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此生,说予你听-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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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是天生的,对女人从来没有感觉,当我知道自己这种特殊性之后,我一个人在外面躲了一夜,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怪物,是一个变态,没有人理解的怪物,但是,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唐卡之后,他刚开始也只是震惊,完全不能挪动一步,但是后来也就释然了,从网上查了很多资料给我,让我宽心……”
我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起初见到周峪森的时候,是唐卡带着他去酒吧找女人,那时候,恐怕唐卡就想要把周峪森往正常性向上拉。
周峪森低着头,继续说:“但是,我没有感觉,真的找不到一点感觉,刚开始跟着唐卡他们去音像店里看AV,我没有一丁点感觉……”
我动了动唇,有些艰难的开口:“那唐卡呢?”
隔了许久,周峪森说:“唐卡本来不是,但是可能是长时间跟我在一起,又被我影响,也就是了。”
我抱起双腿坐着,看着天边云卷云舒,其实,我早就猜到唐卡和周峪森中间这种感情,只不过不敢确认。
同性恋虽然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是确实违背自然规律的。
但是,我能看得开。
“那你……出柜了么?”女岁助才。
周峪森抬头看着前面,是一棵很高很大的古树,庞大的树冠在地上投下黑色的阴影。
“前几天我告诉了我妈,我妈气的心脏病突发住院了,”周峪森说,“我爸说我孽子,说让我断干净,然后说那是不对的,那是错了!是的,如果往前倒退十年,我会以为我是错的,但是这十年,我看了这么多人,这么多事,我知道这不是错的,这只是不被人接受的一种现象。”
是的,不被接受。
“他说让我改,但是我和那些后天那些可以接受同性的不一样,我是天生就是,根本改变不了,我以前试过,在我爸的逼迫下也试过。”
周峪森这是离家出走的第五天,他身上的钱全都用光了,我就路过超市的时候,和他一起进去买了日常用品,带到酒店里开了一间房。
“你好好泡个热水澡,然后睡一觉,其它的都不要想,”我看见周峪森脖颈后面有一条红痕,估计是他父亲打的,幸好刚才在药店里拿了一管外伤药,“别想着一味的躲了,是你把唐卡带到这条路上的,现在你把他一个人丢在医院里,自己跑回来算是怎么回事?这种事情,如果你想给你父母解释清楚,那就跟他一起来。”
其实,我更想说周峪森傻,这种事情,能瞒着就瞒着,哪怕是一拖再拖拖一辈子呢,怎么就能坦白了呢。
像是我们这一辈的父母,都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人,观念里怎么会有两个同性别的人喜欢这种事情,在他们眼里,这肯定就是错的,就是不被世俗所允许的,就是家丑,就必须制止。
回到酒店房间里,我给张毅打了个电话,说:“你告诉唐卡,说我找到周峪森了,明天的车,估计后天就到了。”
张毅的声音也有难以隐藏的喜悦,“这就好了,总算是没白等了。可能让唐哥高兴两天了。”
我问:“唐卡现在怎么样了?”
张毅沉默。
我就明白了,现在,恐怕也只有支撑着见周峪森最后一面吧。
放下了手机,我走上了阳台,站在窗前,看着前面一片小树林,全都是黑黝黝的剪影,偶尔有鸟雀扑腾着翅膀飞起来,在此刻幽静的心里,啄开一条波纹。
忽然,隔壁阳台上传来一声吹口哨的声音。
隔壁房间是裴斯承父子的房间。
我转过头,对上裴斯承的目光,笑了笑。
刚才吹口哨的那一声裴斯承吹的,裴昊昱或许觉得有趣,现在正在拼命地吹口哨,腮帮子鼓鼓的,唾沫星子乱飞,就是吹不出声音来。
裴斯承没管他自己的儿子,转而问我:“明天回去?”
