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王妃,烈王不二娶-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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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特别的快,他双眸一闪而过的紫光,包括司徒暮雪跟随秦羽钧去燕国,再到防风林的种种事情,都是这样的不可思议,但又活生生的发生在他的眼前。
人,他强留不了,心,也被她带走。
轩辕烈将信笺折了又折,用油纸反复包好之后,用锦囊装好,紧贴着胸口放好,换上朝服,进殿请命,求轩辕凤天准其亲自带兵,围剿敌兵,保家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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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圆听小芋头说完了有关于防风林里的传奇故事之后,对小芋头佩服得五体投地,她现在也算是明白了司徒暮雪的用心良苦。
小芋头太小了,不懂事隐藏自己的能力。如果在京城,虎视眈眈之下,危机重重。司徒暮雪忍痛离京,一切都是为了他。
他们一行四人,在雀鸣村附近的深山里住了下来。憨根负责砍树盖房子,打猎捕鱼,砍柴种菜,玉圆做饭洗衣,缝缝补补,里外一把抓。司徒暮雪一心一意照顾小芋头,闲暇了便拿着猎物去村里换些油盐米粮和书本,维持生活,顺便教小芋头读书。
一眨眼,三年过去了。
小芋头在一岁以后,慢慢恢复了正常孩子的生长速度。不过,他三岁的模样,还是同龄的孩子显得高大,特别是他一双机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乱转,谁看了,都特别喜欢他。
司徒暮雪等到他一岁后,与平常孩子无异时,才搬到了雀跃村里去住。小芋头很快就与村里的孩子们打成一片,整天在外面野,不到天黑压根看不到人。
鹦鹉小黄,整天跟着小芋头,简直就是个小歼细。每每回来,都会悄悄的向司徒暮雪告状,当然,每到这个时候,司徒暮雪都会喂块牛肉干给它吃,算是给它的奖励。
这天,小芋头又疯玩了一整天,刚进家门,就听到司徒暮雪和玉圆商量着去镇上换些布匹,准备做新衣裳的事。
“姐姐,我在山里听小鸟说,轩辕烈又打了大胜战!他现在要凯旋而归,就是要路过东溪镇呢。说不定,还会在那里住上一晚!”小芋头从小就知道,轩辕烈是他爹,但他从来不喊他,而是直呼其名,压根没有尊重他的意思。
他喊司徒暮雪,也不肯喊娘,总是跟着别人喊她姐姐。
其实,这三年来,司徒暮雪的容貌根本没有任何变化。产子后,她的身材恢复的很快,一如少女的柳腰,平坦的小腹,根本看不出她生过孩子。特别是她姣好的面容,怎么看,也不过是刚满及笄的姑娘。如果不是因为有小芋头在,村里很多人都以为司徒暮雪未嫁,争着要给她说媒。
司徒暮雪听到小芋头又喊她雪姐姐,气得拿起戒尺要打他:“娘跟你说过多少次,你要喊娘,不是雪姐姐!“
“我也从来没有喊我爹叫爹过,你为什么不打我?”小芋头反问司徒暮雪,问得她哑口无言。
小芋头还得理不饶人了,继续质问司徒暮雪:“紫钰每次说起轩辕烈,你都不高兴。可是,从来没有因为紫钰直呼其名而打过紫钰。每次你带我出去,别人都说你是我姐姐,没人说你是娘,喊你姐姐,有何不可?”
