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我将此生,说予你听 >

第94章

我将此生,说予你听-第94章

小说: 我将此生,说予你听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峥科的妈妈和黄静雅在家,黄静雅对我冷嘲热讽了两句,但是李妈妈却没有一点责备我的意思,还说我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挺着大肚子出去不安全。
因为我身上的衣服也是两三天没有换过了,她就拉着我去她的卧室里,找出一套孕妇装来给我穿:“换上吧,这是我怀峥科的时候穿的,五六个月,就差不多是你这个时候,快试试合身么?”
我推辞不过,现在也没有时间回家,索性就换上了李妈妈的衣服,站在落地镜前,我看到站在身后的李妈妈眼睛里亮晶晶的,不禁问:“阿姨,您怎么了?”
李妈妈好像忽然才回过神来,抹了一下眼角:“没事儿,我看着你忽然想到我怀峥科的时候了,刚开始孕吐的厉害,到后期又开始全身浮肿,那个时候我都在想,这辈子都不要孩子了。”
或许我一时间愣神,李妈妈觉得话说的过了,会对我这个孕妇造成影响,就说:“但是也只有十月怀胎才知道做母亲的辛苦,才能感受孩子的成长……看着孩子一点点长大,长大成人……真的是幸福的。”
真的是我这个孕妇刺激到了李妈妈,让她想到怀孕时候的辛苦,我转身就又看见李妈妈掉眼泪了。
临走时,李妈妈还特意留了我的电话,说:“现在你一个人不容易,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
李峥科也附和:“是啊是啊,要不你搬来我家里住也行!”
黄静雅有些不满道:“到底她是你姐还是我是你姐啊?”
…………
当天晚上,我去了蓝萱新闻发布会现场。
她穿着一件黑色的裙子,头发披散下来,没有戴任何发饰,脸上也没有化妆,站在高台上,显得特别形单影只。
她说:“原本定于今年年底和Vincent举办婚礼,现在只能取消了,实在是对不起各位支持的媒体朋友和歌迷,我记得,去年,在我昏迷住院那段时间,他陪了我半年,每天都在医院陪着我,甚至不眠不休……”
我知道蓝萱她说的是谁,而她口中的这人,就在我身边站着。
阿凛紧抿着嘴唇,因为力度,而显得有些发白。
这两天,我只要是上网,全都是关于陆景重和蓝萱的新闻,有蓝萱冒雨去搜救船上的照片,也有从海底打捞上来的尸体残骸,这个时候,我应该是恨的,陆景重生的时候,我是站在阴暗角落里的,不为人所知陆景重死的时候,为了他站在媒体前的,也不是我。
我问阿凛:“你恨不恨?”
阿凛说:“不恨,没有力气恨了。”
台上,面对着无数话筒,蓝萱继续说:“他陪我六个月,我赔他一辈子。就在这里,我也请各位做一个见证,我蓝萱,此生不嫁。”
说着,蓝萱好像发誓一样,举起右手,目光看向我的方向。
我知道,她并不是看向我,而是看向站在我身边的这个人。
可是,阿凛已然转身,向门外走去,没有回头。
…………
我在家里休息了一夜,第二天找到高明,询问了情况。
这几天,我在海面上煎熬,他看起来也是非常憔悴,我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全都搞定了,只不过我看财经新闻的时候,已经知道陆正宇是被冤枉的,真正的幕后指示人是陆景重。