☆、第一百四十一章百 你可以颠倒众生(郑娆)
你可以颠倒众生
从郑娆记事起,她妈妈郑媛就日复一日地坐在靠窗的位置,一针一线地织毛衣,说是要织给她老公。这是她安静地时候。等到她发疯的时候,她会被妈妈拿着鸡毛掸子打,甚至用刚刚烧开的水往身上泼。
所以,自小,郑娆就练就了一身不坏的筋骨,就算是前一秒郑娆还被母亲抓着头发打骂,下一秒就能下地去干活。
村子里的人都说,她妈妈郑媛有精神病,是因为被一个男人抛弃了,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怀了郑娆,村里的人押着她去诊所做流产,打引产针,她拼命地挣扎着,还推翻了两个人。跑了,拼着命的护着自己的孩子。
村里人说是为了她妈妈好,毕竟郑媛跟那个大城市的男人好的时候。才十八岁,怀上郑娆才十九岁。
郑娆完全随了母亲的五官外貌,不仔细看,永远都是清纯。但是仔细一看,就能看得出妖娆,特别是化妆之后,一双眼更是桃花泛滥,能勾男人的魂,因为长的太好,总也不招人喜欢。
在郑媛清醒的时候。郑娆曾经问过母亲,她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
郑媛说:“很英俊的一个男人,他说了,他回来接我的……我等他。”
听同村里的人说,那个男人确实长得好,几次来接郑媛都是开着豪车,好像是城里的富贵人家,豪门大家族。
从那个时候开始,郑娆就开始仇恨一切有钱人。
郑娆十三岁那一年,是一个阴冷的冬天,郑娆的母亲去世了,十分安详。他还是没有等到那个爱了一辈子的男人。
村子里,有一个老族长说,“人太痴,命都不久。”
………………
第二天早上,郑娆完全不知道,还去房间里叫母亲起床吃饭。
但是,床上没有动静。
郑娆对这种情况也是习以为常了,就说:“妈,灶台上热着饭,你起来记得吃,我去上学了。”
等郑娆中午放了学回来,发现家门口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正好从门里面抬出来一个担架,上面蒙了一块白布。
她蓦地瞪大了眼睛:“你们要干什么?!”
有人说:“你妈妈死了。”
郑娆转过头:“你妈妈才死了!她早上还对我说话了呢!你胡说八道什么?!”
小小的年龄,双手护着担架,对着过来拉她的人是又踢又咬。
按理来说,她妈妈对她不算好,却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她也知道,一旦她的妈妈辈带走了,她也就要被带走了。
只不过,她妈妈还是被带走了。
村民们怕她出去发疯,毕竟有一个这样发疯的母亲,女儿也要提防着,所以,在挖坑埋掉的时候,郑娆被反锁在家里。
她哭的嗓子哑了,索性就不哭了。
等到邻居的奶奶来送饭,带着她去认了村头的一个坟头,“这就是你妈妈的坟头。”
这一块全都是堆积起来的土丘,大大小小的,一眼看过去全都一样。
郑娆就在旁边找了一块木牌,插进坟头,然后跪下来,对着坟头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郑娆还不到成年,所以是县里的福利院领着送到了当地一所初中。
郑娆什么都没有,她想要改变自己的未来,就只有靠自己。
每当走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大牌子的时候,郑娆都会看上两眼,然后在心里默默地鼓劲儿。
九年义务教育,你能考上高中,那就继续上,如果考不上,那就出去打工。
这一年,郑娆考上了高中,虽然说不是极好的重点高中,但是她也很高兴。
也就是这一年,她认识了荣凌,一个从大城市里来的富少爷。
其实,荣凌来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是京城里的富二代,行事也十分低调,但是,郑娆眼尖,有一次看见一辆来送荣凌的劳斯莱斯,她在心里唾弃了一口。
她对那种富二代有钱人,简直就是深恶痛绝,因为她那个从未谋面的父亲,那个有钱人。
荣凌对她表现出来的好,在她眼里全都是作秀。