司徒暮雪扶着额头,有气无力的摇摇头。
讲道理,她总是讲不过他,要打他吧,他跑的比兔子还快。好不容易捉住他了,玉圆和憨根都是他的保护伞。小芋头一天比一天难管,有时候司徒暮雪都恨不得把他重新塞回到肚子里去,这样他才会安生。
玉圆见司徒暮雪又被小芋头气得无话可说,忍不住的开导她:“大小姐,紫钰少爷说的对啊。如果玉圆能有一个这样的孩子,整日喊玉圆姐姐而不是娘,也挺开心的。”
司徒暮雪瞅了瞅玉圆,她年纪与自己相仿,但这三年的清贫生活,令她变得老成了许多。玉圆的容貌,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但眉眼之间,多少有些沧桑。
她也不似从前那样活泼可爱,说话时,有种持重在里面。
司徒暮雪突然心生愧疚:“当年在京城,我见你对元酆元门主有意思,本想过撮合你们,谁知道……”
“大小姐莫要再说这样的话了,过去的事,都是回不了头的。”玉圆只是苦笑,不想再说下去。所谓的话当年,总是有种让自己回头看糗事的难堪感觉,三年来,她变得成熟稳重,对元酆的感觉,也逐渐沉淀。
无论是升华了,还是遗忘了,当初选择与司徒暮雪离京,就是放弃。当年只是暗恋,有无结果都言之尚早。玉圆只想守着小芋头慢慢的过以后的生活,其它的,她都没有再去想过。
“大小姐,那我们还要不要去东溪镇?”玉圆问司徒暮雪。
司徒暮雪见小芋头兴致勃勃的样子,心里咯噔一问,转身问他:“紫钰,你想去东溪镇?”
“紫钰是听到你和玉圆姐姐说要去东溪镇,特地来提醒你们而已。至于去不去,与紫钰何干。”小芋头嘟着嘴,又跑了出去,在屋外与小黄逗嘴,似乎一点都不在意轩辕烈的事情。
司徒暮雪望了望门口已经被杀死的野鹿,犹豫了一下,说:“憨根很难得打到一头野鹿,拿到镇上去换,少说也能换个十两银子。现在天气已经暖和,如果明天不去,怕是会馊了,就卖不到银子了。”
“那明日就去东溪镇吧。”玉圆索性替司徒暮雪做了主:“就算大皇子凯旋,走的也应该是镇里的那条青石街。我们在东头卖野鹿,很快就有卖家,应该遇不到的。”
第二日,憨根扛着野鹿,陪着司徒暮雪和玉圆来到了东溪镇。
憨根长的实在是太巨大了,所以他不敢随便到人多的地方。他趁着天蒙蒙亮时,赶紧的把野鹿放到了市集上,便跑到镇子外面的树林里躲起来,等她们卖了野鹿再一起回去。
司徒暮雪和玉圆还摘了些野果子,带了一篮子鸡蛋一起叫卖。天刚亮,市集就热闹起来,野鹿是抢手货,很快就卖了银子,连带着野果子和鸡蛋也卖了个好价钱。
“大小姐,我们赶紧去买布吧。”玉圆估算着时间,觉得轩辕烈应该没这么快进镇子,便陪着司徒暮雪去了青石街上的布庄买布。
司徒暮雪将一家四口人的布匹都挑好了,打包好准备离开时,玉圆眼尖,发现墙角上有个涂鸦。上面是一只眼睛,放射了光芒。
“大小姐……”玉圆指着那眼睛,小声的提醒司徒暮雪:“这图案,很像大小姐与老爷约定的暗号。”
司徒暮雪一看,果然是。她呆在原地,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已经过去了三年,这三年来,她固定每个月都会来到镇上。除了换一些生活必须用品以外,就是来看看是否有这个暗号。
没想到,她到底还是看到了这个暗号。
“小芋头和小黄每天都在林子里找动物聊天,托它们去问外面北归的大雁,有关于爹的消息。最后一次,是一个月前,说爹和大皇子在深入死亡沙漠,与燕军大战。我军大胜,爹和大皇子都无恙。好好的,怎么会有这样的暗号?”