但是,陆景重已经死了。
我说:“就算是死了,这些屎盆子就往他头上扣么?”
高明说:“这不是为了Vincent一个人,是为了陆氏,让他知道,他所牺牲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连命都没了,还有什么值得不值得的?!”我无奈地笑了笑,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我还是住在陆景重的房子里,空荡荡的特别大,而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却到处都有他的味道,他的痕迹。
看到盥洗台上并排摆放的两个牙刷,我忽然想到,在刚来到这里的一个月里,我一直都用的是左边的牙刷,直到有一天我发现,陆景重刷牙的时候也是用的左边的牙刷。
原来,整整一个月,我俩用的是同一把牙刷,我立即就皱了眉:“你不是说这一把粉色的是我的吗?”
陆景重一看就是抵赖的口气:“是粉色的吗?我不记得了。”
看到卧室里的两套情侣家居服,我忽然想到,有一段时间,我心血来潮,非要把男女情侣家居服对调,我穿他的男士家居服,他穿我的女式家居服,我穿上宽宽大大的把袖子卷起来就可以了,但是陆景重穿上却紧紧的箍在身上,我当时一看就笑弯了腰,翻倒在床上翻滚着打滚。
陆景重说:“还笑?”
他说着就扑上来,直接把我压在身下,狠狠地吻了下来。
看到阳台上的衣撑,我忽然想到,有一次陆景重把我的衣服全都塞进洗衣机之后,我的文胸的钢丝圈就被洗衣机搅的变形了,就拿着内衣,对陆景重说:“我的内衣一定要手洗,用手洗。”
陆景重当时正在翻找手里的报纸,听见我这句话没有出声。
我就又问了一句:“听见了没有,陆毛毛?”
陆景重这才“嗯”了一声。
直到后来有一天晚上,我看见陆景重高大的身躯,站在盥洗台,正在用洗衣皂给我洗内衣。
这些记忆就好像是躲在记忆罅隙里的葡萄酒,时间越长,越是发酵的浓香。
我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眼泪就慢慢流了下来。
原来,有一种感情,真的是刻骨铭心的。已经深入骨髓,想忘都忘不掉,而我的这种忘不掉,就是陆景重。
我觉得我一个人呆在这一所大房子里,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幸而,晚上的时候,李峥科来了。
“你怎么来了?!”打开门,我十分吃惊的问。
李峥科晃晃头:“我妈妈让我来陪陪你。”
家里多了一个人,就显得不那么冷清了,再加上李峥科是一个没话找话的话唠形象,整个房子就立即活了起来。
在客厅里有一架钢琴,李峥科就坐下去,弹了一首《小星星》,弹过钢琴之后,还转过来笑嘻嘻地问我:“姐,你觉得我弹得好不?”
我点了点头。
李峥科转过去,又开始弹钢琴,他的手指修长,指骨明晰,确实是弹琴的好材料。
或许是我最近一直没有碰钢琴的缘故,也或许是我现在脑子反应迟钝的缘故,听了许久才听出来,李峥科弹的是《月光奏鸣曲》,只不过我没有记得教给他弹这首曲子。
以前我教给李峥科弹琴的时候,他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一点都不上心,可是现在,他显得特别专注,也没有了嬉皮笑脸的笑,这一曲《月光奏鸣曲》,李峥科弹了三遍,最后才转过身来:“姐,我们去睡吧。”
“嗯。”

