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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闲妻良夫-第9章

小说: 闲妻良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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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严小夏被这个消息深深的刺激到了,想着自己放着那白住的好事不干,而用当了嫁妆的钱买了这么一栋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房子,她就想找块豆腐一头撞死。

正文 第十五章 搬家了

    买了新房本应该是个令人高兴的事,可严小夏现在就像是吃了死苍蝇一般,堵的满心的恶心。

    待英慕华采购回来,严小夏随意的看了看,就央着他送她回客栈。

    英慕华虽然不解,不过也没多说什么,将东西放下,叮嘱了帮忙的工人几声,就带着严小夏回了客栈。

    歇息的时候,严小夏忍不住戳了戳英慕华:“那房子……能退不?”

    其实她心里清楚,这话问的完全是废话。

    看着英慕华摇头,她又忍不住建议:“不如我们把房子卖了,到城里来住吧。”

    英慕华这才觉察出严小夏是认真的,他不解的挑挑眉,摇头道:“你明知道我们买不起城里的房子……”

    “不用买,典房住。”严小夏立即热切的建议,叽里呱啦的把自己理解的典房住的好处讲了一堆。

    英慕华搞不明白严小夏到底在想什么,之前是非要买房子,现在买了房子了,她又要去典房子住,这书上说女人善变果不其然。不过他可不打算陪着严小夏发疯,便慢悠悠的说:“典屋也需要银两,我们没有那么多了……”

    还不等他话说完,严小夏从枕头下掏出所生不多的首饰,一股脑的塞给英慕华:“把这些东西都当了吧,钱不是问题!”

    英慕华的脸立刻就拉了下来:“你想做什么?”

    严小夏马上意识到自己又刺伤了面前那男人的自尊心,急忙亡羊补牢道:“我,我是为了我们……”

    “不要想东想西的了,再过三日我们便搬回家了,你将东西收好!”英慕华冷冷的推回严小夏手中的东西。

    “可是……”

    “我觉得那个地方蛮好,没必要非住城里。”

    严小夏傻了眼,没想到英慕华的态度那么坚决,她搞不懂,那个地方到底有什么好。

    不过严小夏有个特点,那就是识时务,说的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的难听点就是得过且过。

    郁闷了大半夜,她最终也想开了,权当那房子是城郊别墅了,21世纪的人们不都是在城郊或者哪里的买便宜的房子,大肆装修一番,然后再买辆车代步么?两样的花销加起来,也比在城中心买房子花的少,日子还过的舒坦。

    第二天英慕华要离开的时候,严小夏再一次坚定的将首饰塞给了英慕华:“这些东西我不稀罕,我只希望自己能过的舒坦。我要我们的家满满当当的,有最漂亮的床,最温暖的被褥,最舒服的浴缸……呃不,浴桶?……总之,既然我们将在那里住下去,我希望那里看上去要有个家的样子。”

    本来要推开严小夏的手变得犹豫了,严小夏趁此机会塞给他一个甜枣:“我总是觉得,戴上我的男人给我买的首饰才是最幸福的。”

    这样说话会不会显得她很不庄重?严小夏不知道。她只知道说完这句话后,她自己抑制不住的脸红了。不过效果是显著的,令人满意的,英慕华慢慢收回了拒绝的手。

    “娘子说的是……”他低语,将严小夏那些小家当塞进自己怀里,然后抬起头,深深的看了严小夏一眼,“不过——那里,塞的再满,也不能谓之家,有你,有我,才是家。”

    严小夏的心一下子就飘的不知道东南西北了,这个男人说的这句话,有情话的嫌疑,也有承诺的份量,倒让她不知所措起来。

    红着脸将英慕华送出门后,她终于对着空气傻笑出声,对于那个家也有了强烈的期待,他与她的家,两个人的家,严小夏终于有了一种新婚甜蜜的感觉。

    英慕华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三天后,他们结算了客栈的房钱,拎着包袱搬家了。

    新家收拾的很像样,院门换了新的,院子里干干净净,在一角处,竟然还有一口水井,用木栏围着。

    坐北向南的四间大瓦房也收拾的焕然一新,一间客厅,一间卧室。客厅规规矩矩的有太师椅,也有圆桌圆凳,看上去应该是客厅兼饭厅;卧室挺大,做了个小隔断,分成了内外间,内间是放着一张架子床,带有美丽的幔帐,还有衣橱什么的,外间跟他们以前在英家住的房子装饰的差不多,有可以歪在上面看书的塌,还有貌似书桌的桌子以及简单的书架。另外两间小一些的屋子就弄的简单多了,大约是没想好要做什么用。

    院的一侧是厨房和貌似杂物间的地方,倒也收拾的蛮干净,厨房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外面竟然还准备有做饭用的柴火。

    瞅了一圈后,严小夏将包袱里的衣物收拾利索,然后坐在桌前发呆。

    房子是自己的产业,这让她觉得安定,很有安全感,只是不知道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们会不会生活的习惯。

    “在想什么?”见她发呆,英慕华走过来,坐在她身旁问道。

    这院、这屋、这家,空荡荡的,只有他们两个人,当英慕华靠近的时候,严小夏觉得有点儿不自在,下意识的拿过一个茶杯在手里把玩,顺口回道:“呃……我在想我们今后的日子会是怎样……”

    “娘子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嗯……平平淡淡,无灾无难的就好。”严小夏回答的真心实意。

    听了她的话,英慕华没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伸手取过了严小夏手中的茶杯。

    “娘子要喝水吗?”