“会不会是老爷受了伤,对外没有公开。但实际上……”剩下的话,玉圆没有再说下去。
司徒暮雪心里很是紧张,如果今天轩辕烈凯旋大军会路过东溪镇,那么,这个暗号很有可能是同行的司徒明亮派人留下来的。如果没有急事,司徒明亮是不会轻易留下这个暗号。
如果没有轩辕烈在,或许,司徒暮雪会毫不犹豫的去找司徒明亮。但一想到他,司徒暮雪就犹豫了。
“玉圆,我们先回去再说。”司徒暮雪抱着布匹,慢慢的往前走。
忽然,只听到前面一阵喧闹,紧接着传来阵阵爆竹声,噼哩啪啦,震耳欲聋,响彻云霄。
紧接着,前面的百姓们突然如洪水般涌了过来,玉圆赶紧抓着司徒暮雪躲到了一边。只见所有人都自觉的分站在两边,留出一条阳光大道,然后,马蹄声声,只见一群士兵身穿铠甲,骑着高头大马,呼啸而来。
原来,轩辕烈所带的骑兵提前到了东溪镇。
百姓们夹道欢迎,鼓掌欢庆。司徒暮雪和玉圆躲在人群后,静静的看着骑兵一个个的从眼前而过,所有人都戴着面具,根本看不清楚谁是谁。
很快,铁骑兵过去了,司徒暮雪没有看见轩辕烈和司徒明亮,玉圆也没有看到元酆。
“大小姐,怎么没有看到老爷?”玉圆觉得奇怪,明明是司徒明亮留下的暗号,却没有看到他在铁骑兵中,为首的将军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他的身材也不像是轩辕烈。
司徒暮雪也猜不透其中的原因,她一边安慰玉圆,也是安慰自己:“爹身经百战,不会轻易受伤的。这暗号,或许是别的孩子随手画的,无意中跟我们的暗号撞到一起去了。我们还是先回去,让小芋头带着小黄去打听打听,再做决定吧。”
两人快步走出了镇子,在小树木与憨根汇合之后,正准备回雀跃村,忽然,看到小黄扇着翅膀飞了过来。
小黄落在憨根的头顶上,一边梳理着羽毛,一边慢悠悠的说:“紫钰叫我来通知你们,他去镇子里了。”
“啊!”三个人异口同声,音贝高的,差点把小黄从憨根的头上震下来。
司徒暮雪更是心急:“他怎么会来镇子里,不是叫你们在邻居花大婶家里玩吗?”
“还不是怪花大婶啊!她总说姐姐你长得漂亮,就算有个拖油瓶也一定能嫁个男人,哪怕做小也不吃亏。”小黄最是会学人说话,它那腔调,跟花大婶的一模一样,司徒暮雪一听就沉下脸来。
司徒暮雪在雀跃村住下来之后,上门说亲的人确实不少。当初,司徒暮雪为了省事,只说自己的相公战死,她带着儿子逃亡到雀跃村的。先是在深山里藏了几个月,等到平安无事之后才敢到雀跃村落户。
如今一住就是两年,不仅仅是雀跃村,方圆百里都知道雀跃村里来了个大美人,长得如花似玉,偏偏可怜死了相公。
“*”门前是非多,上门提亲的快把门槛都给踩烂了。司徒暮雪态度坚决,不肯“改嫁”,时间一长,媒婆们也没有再打她的主意。
只有这个花大婶,总想把司徒暮雪说给自家的侄子。
听说她侄子什么都好,就是好赌,所以四十岁了也没有娶到老婆。
小芋头又听见花大婶在打司徒暮雪的主意,当然生气,所以跑了出来要到镇上找她们。
“憨根,玉圆,我们分头去找。一个时辰后,在这里见。”司徒暮雪也顾不上别的,转身跑回东溪镇,与他们兵分三路,开始寻找小芋头。
东溪镇不大,镇上的居民也不多。但是,今天有集市,又传言说轩辕烈会带兵经过,所以附近的百姓都跑来凑热闹。
一时间,镇子里人声鼎沸,人头攒头,哪里有那么容易找人。
他们三人,在镇子里找了整整一个时辰,压根看不到小芋头的人影。三个人,坐在小树林里,一筹莫展。
“主人……小主子会不会去找他爹了……”许久,憨根憋出一句话,把玉圆吓了一跳,拼命的冲着他做手势,叫他不要再说下去。
☆、第一百四十九章 他的死讯
司徒暮雪也这样想过,整个东溪镇他们都找了个遍,唯独没有去镇子上唯一的云来客栈。铁骑兵就住在里面,据传,他们要留宿一晚。
司徒暮雪也觉得,十有*,小芋头不躲在那客栈里。
这三年来,小芋头从来不主动提及轩辕烈,司徒暮雪也拿不准他对轩辕烈到底有什么样的感觉。毕竟,当时他还是个婴儿。
可是,司徒暮雪现在才知道所谓的血浓于水。
他们不提,不代表孩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