☆、第一百一十四章 他都不怕,我怕什么 (谢谢妞妞蛇宝宝打赏葡萄酒)

他都不怕,我怕什么
本来我让李峥科在客房里睡,但是他非要陪着我在主卧里睡,一个人艰难地把楼下的折叠床搬上来。放在主卧的墙边,上面铺上毯子盖上被子:“就在这里睡!”
我看着李峥科阳光的笑脸,眼眶有些酸涩了,揉了揉眼睛。
在三年前,去给李峥科当钢琴家教的时候,我肯定没有想过,在这个时候,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这个被我当成弟弟的人会陪伴在我身边。
真的是有人陪伴的原因,我的心也渐渐地静了下来,也沉沉地睡了过去。
隔天,我去医院看了陆高风,陆高风的脸色十分灰暗。甚至有些惨淡了,比起前一段时间精神看起来还要差劲,陆妈妈就坐在身边,正端着一碗汤,放在嘴边吹气,听见我进来的声音,放下手中的碗。
陆妈妈冲我笑了笑,推了推陆高风:“老陆,佳茵来了。”
原本正在闭目养神陆高风睁开眼睛,一双眼睛里都是混沌的灰浊,他招手让我坐下。
我把买的营养品放在桌上,也坐了下来。
我是因为陆景重和陆家联系上的,现在,等陆景重走之后。也该来看一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吧。
只不过,我心里有些疑惑的是还没有见到正式的陆太太,这些日子里,全都是陆景重的妈妈在这里陪伴着的。
毕竟是面对长辈,我也有点放不开,拘谨地说了几句话,就想要起身告辞,陆妈妈跟了出来,说是要送我,我能看出来,她是想要跟我说什么话。
病房门在身后关上,陆妈妈跟我慢慢走在走廊上,问我:“预产期是什么时候?”
我说:“四月二十一号。”
陆妈妈叹了一口气:“你……如果孩子生下来你不想养。那就抱给我,毕竟你才二十多岁,还年轻,我一个人在乡下也好有点事情做,”说到这儿,她忽然抿了抿嘴,“只要你不怕我这个老太太带不好孩子。”
我抓住了这些话里重要的字眼:“阿姨你要去乡下?”
陆妈妈说:“我和陆家的联系就是陆景重,我的儿子。但是现在我的儿子走了,我也就没理由再留下去了。”
“只是为了陆毛毛么?”
这句话脱口说出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愣了一下,顿时就有点讪讪了:“对不起。我没想……”
陆妈妈摆了摆手,一句话说出口的时候已经变得坚定了:“嗯,就是为了我的儿子,只为了我的儿子。”
不过在我听来,这句话反而像是在为了坚定自己而可以强调的坚定,我看了陆妈妈一眼,她眼睛里流露出深切的哀痛。
等到了楼下,我向停车库走过去,离得很远就看见李峥科在靠着车抽烟,烟气缭绕,似乎是因为有什么事情困扰,眉头蹙着。
我不禁脚步一顿,快步走过去,劈手夺下了他的烟,他才猛地回过神来:“姐,你出来了?”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我把烟掐了扔进垃圾箱里,抬头看着李峥科。
李峥科笑得特别阳光灿烂,好像刚才靠着车皱眉凝思的人不是他一样,“上个学期,有时候学习压力太大,就学会抽了……”
我笑了一声:“学习压力太大?”那母猪都会上树了。
李峥科点头:“是啊,但是我保证,是在我十八岁生日之后。”女估岛技。
这一年里,李峥科的个头猛窜了不少,现在已经有一米八了,我现在怀孕不能穿高跟鞋,都需要仰头看着他,面容也沉寂了许多,明明他说话的语气跟以前没什么差别,但是我总是觉得他眼睛里好像是藏着有什么东西,被冰封了。
我不禁问:“峥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瞒着我啊?”
李峥科为我打开车门的手顿了一下,只不过他低头看着地面,我没有看到他的神色,他笑了笑:“姐,我瞒着你的事儿可多着呢,你想先听哪一件啊?前几天还有一个小姑娘跟我表白了呢,算不算啊。”
听着李峥科的这话,我不禁也是一笑:“算啊,来告诉我你都收到过谁的情书啊?”
李峥科真的告诉了我几个名字,不过我一个都不认识,他踩下油门,打方向盘上了路,才问我:“姐,你想去哪儿吃饭?”
好像自从陪我去了一趟海边搜救船之后,李峥科就变了不少,以前他基本上都没有叫过我“姐”,而且自从知道我和陆景重的关系之后,没什么事情基本上不联系我了,就算是来找我,也是连带着找他的“重哥”。但是现在,几乎每一句都叫我一声“姐”,好像是在刻意强调什么一样。
我猛的摇了摇头,好像要赶走眼前的苍蝇一样,“去御满楼吧。”
我之所以选在御满楼,是陆景重曾经带我来过这里,说这里的菜很干净,而且味道很对我的口味。
李峥科说:“姐,你也经常来御满楼吃饭啊?”
我说:“你重哥带我来过两次。”
只不过,我没想到来到这里,会在这里遇上郑娆。
本来李峥科说想要包厢,但是我觉得包厢太憋闷,就选择了坐在大厅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拿着菜单只点了三菜一汤,李峥科抢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