既然第一眼印象如此,那么,不管以后如何去对一个人好,那么已经成了既定印象。
十八岁她成年,从福利院里搬了出来。
其实之前,也都是她死皮赖脸地呆在里面,不管听见多么难听的话,因为她毕竟是要讨生活,所以,她是唯一一个到十八岁成年才搬出去的人,看着那些几岁的小孩子,郑娆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
因为一个人要生活,郑娆就去酒吧应聘,听说那里赚钱容易,她现在需要赚钱。
在酒吧里,她认识了林萧萧,郑娆叫她萧萧姐。
林萧萧是那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女人,也是从底层,一步一步向上,攀附上酒吧背后的老大,成了老大的女人,才有了现在不愁的生活。
林萧萧第一眼见郑娆,就笑了,说:“郑娆是吧,就凭你这张脸,你可以颠倒众生。”
郑娆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长得有多漂亮,但是,她也不是没有听到过其他人讨论她的时候,说她是那种男人一看见就想要压在身下的风尘女人。
郑娆在心底冷笑。
这就是所谓的颠倒众生的另外一种说法吧。
然后,她就开始跟着林萧萧做,从一个普通的小鸡头,慢慢做起,成了手下有十几号人的人物,她用了两年,到高三。
荣凌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在酒吧里,郑娆说:“我姐是开酒吧的。”
郑娆从荣凌的眼睛里,看得出来一丝不相信和质疑,但是他并没有点破。
直到后来的后来,郑娆都感谢荣凌,在她最落魄的时候,为了她保存一丝鲜有的自尊心。
也是从那个时候,她对荣凌有了一丝改观。
高三那一年,有一个转学生来了。
叫杜佳茵。
郑娆看着杜佳茵,主动跟她打招呼,因为她能看得出,杜佳茵是和她一样的人。
但是,她的预料错了。
第一次带着杜佳茵去酒吧,杜佳茵却拒绝了林萧萧。
这一刻,郑娆好像看到,杜佳茵,或许是跟她完全不一样的人。
林萧萧抽着烟,烟气缭绕后面,说:“她还会回来的。”
不出所料,真的,杜佳茵又回来了。
这个社会,总会逼的人走投无路,这就是一条路。
但是,杜佳茵又是跟她不一样的。
杜佳茵,比她幸运。
那一晚,在最后关头,一个男人出现带走了杜佳茵的时候,郑娆就知道,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赶得上杜佳茵的运气。
人和人,真的不能比的。
高考结束,郑娆接到了林萧萧的电话,让她去广东,她在那边需要一个人帮忙。
而就在这种时候,郑娆也接到了荣凌的邀请。
荣凌对郑娆坦白了自己的家世,想要带郑娆回到C市,给她最好的生活。
荣凌鼓足了勇气,拉住郑娆的手,郑娆没有挣脱。
有那么一瞬间,郑娆真的是动心了。
但是,荣凌许下的承诺,并没有兑现。
郑娆在X县等了两个月,没有等到回来接她的荣凌,才买了南下的火车票。
其实,郑娆不知道的是,荣凌到了荣家,就被荣老爷子软禁起来了,两个月后,直接飞机押送到美国洛杉矶。
也许,命运总是这样阴差阳错。
荣凌在洛杉矶用了三个月时间,让荣老爷子彻底对他放了心,并且有了自己的心腹,年底的时候,坐飞机回了一趟中国,没有回荣家,而是直接去了X县。
只不过郑娆已经不在了。
房东说:“八月份走的,那小姑娘也可怜的很,说是在这里等人,等到最后身上只剩了几十块钱了,才买了车票离开。”
那天晚上,荣凌看着天空中的惨淡白云,握紧了拳头。
这个时候,他明白了一个道理,真的不会有谁会在原地等你。
………………
郑娆在广州,并没有找到林萧萧。
林萧萧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电话打不通了,人也不见了。
广州鱼龙混杂,人多嘴杂,郑娆真的是用身上最后的钱买了车票,等到下车的时候,身上只有买车票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