    “嗯?哦……喝点……”

    英慕华就摊了摊手:“可惜家中现在并无热水,娘子你……”

    “什么?”严小夏疑惑的看着英慕华,不懂他是什么意思,家里没热水干嘛还要问她喝不喝水?真是无趣的客套话啊!

    见严小夏毫无反应,英慕华隐隐的叹了口气。

    “娘子曾说过,男主外,女主内。”

    对啊,她是说过,怎么了?严小夏茫然的点头,一副傻呆呆的模样。

    见她还是不懂,英慕华抚了抚额头,忍着笑意道:“家中之事,今后就要依仗娘子了。”

    “哦!”严小夏先是愣愣的点头,心说这男人干嘛这么客气,然后脑中突然灵光一闪,觉得英慕华说的话里有话。

    家中之事……是指家事吗?她疑惑的看着英慕华以及他从她手里拿过去的茶杯,然后不确定的问:“你的意思是让我去烧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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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过日子

    英慕华微笑不语。

    严小夏满头黑线,这男人竟然让她去烧水?是不是以后她还要负责做饭和洗衣服?

    虽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严小夏一直认为,家务事应该是两个人共同负担的,女人凭什么就要揽起所有的家务?虽然她以前没结过婚,好歹那电视上也天天演,当女人在家里操劳成了黄脸婆,那男人就该找小三了。

    严小夏就有些赌气:“为什么要我去烧水?”

    “你是我娘子啊。”英慕华回答的很顺溜。

    我是你娘子我就该死啊?严小夏在心中腹诽,但是表面上却硬是挤出一个堪称楚楚可怜的微笑:“可是我从没做过这些,我不会……”

    是谁说过,男人要哄,只要你能使得些手段,男人自然会主动的帮你分担家务,甚至做了一切,只为等你那句:“你好能干哦。”

    严小夏用最无辜的眼神看着英慕华,不相信会有男人不为之心软,而英慕华果然不负她所望,叹了口气站了起来。

    心中刚冒出一丝窃喜,却没想到英慕华说:“这些事我也不懂,可是以后这些不懂的事都要学了,自家过日子,总不能一句不会就算了。”

    这话也说也有些道理,严小夏心里也颇是赞同的,然后她就想,这个男人比她还懂得分担的艺术……

    原因无他,因为英慕华说着说着,竟牵着她的手,将她带进了厨房。

    “娘子,我们一起学着过日子吧。”他说。

    严小夏就看着那灶台发呆,谁能告诉她,没有现代炉具的厨房,这日子该怎么过?

    这烧水是个技术活,因为点火就是个技术活。

    严小夏自有印象以来,家里就用的是煤气灶和煤气罐,以前还是火柴一点,炉子就着,后来社会发展了,各家都通上了天然气,那燃气灶一扭就着,她家甚至连根火柴都少见了。可是现在呢?她面对的是最古老的炉灶,该如何下手?

    她愣神的功夫,英慕华已经抱来了柴火,见她站着发呆,就开腔道:“别愣着了,帮下忙啊。”

    帮忙?怎么帮?严小夏四处一打量,犹豫的问:“有没有火……火……”硬生生将那“柴”字憋回肚子,她觉得自己真的很白痴,这个时代怎么会有火柴。

    “你是在说这个吗?”英慕华拿出个东西一亮,然后不知怎么弄的,那火就点上了。

    古人,是很会变魔术的,严小夏感叹。

    看人家英慕华忙忙活活的连火都点着了,严小夏觉得自己也不能闲着,她自觉勤快的将水缸里的水舀进锅里后,就蹲下跟英慕华一起研究烧火的艺术。

    英慕华在家虽然是个不得宠的,可好歹也是个少爷,这种粗活也是碰也没碰过,不过幸好他人聪明,弄灭了一次火之后,就学乖了,知道不能一次塞太多的木柴进去,严小夏也跟着学会了不少。

    一番“苦战”,灰头土脸的两个人终于迈出了自己生活的第一步,品尝着自己亲手烧的白开水,只觉得比任何茶水都要香甜。

    居家过日子,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当严小夏感觉到饥饿的时候,才发觉这个厨房干净的过分了。

    “你没有买米。”她指控道,然后拖着英慕华赶去买米买菜,买齐了所有的东西之后,她又有点心虚,要知道她向来是个饭来张口的人,做饭的知识她只限于知道用电饭煲蒸米饭水要高出大米一个指节。

    于是严小夏第一次感激起家与城里的距离:“今天太饿了,赶回去做饭来不及了哦。不如我们在外面吃吧?庆祝我们搬了新家。”

    “也好。”英慕华不疑有他的点点头,随意寻了个饭馆跟严小夏饱餐了一顿。

    点菜的时候严小夏故意多点了一两样,只说是为了庆祝,待快到结账走的时候,她开始对英慕华灌输食物不能浪费的道理。

    “浪费食物就是丢福!不如我们将没吃了的东西打包带回去吧。”严小夏指着她特地多要的那几样肴肉说道。

    英慕华从善如流:“娘子说的是。”

    于是俩人将剩余的菜肴打了包带回了家。

    严小夏在饭馆要肴肉是有原因的,一是因为它容易携带,二是因为肴肉可以配上蔬菜另成一菜。

    将锅里放点水,烧开后扔进去几块本来就是调好味的肴肉,再扔进去几把洗干净的蔬菜,一碗香喷喷的汤菜就完成了,严小夏很满意这个味道,她觉得自己太聪明了,不过她也有苦恼的事,那米饭老是被她弄的半生不熟,底下都焦了上面还半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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