在煜流落于民间后,朝国先帝用他的雷霆手段,把有关传扬煜是怪物的皇室成员,以及后宫里的妃嫔,全处以斩刑,令朝国听过此谣传的民众,无一敢再嚼有关二皇子是妖怪这个话题。
时间久了,大家便把那件往事都忘了,凌曦上一世身处云国,加上她是闺中女子,年龄尚小,自是没听过朝国皇室中发生的这些事。
岁月匆匆,晃眼两年多时间过去,璟在那日醒转,望到两个宝宝,想到自个早年失散于民间的二皇兄后,并没有离开竹林,出谷回洛城,他感到两个宝宝身上有股子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他靠近,还有宝宝的爹爹,他对其生出种别样的感情。
和那位叫夜妖的少年在一起,他感觉好亲切,虽然对方不太与他说话,但他就是感觉好亲切,好似曦儿就在他身边。
两个宝宝很黏他,一旦他们身边没人看顾时,就会跑到他身边,缠着他叫爹爹。
偶然中,他发现两个小家伙天资聪颖的简直用言语无法描述。
一岁多时,哥俩听到他们爹爹闲时弹奏琴曲,眨着晶亮的眸瞳,听得聚精会神,在他们爹爹起身离开琴案,那叫墨旭的哥哥跪在琴案后,短短的手指,就开始拨动起琴弦来,墨阳见状,噔噔地跑回屋舍,没多大功夫,拿着根竹笛回到哥哥身边,两个精灵似得小宝贝,一个弹琴,一个吹笛,把他们爹爹刚才弹奏过的曲子,不差分毫演绎了出。
音质上虽粗糙,但那么小的孩子,能记住曲调,并从头至尾,不差分毫演奏出,实在是难得得很。
是的,他喜欢上他们了,慢慢的,他开始手把手叫哥俩弹琴,吹笛子,而他们的爹爹,并没有说什么反对的话。
日子就这么静静地过着,他很享受这样的日子,安逸祥和,无忧无扰。
唐月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有出过山谷去找阿姐,但仍旧一无所获,离家好久了,可她一想到被痛苦折磨的蓝逸,就忍住回家的念头,给自己鼓气,她一定能找到阿姐,看到蓝逸哥哥娶阿姐,幸福美满一辈子。
稻花香是座普普通通的酒庐名,这座酒庐位于朝云山数十里外的镇子上,凌曦此刻坐在二楼一雅间内,正在等着三位友人的道来。
鲍南城大步流星步上二楼,进到几名好友预定的雅间,就看到桌旁的凌曦在那小饮,神态间淡淡的,好似对于他的到来,无丝毫喜意。
瞬间,他脸色变得很不好,两年多前,他和向衡宇及任宇飞两位友人在此酒庐饮酒,不曾想那俩一见到姓夜的小子,当时下就心生好感,主动与其相交,来来往往数次,他们仨与那样貌比女子还要精致,行事亦正亦邪的臭小子,还真做了朋友。
哼!可他就是看姓夜的小子不顺眼。
左看右看,横看竖看,他没发觉此人与已逝多年的聂后有丝毫相像的地方。
聂后,楚帝的废后,一个贤良淑德,温婉如莲般的女子,若不是因为她被废,他和另外两位好友就不会一气之下,在帝王面前说出才学不够,隐退故里的请求。
没想到的是,帝王未加挽留,允了他们的奏请。
好友,君臣?在帝王允下他们奏请那一刻,全没了。
云国失去贤后,帝王刚愎自用,让他们仨寒心不已。
从此隐居故里,在家孝敬双亲,闲时结伴出游。
三年多前,宫里又发生什么帝王为个chong妃身死,脾性大变,动辄就在朝堂上问罪朝臣。
不想再听到云国朝堂上的闹心事,他们三人一致决定,将家人迁居山里居住,也好落个清闲。
闲云野鹤也罢,无所事事也罢,近来这几年,他们过得倒也逍遥自在。
“来了。”凌曦抬眸瞟鲍南城一眼,淡淡道。
她就觉得奇怪了,此人为何总看她不顺眼?
上一世,她是楚御寒的王妃,与鲍南城、向衡宇、任飞云三人见过几回面,印象中,鲍南城武功不错,喜兵法,当时她就想,此人若是入朝为官,多半是武职,其结果,她所料不差,鲍南城在楚御寒继位后,确实做了名颇有实权的武官;而向衡宇与任飞云文采出众,入朝后自然做了文官。
有此三人在朝中辅佐,但凡楚御寒对他们多加信任些,绝不会落得她被废,因三人一句规劝之语,就辞官回乡,隐退故里这回事。
呵呵,回头想想两年多前的相遇,再到相交,凌曦觉得用狗血来形容,都不为过。
很会说话的向衡宇,一见到她凑上前就来了句,“兄台,咱们很久以前见过,”见她欲出口否认,他又道,“兄台你先别否认啊,咱们真得是见过面的,要不然,在下和另外两位好友看到你地瞬间,就觉得一见如故。”
如此简单两句话,她便和这三人称兄道弟,做起了朋友。今日,是她约三人到这间酒庐来的,“你发话,我能不来?”鲍南城哼哼唧唧一句,拉回了凌曦飘远的思绪,“坐。”凌曦勾唇淡淡一笑,与鲍南城道。
“我就喜欢站着。”
鲍南城握紧手中的剑,冷着脸回凌曦一句。
“你很讨厌我?”凌曦挑眉,嘴角笑容依旧,“可你为什么讨厌我啊?你既然讨厌我,又为何和我做朋友?”
鲍南城被凌曦这么直白的一连发问数句,登时脸色涨红,“我怎么讨厌你了?即便我讨厌你,还不是和你做了朋友!”说着,他把剑往桌上重重一放,“明明是个男人,长得却比女人还好看,”嘴里嘟哝一句,他又道:“认识你这两年来,你的行事作风,我真是有些看不惯,知道么?”
“哦?”
对于鲍南城说她长得像女人,凌曦只当没听见,因为她本就是女人啊,后面说她行事作风有问题,她就觉得奇怪了,不由疑惑地看向对方。
“这附近,甚至数百里外的百姓,都得到过你的帮助,不,可以说,更远地方的朝国百姓都得到过你的帮助,这样的你,无疑是个好人,若是入朝为官,也绝对算得上是个好官,可你遇到你看不过眼的人或事,那处理手段,是不是有些过了?不是扔出枚小刀直接取人性命,就是用你那三寸不烂之舌,说得人家跳河自尽的心都有,草菅人命,你懂不懂,你那叫草菅人命!”
凌曦笑道:“他们该死,我才会动手,这样做,我何错之有?至于你说的那些什么要跳河的,我没见到,若见到,定会与他们说,跳啊,跳下去事情就能解决了么?所以,我不觉得我行事有问题,你若是看不惯,那我也没得法子。”
“你,你这人真得是无可救药得紧!”鲍南城一把抓起桌上的剑,指着凌曦,“就算人家该死,也有官府不是,用得着你动手么?就算那人一时没有想通,要跳河自尽,你不会出言加以规劝啊?非得那么绝情,才算是你的行事作风么?”
“呵呵!”凌曦轻笑出声,“我就是这么个样,过了今天,咱们或许就再也见不到,所以,你没必要再因我而置气。”
一听她这话,鲍南城急了,瞪大眼道:“你要去哪里?与我不比试比试武功,你哪里也休想去!”他要离开,他要去哪里?他的家不是就在这附近么,有家有室,他岂能说离开就离开?想到凌曦要走,鲍南城觉得心里顿时乱糟糟的。
凌曦身处的这家名为稻花香的酒庐,名气是不大,外观上看起来也普通,没有半点起眼之处。但,酒庐的老板可是雅人,内里布置自然处处彰显其雅人做派。
酒庐处于镇子外围,站在二楼窗前,一眼望去就是如画般的朝云山,夏日,窗户只要一打开,山风就会徐徐吹来,令入酒庐饮酒的客人甚感惬意,冬日里,站在窗前,山上皑皑白雪覆盖,可与明月争辉。
“待衡宇兄和飞云兄来了,我自会告知你们。”凌曦懒懒的倚在一把大大的椅子上,唇角挂着浅笑,温声道。
她坐着的这把椅子,看起来笨重,粗糙至极,与这雅间内的布置,完全格格不入。
但,在凌曦这么一坐下,看上去的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本笨重,粗糙,毫无美感可言的太师椅,被凌曦这么个妙人儿一衬托,变得甚是清冷飘逸,纯粹空灵。
鲍南城望着凌曦,望着身穿青衫,披着一件雪白狐裘的凌曦,就那么定定地望着。
恍惚间,他发觉眼前这披着狐裘的俊美少年,似风,似松,似月,似雪,让人观之,不由生出叹服。
凌曦把玩着手中的酒盏,慢慢的放置唇瓣,轻饮一口,脸上的表情似是在浅笑,又似是在回味口中酒水甘甜的味道。
她的脸被狐裘遮住了一边,另一半则外露,
“南城,我可是个大男人,你再怎么看,也变不成个姑娘家。”凌曦面色如常,打趣鲍南城一句,垂眸看向手中把玩着的酒盏。
☆、116:决定
酒盏的材质,尤为独特,颜色如血般耀眼,被她随意地把玩着。
皓雪狐裘,宛若月华流泻;如血般的酒盏,在那皓雪狐裘映衬下,尽彰显出了凌曦身上的气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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